二、依第30條第3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例假,每8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16日。 一、依第30條第2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例假,每2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4日。 妊娠3個月內流產之勞工,選擇請性平法流產假者可不給薪,但不得扣發全勤獎金;選擇勞工請假規則之普通傷病假者,依相關規定辦理。 勞工不願意提早走,但老闆強制叫勞工提早走人,因為是老闆單方面要人走,依照民法第487條規定,勞工還是可以向老闆要求給付那幾天的薪水,例如A預告期10天,但老闆執意要A在第3天就走人,這樣A能要求後面7天的薪水。 僱主如違反上述規定,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罰款港幣5萬元。
根據《僱傭條例》,所有僱員,不論服務年資的長短,均可享有12天法定假日。 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 勞動部說明,特別休假原則上必須在勞工服務滿半年或一年後,方取得請休之權利,也就是俗稱之「週年制」。
做滿三個月年假: 病假
外傭為同一僱主每工作滿12個月後,便有權享有外傭有薪年假。 年假日數會按外傭的受僱年資,由7天遞增至最高14天。 假設外傭只工作了兩年,那她只能享有每年7天的有薪年假,要開始工作第三年,才可以遞增至8天。 法定假日(又稱為「勞工假期」/「勞工假」)是強制性的假期,並不等於公眾假期(又稱為「銀行假」或「紅日」)。 由於外傭是受香港《僱傭條例》規管,不論服務年資的長短,即使只上班一天,均可享法定外傭假期,僱主是必須給外傭放勞工假。 做滿三個月年假 除有薪年假外,按《僱傭條例》,外傭每7天亦可享有不少於1天(24小時)的休息日。
其實給予單日有薪病假是公司的福利之一,只要員工出示醫生紙,公司都會給予有薪病假,有些福利更好的公司,只要求員工為連續 2 天或以上的病假出示醫生紙證明。 簡單點來說,1 至 3 天的病假,不論有沒有醫生紙,僱主都可以不計算病假日子的薪酬,病假會變成俗稱的「No Pay Leave」,即是沒薪假期,這是完全合法的。 根據《僱傭條例》,原來病假要達成某個條件,法例上才會迫使公司去為僱員提供有薪病假,而這個基本條件就是病假要連續 4 天或以上,再加上醫生紙,這就是《僱傭條例》內的「疾病津貼」條件。 分析之前:有時候真的會看不懂詢問特別休假的問題,因為除了表達有困難外,加上有些雇主會自創規定,混在一起之後根本不知道整個問題在哪裡,只能從源頭來作解釋。 因為裏面是可以自定義設定年假的規則,例如假期年開始時間、年假日數進位規則,最吸引人的是可以選擇365/366閏年自動處理,對容易忘記當年總天數的人而言,確實是一個很好的自動處理工具。 勞工處職員提醒,如果公司是以入職日期起12個月計,為之一個假期年;僱員若做滿1年,而截至離職日,新假期年未夠3個月,新年度的年假將不獲發放。
做滿三個月年假: 辭職要留意辭職通知期
勞工請假規則將病假分為「傷病假」與「公傷病假」,兩者的起因不同,權益也有所差異。 條文中列出的祖父母,是不分內外的,包含母親的父母,也就是外祖父母。 曾有服務業的勞工在網路爆料,因外祖母往生請喪假,被店長以人手不夠刁難,要求只能請3天,還鬧上了新聞版面,這種做法就違反《勞基法》的規定。 至於國定假日則是指法規明定的國家紀念日,像是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除了當天出勤須經過勞工同意以外,雇主也需額外加發給勞工一天工資或是一天補假。
時薪勞工的特休規定,與月薪勞工基本上是相同的,不過雇主可以根據「雇用部分時間勞工應行注意事項」規定,由勞資雙方協議,依勞工的實際上班時數,按比例計算特休天數。 雇主應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記載於勞工工資清冊,並每年定期將其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 如果是與雇主簽訂「定期契約」的勞工,且工作契約規定期限超過3年,那麼3年內不能隨意終止契約,當3年一滿,勞工才可以提離職,不過要遵守30天前告知老闆的「定期契約離職預告」規定。 在勞基法的規定下,勞工享有休特休假的權利,但一般來說往往是由公司來決定特休給假方式,最常見就是「曆年制」和「週年制」,這兩種制度的特休天數有何不同? 另外,像是許多準備結婚的新人會關心的「婚假」,一樣有包含在勞工請假規則中。 做滿三個月年假 依現行法規規定,雇主應給予勞工8天婚假(不包含例假日),工資照給。
做滿三個月年假: 法定假日適逢休息日
甚至和僱主溝通的Whastapp紀錄都全部保存截圖。 萬一有甚麼事要向公司作出追討,這些都會成為有力的證據。 內地與港澳人員恢復全面通關後,不少港人回內地鄉下探親外,亦有人到廣東深圳羅湖區消費。
但法例有要求,若年假超過10日,最少連續放7日,餘下的年假可以分開發放;若年假少過10日,可將不多於3日的年假分開放,餘下的年假應連續發放。 僱主要緊記,是不可以在僱傭合約內加入任何條款,令僱員放棄全部或部分年假,包括支付工資以代替年假的條款。 不過如果外傭同意,法例准許外傭可以接受款項代替部分年假,但只限於超過10天的年假部分。
做滿三個月年假: 辭職後,可否年假以年假代替通知期?
不過雇主如果有犯第6款的狀況,勞工可以在「知道這個情形」或「知道損害結果」當天起算,30天內提離職。 特定性工作: 是指可以在「特定期間內完成的非繼續性工作」。 如果這個特定性工作期間會超過1年的話,雇主應該要報請主管機關核備才行。 就算不用招募新員工遞補,但交接業務給其他同仁也需要時間,尤其越資深,負責項目數量與複雜度也越高,相對就需要更多時間交接。
- 但僱員做了5天後便想辭工,他以為「在第1個月內」是不用通知期,於是放工後通知僱主明天不再上班,更要求僱主盡快發回那5天工資。
- • 非固定性休息日 - 僱主須在每月開始前將該月內各休息日的安排通知家傭。
- 網站所顯示的資訊或與金融機構或服務供應商之網站有所出入。
- 問6.僱員受僱未滿一年辭職,僱主是否須按比例給予僱員年假薪酬?
- 如果這個特定性工作期間會超過1年的話,雇主應該要報請主管機關核備才行。
- 當勞工與雇主並未在契約中約定年終獎金,徵才廣告上也沒寫獎金紅利,你還是有機會拿到年終獎金。
- 外傭通常也喜歡在星期日休息,因為該日在香港各地會有較多活動。
僱主需要在每7天期間,就放不少於1天(連續不少於24小時)的休息日給外傭。 僱主可以決定那天是休息日,並可分為固定性和非固定性。 若休息日為非固定性,僱主必須在每月開始之前,通知外傭該月內休息日的日期。 如果僱員受僱滿整個假期年,但是未放取有薪年假,不論他們以任何理由終止僱傭合約,僱主必須支付工資給僱員以代替未曾放取的年假。 如無合理辯解而不讓僱員放年假或不支付年假薪酬給僱員,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HK$50,000。 在計算每日平均工資時,須剔除未有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資的期間,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病假、產假、工傷病假等。
做滿三個月年假: 需要面對面交代辭職嗎?
僱主可自行與工人姐姐決定每月哪些日子為她的休息日。 若休息日並非固定日子,例如並非每逢星期日,僱主則必須在每月初通知外傭她該月的休息日。 簡單點來說,只要員工工作滿一個月,而病假是符合《僱傭條例》內的「疾病津貼」條件,僱主必須根據員工所累積的「有薪病假」去計算支付多少「疾病津貼」給予員工。
獲得外籍家庭傭工同意後,僱主可另定休息日,但另定的休息日必須安排在同一個月內的原定休息日之前,或在原定休息日後三十一天內。 正確做法應將固定薪資、經常性給與工資納入計算基準,因此,包含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不包含加班費)、每月固定發給的全勤獎金、職務津貼等都要列入月薪計算基準,再來進一步計算當月請休假天數及應扣薪資。 僱主需要於終止僱傭合約的7日內,支付遣散費等未發放的工資,否則要支付利息,甚或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如果僱員工作1年後被炒,而又有未放的年假,僱主要以錢代假賠償予僱員;如果工作逾3個月但未足1年,賠償按比例計算。
做滿三個月年假: 休息日
貸款產品比較頁面顯示的實際年利率及每月還款額是根據閣下所輸入的資料而作出之估算。 考慮申請產品前,我們建議你查閱產品之官方條款及細則。 僱主們親自了解完外傭不同假期後,相信大家都懂得如何安排工人姐姐假期時間表。 當然,面對反覆的新冠肺炎疫情,僱主始終會憂慮傭工可能在假期聚會時染疫,為了工人姐姐又好,為了自己又好,不妨花多少少時間比較一下各大家傭保險,為雙方買一個安全的保障。 做滿三個月年假 MoneyHero溫提大家,在外傭的受僱期內(包括休假期間)生病或受傷,無論是否因受僱而引致,僱主須為外傭提供免費醫療。
- 而現行勞基法並沒有明確規定特休須於幾日前提出,因此原則上即使勞工臨時提出特休申請,雇主也不能隨意拒絕。
- 依據勞基法第9條第1項: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
- 如違反上述規定,僱主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罰款HK$50,000。
- ‧舉例:小藍想離轉換跑道,向公司提10月底離職,而10月31日為公司休假日,即使如此公司還是要算當天薪水給他,而人資當日雖未上班無法辦理退保,最晚可於11月2日星期一進公司幫其退保。
- (3) 若是無試用期或完成試用期的連續性合約,而僱傭合約有明確規定,便須依照合約明確規定,但不少於 7 日作通知;如僱傭合約沒有明確規定,通知期便不少於 1 個月。
,以此案來看的話,如果在離職前尚未休息完,那麼就要看可歸責於誰,如果是員工應休未休的話,那麼就不能折抵日薪,但如果是歸責於雇主,便可以以現金折抵,這從下列的函釋可以看出。 要留意的是,(最後一個月的工資X 2/3)和(18天工資)的上限為港幣15000元,而未足1年的服務年期則按比例計算,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最高款額為港幣39萬元。 如違反上述規定,僱主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罰款HK$50,000。 做滿三個月年假 Tips:復活節假是香港的公眾假期而非法定假日;反而中國傳統節日如清明節及重陽節就是法定假日,大家小心不要弄錯。
做滿三個月年假: 員工被炒可以點 4大僱員權益一定要識
另一個常見的問題是大小月(31 做滿三個月年假 、 30 天)該如何計算,依照勞工委員會的計算方式,除了 未滿月的月份以天計算外,一個月都算是 30 天。 對比海外地區工作的菲傭,如沙特阿拉伯 ( 沙特阿拉伯是最多菲傭工作的國家),香港的菲傭假期比沙特阿拉伯多出很多。 台灣職場環境中,不乏慣老闆這樣的角色,任性妄為,以為老闆就是至高無上的代表。 當慣老闆對於你的特休假有一堆要求時,不要再無知地接受了。
兼職讀者們並不要以為你們沒有保障,記得入職時要問清楚僱主工資及假期細則等,亦要看清楚合約內容。 如果有問題僱員應主動詢問,不要白白放棄了自己的權益。 另外4.18條例亦有很多灰色地帶,例如僱主可以在第四星期讓員工工作少於18小時等,這樣員工便會因不附合4.18條例而完全不受保障。 有薪年假:以4.18條例受僱滿一年的僱員可享有7天有薪年假,按年資可增至14天,而有薪年假應在隨後的假期年度取放。 但要注意,有公司的假期年度是以員工入職日計算,同時亦有公司是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計算,以合約為準。 而有薪年假的每日薪酬為過去十二個月的每日平均工資。
做滿三個月年假: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
一名僱員在受聘於一份連續性合約滿12個月後有權享有受薪年假;根據服務年期,該名僱員享有遞增數目的有薪年假,由7天至最多14天的有薪年假。 若然休息日是以非定期形式發放,僱主必須於每個月開始前通知其僱員該月所指定之休息日。 如係事業單位生產之需要,致使勞工無法休完特別休假時,則屬可歸責於雇主之原因,雇主應發給未休假之工資,至於特別休假未休完之日數,如係勞工個人之原因而自行未休時,則雇主可不發給未休日數之工資。 如果不幸被解僱或裁員,員工就更要了解清楚自己應得權益。 做滿三個月年假 《香港01》集合10大解僱疑問,拆解有關遣散費、解僱原因等常見問題。
做滿三個月年假: 釐清「公眾假期」與「法定假期」
此外,在任何12個月期間,如傭工已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傭工有權享有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 在計算每日平均工資時,僱主須剔除未有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資的期間,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病假、產假、侍產假、工傷病假或在其同意下放取的假期,以及沒有向僱員提供工作的任何正常工作日;連同就該期間已支付的款項。 當僱傭合約終止時,外傭僱主須向外傭支付工資,以代替其每工作滿12個月可享有但未發放的年假。 此外,在每一個假期年(即外傭開始受僱後每12個月的一段時間)內,如外傭已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個月,外傭可享有按比例的年假薪酬。 「月薪制」是普遍雇主和勞工約定的薪資發放方式,到職時談好的薪水,原則上就是勞動契約的一部分,後續有沒有依照約定發給,除了是基本誠信問題,更是會涉及違法疑慮。 如果您希望家傭在法定假日工作,則必須給傭工48小時的通知,並在法定假日前後60天向她提供另一個假日。
做滿三個月年假: 勞工離職,特別休假結算要特別注意!
不過,若外傭同意,僱主就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來指定的休息日,並須安排在同一個月內的原定休息日之前,或在原定休息日後的30天之內。 例如2023年1月1日及10月1日均為星期日,如當日亦是外傭姐姐的休息日,僱主應安排於1月2日及10月2日放法定假日。 另外,如果法定假日適逢外傭姐姐休息日,僱主應安排外傭姐姐於翌日補回該法定假日,而該翌日不能是法定假日、另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 按僱傭條例,僱主不可在外傭休息日給予外傭工作,所以即使外傭在休息日留在家中,該天依然為外傭的休息日,僱主不應分配工作予外傭。 另外,除了法例規定的有薪病假外,每一間公司對病假的處理手法也不相同,最好的做法是在入職前先了解僱傭合約上的條款,如發現在病假條款上有不清楚的地方,都可以詢問僱主了解清楚。
基本上只要確認雇主有聽懂並了解你要離職這件事,不管離職預告口頭上講或傳訊息、白紙黑字通知都可以! 依據勞基法第9條第1項: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 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訂定之勞動契約,應為不定期契約。 流產:如果女性不幸流產,《勞基法》規定,若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也要給4週產假,懷孕不到3個月流產,則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懷孕2個月以上未滿3個月流產者,產假1週;未滿2個月流產者,產假5天。 簡單來說,傷病假是因為個人的傷病、疾病或生理原因以致無法照常上班,也就是俗稱的病假,而公傷病假則是指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殘廢、傷害或疾病,不能工作而請的假。
做滿三個月年假: 離職後幾多天應該收到「尾數」?
勞工處的《僱傭條例》僅為公司制定合約提供了參考,例如離職通知期的最低法定要求等,市場上的離職通知期一般為 1 個月至 3 個月不等。 離職員工理論上則無法領取年終,取決於與雇主工作合約而定。 工作合約上會載明年終獎金發放的條件,如發放年終獎金時必須在職。 但如果工作合約上載明「年薪 O O 個月」 ,公司還是應照比例給予年終 。 勞工權益近年來越來越受重視,擁有基本的相關法律常識,不再受限於擁有法律專業背景的人士,而是漸漸普及成全民常識。 在眾多勞工權益中,大家最關心的議題之一,絕對是「我一年有幾天特休可以休?」,由於台灣大多數的公司皆是比照勞基法特休的規定,如果想要搞懂自己的特休有幾天,先從搞懂勞基法休假的計算方式開始。
做滿三個月年假: 雇主不可禁止勞工請特休假,也不可要求檢附證明
如果法定假日適逢是外傭的休息日,僱主必須在 休息日翌日補假給外傭。 並且不可以款項代替發放法定假日,即所謂的「買假」。 另一方面,當受僱員工的配偶要分娩時,一樣享有陪產假5天的權益,並給予全薪。 做滿三個月年假 至於請假期限計算方式則是,在配偶預產期前後15天內任選5天工作日請陪產假。 以勞工請假規則中,「例假日」是《勞基法》明定雇主必須讓勞工休息的日子,並且每工作7天至少要有1天例假。 但須留意的是,雖然對月新制勞工而言,這個例假日通常是每週日;但若是採用變形工時的公司,這個例假日就不一定是星期日,而是可由勞資雙方共同約定。
做滿三個月年假: 勞工法例︰有薪病假點樣計?醫生紙有冇用?試用期又點算?
倘若僱員想以未放的年假代替代通知金,會否被視作通知期不足? 勞工處職員表示要視乎僱主「批唔批」,否則都是要付代通知金。 過了農曆新年,財政年度也快將結束,年末獎金已經「袋袋平安」,又到打工仔跳槽潮。 尤其第一次辭職的打工仔,通常都會擔心會否被無良僱主騙取應得福利。
做滿三個月年假: 離職通知期是由誰制定的?在合約可找到?
僱員如受僱滿12個月,可享有的年假日數則為:上一個假期年累積的未放年假+該假期年可享有的年假日數X(受僱日數/365)。 勞工處職員提醒,如果公司是以入職日期起12個月為之一個假期年,僱員若做滿1年,而截至離職日,新假期年未夠3個月,新年度的年假將不獲發放。 根據「標準僱傭合約」第13條,若僱主與傭工同意於現行合約屆滿時續約,傭工須在新合約開始前返回其原居地放取不少於7天的假期。 申請延長逗留期限(為期通常不超過一年)的僱主應注意,如果外傭無法即時返回原居地度假,必須在期限內提供該假期。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但年度終結未休之日數,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者,於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特別休假是勞工的權益,就算有營運上的急迫需求,雇主也須取得勞工同意才可要求其加班,所以基本上雇主不可干預勞工請特休假的意願,也不能要求附上任何證明。 也就是說,特休假是勞工可以「完全自由運用」的假,雇主無權干涉請假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