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钉契的物业除了有机会影响日后成交,更可能导致下手买家要承受有关法律责任,银行批核按揭的结果亦有机会受到影响。 钉契是指物业的业主因为触犯法律,以致在土地注册处进行纪录,当公众查册的时候,均会显示出来。 去屋宇署入則一般最小半年, 幾皮嘢係一定要. 理論上所有露天裝置都係違例(包括戶外櫃), 不過一般唔夠四呎高係唔會理. 我個花園之前想做玻璃屋 (屋苑, 唔係村屋), 問過做裝修的親戚(唔係一般裝修佬, 佢係專做豪宅, 商場同全棟翻新嘅公司), 佢話起碼要五皮嘢, 重要唔一定批…..

僭建釘契

購買物業前,可以聘用律師查冊,看看有沒有因違反大廈公契、建築條例而被起訴。 僭建釘契 僭建釘契 不過,如涉及輕微的潛建問題,銀行可以照批按揭。 莊錦輝指,物業違反建築物條例,如不涉及嚴重僭建,一般銀行都只是要求申請人承諾自行履行責任,按揭便可獲批。 這不會將原有文件從物業紀錄冊上刪除,而是在另一份文件登記證明已解除,買家可委託律師幫忙查核,以免影響日後轉售。

僭建釘契: 業主無視警告拒拆僭建 重罰7萬囚3個月緩刑

以輕微僭建為例,部分銀行會要求估價公司提供報告,計算還原工程的費用,再要求借款人簽署文件,同意承擔因僭建物而衍生的所有責任,包括業主保證支付維修開支、還原僭建。 當然,如果僭建情況較嚴重(極端例子如在村屋地底自建地牢),批出按揭的機會便極微。 雖然解決以上問題後,在物業的紀錄冊上仍有相關登記,不是完全刪除的,同時,也會在土地註冊顯示已釘契解除,所以不能盡信業主口頭所指已沒有釘契事項發生。 在正常買賣情況下,如果發現物業有「釘契」買賣雙方應如何處理呢? 近來報章的頭條多了有關官員物業僭建的報道,亦再次炒熱僭建話題。 僭建不單可能影響建築物安全,亦會影響到物業按揭的申請,如果準買家在購置物業時發現物業有僭建物,更要小心留意。

要知道單單2016年就有約1.72萬對夫婦離婚。 此外,業主為本身的利益着想,應主動安排清拆處所內的僭建物。 至於樓宇公用部分的僭建物,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或共同業主應合力清拆。 買家總喜歡在市場上執平貨,但是萬一遇上因業權問題而被釘契的物業,雖然價錢上會較市價為低,但亦有機會影響到按揭的申請。

僭建釘契: 物業被釘契的原因

假如業主在限期屆滿時仍未遵從警告通知的要求,屋宇署便會把有關違規事項在土地註冊處登記,俗稱「釘契」。 自警告通知制度實施後,屋宇署會向被列為非優先取締的僭建物發警告通知。 若業主沒有在指定時間內(一般為兩個月)採取行動,屋宇署便會將警告通知在土地註冊署上註冊。 「註契」會成為業主產權的附帶承擔,對物業的轉讓會有一定影響,亦方便準買家知悉有關物業存在僭建物。 屋宇署希望藉此鼓勵業主主動清拆僭建物,及保障物業買賣雙方權益。

粉嶺其中一間新搭建的店舖(框示)為剛開業的時裝店,租客稱不知道店舖疑屬改建。 僭建釘契 在旺角咸美頓街懷疑改建的組合屋(框示)與旁邊地舖相連,月租合共達六十萬元。 土瓜灣一處後巷出現僭建舖(框示),有關店舖曾被屋宇署命令還原搭建物及簷篷。 天后威菲路道的一間車房從旁伸出一個約二百平方呎的僭建物(框示),佔據天井位置。 若然業主觸犯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20萬元及監禁1年。

僭建釘契: 買賣村屋陷阱(二)之僭建與釘契

自保方法︰向屋宇署取得物業圖則,若對照後發現屋內外間隔與圖則不同,則該單位有可能涉及僭建;若擔心改動不明顯或圖則太複雜,可聘請認可人士代勞。 陳永傑指,準買家可以向屋宇署申請單位結構圖則,然後與代理一同到單位內視察有否僭建物。 不過他說,部分30年以上的舊唐樓或許沒有結構圖則存檔,市民要小心留意。 2011年,張學明被揭發於上述丁屋僭建了天台屋(見圖),地面亦有僭建物,面積共約1,000方呎。 張其後被問及會如何處理僭建物,他的回應一如其他新界原居民,都是等候政府的「理順計劃」,處理這些僭建物。

如果買家接受一早已知的釘契,就要負責釘契的條文,他日並不能夠以此作為訴訟理據。 遵從其他規定,例如樓宇的公契,並在進行有關改動工程前,先行徵求業主立案法團、互助委員會或管理公司的同意。 因此,買家要留意,如業主已申請破產,物業的業權不再是業主,即使業主仍住在物業內,但業主沒有權出售物業。 業權糾紛較常見於聯名物業,當其中有任何人士不滿業權分配問題,並訴諸法庭時,便可以將法庭告票在土地註冊署登記,以免有人在判決前將物業轉手。 僭建釘契 另外,夫婦離婚時,如兩人對持有物業業權有分配有不滿,要由法庭裁決時,法庭亦會向物業「釘契」。 在債務引致的釘契問題上,若業主破產或出售物業,會按權益種類(如政府的稅項必定排第一)及登記的先後而決定分錢的先後次序。

僭建釘契: 譚得志買釘契村屋 天台涉僭建

買家在簽約前,必須委託律師或地產代理查冊確定物業是否有釘契。 買家也可以在買賣合約中註明業主須要先清還債項及解除於土地註冊處登記的釘契事項;至於訂金方面,就可以交由賣方律師暫時託管直至確定該物業沒有被釘契。 其實被釘契樓仍可自由買賣,但新買家購入被釘契樓後,要負上有關法律責任。 由於在標準買賣合約上通常都會註明「物業在免除一切責任下交易」,土地註冊記錄上所有的釘,包括法定命令及任何欠款,應由上手業主解除後才完成交易。 如協議賣方須解除Order後才交易,買方應要求賣方於成交前最少三星期完成手續,同時將證明文件交給買方,以預留充足時間與銀行審核按揭,以及在臨約上註明。 假如買家願意承接某Order責任,便應在備註上列明毋須解除該Order狀況下成交,不過要冒銀行因此而不承按風險。

查閱土地登記冊物業現時詳情,費用10元;查閱過去及現時詳情,費用25元。 最後,如果原業主一直都不能為物業解釘,交易就有可能告吹。 即使新買家有權入稟向業主追討損失(如訂金、代理佣金、律師費等),亦白白浪費不少時間與心機,裁決又可能遙遠無期,費時失事。 如業主拖欠管理費,不論欠款額多寡,只要業主立案法團或管理公司有理由相信業主沒有清繳款項的打算,便可透過法律訴訟,申請拍賣單位以追收欠款,物業會被「釘契」。

僭建釘契: About the Author: 按揭大師

有些情況是,政府代業主維修,而業主未付有關費用,那只要與買家協議好,在樓價扣欠款,都可繼續交易。 總括而言,只要買家願意承擔風險,接受已知的釘契情況,日後不能以此作訴訟理據。 屋宇署發言人指僭建物會影響樓宇結構及消防安全,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在物業進行建築工程前,應先諮詢專業人士的意見。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條的規定,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根據第24條送達予他的命令,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1年,及可就該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萬港元。 另外,即使樓宇有違規僭建物,地政處及屋宇署先會書面警告,屢勸不改才會將行動升級,或將清拆令在土地註冊處註冊(俗稱釘契)。 不過,被釘契並不代表物業不能出售或轉讓,只要買方願意承擔有關責任,一樣可合法買賣。

僭建釘契

針對較嚴重及屬於須優先處理類別的個案,屋宇署可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的規定發出命令,飭令業主清拆有關僭建物或糾正違例工程。 如果業主沒有在指定的日期前遵從命令,除了僭建物出現明顯危險須由政府承建商代為清拆外,該署一般會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第40(1BA)條向業主提出檢控,藉此促使有關業主自行清拆。 屋宇署在履行《建築物條例》(第123章)規定的同時,亦考慮到樓宇安全、資源限制等因素而制定執法政策。 由二○一一年四月一日起,屋宇署已把清拆僭建物的行動範圍擴大,並會推行一系列多管齊下的新措施,以提升本港樓宇安全水平。 如果物業遭釘契的原因是有潛建物,業主不拆卸,香港大學房地產及建設系客座副教授張聖典指,若果經過一段時間後業主都不去處理潛建問題,這可能需要透過法庭解決,甚至業主有機會被控告而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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