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本計劃時,僱主必須提供職業退休計劃下之僱員實際工資。 實際工資可以包括僱員的工資、薪金、津貼、佣金、獎金,但不包括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但金額必須有相關文件以作證明,例如銀行自動轉賬滙款單、出糧紀錄、僱員簽收紀錄、職業退休計劃供款紀錄等,以用作計算補貼額。 工資補貼是以「指定月份」的僱員人數及實際工資作計算基礎。 如果僱主在「指定月份」已為該僱員設立職業退休計劃及遞交妥善僱員支薪紀錄,即使該僱員現已離職,僱主仍可為該僱員申請補貼,但領取的工資補貼須全數用於支付僱員工資。 為僱員設立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包括職業退休註冊計劃或職業退休豁免計劃)的僱主,可為參與有關計劃的僱員申請工資補貼。

成功遞交網上申請的申請者將獲發電郵及手機短訊以確認收到其申請。 您必須填妥計劃成員資金轉移申請表,然後交給新計劃的受託 人或新僱主辦理。 你可按照自己的投資目標 僱員自僱人士 僱員自僱人士 、個人狀況和日後計劃作出投資選擇 。 舉例說,行將退休的計劃成員可選擇較低風險的投資產品,而較年青的成員可選擇較高風險的投資產品,以期賺取更佳的投資回報。

僱員自僱人士: 「勞工假」VS「銀行假」

如任何一名65歲或以上僱員按強積金紀錄證明書上顯示的基本工資金額或自願性強積金供款額計算所得的工資補貼,少於每月5,000元,有關僱主可為該等僱員領取每人每月5,000元的工資補貼。 香港特區政府在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保就業」計劃(計劃),透過向僱主提供有時限的財政支援,協助他們支付員工的薪金,以保留可能會被遣散的僱員。 僱員自僱人士 她說,按照上述例子,最新的保就業計劃下,該企業可申請的僱員工資補貼,將分別是5月份的800人,6月份及7月份的1,000人。

僱員自僱人士

答7.《僱傭條例》只適用於根據僱傭合約受聘的僱員及其僱主,而只有根據僱傭關係受聘的僱員才可享有《僱傭條例》下的各項福利和保障。 因此,為避免誤會或爭拗及確保權益,有關人士在訂定合約前,必須根據雙方的意願,了解彼此合作的性質,辨清自己屬於僱員還是判頭或自僱人士的身份。 工資率、超時工作的工資率及任何津貼(無論以按件、按工、按時、按日、按週或其他方式計算);工資期;終止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及如僱員享有年終酬金,則有關年終酬金、部份年終酬金和酬金期的資料。

僱員自僱人士: 申請資格

雖然用以計算強積金供款的有關入息設有上限,然而僱主及僱員均可在強積金條例規定的強制性供款以外作出額外供款,這些額外供款會被視為自願性供款。 僱員自僱人士 僱員自僱人士 但是,僱主並無責任根據僱員所作的自願性供款數目而為該僱員作出同等的供款數目。 此外,請留意此等由你或代表你的僱主作出的自願性供款的所累積的權益的歸屬比例和提取款項事宜將受制於您的強積金計劃條款。 至於為僱員設立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則只能將持有香港身份證的僱員納入「指定月份」的僱員人數,並申請補貼。 若2020年3月的強積金紀錄證明書/設立職業退休計劃僱主的支薪紀錄內有顯示在該月或之後離職的僱員(無論當時有否支薪),有關僱員會被納入計算「承諾受薪僱員人數」,作為比較補貼期內受薪僱員總數的基數。

  • 參與計劃的僱主必須承諾在接受工資補貼期間不會裁員,並將全數補貼用於支付僱員工資。
  • 請注意,如綠色小巴或本地渡輪營辦商僱主已為其65歲或以上僱員申請「保就業」計劃工資補貼,則不可同時為該批僱員申請運輸署為65歲或以上綠色小巴或本地渡輪僱員特設的補貼計劃。
  • 工資補貼是以「指定月份」的僱員人數及實際工資作計算基礎。
  • 入息包括來自僱主或其他人士的入息、額外賞賜和附帶利益。
  • 若僱主濫用或違反計劃條件,僱員或社會人士可向「保就業」計劃秘書處舉報,當局必定會積極跟進。
  • 往往有些人士會被非香港公司調派或借調到香港公司,因此 IR56B 表格第 1 項「僱主名稱」一欄應填上香港公司名稱。
  • 但政府因應香港經濟變化,認為去年經濟現復甦,部份行業或擴張,用2020年數據是較低基數。

「就稅務事宜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的要求適用於強積金計劃。 所有新開立的強積金帳戶,帳戶持有人須在登記表格上就稅務居民身分作出自我證明(即申報是否在香港以外地區有稅務居民的責任)。 如你與某公司簽訂服務合約,但並非該公司的僱員,你或會被視為自僱人士。 因此,你必須以自僱人士的身分參加強積金計劃並作出供款。 有意申請的僱主或自僱人士,須於申請期內填妥網上申請表及上載所需證明文件,成功遞交申請者,將獲發電郵及手機短訊確認收到申請。 僱員自僱人士 若曾經成功獲批「2020保就業」計劃的僱主申請者,必須使用「2020保就業」計劃的申請編號及商業登記號碼遞交申請。

僱員自僱人士: 相關內容

「保就業」計劃會為合資格僱主提供為期六個月的工資補貼。 補貼將分兩期向僱主發放,第一期補貼涵蓋2020年6月至8月(第一期已截止申請),第二期補貼涵蓋2020年9月至11月。 僱主支付的代通知金或裁員補償是終止僱用僱員的賠償或依法必須支付的款項,而並非作為服務的代價,故此毋須納入為計算強制性供款的有關入息,僱主與僱員均不須為該項賠償款額作出強制性供款。 若未能滿足上述僱用承諾,僱主除須就每名缺少的人數退回相關工資補貼金額(即每月8,000元或4,000元)外,亦須額外向政府繳付相等於須退回補貼金額10%的罰款。

上述補貼的計算方法會以該部分合資格僱員的人數及實際工資作為計算補貼的基礎。 「保就業」計劃秘書處會就第二期補貼的申請,透過相關政府部門發信提醒相關政府資助機構及政府外判服務承辦商/顧問公司上述申領資格。 政府資助機構旗下由政府全數資助工資的僱員不符合申領「保就業」計劃的資格。 但如這些機構有僱員的工資並非由政府全數資助,而機構亦有為相關僱員作強積金供款或設立職業退休計劃,則可就該部分僱員申領補貼(請參閱第4部分「計算補貼金額」)。 「保就業」計劃秘書處會就第二期補貼的申請透過相關政府部門發信,提醒這些機構有關「保就業」計劃的申領資格。 相關僱主必須申報目前有效的所有參與的強積金計劃/設立的職業退休計劃的資料,相關資料可在網上申請表上遞交。

僱員自僱人士: 申請結果及發放補貼安排

因此僱主須按法例就其向僱員支付的工資(包括「2022保就業」計劃的補貼)作強積金/職業退休計劃供款。 僱員的補貼額是按在強積金/職業退休計劃紀錄上,該僱員於「參照月份」的每月工資作計算基礎,不論該僱員屬何種支薪模式(例如時薪/日薪/周薪/月薪/件薪/佣金制/完成整個項目才獲支薪)。 若個別僱員的工資並非每月發放(例如每兩星期或每季發放),我們會適當換算為每月工資(詳情請參閱計算例子)。 就採用「2021年第四季紀錄」的僱主,政府代理人經僱主授權後,會按強積金受託人提供2021年10月、11月及12月的強積金紀錄中選用可為僱主獲得最高「補貼金額上限」的月份為「參照月份」。 由於設立職業退休豁免計劃的僱主以聘請非香港居民為主,例如職業退休豁免計劃的其中一項要求是屬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的成員人數佔成員總數不超過10%或50人,我們須作出規定,以盡量確保工資補貼用於擁有香港居民身分的僱員。 若同一機構有不同子公司/分行,並各有獨立的商業登記號碼及分別有為其僱員開設不同的強積金戶口或職業退休計劃,則每間子公司/分行可選擇提交獨立申請。

申請者須仔細核實申請資料,一經遞交,將不能取消或修改;如申請資料不齊全,會有手機短訊或電郵通知在指定日期前補交,未能於指定時限內補交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處理。 僱員自僱人士 法定最低工資亦適用於殘疾僱員,《最低工資條例》同時為他們提供特別安排,讓他們有權選擇進行生產能力評估及按評估結果收取工資,詳情請參閱《法定最低工資制度的殘疾僱員生產能力評估簡明指引》。 就每月支薪的一般僱員而言,僱主必須在每個月的第10日(即「供款日」)或之前為僱員作出強制性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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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遺失申請編號,申請者須以「2022保就業」計劃下的登記電郵地址發送電郵至。 秘書處/政府代理人會在核實申請者身分後,以電郵通知申請編號。 在申請獲批後,僱主須確保在補貼期內任何一個月有受薪並符合工資範圍的僱員人數,不能少於當月的承諾受薪僱員人數(包括「自選補貼人數」、「全額補貼人數」、「半額補貼人數」、及「年長補貼人數」)。

  • 請注意,檢視申請結果要求一經提出,工資補貼將會暫緩發出,直至完成檢視為止。
  • 與其他強積金供款一樣,TVC可以投資於強積金計劃所提供的任何基金,如果你開立帳戶時沒有選擇基金的話,供款便會按預設投資策略進行投資。
  • 由於設立職業退休豁免計劃的僱主以聘請非香港居民為主,例如職業退休豁免計劃的其中一項要求是屬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的成員人數佔成員總數不超過10%或50人,我們須作出規定,以盡量確保工資補貼用於擁有香港居民身分的僱員。
  • 僱主如未有準時為僱員作出強制性供款,便須繳交相等於拖欠供款款額5%的附加費,附加費會全數撥入有關僱員的強積金帳戶。
  • 請注意:上述內容為撮要參考資料,並未羅列本計劃的所有規定及守則,「保就業」計劃的一切規定皆以計劃之守則及條款為準。
  • 然而,僱主並沒有義務作出與僱員自願供款額相等的供款。
  • 你可聯絡受託人,就自願性供款款額、支付方法、從自願性供款所產生的權益的歸屬和提取事宜定下管限規則。

對積金局發出的「支付所欠強積金供款及供款附加費通知書」(簡稱「供款附加費通知書」)提出反對。 你必須於「供款附加費通知書」發出日期起計的14天內,向積金局提交本表格及所有相關證明文件。 如僱員因公司業務擁有權出現轉變或於聯繫公司之間調職而轉移至另一個僱主的強積金計劃,請塡寫本表格並連同「成員轉移通知書」 在特准限期內一併交回。 請參閲僱主行政指南下的「在公司之間職員調配的強積金安排」,以確保你已按照所需步驟作出安排。 僱主可為兩批僱員,即 參與強積金計劃僱員 及 參與職業退休計劃僱員,分別按問答4.2及問答4.3的方法,各自計算補貼額。 「保就業」計劃秘書處及/或其委託的代理人若在發放補貼前發現申請者牽涉清盤相關程序,秘書處及/或其委託的代理人將保留一切權利拒絕向該申請者發放補貼。

僱員自僱人士: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或認可職業退休計劃供款扣税簡介

香港公司應於 IR56B 表格第 11 項內填報由香港及非香港公司支付的入息總額。 此外,亦應於第 13 項內填報由非香港公司支付的入息詳情。 僱主必須申報累算須付僱員的全部薪酬,不論該僱員是否有權就該薪酬申請豁免徵收薪俸税。 僱員如有意申請豁免全部或部分入息徵税,他需要在填寫個別人士報税表時,自行提出申請。 就設立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而言,會以僱主提供於「參照月份」的僱員工資證明文件內所顯示的受薪僱員人數及每人工資額,去計算「補貼名額上限」。 就參與強積金計劃的僱主而言,會以強積金受託人提供有關僱主於「參照月份」的強積金紀錄內顯示的受薪僱員人數及每人工資額 (請參考計算方法及例子),去計算可獲得工資補貼的人數上限(即「補貼名額上限」)。

僱員自僱人士

如初步審核結果顯示有任何販運人口指標出現,入境處人員會依據一份標準核對清單再作全面調查及識別程序,以確定當中是否有販運人口的元素,例如在招募階段是否涉及威脅及脅迫,以及是否存有剝削性質。 被識別的販運人口受害人會獲提供各項支援和協助,包括緊急介入、診癥和治療、輔導、收容或臨時住宿及其他支援服務。 入境處呼籲販運人口受害人應立即向有關部門舉報有關罪行。

僱員自僱人士: 工資及補貼額

投資者可以隨時登錄我們的網站或致電我們的客戶服務中心了解市況和投資計劃。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除不具申請資格的自僱人士外(請參閱問答2.1),只要於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已開設(即不能將開設日期追溯至該日或較早日子),並於當日仍未取消之「自僱人士強積金戶口」的自僱人士,均符合申請資格。 補貼額是以該僱員於當月實際工資作計算基礎,不論收入水平較平常為高(例如有雙糧/約滿酬金)抑或較平常為低(例如開工不足/放病假等)。 每名僱主可領取的補貼總額並無上限,但只可按訂明的補貼額計算方式為每名僱員領取最高每月9,000元的補貼額。

僱員自僱人士

納稅人不必擔心,當收回報稅表後,稅務局會就你的情況進行分析。 如果選擇個人入息課稅會令你稅款較多,稅務局並不會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作評稅,並會將此情況通知你。 如果屬於其他類型業務,而每月平均營業額不高於 HK$30,000 ( 稅務局是以平均 6 個月收入計算),而又屬於新業務,則以開業後首 6 個月計算,都可以申請豁免費用。 假如自僱人士長時間以個人銀行戶口收取賺取款項,出入數太頻密或金額龐大,銀行系統一經發現,有機會將其私人銀行戶口封賬。 1「家務僱員」是僱員的一種,其僱傭合約完全或主要是為在僱主的住所中提供家務服務而訂立。

僱員自僱人士: 工作地點調動由合約決定

如你希望享有薪俸稅或個人入息課稅下的稅務扣除優惠,便必須把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存入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 你現時向供款帳戶所作出的自願性供款並非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因此亦無法就此供款申請扣稅。 TVC的提取手續跟現行其他強積金供款的提取手續一樣。 你可向相關強積金計劃的受託人提交申索表格,並提供所需文件。 你在TVC帳戶內的全數結餘可隨時轉移到你在其他強積金計劃的TVC帳戶。 如果你希望轉移TVC帳戶內的結餘到其他強積金計劃,只須填寫「計劃成員可扣稅自願性供款轉移申請表」- MPF-P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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