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於2018年共推出1,300個單位,收到超過58,300宗申請,超額申請逾43倍。 房委會一般每年都會以書面邀請正在輪候的申請者參與計劃。 中籤的申請者可獲提早自選單位,部分單位更特設租金寬減期。 上樓速度加快,兼可自選單位,缺點是計劃提供的單位均有一定負面因素。 於「天倫樂」計劃下,年輕一方的家庭成員要作出聲明,承諾照顧年老親屬,房委會指出,有關申請會比一般家庭申請提早6個月獲處理。 年輕的單身一族申請公屋,動輒需要30年,甚至更長時間才能上樓,的確令人絕望。
【網民熱話|公屋富戶】近日有自稱住在公屋的網民在LIHKG論壇發文,指其家庭月入達5萬元,惹來網友熱議。 資助房屋小組成員、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則對房委會倉卒推出修訂表示遺憾。 他指出,長策會在2013及2014年討論有關建議時,曾拋出多個不同方案,但未有加入今次修訂,希望房委會未來一年就推行情況審視是否作出微調。 房委會按開支及住戶開支5%備用金計算,建議1人家庭入息限額增2.5%至11,830元;2人家庭增幅6.2%,至18,690 元;3及4人家庭分別增2.8%和4.7%,即23,010元及至29,240元。 所有在職、離職時或離職後收到由僱主提供給你作為補發薪金、約滿酬金、延付薪酬及補發欠薪的收入,均須課税。 你須在報税表中申報所有由僱主提供的津貼、額外賞賜及附帶利益,包括現金津貼、僱主為僱員履行個人法律責任、可轉換成為金錢的利益、教育福利及度假旅程利益。
入住公屋後入息: 輪候期間 / 收匙前後有機會抽查
其他收入是指任何非受僱/非自僱收入,例如退休金、從存款及各項投資所得的利息/紅利/股息,以及綜援金額等。 自政府於二○一六年推出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其後易名為職津計劃)以來,房委會一直把職津視作公屋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其他收入,以計算他們的家庭總收入。 入住公屋後入息 這個計算方法主要是考慮到職津與綜援金額及其他收入性質相若,均為家庭入息的一部分。 其實房委會都早有列明一般申請及非長者一人的基本申請資格準則,公屋申請人每月總入息和總資產淨值不得超過房委會規定的有關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限額亦會按年修訂。 至於被納入配額及計分制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如有需要,可要求加入家庭成員,轉為家庭申請,而毋須另行重新登記。 倘若戶籍內並無戶主的在生配偶,有關的租約亦可批予在單位內居住的其他認可成員,但他們須接受「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包括入息及資產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以釐定他們批出新租約的資格及應繳的租金水平。
天倫樂調遷計劃:公屋租戶遷往其年長父母或年青一代現居的屋邨,以便互相 照顧。 凡居於公屋的年長父母可提名一名兒女或其配偶申請調遷,而年青一代家 庭則可提名其父母/外父母申請調遷。 在删減家庭成員方面,倘家庭狀況因出生、死亡或其他情由而有所改變時,須立即通知房委會。 任何家庭成員如自願退出公屋戶籍,可用書面提出删除戶籍要求。
入住公屋後入息: 最新入息及公屋資產限額點計算?
持有(包括個人及/或與任何其他家庭成員合共持有)任何直接或透過附屬公司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公司50%以上的股權。 持有(包括個人及/或與任何其他家庭成員合共持有)任何直接或透過附屬公司有香港住宅物業的公司50%以上的股權。 另一方面,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及審計署於二○一三年曾建議房委會檢討「富戶政策」,以進一步確保有限的公共房屋資源得以合理分配。 為跟進有關建議,房委會轄下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曾於二○一四年十月討論了現時的「富戶政策」。 委員曾探討多個修訂「富戶政策」的初步方案,但由於各方案互有利弊,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未作任何決定。 處理住戶交回的入息申報表只屬屋邨辦事處負責的其中一項工作,而個別屋邨辦事處須處理的申報表數量亦有不同,辦事處會因應情況作出適當人手安排。
- 如戶籍內有家庭成員離世、患上危疾,或因工作、交通及其他意外受傷,引致喪失工作能力,因而收取一筆過非法定賠償(如危疾保險賠償)或其他財政援助,或因退休而收取一筆過退休金,兩項款額均可在家庭總資產淨值中扣除。
- 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出租屋邨辦事處職員會在收到電子申請表後與申請者聯絡。
- 住戶如不按照公屋富戶政策要求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有機會因忽略提供資產申報表指明的詳情,或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而觸犯《房屋條例》,一經定罪,最高罰款 2.5 萬元及監禁 3 個月,並須遷離現居的公屋單位。
- 按房委會的目標,一般公屋申請平均輪候時間為約3年,但目標不適用於非長者1人申請者。
- 一如以往,今年居屋的揀樓次序亦根據家庭結構排定,家有長者最先、家庭申請者次之、一人申請者最低,故申請人可考慮連同家中長者一併申請(必須是核心家庭),提升優勢,而今次「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將有2,700個配額。
- 邨內調遷:住戶如遇有特殊情況,如健康因素,而難以繼續在現居單位居住,可申請調遷往邨內另一個單位。
- 與此同時,按現行法例規定的公屋租金調整機制,房委會須每兩年檢討公屋租金一次,並須按該次租金檢討中第一和第二期間收入指數的變動調整公屋租金。
答:公屋申請由遞交表格開始,直到最後的配房程序,整個申請流程共有7個階段。 如申請因不符合資格而不被接納,申請人可在符合一切申請資格後,重新遞交申請表。 如申請因資料不足及/或欠缺文件而被退回,個案便告完結。 入住公屋後入息 須遷出公屋單位而有暫時住屋需要的住戶,可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居住於該單位,為期不得超逾12個月。 在暫居期間,須繳交相等於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或市值租金的暫准證費,以較高者為準。
入住公屋後入息: 符合「租金援助計劃」資格的公屋住戶,可獲多少年的租金寬減?
2017 年 10 月,富戶政策收緊交還公屋條件,由單軌制改成雙軌制,即使住戶在港未持有物業,只要入息或資產其中一項超逾限額,便須補繳租金,甚至遷出單位。 符合資格並擁有連續十年或以上公屋居住期的申請者,在揀選單位時將不受區域限制,可選擇遷往任何地區。 若公屋住戶的家庭入息超過公屋入息限額五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過入息限額100倍,或未有在指定日期或之前交回填妥的申報表,或選擇不作出申報,便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若住戶拒絕申報是否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填報家庭入息及/或申報其家庭資產水平有否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便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如在香港並無擁住宅物業,住戶便須填報其家庭入息資料;以及申報其家庭總資產淨值有否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但暫時無須提交證明文件)。
據悉房署認為,現行恢復申請機制,或引起對其他申請者造成不公平。 也有意見認為,房署應盡量防止申請者故意壓低入息及資產,再恢復申請。 按現行規定,倘入息或資產超逾限額,令公屋申請被取消,申請者可於申請取消當日起計6個月至兩年內,提出要求恢復申請,一般2至3個月入可獲接納申請。 在過去5個年度因入息或資產超標已被取消申請的個案,有5840宗,然而卻高達5750宗申請,最終獲恢復申請。 《房屋條例》亦訂明,視乎第一和第二期間收入指數的變動,公屋租金可加可減;加租時設有 10% 的「封頂」安排,減租則不設下限。
入住公屋後入息: 家庭入息超5倍或總資產超入息100倍須遷出
但由於「入息調查」是以隨機抽樣的方法進行,同一租戶有可能在某一段時間內先後因應「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及「入息調查」須向房委會申報其家庭入息。 房委會於二○一七年七月就經修訂的「富戶政策」展開了廣泛的宣傳工作,包括在各公屋屋邨張貼海報及向所有公屋住戶派發宣傳單張,而有關單張亦派送至各區民政諮詢中心供市民索閱。 經修訂的「富戶政策」的內容、常見問題、樣本申報表和有關的宣傳片等資料已上載至房委會網頁,而宣傳片亦於各屋邨的屋邨資訊平台播放。 我們也遇過一些案例,申請人想連同長者近親一同申請家有長者計劃,但要注意的是,所有白表申請人在申請日期截止前24個月,都不能持有任何物業權益,包括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重點是,你怎樣估計到自己的審查期,而作半年前的失業安排。 在計分制下,18歲申請人將獲0分,19歲獲9分,20歲獲18分,每一歲加9分,如此類推,直至59歲獲369分為止。 面對持續上升的公屋需求,房委會認為在增加公屋供應的同時,有必要同步檢視如何更好地運用公屋資源,確保公屋資源分配給較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
入住公屋後入息: 最新公屋輛候時間增加至5.9年
如欲深入了解白居二計劃,我們也有詳盡分析,可以按此跳去。 而且,因為有政府擔保,申請人不用通過加息三厘的壓力測試,部分銀行甚至在計算供款佔入息一半上,也不太嚴格,但要留意,信貸紀錄不良同樣會影響銀行批出按揭的態度。 若申請人為非固定月薪,入息則以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共6個月的月均入息計算,可扣減法定強積金供款,但同樣要加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的年終花紅及雙薪,再除以12個月的平均數。 入住公屋後入息 根據往年的經驗,核心家庭的申請人數均大幅超出家庭配額的單位,換言之非核心家庭的揀樓機率是零,故《胡‧說樓市》建議大家放棄非核心家庭申請,反而將非核心家庭成員分拆單人申請。 成功遞交網上申請的綠表申請者,申請者及名列申請表上所有家庭成員仍須於申請表上簽署作實綠表身分。 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出租屋邨辦事處職員會在收到電子申請表後與申請者聯絡。
公屋戶主去世或遷出後,單位的租約可無條件地批予在單位內居住亦是認可成員的戶主配偶,配偶可無需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而申請成為該單位的新戶主。 公務員雖不受限於街隊的公屋入息資產限額,但獲配公屋單位後,仍然要就公屋富戶政策作出申報,而富戶政策當中人人平等,公務員並不享特設的限額要求,入息資產超標同樣要繳額外租金,甚至交還現居單位。 據悉,房協雖然會跟隨房委會實施富戶政策,但是否「照單全收」、完全跟從房委會整套安排去做,原本未有定論。 入住公屋後入息 至於入息和資產限額倍數多寡;徵收多少倍額外租金;會否是超出入息、資產限額或在港擁有物業3項關卡其中一項,便需於12個月內遷離單位等,消息指暫時無具體方案,一切有待房協再研究後才決定,而房協及後正式宣布,其富戶政策會跟隨房委會做法。 公署更指,房協沒有採取有效措施,如加入適當租約條款,以限制富戶或擁有物業的租戶無了期租住單位,引致現時房協租戶擁有私人物 業或龐大資產,亦沒有違反租約條款,房協只能「勸諭」有關租戶騰空單位,力度明顯不足。 不過,申訴專員公署於2015年初發表報告,狠批房協沒有制訂「富戶政策」,違反出租單位政策的原意,對有真正需要的人不公平。
入住公屋後入息: 按揭計算機
申請人可透過表格更改已登記公屋申請的資料,包括增加家庭成員,如屬懷孕滿16周,需遞交註冊醫生簽發列明預產日期的證明文件副本。 如屬重新申請公屋,如申請內任何成員已懷孕滿16周或以上,該名未出生嬰兒可作1名家庭成員計算,並需遞交註冊醫生簽發的預產期證明書副本,顯示在簽發日期或之前已懷孕滿16周或以上;嬰兒出生後,申請者須盡早通知房屋署更新資料。 根據房委會資料,公屋申請若因家庭收入/資產超額被取消,日後如因家庭狀況有所改變,或入息/資產有所調整而再次符合申請資格,房屋署可考慮恢復其申請,但必須在首次申請被取消後6個月至2年內提出,否則不予考慮。
- 但社福團體資源有限,興建、管理、維修房屋等工作都涉及大量專業技能,非社福團體可一力承擔。
- 房委會2016年12月通過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公屋住戶的入息或資產若超出入息限額5倍或100倍,或在港擁有住宅物業,均要遷出單位。
- 此計劃現時每年提供 1,000 個公屋配額及 500 個綠表配額(有效期 12 個月),當中有分「一般配額」及「特別配額」,前者供所有符合資格的初級公務員申請,後者則只限現居於部門宿舍 / 將退休的紀律部隊人員申請。
- 有關的人事登記處表格 已夾附在發給新入伙住戶的參考資料夾內。
- 此外,透過「批出新租約政策」獲批新租約的住戶和透過「公屋租約事務管理政策」獲批相關申請的住戶,不論其居住年期,亦須每兩年按「富戶政策」作出申報。
最簡單方法當然是加入已成年的家庭成員,例如成家立室,夫婦二人一同申請,或與兄弟姐妹一同申請。 2019年2月,房委會建議上調2019/20年度公屋申請入息及資產限額,平均上調幅度分別為4.2%及3.1%,2019年4月1日起生效。 入息限額中,2人家庭增幅最大,增加6.2%至HK$18,690。 房委會估計,按調整後的限額計算,約16萬個私樓非業主戶符合公屋申請入息,料公屋申請將因而增加5,800戶。 有一點要留意,若果持有綠表的公屋住戶申請選購居屋或綠置居,必需在成功購買新單位後90日內交回其租住的公屋。 若未能如期交回有關單位,須先向房屋署申請不多於30天的延期居留,如獲批准,他們須為延期佔用該單位繳付佔用費,金額相等於單位的三倍淨租金/暫准證費另加差餉。
入住公屋後入息: 啟德突加新計劃 政府須向當區業主解釋
房委會並已在實施經修訂的「富戶政策」前,再推出以下一系列的宣傳工作。 公屋輪候冊申請宗數近30萬宗,一般家庭輪候時間屢創新高,現時已長達5.5年。 房委會指,按現行機制檢討後,建議上調2019/20年度公屋入息和資產限額,平均4.2%和3.1%。 其中,2人家庭入息限額增幅最多,增至18,690元;至於資產限額方面,2人家庭由33.8萬增加至34.8萬。 房委會估計,約16萬個私樓非業主戶符合新入息資格,較去年增近6,000戶,新的入息及資產限額將於4月1日生效。 按現行規定,若家庭申請者的申請表內,全部家庭成員均現居於公屋,相關申請將被凍結一年;「高齡單身人士」、「共享頤年」及「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的申請可獲豁免,這意味「兩爺孫」或長者欲另組織家庭,另申請公屋可獲豁免凍結。
房委會將於申請者獲編配公屋單位前與其會面,進行詳細公屋入息審查。 (二)住屋開支用以衡量租住與公屋單位相若的私人樓宇單位的開支,視乎私人樓宇單位每平方米租金和參考單位面積而定。 非住屋開支參照政府統計處最近一期住戶開支統計調查的結果釐定,並按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剔除住屋開支)的最新變動,或按統計處進行勞工收入統計調查所錄得的名義工資指數變動作為入息因素以進行調整,以較高者為準。 不同家庭人數住戶的公屋入息限額是以上兩大開支項目各自的總和,再加上5%的備用金。
入住公屋後入息: 富戶政策入息資產限額( 2021 年 4 月 1 日生效 )
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在傳媒界工作逾30年,曾任職通訊社、電台、報章、網絡媒體,有豐富的編採和管理經驗。 入住公屋後入息 除了新聞界的工作,陳氏也積極參與新聞教育,曾任教樹仁學院,及中文大學新聞傳播學院碩士班課程。 陳氏現為樹仁大學學術諮詢委員會成員,浸會大學傳理學院特邀教授。 公職方面,陳氏於 2006年1月獲行政長官委任,擔任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委員會成員,並在翌年提交檢討報告書。 此外,他在 2010年1月獲香港證監會委任,出任投資者教育委員會(任期已屆滿)及產品諮詢委員會成員。 截至2018年12月底,一般公屋申請(家庭及長者1人申請)高達約150,200宗,而以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1人申請亦達約117,400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