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名申請人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違反了《房屋條例》第26(1)(c)條而被檢控,並於較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在參閱感化官的報告後,法庭今日(7月4日)判處被告監禁14日,緩刑12個月,及罰款2000元。 在參閱感化官的報告後,法庭今日判處被告監禁14日,緩刑12個月,及罰款2000元。
對於公眾對政策的質疑,房屋署長王天予回應,政府一直不會審查綠表人士的入息、資產等,是為鼓勵有能力的公屋居民交出公屋。 其後房屋局表示,會檢視公屋租戶以綠表資格購買居屋是否需有入息及資產等限制,或考慮收緊有關安排,亦會研究增加罰則以免有人濫用公屋,但由於較為複雜,需要與房委會討論。 【星島日報報道】公屋申請者需填報資產,有申請人誤解「投資」一欄包括「儲蓄保險」定義,沒申報已購買人壽及意外保險,苦等四年後,被房署指虛報資料,除被取消申請資格外,更有可能惹上官非。 有議員指今年接獲數宗類似求助個案,質疑房署公屋申請表格不清晰,又涉以「旁門左道」試圖減輪候人數。 房署反駁,申請須知已說明有儲蓄成分的保險須申報,否認改變審查制度。
公屋瞞報: 綠表購居屋無限制 房屋局研收緊堵漏
滙控行政總裁祈耀年(Noel Quinn)反駁稱,收購有助滙控長遠拓展新經濟客戶板塊,交易更令市場知悉集團發展新科技公司客戶的決心,最近有數以十億美元計企業存款,由美國矽谷銀行(SVB)流入滙豐美國、英國和香港的戶口。 對於收購行動的背景,祈耀年憶述,SVB在3月份的一個周三(8日)出現嚴重流動性問題,周五(10日)被美國監管機構接管,同日SVB UK亦被英倫銀行接管,「所以SVB UK已成為央行資產」。 近日她獲邀出席上海時裝周,為中式結婚禮服擔任模特兒,身穿紅色禮服的她甫出場已令人眼前一亮,還與久違了的「老公」吳卓羲合體,還拖手行騷。 2人曾在內地劇《大丫鬟》中合演夫妻,今次再續前緣勾起網友不少回憶。 李彩華受訪時表示:「同卓羲真係好耐冇見,但大家好有緣,之前都喺香港一齊行過騷,所以幾合拍,今次因為係着結婚禮服,出嚟真係好似行禮咁。」她最開心是在《大》劇飾演其母的米雪亦在場,笑言十足一家團聚,完騷後大家亦一齊食飯敍舊。
眾所周知,公屋供應十分短缺,輪侯時間屢創新高,必須善用及合理編配予真正有需要人士。 公屋瞞報 截至去年12月底,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5.5年,當中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3.9年。 公屋瞞報 據悉,加多利山的單位成交價為7,280萬元,本身已持有住宅物業的蔡天鳳,當年為節省15% 非首置印花稅,即1,092萬元稅款,才交由前家翁以首置名義買入單位,即是常見的「借人頭」買樓。 公屋瞞報 就此成交,首置人士只需繳付4.25%的印花稅,即約為309萬元,兩者相差逾7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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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解釋有內地人或於內地有祖屋,間中回鄉居住,但不代表他們擁有祖屋業權。 《香港01》早前到訪其粉嶺祥華邨公屋,門外鎖上鐵鏈,無人應門,但窗戶打開,鄰居指簡生與妻子同住,但生活十分低調。 記者再到其松柏塱村村屋,同樣無人應門,相鄰村屋租戶指該屋業主並不是姓簡。 【now.com財經】近日,名媛蔡天鳳碎屍案轟動全城,手段兇殘令人髮指。 撇開案件不談,事件同時引起社會對綠表買樓免審查的關注,究竟現行措施是否存在漏洞,政府是否需要堵塞漏洞。 元朗朗邊將興建近1.2萬伙公營房屋,第一期涉及前中轉房屋土地已經拆卸平整;第二期牽涉的私人土地包括唐人新村,今日(29日)地政人員前往收地,仍有6至7戶村民表示未及收拾。
- 兩名居住於深水埗麗閣邨的公屋租戶,2019年申報入息及資產時,申報他們共同擁有5個非住宅物業的業權,並無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家庭總資產淨值不超逾入息限額。
- 何永賢指當局會一併檢視,並考慮議員意見,利用新科技例如大數據等,協助查核申請人資產。
- 他認為,檢查公屋住戶有無物業可以即時進行,毋須等到全面檢討。
- 翻查附近八間村屋資料,地政總署在2019年收到該村屋與相鄰七間村屋疑涉套丁的投訴。
- 房屋署今日(29日)表示,一名公屋租戶因瞞報資產,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6星期,緩刑12個月,罰款2萬元。
直至一二年,李太被診斷患癌,已花費一筆積蓄作醫藥費,亦盼改善居住環境,故再取新申請表,新表「投資」一欄包括「儲蓄保險」,但她以為所購保險只是人壽及意外類別沒申報。 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表示,今年至今已接到三、四宗類似個案,「短期內有這麼多同類個案,令我難免懷疑房署這樣做是否因為輪候人數太多,而用一些旁門左道的方式(試圖減少人數)」。 如果申請者在輪候期間補充或更改資料,署方會審核其申請是否仍符合申請資格。 公屋新富戶政策自2017年10月實施後,首次有公屋租戶因瞞報房產被即時判監。 一名居住於坪石邨的公屋居民,去年申報入息資產時,報稱沒有土地及物業;然而房署揭發該公屋戶在案發時,擁有一幅位於大埔的土地,2018年至2020年地皮正在建屋,土地及物業價值1,600萬元。
公屋瞞報: 坪石邨公屋戶擁1,600萬大埔地皮房產 瞞報資產被判監14日
選委界江玉歡及民建聯葛珮帆均追問,政府會否立即修改房屋條例堵塞現有漏洞,何永賢就以「檢討中」回應。 實政圓桌田北辰會後向記者表示,房屋署應即時利用土地註冊處的數據,核查全港公屋居民中所有成年人,有無持有住宅物業,並盡快公布結果,之後按時對照物業成交紀錄與房署數據,防止有人濫用公屋。 他認為,檢查公屋住戶有無物業可以即時進行,毋須等到全面檢討。 一宗在2021年3月判刑的個案,涉及居住於將軍澳厚德村公屋的3人家庭。 公屋瞞報 他們2020年5月申報入息及資產後,持證人夫婦遭揭發各自擁有約40萬元銀行存款及市值約100萬元的股票,家庭的總資產淨值高達500萬元。
何永賢指,目前申請資助房屋作虛假陳述,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萬元和判監6個月,多名議員批評罰則過低,欠缺阻嚇力。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林健鋒指出,現時依靠舉報公屋富戶才審查,不合理並出現問題。 房署過去三年每年平均發現約六百宗個案涉嫌虛報入息及資產,由今年一月至本月中,該署檢控了二百宗涉虛報入息及資產個案,較去年上升三成,罪名成立至少有一百一十宗。 今年八月更有一名公屋住戶因隱瞞包括來自私人住宅及商業車輛營運的收入,連續數年少交租金,被法庭罕有地判監八星期,其子女則被判社會服務令。 據《房屋條例》,任何人明知而向房委會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為港幣5萬元及監禁6個月,無論有關人士是否被起訴或定罪,房委會均有權終止其租約。 但是查近年公屋戶或公屋申請人,向當局虛報、瞞報入息、資產等情況的刑罰,最高多是緩刑,遠未及最高可判罰款為港幣5萬元及監禁6個月。
公屋瞞報: 富戶租公屋 2800人瞞報僅10宗判監
現時約有三十六萬公屋租戶每兩年申報入息及資產一次,二萬三千八百戶因為入息及資產超過指定限額,需要繳交額外租金。 何永賢昨指,指當局除了靠舉報,亦會主動調查,例如跟進圍封強檢期間無人應門的個案。 須繳交額外租金者,如日後家庭入息因失業等問題,連續 3 個月回降,住戶可申請減租。 如入息為永久下降,例如有家庭成員過身,住戶可即時申請減租至 1.5 倍或原有租金。 因違反租約條款而被終止公屋租約的前租戶及其18歲或以上的家庭成員,由終止租約日期起兩年內,不合資格申請公屋。 房委會委員尹兆堅認為,不少人指公屋戶於內地或海外有物業、可收租的說法,大部分或屬流言,形容目前濫用公屋情況未到失控狀態。
以他擁有一半的業權計算,扣除未償還按揭貸款,所佔的房產淨值約為420多萬,已超逾上述資產限額,因此並不符合租住公屋的資格。 一名居住於坪石邨的公屋居民,在2020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申報並無擁有土地及物業,並聲稱其家庭總資產淨值不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該家庭的資產上限為310萬元)。 地政總署回覆查詢時表示,因應公營房屋發展計劃,去年已張貼通知,要求在工程範圍內的土地佔用人於限期前遷離,署方在通知期屆滿後,已多次呼籲仍未遷出的住戶盡快遷離。 其間,署方委托的社工隊一直與有關住戶保持密切溝通,為他們提供適切協助。 公屋瞞報 地政總署今日(29日)已完成清拆行動,並與相關部門保持溝通,轉介不符合安置補償資格而有住屋需要的人士尋求可行協助。
公屋瞞報: 網上放租公屋被收回
至於近年多少公屋戶在內地置業,消息人士指,公屋居民有責任申報境內及境外的單位,否則亦屬違法。 何永賢指當局會一併檢視,並考慮議員意見,利用新科技例如大數據等,協助查核申請人資產。 她又補充,指當局現時非單靠舉報,亦有很多自動調查的工作,公屋管理提供很多綫索讓當局跟進,但具體操作她不在立法會透露,擔心有人刻意避開當局的行動,影響成效,但她舉例早前疫情期間圍封強檢,有一些經常無人應門的單位,當局正跟進中。 公屋瞞報 何永賢解釋,綠表購買居屋不用申報入息及資產,1978年沿用至今的政策原意,是希望加快公屋單位的流轉。 在此政策下,近5年平均每年相關回收的公屋單位約有3,600個,但認同現時要檢討考慮收緊有關安排。
發言人亦表示,作為釐定租金以及審核續住公屋資格的基礎,住戶必須準確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 因此,在向香港房屋委員會提供申報表指明的詳情時,住戶應先仔細閱讀入息及資產申報表的內容及填表須知,並按指定的方法計算其收入及資產填寫相關資料。 否則,住戶便可能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而觸犯《房屋條例》第26(1)(a)條(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或因忽略提供申報表指明的詳情,而觸犯第27(a)條(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 房屋署亦會向住戶追回因資料不正確而少付的租金,甚至收回他們現居的公屋單位。 何永賢回應時表示,公屋是社會寶貴資源,必須善用及合理編配予真正有需要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