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延續公共住宅工程進度控管系統後續管理之擴充,以期能提供更完善之系統服務及功能,強化工程進度控管作業的管理功能,以達資訊回饋的即時及完整性。 單單就租罝間屋, 唔使專登處理, 因為立不立, 將來理所當然都歸阿媽, 說到底, 間屋係不會因為業主去世而被政府收回或需付費 . 面對持續上升的公屋需求,房委會認為在增加公屋供應的同時,有必要同步檢視如何更好地運用公屋資源,確保公屋資源分配給較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
如在香港並無擁住宅物業,住戶便須填報其家庭入息資料;以及申報其家庭總資產淨值有否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但暫時無須提交證明文件。 公屋「寛敞戶」的調遷:若因家庭成員遷出、離世、結婚、移民等原因而刪除 戶籍,使餘下的家庭成員享有的居住面積超逾既定的編配標準,便成為「寬敞戶」,租戶須遷往較細的公屋單位。 申請公屋加名可以有幾個不同情況,一是現居出租屋邨住戶加名,二是正在輪候公屋的申請人加名,三是已補地價公屋業主加名。 至於哪些認可人士可獲加入戶籍,哪些情況下可加名,以下逐一講解。 凡居於公屋的年長父母可提名一名兒女或其配偶申請調遷,而年青一代家 庭則可提名其父母/外父母申請調遷。 大型維修或改善計劃的調遷安排:住戶因大廈結構問題、整體維修或改善工程而須遷出現居單位,可獲編配其他合適單位。
公屋除名: 住戶變獨居 需交出大單位
聲明書可於房委會╱房屋署網站下載,亦可到房屋署申請分組索取。 除了親身到屋邨辦事處或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辦理除名手續外,該意欲除名的家庭成員,也可以通過書面提出删除戶籍要求。 如果其遷出證明屬實後,該公屋戶主便會獲邀辦理删除戶籍,即除名手續,及須出示他所持的租約,以便作出更改。 換言之,如果你有置業需要,或已上車成為業主,你需要盡快到所屬的屋邨辦事處,或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申請刪除該住戶的公屋戶籍,即進行「除名」手續。 面對人夫一連串的問題,有網民給予意見,認為兩個都不能除名。
- 同時詢問網民應該「老人家(戶主)除名,還是自己除名抽居屋好呢」。
- 至於被納入配額及計分制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如有需要,可要求加入家庭成員,轉為家庭申請,而毋須另行重新登記。
- 年長戶主可為一名成年子女加名,但若加入該成年子女,便不得加入其他子女;而獲加入戶籍的成年子女,亦需要簽署承諾書照顧年長父母。
- 他續指,申請者可以申請原邨或原區安置公屋單位,但有關手續一般需要一年。
- 問 11.住戶在填報受僱收入時,是否只須填報申報月份(4月份/10月份)的入息?
- 其中,青洲坊「Lote 4」地段將會優先發展,發展商亦承諾優先處理該地段的木屋,並已遞交發展之時間表。
- 答 11.就受僱收入,住戶需填報的時期與過去的「富戶政策」相同。
2人分別是73歲女戶主和19歲少年,其中七旬女戶主情況危殆。 現場消息稱,事發時曾傳出爆炸聲,肇事單位廚房爐具和假天花遭波及損毀,消防局已通知石油氣公司派員到場,調查是否中央石油氣管道漏氣或接駁問題導致事故。 2009年8月12日,房屋局在警方協助下,對編號140木屋張貼清遷告示,以通知僭建物使用人應在30日內搬出該木屋,否則於期限屆滿後可進行清拆。 然而,發展商為了積極配合特區政府的公屋興建工作,對木屋編號135及140的家團作出例外處理,願意同樣提供一個位於黑沙環的單位,予以該家團3年的免租期,但兩個家團仍不接受有關遷出條件。 議員盧偉國則表示,過渡屋申請的平台是協助不適切房屋居民的措施,應盡快推出,現時當局所預計的推出時間太長,亦應加入申請選項。
公屋除名: 公屋除名後果: 物業轉名要有特殊理由
元朗屏欣苑的單位數目佔整個「出售居屋單位2016」約91%。 若我們以其折減30%後的平均售價(即每平方米實用面積53,200元)計算,一個實用面積40平方米單位的平均售價約為213萬元。 與此同時,根據《房屋條例》(香港法例第283章)第20條,住戶可於遷出通知書發出日期後起計15天內向由行政長官委任的上訴委員會(房屋)提出上訴。 房署提供調遷機會給公屋租戶遷往其年長父母或年青一代現居的屋邨以便互相照顧。
在某些原因下,公屋租戶有可能需要調遷到另一個公屋單位,例如家庭成員增加,希望調遷到較大的單位,又或基於特殊原因,租戶需要居住在另一地區。 為維護公屋資源合理分配,如在刪減人口後,戶籍內的認可家庭成員人數低於現居單位所容許的最少居住人數時,便成為「寬敞戶」及須遷往房委會認為居住面積符合其家庭成員人數的公屋單位。 最新公屋輪候時間又再延長,根據房委會最新數字,一般公屋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再增加至6.1年,比去年底公布的5.9年再增加逾2個月。 當中長者1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亦由3.8年增加至最新的4年。
公屋除名: 政府提供的相關支援
在現行「 批出新租約」政策下,公屋戶主轉名,是不可隨意轉給誰的,即使為公屋加名,亦只適用於指定的家庭成員。 想知轉名成為新戶主的資格,轉名手續、以及其他注意事項,即睇以下懶人包。 均可提交證明文件,向所屬屋邨辦事處申請交回合適水平的租金。 申請若獲得批准,他們便無須遷出公屋,但仍須依原來的申報周期,申報家庭入息及/或資產淨值。 但要留意,擬加名的成員的入息及資產亦會計入申請,因此要確保整體最高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仍然符合申請資格。 另外,2015年9月30日或之後的新申請,只可選非港九市區的地區。
凡居於公共屋邨的年長父母可提名一名兒女或兒女配偶申請是次調遷計劃,而年青一代家庭則可提名其父母或外父母申請調遷。 住戶如遇有特殊情況,例如社會或醫療因素,而難以繼續在現居單位居住,而邨內調遷又不能解決問題,可申請特別調遷往邨外另一個單位;住戶若因經濟困難而難以負擔現時租金,可申請遷往租金較便宜的其他屋邨單位。 公屋住戶遇上家庭狀況轉變或發生特殊情況,而難以在現居單位繼續居住,可經下列調遷計劃申請搬到另一單位居住。 租戶在入住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後,若家庭狀況有所變更,必須立即通知所屬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並根據現行政策和程序作出相關的申請,以便更新有關記錄。 值得一提,為了合理分配公屋資源,刪除公屋戶籍後,倘若戶籍內的認可家庭成員人數低於現居單位所容許的最少居住人數時,便成為「寬敞戶」及須遷往房委會認為居住面積符合其家庭成員人數的公屋單位。 房屋署會在收到以上更改資料的要求後,按照申請人除名的原因及個別情況,通知申請者遞交相關的申請表格及聲明書,以及提供補充資料或證明文件副本。
公屋除名: 網民教路:「只會收一次警告信!好小事!」
香港的住屋問題一直未能解決,若與家人相處出現問題,但礙於薪金不高不能說走就走,想買樓上車更是天大的難題。 一名與父母居住在公屋的港男在網上討論區回應帖文,指自己與父母不合,18歲申請公屋,惟因戶籍重疊,未排隊先扣30分,導致他等待10年仍毫無任何消息。 有人則留言分享經驗,指其母親是獨居的長期病患者,她曾向房署要求加名被拒,只可以申請做照顧者同住,「公屋想除名就易,加名係冇乜可能,除非係結婚或者生仔啦」。 有網民亦指照顧老人和繼承公屋是兩回事,照顧者不需要加名就可以同住,但如果樓主在原址上除過名,就不能再加回。 一屋換一屋嘅道理,政府為左收返公屋,比公屋户申請嘅居屋單位通常會多啲。
受逐步收回「改建一人單位」影響的住戶,可透過邨內/邨外調遷計劃編配獨立單位。 當住戶遷往其他公屋單位後,他們可獲發「住戶搬遷津貼」。 司警局強調已即時處理青葱大廈防火層疑有非法住宿者問題. 青洲坊地段木屋安置必須是木屋登記名冊內且合資格之家團. 2014年5月11日,消防接報鴨涌馬路青蔥大廈第一座28樓一個單位懷疑傳出爆炸聲,到場後發現2名男女住戶面部和手部被燒傷,送往山頂醫院救治,送院時清醒。
公屋除名: 公屋「住宅物業權審查」
文表示,當夫婦離婚及申請分戶後,子女不跟隨其中一方遷出,留在原屬公屋單位居住,原屬住戶不會受到影響,原因是「間屋只是少一個人住」,根本影響不大。 相反若子女遷出,原屬住戶變成獨居,便需要交出大單位,從而被調配到一個較細的單位。 他續指,申請者可以申請原邨或原區安置公屋單位,但有關手續一般需要一年。
因此在2018年有超過4萬宗公屋除名案例,牽引起一波「除名潮」。 倘若家庭出現這些情況,須立即通知房委會,可用書面提出删除戶籍要求,再證明屬實(藉證明文件、家訪,或其他方式),戶主會獲邀辦理删除戶籍的手續,亦需出示所持的租約以便作出更改。 若公屋住戶的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五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或未有在指定日期或之前交回填妥的申報表,或選擇不作出申報,便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申請者亦可以使用房委會/房屋署網站「公屋申請電子服務」下的 「公屋申請資料更新快」更新公屋申請資料。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指,「個案的大哥是戶主,不論其二哥或事主結婚,後者便要遷出單位。」要是大哥想以公屋綠表抽居屋,需要戶籍中所有成員同意才可提出申請。 第一步,2014年剛剛上完課,他就將自己從公屋中除名,買了一個300多萬的細價私樓投資,幾年後賺了200多萬。
公屋除名: 留言
兩間木屋家尋均提出合理安置要求或以同一木屋再次要求安置等情況,房屋局於法理情方面均不接受。 發展商願意對該兩間木屋作出例外處理,包括提供例外的遷出條件,以加快落實「地段4」的公屋興建項目,有關家團仍不接受並拒絕遷出。 政府宣佈於8月10日啟動清遷程序,同日刊登清拆通告及張貼告示,30日後可進行清拆。 其中,青洲坊「Lote 4」地段將會優先發展,發展商亦承諾優先處理該地段的木屋,並已遞交發展之時間表。 戴表示,預計在今年第二季推出中央通用申請表格,統籌過渡屋項目申請;該申請表容許提交3個選項,當局會按揀選的優先次序審批申請,認為可節省約一半處理時間。 另外,過渡屋申請的中央統一平台預計今年第4季推出,至明年第二季,平台會加入包括即時顯示不同項目的剩餘單位等更多功能。
- 另外,過渡屋申請的中央統一平台預計今年第4季推出,至明年第二季,平台會加入包括即時顯示不同項目的剩餘單位等更多功能。
- 公共屋邨短缺一直是香港正在面對的最嚴峻問題之一,因而很多市民都非常關注 2022公屋落成進度。
- (2)關鍵成員一般只可以在購買有關物業兩年後(由簽立轉讓契據日期起計)才可刪除戶籍。
- 如申請因不符合資格而不被接納,申請人可在符合一切申請資格後,重新遞交申請表。
- 申請若獲得批准,他們便無須遷出公屋,但仍須依原來的申報周期,申報家庭入息及/或資產淨值。
以一個四人家庭為例, 年度公屋入息限額的五倍為133,450元。 須遷出公屋單位而有暫時住屋需要的住戶,可申請暫准居住證居住於該單位,為期不得超逾12個月。 家庭入息超過公屋入息限額兩倍但不高於三倍的住戶,須繳交倍半租金及差餉;家庭入息超過公屋入息限額三倍的住戶,須繳交雙倍租金及差餉。 另外,必須遷出公屋單位而有暫時住屋需要的住戶,可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繼續居住在原有單位,但為期不得超過12個月。 在暫居期間,住戶須繳交雙倍淨租金加差餉或市值租金的暫准證費,以較高者為準。
公屋除名: 申請公屋入息及資產上限2022
戴表示,期望相關安排可令機構靈活處理租戶申請,惟不少過渡屋的甲類租戶申請爆滿,為取得平衡,暫不會取消甲乙類申請比例要求。 【本報訊】為協助輪候公屋人士「上樓」,政府推出過渡性房屋,不過申請租戶的比例近日引發爭議。 房屋局早前提出建議,容許未落成的新界過渡性房屋項目的營運機構,可申請調整甲乙類租戶比例,可由目前「8:2」放寬至「6:4」等。
在符合所有適用的申請公屋的資格下,累積分數愈高,便會愈早獲編配公屋單位。 公屋除名 這無疑是一個應對的方法,但實際上,有些除名的成員可能仍住在公屋單位中,也不能避免日後的調查,或許始終逃不過政府法眼。 由此可見,公屋除名並不只有正當用途,有機會淪為富戶走漏洞的手段。 以房委會不溫不熱的調查速度,相信香港仍有部份公屋富戶還在濫用屬於大眾的權利。 這對公屋居民是一個重大的警告,所以不少公屋富戶都「走精面」,為了避免被房委會收屋,因此主動採用公屋除名的方式,刪減家庭成員,降低家庭整體入息水平。
公屋除名: 討論區
問 22.住戶如只擁有住宅物業的部分業權,或其擁有的住宅物業面積可能較其現居公屋單位還要小,可否獲豁免於「無擁有住宅物業」的規定? 入息及資產申報所涵蓋的時段與過去的「富戶政策」相同。 公屋除名 公屋除名 住戶須於2022年5月1日或之後填妥申報表,並於2022年5月31日前將已填妥的表格交回。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表示,富戶政策目標非要增加回收單位,政策應該符合公平公正原則:「富戶居住情況,必定優於居住劏房等不適切居所的住戶」,房委會有責任善用公屋資源。 據知,有富戶透過轉移資產、或除去戶籍以圖避開政策,料明年4月、下批公屋戶審查前,會有更多除名個案,產生額外住屋需求,有可能令房委會得不償失。
公屋除名: 輪候公屋申請人加名
同時詢問網民應該「老人家(戶主)除名,還是自己除名抽居屋好呢」。 他指出,老人家除名用白表抽,太太與小朋友應何時加入現時公屋,因為資產審查和入息審查,要計劃辭職。 不過最後人夫憂慮的,是如果他除名抽的話,當老人家離世,一家三口就沒有地方住,因而詢問網民是否將老人家除名較好。 根據房委會文件,租戶在承租單位後,若因家庭成員遷出、離世、結婚、移民等原因而刪除戶籍,使餘下的家庭成員享有的居住面積超逾既定的編配標準,便成為「寬敞戶」。 現時租約條文已規定,倘成為寬敞戶,租戶須遷往房委會認為居住面積符合其家庭人數的公屋單位。
公屋除名: 相關文章: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 香港討論區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 。 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 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概與本網頁及相關作者與受訪者無關,本網頁概不負責 。 答:已經成功登記輪候入住公屋申請者,可使用6個途徑查詢自己的公屋申請進度,包括登入房委會 / 房屋署網站,按指示查詢各區最高調查及配房編號。
離婚後遷離原來公屋單位的單身人士,如有急切住屋需要,可以申請入住「中轉房屋」。 邨內調遷:住戶如遇有特殊情況,如健康因素,而難以繼續在現居單位居住,可申請調遷往邨內另一個單位。 房屋署會在接獲申請表後,按收到申請表的日期先後次序審核申請表及文件。 初步審批合格的申請,會獲登記,申請者會收到印有申請編號的藍卡。 戶主可申請其家人或親屬在公屋單位內作有條件暫住,以便戶主獲得照顧;或讓戶主能照顧極需依靠戶主的近親。 【按揭貼士】擔保人的三大注意事項 所謂「擔保人」,是指當買家財政上不足以應付物業按揭時,便會依靠另一位較具財政實力人士協助擔保上會。
公屋除名: 政府擬補貼輪候公屋3年市民 團體批金額談不上杯水車薪
不過同時亦有很多網民不滿人夫的態度,大鬧他只顧自己,根本沒有為老人家著想,行為相當自私。 「講來講去就係想霸住老人家間公屋」、「一句講晒你自私囉,想掉下老人家走佬」、「願意長遠為自己供佢間居屋,但唔願意幫佢租3000蚊公屋」。 2012年9月11日,房屋局按序安排首批青葱大廈獲甄選家團往房屋局揀選經濟房屋單位,首批60個獲甄選選擇三房經濟房屋單位之家團中,有53個家團報到,已揀選52個經濟房屋單位,全日流程暢順。 房屋局會於每個揀樓日在網上更新已獲揀選之單位資料讓公眾知悉。 首批60個獲甄選選擇三房經濟房屋單位之家團中,有53個家團報到,其中已揀選52個經濟房屋單位,1個申請延遲揀樓。 另外,沒有出席的7個家團中,有3個家團自動轉排名單末尾,3個家團因出甄選信後所遞交之申請需中止程序,1個已第二次通知不出席須進行除名聽證。
公屋除名: 政府擬補貼輪候公屋3年市民 單人可獲1250元二人獲2200元
可見,居屋出售渠道多,私樓價格不下,更令居屋有價有市。 公屋除名 只要遵從禁售期規定,居屋可於公開市場或居屋第二市場出售。 在公開市場賣,需要補地價,但面向的買家更多,價錢可定高一點,變相把補地價轉嫁給下一手買家。
公屋除名: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眾所周知,公屋輪候時間長,但當中亦有優先例子,若與長者家庭成員一起申請公屋,可參與「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 計劃分兩種情況,可選擇與長者同住一單位,或兩個家庭(核心家庭和高齡人士家庭)分別居於同一地區兩個就近單位。 如果新戶主是已登記戶籍的前戶主配偶,而又一直住在該公屋單位,便不用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
公屋除名: 網民熱話:居屋唔落母名 妙計一家5口置4樓
公屋申請|香港樓市高,經常有網民指:「得公屋得天下!」不過,現時公屋輪候時間平均為5.9年,當中長者一人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為3.8年,而公屋申請者由提交申請至上樓當日均須符合入息及資產資格。 公屋戶主去世或遷出後,單位的租約可無條件地批予在單位內居住亦是認可成員的戶主配偶,配偶可無需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而申請成為該單位的新戶主。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 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公屋除名: 戶主轉名配偶毋需受審查
若果本身條件許可,公屋住戶可以選擇申請「綠表資格證明書」購買房委會或房協轄下的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的單位,包括綠置居計劃、居屋第二市場(即白居二)和房委會的新居屋。 但要留意,加名等同於從原業主轉讓部分業權予另一加名人士,須支付從價印花稅,但如果加名人士屬於直系親屬 (即父母、兄弟姊妹、配偶或子女),所收取的印花稅會較低,按第2標準稅率徵收。 已補地價公屋業主加名,一般在重新簽訂新臨約後即可生效。 洪瑞珍與即時送禮平台 @yogift.hk 合作,用戶只要透過YO! GIFT買一份洪瑞珍三文治送俾朋友,系統就會獎勵多一份! GIFT購買及以「送給好友」功能送一份洪瑞珍三文治給朋友,當朋友成功打開禮物後,系統會自動送一份到購買者的「我收到的禮物」頁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