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須委託律師,上律師樓辦理買樓手續,包括註冊樓契及按揭契,並繳付律師費、樓契費、印花稅等費用。 認購申請表及附表各一式 2 份,連同一張面額 $2,500 的銀行本票、現居單位租約正本,以及申請表上所有人的身份證副本,遞交至所屬屋邨辦事處。 如非為租置屋邨住戶也不用氣餒,房委會為了更快清走「貨尾」,租置屋的出售對象將擴至所有綠表人士,不再局限於參與屋邨中的公屋住戶。 不過,特首澄清,因為租置計劃短期內會減少可編配公屋的單位數目,延長了公屋的輪候時間,故政府未有打算重推租置屋,即不會將更多公屋邨納入計劃範圍內。
另外,你也有責任向買家披露樓宇的潛在欠妥之處,這些潛在欠妥之處是買家在正常檢驗單位的情況下未能察覺的。 公屋買賣,一般可指合資格的公屋租戶,透過「租者置其屋計劃」購買居屋;又或合資格的綠表人士及白居二中籤者,經居屋第二市場 (居二市場) 購買二手公屋。 現時購買未補價資助房屋人士申請按揭,持綠表和白表人士可分別獲批最高九成半和九成按揭,按揭利率以P(最優惠利率)計算,最高還款年期25年,並獲得政府擔保。 香港土地由政府擁有,任何私人發展商或機構,若果想在某幅地皮上發展項目,需要先向政府繳付地價,才可以在地皮上正式發展。 即使政府自行興建的公營房屋,亦需要繳付地價,但繳付地價的是這些房屋的業主。 由於提名信的申請手續需要最少5個工作天,因此買賣雙方在訂定簽署正式買賣合約的日期時,必須考慮申請提名信所需的時間。
出售公屋程序: 相關內容
房委會進行電腦攪珠,隨機選出分組號碼,按攪珠結果次序優先處理分組內的申請,分批發信邀請合資格申請人揀樓。 正式買賣合約由律師根據早前簽訂的臨時買賣合約草擬,用作取代臨時買賣合約,包含更詳盡的條款。 你可在正式合約裡加入特別條款,而這些特別條款不得跟臨時買賣合約有所牴觸。 如公屋申請者拒絕預配的單位,房委會會隨即將該單位預配給其他申請者,務求讓更多輪候人士更早獲配公屋。 當新單位取得入伙紙時,所有已接受預配的申請者可即時辦理入伙手續,達到盡快上樓的目標。
之後推出的出售公屋和綠置居計劃,亦同樣規定設立禁售期,以及轉售需繳付補地價。 出售公屋程序 但如果在居屋第二市場買賣,則可免補地價,只可售予合資格人士,如持綠表和白表人士。 業主可向各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或居屋第二市場計劃小組索取「可供出售證明書」申請書。 填妥申請書後,連同申請費及轉讓契據影印本交回所屬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 於辦公時間內把申請書連同繳付申請費的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交到九龍橫頭磡南道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台申請分組「長者租金津貼計劃」專責小組。 按現行政策,房委會不會回購單位,但會行使《房屋條例》(第283章)賦予的權力提名買家。
出售公屋程序: 住戶因健康清拆等因素調遷
當中長者1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亦由3.8年增加至最新的4年。 值得留意,可供予綠白表人士購買的二手居屋放盤量有限,市區居屋盤可謂極搶手,買家又只得 12 個月的時限揀樓,還價宜快狠準,不宜拖泥帶水。 物色心水二手居屋單位,可到千居的居屋專頁,比較不同放盤的樓齡、面積、售價和呎價,亦可留意二手居屋成交紀錄,一看該屋苑的樓價走勢。 業主也可利用千居的業主放盤功能,自行放盤。 「批准信」發出 4 周內,白表中籤者須填妥附帶確認書,並郵寄或親身遞交至負責小組,以申領「購買資格證明書」。 申請截止後,房委會預計將於今年第四季進行攪珠,並於2023年第一季開始按申請類別的優先次序邀請合資格申請者選樓。
- 接獲將單位售予房委會的申請後,房委會會根據屆時適行的政策,保留權利由房委會(而非房委會的提名人)接受轉讓;或拒絕接受轉讓。
- 申請人可透過比較平台如MoneySmart申請按揭貸款,一次過比較多間銀行的利率。
- 房屋署會在接獲申請表後,按收到申請表的日期先後次序審核申請表及文件。
- 相反,若果在公開市場放售,補地價金額高,剔除上述合資格買家,物色其他買家不易。
- 因此,如果有打算要補地價,在樓市有升值預期或樓市較低迷的情況下補價,便能支付較低的金額補價;日後單位市值上升時,出售亦可賺取較大利潤。
- 若申請者不依約前往綠置居銷售小組揀樓,即會喪失揀樓資格,其揀樓次序會由較後者補上。
網上申請只適用於持有已啟動數碼簽署功能的「智方便+」帳戶或有效的個人數碼證書的申請人及相關人士使用(包括申請「購買資格證明書」的申請人及18歲或以上及未足18歲而有收入的家庭成員)。 透過「租者置其屋」計劃購買公屋單位的人士,如首次向銀行申請按揭可獲房委會擔保。 公屋按揭貸款額可達95%,甚至100%,而還款期更可長達25年,並豁免壓力測試。 息口方面與一般私樓睇齊,可以H按或P按還款。 另外,按現行政策,除已補地價的單位,其他租者置其屋的業主必須先獲得房屋署署長批准,才可轉變現有的按揭安排。
出售公屋程序: STEP 4:簽訂臨約 + 申請補地價及按揭
實用面積並不包括空調機房、窗台、閣樓、平台、花園、停車位、天台、梯屋、前庭及庭院的每一項目的面積,即使該些項目構成該物業的一部分的範圍。 同時,你可以利用銷售監管局設立的中央電子資料庫(網址:),閱覽各個受條例規管其銷售的一手住宅發展項目的售樓說明書、價單和成交紀錄冊。 為進一步提高一手(未落成及已落成)住宅物業銷售安排和交易的透明度、公平性,以及對消費者的保障,《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簡稱「條例」)已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全面實施。
- 另外,申請人的住戶每月入息和總資產淨值不可超過現時上限,而且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香港不可擁有任何住宅物業。
- 透過「租者置其屋」計劃購買公屋單位的人士,如首次向銀行申請按揭可獲房委會擔保。
- 最新公屋輪候時間又再延長,根據房委會最新數字,一般公屋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再增加至6.1年,比去年底公布的5.9年再增加逾2個月。
- 由於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的五年轉讓限制期已屆滿,故業主可向房委會繳付補價後把單位在公開市場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或把單位在居屋第二市場轉售予合資格人士,而無須向房委會繳付補價。
- 但如果在居屋第二市場買賣,則可免補地價,只可售予合資格人士,如持綠表和白表人士。
考慮申請產品前,我們建議你查閱產品之官方條款及細則。 如發現資訊有出入,請直接聯絡相關金融機構。 如果持有未補價的資助房屋,有事急須套現,但不符合房委會的要求,可考慮利用市面上一些相關的業主貸款,在不涉及按揭性質下提取現金周轉,惟需要注意有關利息水平及個人的財政能力。 公屋租置單位雖可協助公屋戶置業,但向來被批評令公屋變成「炒樓」工具。 房委會委員陳家樂在會上建議,以樓齡10至15年的公屋為對象重推公屋租置計劃,惟有關租置單位即使在限售期過後,亦不可在公開市場轉售,只能在第二市場轉售予綠表及合資格人士。
出售公屋程序: 公屋「住宅物業權審查」
亦因如此,二手居屋一般會於簽臨約前便請好律師,不同於私樓,最遲可等到簽正式買賣合約才上律師樓。 出售公屋程序 有按揭需要的買家,亦可憑臨約,前往銀行申請居屋按揭。 除非單位是轉讓予房委會認可之合資格人士,例如「綠表」客及「白居二」配額持有人;否則所有未補地價的公營房屋出售或出租均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1年,而有關的物業轉售或轉讓均屬無效。 合資格的綠表及白居二人士,可以免補地價,購買居二市場的公屋售盤。 跟購買未補價二手居屋一樣,準買家和業主先要得到房署許可,前者需要持有購買資格證明書 (准買證),後者亦要有可供出售證明書 (准賣證)。 若果居屋樓齡超過20年,補地價後放售較合適,因相關居屋單位跟私人住宅無異,買家獲批成數較高,還款期最高可達30年,故較易物色到買家。
同樣地,未補地價公屋需繳付補價,以解除轉讓限制,才可在公開市場出售。 另外,未補地價公屋設兩年禁售期,由簽署轉讓契據日期起計,要待禁售期過後,才可補地價自由轉讓。 【公屋、居屋補地價】買賣公營房屋,不時會聽到補地價三個字,究竟補地價是甚麼? 買賣未補地價公營房屋,跟已補地價公營房屋有何分別?
出售公屋程序: 買賣二手居屋流程:放盤、揀樓、成交全攻略|居屋第二市場業主買家必讀
你在購置一手住宅物業之前,不妨參考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銷售監管局)出版的「一手住宅物業買家須知」以及有關條例的其他資訊,有關資料亦已上載銷售監管局網頁(網址:)供閱覽。 若住戶拒絕申報是否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填報家庭入息及/或申報其家庭資產水平有否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便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出售公屋程序 如在香港並無擁住宅物業,住戶便須填報其家庭入息資料;以及申報其家庭總資產淨值有否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但暫時無須提交證明文件。 若申報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則無須填寫家庭入息資料及申報家庭資產水平。
業主可隨時選擇向房委會繳付補價後把單位在公開市場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或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第三年起,把單位在居屋第二市場轉售予合資格人士,而無須向房委會繳付補價。 由於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的五年轉讓限制期已屆滿,故業主可向房委會繳付補價後把單位在公開市場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或把單位在居屋第二市場轉售予合資格人士,而無須向房委會繳付補價。 申請人必須以支票或銀行本票繳付申請費 (現時是870元),抬頭人為「香港房屋委員會」。
出售公屋程序: 政府租契及大廈公契
在香港並無擁有住宅物業,而家庭入息和資產淨值未超出指定的入息及資產淨值水平的住戶,可繼續居於其單位。 倘若戶籍內並無戶主的在生配偶,有關的租約亦可批予在單位內居住的其他認可成員,但他們須接受「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包括入息及資產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以釐定他們批出新租約的資格及應繳的租金水平。 但凡屆滿 5 – 10 年的居屋轉讓限制,皆可申請補地價後在公開市場出售。 所有市民都可透過補地價的方式,買入該等居屋單位,無任何資格限制,亦無須事先申請。 綠置居屬未補地價的資助房屋,按揭成數、供款年期別於私樓,因為有政府做按揭擔保人,按揭批核會比私樓寬鬆。
「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受惠者,如表內家庭成員有父母或祖父母,而其中一名在申請截止當日已年滿 出售公屋程序 60 歲,可參加此計劃以提升揀樓次序,該名長者必須成為業主。 臨時買賣合約必須包含若干條款,例如:物業的地址和售價、臨時訂金(細訂)數額、加付訂金(大訂)數額、何時簽署正式買賣合約、交易完成的日期等。 以下連結詳列臨時買賣合約一般包含的條款。
出售公屋程序: 購買綠置居後可否將業權送贈給親人?
另一項考慮因素是,用來應急的估計款額,須超逾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一個月的家庭平均總收入。 其實早在1978年第一期居屋開售時,購買居屋人士可以隨時在公開市場轉售,但期間有人透過轉售賺錢,違背當初推出居屋計劃的目的,故到了1982年政府修改措施。 綠置居2021會出售啟鑽苑、上期柴灣蝶翠苑、青衣青富苑的貨尾單位,以及約800個租置計劃的回收單位。 綠置居2021將於5月28日開始接受申請,於7-8月進行攪珠,並於9-10月開始揀選單位。 房委會出售「租置計劃」回收單位時,將沿用現行機制定價介乎約14萬元至126萬元,最終售價取決於是次銷售計劃將會推售的單位。
「購買資格證明書」的申請人必須成為所購單位的業主。 房委會審核及批准申請後,會發出「購買資格證明書」給有關申請人,此證明書以發出日期起至證明書上的屆滿日期內有效(一般為期十二個月),在任何情況下該有效日期不會獲得延長。 曾經申請及獲發「購買資格證明書」的申請人,如未能在該證明書的有效期內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購買居屋第二市場單位,而仍有意購買該等單位及仍然符合申請資格,必須重新申請及繳交有關的費用。 直至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當日,買方及其申請書上的家庭成員必須仍然符合相關的申請資格。
出售公屋程序: 物業的面積及四周環境
隨著近年白居二及綠置居走向恆常化,居屋第二市場 (居二市場) 交投活躍,成交量及呎價屢創新高,尤其是樓齡較新屋苑,不單是上車恩物,更隨時升值賺價。 買賣居屋流程,比一般私樓買賣更繁複,當中涉及提名信,甚至補價程序。 雖然未補價居屋樓價平一截,但盤源選擇會比私樓少,如對置業有較多要求,不妨上千居搜尋各區心水靚盤。 對綠置居業主來說,由於買入價較低,賣出單位獲利非常吸引。
出售公屋程序: 申請補地價程序手續:
即使原業主去世或因特別原因,亦可透過向房委會申請,未補價單位的業權亦可轉讓予其家人自住。 不過,如果業主有計劃將資助出售房屋單位出售,在目前法律的要求下,便必須補地價,才可於公開市場轉讓或出租。 未補地價公營房屋買賣,業主和購買人士需事先向房委會申請領取相關買賣證書,然後才可以在第二市場買賣。 已補地價的公營房屋買賣,無論是業主和購買人士無需預先獲批就可以買賣,買賣程序跟私人住宅沒有分別。
出售公屋程序: 人士家庭需受公屋入息審查
住戶若因經濟困難而難以繳交現 時租金,可申請遷往租金較廉宜的其他屋邨單位。 公屋戶主轉名,通常有以下任何一個原因:戶主去世或搬遷。 公屋戶主去世或遷出後,單位的租約可無條件地批予在單位內居住亦是認可成員的戶主配偶,配偶可無需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而申請成為該單位的新戶主。 如已成功入住公屋上樓,若果家庭狀況有變化,需要公屋加名、除名或者轉名,甚至因某些因素而調遷,這些情況有必要多了解。 而廣為人知的「富戶政策」,公屋住戶更不可不知。
出售公屋程序: 資助房屋售價具折扣
如果你符合居二市場購買資格,應留意公屋買賣的注意事項;另一邊廂,如果你是租置計劃屋邨租戶,並擁有公屋戶籍,應及早了解由租轉買的利弊因素。 出售公屋程序 目前在第二市場,未補地價成交個案較多,因售價稍低,上車較易,故較容易物色到合資格買家。 相反,若果在公開市場放售,補地價金額高,剔除上述合資格買家,物色其他買家不易。 綠表持有人可獲房屋署發給綠表資格證明書,白表持有人可獲房屋署發給「購買資格證明書」,而毋須繳付補價。
租置計劃絕對是上車客的福音,但只限於現居租置屋邨單位的公屋戶申請,如果有置業需要,又等不及資助房屋申請,不妨上千居搜羅各區筍盤。 只要您現居於租置屋邨單位,並擁有公屋戶籍,便能隨時申請購買現居公屋單位,由租轉買,租戶變業主,無額外的入息和資產限額。 要留意的是,補價時之市值並非你、我、買家或地產代理決定,要由房委會委託之估價行來評定。 另外,居屋或其他資助出售房屋的折扣率不一定是30%,即使是同一屋苑或屋邨,不同單位的折扣率也有出入,完全是取決於房委會於不同時期的推售策略。
位於屯門的山景邨提供全港最多單位 (約8000個),供合資格綠表人士經租置計劃於綠置居、白居二推出時購買。 該邨有單位曾於2021年初升值5倍售出。 事前準備充足,搜集詳盡的資料,對買樓會更有保障。
出售公屋程序: 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需時多久?
答:公屋申請由遞交表格開始,直到最後的配房程序,整個申請流程共有7個階段。 如申請因不符合資格而不被接納,申請人可在符合一切申請資格後,重新遞交申請表。 如申請因資料不足及/或欠缺文件而被退回,個案便告完結。 若果住戶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觸犯《房屋條例》,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或因忽略提供資產申報表指明的詳情而觸犯條例,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 房屋署亦會向住戶追回因資料不正確而少付的租金,甚至收回他們現居的公屋單位。
出售公屋程序: 購買一手住宅物業的注意事項
長者戶全免租金計劃:計劃給予符合資格的長者戶一個選擇,在調遷至面積合 適的公屋單位後,可享全免租金。 大型維修或改善計劃的調遷安排:住戶因大廈結構問題、整體維修或改善工程而須遷出現居單位,可獲編配其他合適單位。 一般家庭申請入住公屋,必須符合下列的公屋申請資格。 如果家庭成員包括長者,可以在輪候和配屋方面獲得若干程度的優先。
天倫樂調遷計劃:公屋租戶遷往其年長父母或年青一代現居的屋邨,以便互相 照顧。 凡居於公屋的年長父母可提名一名兒女或其配偶申請調遷,而年青一代家 庭則可提名其父母/外父母申請調遷。 公屋「寛敞戶」的調遷:若因家庭成員遷出、離世、結婚、移民等原因而刪除 戶籍,使餘下的家庭成員享有的居住面積超逾既定的編配標準,便成為「寬敞戶」,租戶須遷往較細的公屋單位。 為維護公屋資源合理分配,如在刪減人口後,戶籍內的認可家庭成員人數低於現居單位所容許的最少居住人數時,便成為「寬敞戶」及須遷往房委會認為居住面積符合其家庭成員人數的公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