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業主對管理費的加幅存有疑問或不滿,可向其法團或管理公司反映,如業主認為有需要,亦可根據條例召開業主大會討論管理費上升的問題。 新盤多以屋苑設施作招徠,例如多元化的物管服務、逾十萬呎的巨無霸會所,甚或至智能家居系統等等,但發展商沒有告訴業主的是,這種酒店級享受是有代價的,一切會所設施,乃至公共空間的維修、保養及與管理,統統都是開支,業主要負責攤分。 當業主開始放售物業後,有興趣的準買家會聯絡業主或代理,並要求視察物業。
因此,為了減低不確定性,準買家應該購入已落成物業。 話雖如此,近年有新樓盤為了提供優惠促銷,提供管理費優惠。 如單位所屬的屋苑或大廈有業主立案法團,物業管理費則是屬業主立案法團所擁有、管理及運用。 如果所屬屋苑或大廈沒有業主立案法團,管理費就是所有業主按公契規定的比例共同擁有,不過一般都是會由物業管理公司代為保管。 值得留意的是,業主繳交給管理公司保管的管理費不是管理公司的收入。
加管理費程序: 採購業務標準化作業流程及控制重點
而今次事件的爭端緣於屋苑已連續三年增加管理費,且年年加幅驚人,遠高於通漲,去年增幅高達10%,今年又想逆市增加7%,終令業主起疑,要求查數。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物業管理費的釐定,是基於一個簡單的方程式:「支出等於收入」。 根據這準則,管理公司按每會計年度的預算支出,打出管理費收入的數目,務求達至收支平衡。
在該業主會議上,可藉業主親自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投票而以多數票通過的決議,委任出管理委員會(《建築物管理條例》第40C條)。 一般而言,如業主對召開法團會議、會議程序、採購及財務管理等事宜有任何疑問,各區民政事務處都會積極協助和支援,並提供意見。 增加管理費涉及私人大廈的管理事務,應由法團及業主自行解決,如果業主對有關管理事情有任何意見,應直接向管理委員會或管理公司反映。 他們也可以根據條例,由不少於5%的業主向管理委員會主席提出召開法團業主大會,共商解決方法。 要留意,雖然市場上一般租約均是由業主負責繳交單位的管理費,但相關管理費是不能扣稅,而按規定,稅務報表需要在一個月內交回稅局,逾期交回亦會有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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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居民Rio直指,屋苑只有一小片草地及少量燈飾,但財政報告中每年用於園藝及燈飾的開支卻高達30多萬元,令人費解。 會議原改為今日(9日)重開,惟最後因管理處沒有張貼通告確實開會日期,估計也是不了了之。 《香港01》曾向管理公司查問事件,惟未獲回覆。 隨著住客對管理質素要求不斷提高,以及物業的基本設施趨向多元化,管理服務已不僅限於清潔、保安、維修等基本要求,部份較具規模的物業管理公司甚至為住客提供康樂、飲食、交通等高質素服務。 這個程序較簡單,買新樓按揭一般來說只有兩個方案供買家選擇,分別是「即供付款」(購入現樓或樓花後立即開始供款),及「建築期付款」(待樓宇建成業主收樓後開始供款),採取前者方案可獲較大買樓折扣。
- 消極的做法:知悉管理費調漲的3個月內,先發存證信函,告知管理委員會「基於什麼理由、所以只願意繳納原先的費用、調漲的差額部分不繳」,然後每個月準時繳納原先的管理費,如果管理委員會沒有提出異議,就持續繳。
- 除此之外,在租樓或者睇樓時亦有不少細節需要注意。
- 正如上述,業主繳交的管理費大部分都是用作大廈及屋苑的日常開支。
- 而今次事件的爭端緣於屋苑已連續三年增加管理費,且年年加幅驚人,遠高於通漲,去年增幅高達10%,今年又想逆市增加7%,終令業主起疑,要求查數。
- 8個屋苑的2020/21年度每月管理費,將維持在2019/20年度的水平;14個屋苑平均每單位每月的建議管理費介乎520至1631港元。
若然雙方就免租期爭持不下,不如索性再看其他單位。 任何在2020年11月26日或以後簽立以買賣或轉讓非住宅物業的文書的「從價印花稅」將會以第2標準稅率徵收。 監察管理的運用情況是業主的權利,而管理公司則有責任定期(通常是每月或每季)詳列管理費的收支帳目,並公開向業主交代。
加管理費程序: 業主委員會職能
揾業主自讓盤,好處是節省代理佣金,但租盤的數目不及代理多。 若果經代理揾租盤,代理會要求客人簽睇樓紙,目的是防止客人自行聯絡業主洽商或改用另一間代理公司,或「改口」要求降低佣金或相關條款,以保障代理。 一旦租户不經這位代理租住相關單位,需向原代理賠償佣金。 要留意的是,要在一手樓收樓前完成的買賣手續中,就包括支付圖則費、一個月管理費上期、三個月管理費按金、約相等兩個月管理費的設備基金,和大約相等於一個月管理費的泥頭費等,總額約等於7個月管理費,所以在籌劃買新樓費用時,可以的話就「預鬆少少」。 買新樓入票方面,發展商通常都是在開放示範單位後或同日公布新盤的價單,並通常是分批推出,很少情況是「一炮過」把整個項目單位推出市場,而公布價單同日,發展商亦會開始接受認購登記(俗稱「入飛」或入票),並在數日後公布銷售安排。 購買一般普通單位,準買家要準備一張金額為10萬元的本票,抬頭一般為發展商指定律師樓名字,其名字會寫在銷售安排文件上。
不過要注意,印花稅須按物業原有價值計算,今次居屋暫定以51折出售,所以計算印花稅前,要先翻查居屋的市值。 跟據臨時參考售價,北角驥華苑531萬元單位的市值約1,041萬元,需繳交3.75%印花稅,約390,000元;啟德啟欣苑124萬元單位的市值約243萬元,需繳交1.5%印花稅,約36,450元。 首先第一筆要繳交的費用是250元的居屋申請費,如果同時申請「白居二2022」就須要多付210元,合共460元。 通常市民會同時申請居屋及白居二增加抽中機會,因此今次的開支預算將計算460元。 2021年,將軍澳彩明苑的業主立案法團亦入稟高等法院,指控物業管理公司及物業管理經理多番偽造或更改銀行戶口結單,盜取屋苑逾千萬元,干犯欺詐罪。 (四)法團是根據條例由業主組成的獨立法人組織,在法律上代表所有業主管理大廈的公用部分,照顧他們的權益和承擔責任,以及採取一切合理及必要的措施,以執行公契有關大廈的控制和管理等職務。
加管理費程序: 工程款物價指數調整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1 1A條),只有當管理費新增幅度超過50%,法團才需要召開業主大會通過決議。 但是,龍門居事件中的增幅不足50%,所以並不受條例規範。 私人屋苑的業主共同擁有大廈的公共部分,所以大家需要一同負擔管理及維修責任,而這些工作必須有機制的監管,才能有效率地商討並執行。 法團的成立就是為了提供一個具法律效力的組織,組織大廈內的大小事宜。 如管理委員會主席拒絕應不少於5%業主的要求,召開法團特別業主大會,業主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頒令,強制管委會主席召開法團業主大會。 除了實施最低工資外,其他因素也可能導致管理費上升。
別以為買樓先要睇樓和驗樓,租客約業主了解樓盤情況及細節亦十分重要,始終上網搵盤大部份都只提供相片,一定要「到盤一遊」,有問題都可以即時向業主或代理提出。 由於資助房屋,如居屋等,以折扣價出售,除非向房委會補地價,單位才可自由買賣及出租,但原來居屋怎樣補地價也有竅門,單是申請方式,以及由單位買家還是賣家負責補地價,也大有學問! 設立十四天通知期後,舉行會議當日需得到10%業主出席;會議上也要有超過30%業權份數業主,及在過半票源支持下才可成立。 但當然一些設有停車場或商場的屋苑,發展商在售樓之初已掌握一定業權份數,故業主很難集合足夠支持。
加管理費程序: 業主立案法團條例
要注意的是,大多數住宅租盤都是以「全包」形式放租,即包括差餉、地租、管理費,水電煤除外,相關細節亦應清楚列明在正式租約之中。 領都小業主到港鐵總部抗議,要求凍結2019年管理費、調低經理人酬金至6%、增加開支透明度、合理豁免水電費等代支項目,並要求港鐵交出合理的開源節流方案,否則不排除將行動升溫,罷交管理費。 港鐵上蓋物業的管理費向來較坊間其他物業管理公司高。 兩星期前,將軍澳天晉業主到港鐵總部抗議,反對增加9.1%管理費,抗議行動「蔓延」至其他港鐵屋苑,日前日出康城領都約20個小業主亦到港鐵總部抗議,反對大幅增加管理費9.84%。 榮福中心居民表示,3月31日當晚的會議是向法團及佳定管理公司跟進屋苑未來三年的財政預算案及財政狀況,豈知法團及管理公司經理通通缺席,毫無交帶,令一眾業主在會議室外呆等。 直至有管理人員前來張貼通告,眾人始知議會臨時取消。
初次租樓所簽合約,一般都是俗稱的「一年生約,一年死約」,如果第一年內租客要中止合約,是需要賠償按金的,第二年就可以在足夠的通知期(留意租約條款)後中止租約,並可以退回按金。 因應自己喜好及需要,揀好地區之後,就要算一算首次租樓的開支。 租樓一般會收取俗稱的「兩按一上」,即兩個月按金,一個月上期(即係首月租金)。
加管理費程序: 管理費和利潤如何計算?
如有需要,準買家宜主動向地產代理或發展商查詢。 加管理費程序 一般來說,發展商會為項目準備一本介紹會所的宣傳小冊子,當中或有提及管理費的估算。 不過,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多次鼓勵發展商在樓書以外的刊物或宣傳物品,向準買家提供管理費款額或預計款額範圍,以供參考。 有上車一族誤以為大型屋苑佔地大、服務多,管理費一定較貴。
不過在簽約前,建議大家花幾十元上土地註冊處查冊,確認單位業主與本人相符,以及業權完整。 租客欠租超過7日,業主便可到審裁處提交收樓及追收租金的申請,如果另有欠水、電、煤或管理費等等都可以一拼提交。 當所有條件都談妥,業主與租客就可以簽約,一般會先簽臨時租約,再於指定日子內簽正式租約,亦有業主嫌麻煩,索性直接簽正式租約。 看過心儀的租盤後,當然要跟業主議租,業主有權在簽約前向準租客索取工作證明,以至入息證明及稅單等,當然租客也有權拒絕提供,不過若能證明租客入息穩定,如公務員,而且沒有不良財務紀錄,這或能成為議租的理據。 加管理費程序 在市旺時,一般業主取態也會較強硬,租客可再看看單位能否包括額外家電或家具,甚至免租期,當然這也要業主同意。 謝先生指,2019年的財政預算應以2018年的情況作為參考,「但港鐵忽視實際情況,以標書的預計人手計算,故意誇大屋苑的財政問題。」他表示,截至2018年9月30日,屋苑仍有1280餘萬元盈餘,財政穩健,並無迫切性要進一步增加管理費一成。
加管理費程序: 租約打釐印程序及金額
如差旅費、加班費、資料收集費、專利費、操作及維護人員之代訓費、電腦軟硬體及通信設施之租費及製作程式費或圖表報告之複製印刷費及有關之各項稅捐、會計師簽證費用等。 前項第二款公費,應為定額,不得按直接薪資及管理費之金額依一定比率增加,且全部公費不得超過直接薪資及管理費用合計金額之百分之三十。 如差旅費、加班費、資料收集費、專利費、外聘顧問之報酬、電腦軟體費、圖表報告之複製印刷費及有關之各項稅捐、會計師簽證費用等。 直接薪資:包括契約所載直接從事專業服務工作人員之實際薪資,另加百分之三十作為工作人員公假與特別休假等之薪資、保險費及退休金等費用。 新冠疫情下經濟不景,最低工資今年亦要凍結,惟部分住宅管理費卻疫市加價,加幅為2%至15%不等,其中黃埔花園第7期擬加管理費10%,並打算裁減5名保安員,以電子保安系統取代人手。 物管界稱,加管理費主要是因維修及清潔成本增加。
- 一般而言,新樓盤或新落成物業的管理公司都是發展商的子公司(公契經理人),所以經理人酬金會較為昂貴。
- 因此,租客在睇樓時,需要了解清楚住宅每月的管理費開支,以幫助判斷業主的開價是否合理。
- 其實只要小業主對投標工程價格有合理懷疑,最直接還是向廉政公署舉報。
- 不過,較為大型的發展商不時都會向地產代理披露估計的管理費用。
- 當業主開始放售物業後,有興趣的準買家會聯絡業主或代理,並要求視察物業。
- 2019冠狀病毒病肆虐,本港經濟慘淡,減薪裁員的消息浮現,市民人心惶惶,惟粉嶺居屋屋苑榮福中心今年卻「疫市」加收管理費7%,而且諮詢手法頗具爭議,引起業主反對,最終增加管理費的計劃在諮詢期內難產,管理公司改為凍結財政預算。
- 有管理逾百物業的物管公司指出,物管前綫員工請人難,加上機電維修費大幅上升影響,來年管理費加價5至8%。
帳目一旦出現盈餘或虧損,按公契規定一般是將盈虧款項轉入來年帳目。 釐印費通常由業主和租客攤分,費用為年租或平均年租的0.25%至1%不等,並可透過互聯網、郵寄或親臨繳交印花稅。 與業主簽訂租約時,最重要是在租約上簽名並繳付釐印費,這樣才有法律效力,一旦有訴訟的話,法庭會受理。 據租務局網頁指,租約須於簽署日期後30天內加蓋印花。 如果租約不包水電煤的話,便要了解清楚水費、電費計算方法,有些物業設有獨立水電錶,可以抄低當時度數作為參考。
加管理費程序: 大廈伙數少
假如睇樓單位是村屋,就要注意周邊道路有沒有路權,有沒有流動電話網絡覆蓋,有沒有GPS定位等。 收到判決書後,便要申請收樓令狀,大約1星期後便可向執達主任申請執行審裁處的命令。 加管理費程序 你可以申請收樓或 / 及扣押租客的物品,若只申請收樓,費用大約$1,000-$2,000,但申請扣押令的費用就要約$6,000,而且通常屋內的物品都不值錢,根本不能抵償這筆費用,除非你為了啖氣,否則申請收樓令便夠。 如果租客無反對就比較簡單,業主可要求審裁處在無反對的情況下作出判決書,大約2-3日就可以收到判決書。
加管理費程序: 香港大廈管理案例選集
政府就住宅物業的買賣協議徵收印花稅,稅率按樓價或價值而定。 雖然地產代理或買方可以透過土地查冊獲得以上資訊(如產權負擔已在土地註冊處登記),不過,為確保出售過程順利,以及避免日後出現糾紛,賣方最好預先跟買方披露有關資料,保障自己的利益。 在正式入伙前,記得要先將單位徹底清潔,因為上一手租客有機會沒有好好清潔就搬出,而多數業主亦不會仔細清潔就出租單位。
加管理費程序: 服務評價
正常情況下相關金額是由業主及租客每方支付一半,而每份證明書的複製本為 5元,額外繳交。 若果經由地產代理負責租屋釐印費,一般會代為網上打釐印,並為業主及租客各列印一份印花證明書。 若果想自行處理,業主及租客均可使用個人的「稅務易」帳戶進行網上打釐印。 為保障大家權益,業主或租客應各自保存一份有效的印花證明書(租約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