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條例》的「僱傭保障」部分,目的是防止僱主為了逃避條例規定的責任而解僱僱員或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僱員如遇到條例下訂明的「不合理解僱」、「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或「不合理及不合法解僱」情況,可以向僱主提出補償申索。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僱主只可在條例指定的情況下扣減僱員的工資。 如僱主扣除僱員的工資以支付強積金計劃的僱主供款,屬違法行為,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如僱員在指定的共同假期年內並未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 12 個月,則該僱員可享有的年假應按比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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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僱主最終沒有履行有關命令將僱員復職或再次聘用僱員,須向僱員支付一筆額外款項,款額為有關僱員平均月薪的三倍,上限為72,500元。 僱員因遵守指定防疫規定的活動限制要求而缺勤,該缺勤並不構成容許僱主因此作出解僱或更改他們的僱傭合約條款的正當理由。 此外,在適當的情況下勞資審裁處還可裁定僱主須支付不超過港幣15萬元的補償金給僱員。 勞工法例年假計算 再次聘用命令,是飭令僱主以相若於原有僱傭合約的條款聘用僱員,擔任原來或其他合適的工作。 如僱員提出申請並獲相關各方同意,勞審處可對再次聘用命令作出更改,致使如原僱主的繼承人或相聯公司聘用有關僱員,原僱主會被視為已履行再次聘用命令。

勞工法例年假計算: 香港

享有產假薪酬不享有產假薪酬(1)休息日在產假期間的任何休息日皆作產假的一部分計算,僱員無權要求另給額外或其他休息日。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 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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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可以決定那天是休息日,並可分為固定性和非固定性。 若休息日為非固定性,僱主必須在每月開始之前,通知外傭該月內休息日的日期。 除有薪年假外,按《僱傭條例》,外傭每7天亦可享有不少於1天(24小時)的休息日。 若休息日並非固定日子,例如並非每逢星期日,僱主則必須在每月初通知外傭她該月的休息日。

勞工法例年假計算: 辭職前要知勞工法!7大公式計算離職通知期及提早走代通知金

很多年輕人也會一邊讀書一邊做兼職賺零用錢,但往往只顧賺錢,忽略了相關勞工保障,有些人甚至連合約也沒有簽就開工,出事時才知道大件事! 當你只是短期工,未能受惠於418條約,兼職難道沒有任何保障? ⋯⋯ 小編精選以下七個勞工法要點,解答這些兼職常見疑問,了解自己的權益,免做職場盲頭烏蠅。 中說明,若受僱期少於3個月,是沒有可享有的年假日數。 即使說,三個月的試用期未過的員工,僱主無須支付年假薪酬。

但僱主唔可以喺合約入面加入任何令你放棄年假換取款項嘅條文。 放棄年假換取款項其實係合法嘅,但只限於有10日以上年假嘅人士。 例如一個有12日年假嘅人,就可以最多放棄兩日年假換取相等於兩日嘅薪金。 有啲老細有時仲會同新人講,好多公司都冇補假或者補水㗎啦。 但係呢個並唔係事實,好多大公司就算超時工作唔按比例計時新,都會按比例計返假期俾員工。 OT嘅補償制度最好喺你入職嘅時候同老細傾好,如果你同意左一個完全冇補償嘅合約,到時OT到天昏地暗你就真係蝕晒底啦。

勞工法例年假計算: 第57章 《僱傭條例》 第41AA條 年假

法律上,口頭合約同書面合約係同樣有效,但係當然書面合約白紙黑字所有條款寫清楚,對雙方嘅保障就更加穩陣。 僱主如果同你簽咗書面合約,根據法例佢係一定要俾返一份副本你,好多時候僱主都會等你簽完先到佢簽,最後唔記得咗俾返你。 另外,如果你查返勞工法例,僱主喺合約入面俾你嘅福利同權利比法定規定嘅少,合約係無效嘅。 勞工界支持歐盟法院的判決,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認為可確保僱員有休息權利,判決值得本港參考,建議當局應統一有薪年假與病假重疊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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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要看閣下獲聘的條件是否合符《僱傭條例》所指的「418」要求。 不少人以為兼職的辭職手續較隨便,辭職最多7日通知,甚至以為沒有通知期。 其實兼職同樣有辭職通知期,而通知期的長短會根據你上班的受僱日數而定。

勞工法例年假計算: Allied World持家樂 – 計劃三

當你新加入公司,僱主會向稅務局遞交一份表格,以通知公司有新員工受聘。 在每年的5月你會收到報稅表,僱主另外亦會給你一份「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的副本,上面列出了這個年度你的總入息和相關資料,當填寫自己的報稅表時就可以此作為參考,以確保申報的資料無誤。 假如阿芯在10月18日決定辭職,試用期已過,而公司沒有離職通知的規定,就要跟從《僱傭條例》的最基本規定:一個月通知。

  • 如果沒有指定,則爲年終酬金的「到期支付日」前 12 個月內僱員所賺取的每月平均工資。
  • 勞工界支持歐盟法院的判決,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認為可確保僱員有休息權利,判決值得本港參考,建議當局應統一有薪年假與病假重疊的處理。
  • 不過如果外傭同意,法例准許外傭可以接受款項代替部分年假,但只限於超過10天的年假部分。
  • 僱員因健康理由而追討長期服務金,須向僱主呈交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指定的證明書,證明他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
  • 民建聯葛珮帆議員認為最重要是工時具彈性,讓上班人士能照顧家庭需要。
  • 連續性合約的立法原意,是要為那些獲穩定僱傭關係聘用的僱員給予適度保障;如僱員在任職甚至是離職後發現公司並沒就相應條例給予適當待遇及福利,他們是有權向僱主作出追討的。

另外,除了法例規定的有薪病假外,每一間公司對病假的處理手法也不相同,最好的做法是在入職前先了解僱傭合約上的條款,如發現在病假條款上有不清楚的地方,都可以詢問僱主了解清楚。 外傭為同一僱主每工作滿12個月後,便有權享有外傭有薪年假。 年假日數會按外傭的受僱年資,由7天遞增至最高14天。 假設外傭只工作了兩年,那她只能享有每年7天的有薪年假,要開始工作第三年,才可以遞增至8天。 假若感染新冠肺炎,有些保險公司亦會就外傭醫療開支提供實報實銷外,萬一外傭不幸因病去世,需要遣送外傭遺體返回原居地,亦可索償所需費用及補償。 部分保險公司更會提供臨時工補償,即是外傭住院期間,僱主可以就聘請本地臨時工的開支申請索償。

勞工法例年假計算: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除非僱員犯下嚴重失當行為而須被即時解僱,否則僱主絕不可在僱員放有薪病假間期解僱員工。 若僱主違反相關規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HK$10 萬元。 勞工法例年假計算 踏進新一年,很多人都希望給自己一個新開始, 作為僱員可能會轉一份新工作,而僱主也會趁機重整員工架構,這時就會衍生一個重要的問題 — 長期服務金與遣散費的安排。

在澳門,每天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周不得超過48小時。 因應企業營運特性及勞資雙方協定則為「每天不超過12小時、每周48小時」。 如屬強制性(無須徵得僱員同意)的超時工作,僱員享有1.5倍的工作報酬及有薪額外有薪休息時間。 而透過協定提供超時工作(須有證明同意的紀錄),僱員享有1.2倍的工作報酬。 2017年2月,標準工時委員會向政府提交報告,當中有三項重點建議,包括合約工時是指勞資雙方以合約規管形式,列明僱員每日或每周的工作時數。 與標準工時不同,合約工時並非以立法介入,並劃一僱員的工時,而是通過個別合約保障僱員,訂明超時工作所獲得的補償。

勞工法例年假計算: 計算入職定離職?

另據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的《最低工資及標準工時意見調查2010》,逾八成市民認為香港人超時工作的問題嚴重,並有三分之二支援就最高工時立法。 就香港工黨所得數據,有7成受訪者在超時工作後沒有得到任何補薪或補假。 鑑於2011年香港開始實施最低工資,香港政府於2010至2011年度施政報告中承諾研究標準工時。 於2012年11月26日,勞工處發表了《標準工時政策研究報告》,分三個方面研究了其他地方在規管工時的制度和經驗、包括各行各業僱員的最新工時情況的統計數據、和分析及評估香港設立標準工時的影響。 於2013年施政報告中,香港政府指勞工及福利局將於2013年第一季按照其政綱,成立由政府、僱主和僱員代表,以及學者和社會人士組成的「標準工時專責委員會」,跟進《標準工時政策研究報告》。 2016年5月25日,瑞銀在2015年9月公佈的報告揭示,香港是全球工時最長的地方,每周平均工時逾50小時。

外傭受聘首年每月可享有2天有薪病假,其後每個月有薪病假增加至4天,日數亦可以累積,但不可多於120天。 只要外傭能出示由註冊醫生發出的病假紙,她便可享有有薪病假。 第二:閣下的離職日是4月9日,3月份及4月份按比例計算的薪金,應分兩期發放,即3月份工資應在4月頭發放,4月份的按比例計算薪金,即在4月9日後7天之內發放。 ** 若僱主在合約期滿之前不少於 7 天,以書面要求僱員續約或以新合約重新聘用,而僱員不合理地拒絕該項要求,則僱員無權獲得長期服務金。

勞工法例年假計算: 工作多於12個月

在2011年6月23日立法會會議上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指出政府明白長時間工時對員工的健康、家庭及社交生活都會帶來不良影響。 政府會積極推廣宥關工作與生活平衡的措施,如家庭友善僱傭措施、《休息時段指引》、基於《僱傭條例》的保障等等。 勞工處已在6月下旬向上屆行政會議提交有關標準工時的研究報告,就著該屆行會提出的問題,當局在整理資料後會重新向新一屆行政會議提交報告,現已重新提交。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指政府應從速立法制定標準工時,並提出每周標準工時為44小時、每周最高工時上限為54小時。 工時長影響僱員的家庭及社交生活,甚至影響健康;但現時的《僱傭條例》並無訂定任何加班費、工時上限或休息日工資以保障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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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在疫情之下,不少僱主也會向員工提出減薪減福利的要求,希望員工可以與公司共渡時艱。 而他們經常都會先向兼職員工「埋手」,可能想時薪減十元,或者扣掉食飯飯鐘錢。 這樣的扣減已經與原本的合約條款不相同,僱主必須得到你的同意才可以更改條款,若果你不同意,絕對有權說不。 若果僱主執意單方面去改動條款,你更有權向僱主提出補償申索。

勞工法例年假計算: 離職時剩餘年假計算方法

,又稱特區首長、俗稱特首,其是“特區首長”意思;政府內部稱為“長官”),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行政首長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最高政治代表。 此職位創建於1999年12月20日,大致上代替澳門回歸前澳門總督的職務。 澳門行政長官由選舉委員會選出,國務院總理簽署國務院令任命,每屆任期五年,可以連任一次。 ● 若勞工於約定給假年度中終止契約,應改以週年制方式試算終止契約當年度特別休假日數,以確保特別休假日數不低於勞動基準法所定之基準。 頭暈身難以避免,為自己及員工選購一份適合的團體醫療保險,擁有醫療保障可令大家工作更安心,亦可增加工作士氣。

勞工法例年假計算: 員工過了試用期,但受僱未滿一年辭職,應該如何支付年假薪酬?

他認為僱員面對的不單是工時長短的問題,而是如何令不同行業的僱員能夠真正享受到工作及生活的平衡,達成勞資雙贏。 香港科技大學經濟學系教授雷鼎鳴博士認為標準工時未必能真正減低工時,可能出現就業下降及引日本於80年代調整標準工時後人均勞動力下降指出標準工時會令經濟失去動力。 他又指標準工時即使降低員工每周工作時數,但因收入不足,可能需要延後退休,工作年數增長,一生總工時仍不變。

勞工法例年假計算: 「連續性合約」關鍵:418

香港嶺南大學經濟系教授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何濼生教授指出由於不同職業人士的勞動程度和壓力不同,不贊成「一刀切」設標準工時,但他認為可以設立50小時的每周最高工時以保障勞工健康和安全。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每滿12個月,便可享有有薪年假,這些法定的年假,不得計算在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內。 終審法院曾就一宗僱員在通知期內放取預先安排的年假的案件作出裁決,指上述限制並不適用於僱員辭職的情況,僱員在辭職時有權選擇在所需的通知期內放取法定的年假。 因此,僱員在辭職時在所需的通知期內放取年假,須同時考慮法例的規定及終審法院的裁決。 僱主不應藉強積金計劃的推行,單方面將他的僱員轉為「自僱人士」。

外傭可以自願履行這些職責,但是請與她討論以確保她確實是出於自己的意願而這樣做,而不是因同住而感到有義務這樣做。 通常民事訴訟都只是金錢上的糾紛,工友們有機會接觸的情況是:欠薪、解僱補償、加班費、雙糧花紅以及有薪假期的爭議。 若工友不幸因工受傷,須要申索「僱員補償」乃至「人身傷亡賠償」,都同樣屬於民事訴訟的範疇。 如果閣下是HKLII的使用者,希望繼續享用HKLII提供的服務,您可以透過登入以下連結,捐助HKLII。 閣下的捐款將由香港大學處理,並全數撥作營運HKLII之用。

「工時規定與管理」或稱「標準工時」,是指世界各地政府透過立法對工作時間定立最高工時、或超時工作規管,制訂法例而訂立特定僱員的工作時數,可按每日、每周、每季或每年而定。 如僱員需要超時工作,僱主需要按法例規定之超時補薪比例來支付該勞工超時工作的薪金。 普遍來說,各國對每周正常工時訂為介乎40-44小時不等,每小時的超時補薪金額不得低於基本時薪的1.5倍。 勞工法例年假計算 個別國家地區政府設立僱員每日、每周、每季或每年的工作時數上限,稱為「最高工時」,僱員的工時不得多於最高工時;各國的一周最高工時由40至60小時不等。

不少科學家指出AI的出現可以取代社會上的大部分工作,你以為這只是都市傳言? 勞工法例年假計算 其實已經發生在你我之間,小編親身見證三個被AI搶去飯碗的職場個案。 AI再強大也有弱點,只要學懂三個方法,就可保住飯碗。 勞工法例年假計算 插圖家敗在Midjourney手上 被 foul出工作 打工仔職業… 小提示:若你每個月的收入不穩定,怕計算總薪金會很麻煩,只要你翻閱糧單或稅單,就可見到自己的薪金總和,非常方便容易。 另外,僱主不得要求員工因未能上班而要賠償營運上的損失,也不得要求員工出資去聘請替工,這些都是違法的。

他2月12日作出離職通知,本來4月11日會是最後上班日期,他決定提早一個月,最後上班日為3月11日。 假如阿芯在10月18日決定辭職,試用期已過,公司規定僱員辭職的通知期為兩個月。 聲明﹕MoneyHero致力確保網站提供的資訊是最新及最準確。 網站所顯示的資訊或與金融機構或服務供應商之網站有所出入。

如符合以上條件,僱主便可即時解僱,並無須預先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 話雖如此,要是僱員故意「玩嘢」,告上勞工處,指僱主無理解僱,各老闆最好平常有記錄對員工的訓話和對話,如事態嚴重,應以電郵或書信發出通知,避免只以口頭溝通,否則屆時無法證明員工的表現符合以上四點。 本港勞工界認為,有關判決值得本港參考效法,因為本港有關病假和年假重疊的處理方法不一致,但僱主代表則認為,裁決未必適用於香港。 合資格人士必須在僱員死亡後 30 天內填妥指定表格,向僱主申請領取長期服務金。

本港勞工處發言人則表示,現行《僱傭條例》只列明有薪年假與休息日或法定假日重疊的處理方法,未有說明有薪年假與病假重疊應如何處理,但一般做法是視乎哪類假期放取的先後次序而定。 僱主應在僱員須往驗身前最少 48 小時,書面通知僱員有關重新評估安排的詳情。 如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是在 2003 年 10 月 1 日或以後,僱員可得的遣散費 / 長期服務金的最高款額為$3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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