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同樣追蹤恒指為例,買入ETF較買入互惠基金的成本低,免去因未見官先打八十而影響到整體回報。 2010年港府將投資於港股比重不高於40%的ETF納入印花稅寬免範圍,隨後3年,ETF上市數量由69隻大增至2013年底的116隻,每日平均成交金額由24億港元升至37億港元,香港也成為亞太區內最大的ETF市場之一。 ETF成為投資者新寵,致勝關鍵是低收費、高透明及高流通性。 據港交所統計,截至2013年底,本港ETF規模最大的產品依次是跟蹤恒生指數、中國A50和滬深300指數,合計規模佔整體ETF市場逾九成。 當中,最受散戶歡迎的,相信是盈富基金(02800)及安碩A50,分別追蹤中港兩大旗艦指數。

自住業主可以善用「居所貸款利息扣稅」,一共20個年度可以扣減,每年上限十萬元,究竟怎樣申報才可以用盡免稅額呢?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早宣讀《財政預算案2023》,我們替大家整合今次房屋及買樓政策懶人包,並會實時跟大家更新。 一、對結算印花稅的權利的失效期間自應課稅事實發生時起算;如課稅行政當局在此期間知悉上述事實,則此期間自知悉該事實之日起算。

印花稅豁免: 【印花稅解構】額外印花稅SSD 的適用對象 + 稅率 + 計算實例 + 常見問題

額外印花稅稅率由10%至20%不等,按物業轉讓前的持有期而定,於基本印花稅外加徵。 由於政府的樓市辣招,令到已有香港物業的業主,想買入多一個住宅時,需要支付較貴的印花稅,劃一為樓價15%。 雖然上述安排只適用於英國本土買家,但購買英國物業前亦最好先向按揭銀行,如匯豐銀行、渣打銀行等查詢最新按揭情況,讓自己有更好預算。 印花稅豁免 此前,本港銀行對英國物業的按揭安排,最高可做70%至75%按揭,息率介乎3厘至3.75厘,而最高按揭年期則達到25年,銀行會根據買家是否首置、物業是否用作收租等情況評估個別按揭申請。

  • 居屋印花稅的計算與一般私樓物業無異,而因應大部分居屋買家照理為香港居民及首置客,所以只須按照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繳交印花稅。
  • 換句話說,根據法律,買賣雙方以及使用該工具的任何人將承擔同等程度的責任,以對應收費工具支付的任何AVD款項,無論雙方之間是否達成相反協議。
  • 徵稅範圍包括十三大類,並根據相應內容分為稅率和定額徵收兩種。
  • 如獲豁免,將按第2標準稅率計算,或可豁免或減低須繳交的印花稅。
  • 若正式買賣合約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超過14天才簽訂,則印花稅須於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繳付。
  • 由於有聲音認為境外資金是本港樓價高企的主因之一,故特區政府在2012年10月27日起,針對境外買家徵收買家印花稅 。
  • 買家印花稅(Buyer’s Stamp Duty,BSD)屬於專門為應對非本地買家及公司轉讓的印花稅。

初步協議一般會是採用意向書或備忘錄的形式,而當中的條款通常都會對協定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初步協議的條款通常包括各項承諾、條件、保證條款、及完成責任等。 假如買家以信託受託人(trustee)身份替他人簽訂買賣合約,他便不算是代表自己行事。 D)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擁有商業或工業場所、其他收入來源或利益中心的自然人,但貸款須用於該等場所、收入來源或利益中心。

印花稅豁免: 香港大廈搜尋

第1標準從價印花稅向所有取得的住宅物業及非住宅物業徵收,除住宅物業買家為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並且在取得有關物業時,沒有擁有 任何在香港的住宅物業,則按第2標準計算。 如獲豁免,將按第2標準稅率計算,或可豁免或減低須繳交的印花稅。 從價印花稅(第1標準) – 正式立法刊憲後,修訂後的第1標準從價印花稅向於2013年2月23日或之後取得的所有住宅物業及非住宅物業徵收。

例如先由一名永久居民負責簽署簽「臨約」及「正約」,之後待「轉讓契約」時「提名」非香港永久性居民。 根據稅務局規定,不論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只要提名近親簽立轉易契都是以「從價印花稅」方式來計算。 一般準則,在置業時其中一方沒有持有物業,但另一方持有物業,稅局不會視乎持有物業的一方是否「近親」,一律視為「已持有多於一層香港住宅物業」看待,故他們需繳交更高稅階,即「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舉例兩夫婦聯名購入一層300萬元的物業,其中一方已持有本港住宅物業,他們需要繳付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即45萬元。 正因為在購買香港住宅物業時,若符合早前說的「三大條件」,你只需繳交「從價印花稅」,否則會被要求徵收更高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2021年印花稅(修訂)條例》(2021修訂條例)已於2021年3月19日刊憲。

印花稅豁免: 印花稅遲交會有罰款嗎?

此外,如果換樓人士在買入物業後的六個月內出售他唯一的其他住宅物業,則可以申請退還部份印花稅(相當於新舊印花稅差額),但需要符合稅務局的特定條件。 稅務局會按每宗個案的情況,並參考相關文件,包括建築圖則、公契、佔用許可證等,決定有關物業是否屬於「一個住宅物業」。 如果有關文書在修訂條例刋憲前已加蓋印花,申請人必須遞交已填妥的補充資料表格(即印花通告第03/2014號的附件B) ,但不用遞交表格IRSD112。 目前,本港住宅物業的從價印花稅的稅率劃一為15%,有關稅率適用於個人及公司購買住宅物業之交易,而獲豁免人士則僅需按照第二標準稅率繳交印花稅。

買樓置業是不少香港人的目標,然而實行此重大決定前,您又是否熟悉現時的香港法例第117章《印花稅條例》? 否則,很有可能當您置業時,您才驚訝原來需要繳納這樣高昂的印花稅項。 一般而言,會在買方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時支付,並由律師樓代為辦理,買家只需帶同支票簿到律師樓,繳交相應印花稅。 但在實際情況,還要視乎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臨約 )與正式買賣合約 (正約) 之間的日子差距。 在一項物業轉易的交易, 印花稅 一般由買方支付;但有時候,發展商為吸引買家買新樓,或會提供印花稅代繳優惠,但要留意該優惠是直接扣減樓價,或是以折實樓價後去計算。

印花稅豁免: 額外印花稅

但倘若陳先生把這些物業轉讓予其近親, 則會因為政府將這項交易視為近親之間的資本處理, 印花稅豁免 而不當這是一項買賣, 陳先生便不需要付額外印花稅了. 其它需要調查的方向包括其保險、雇傭狀況、有效合同、租賃協議/租約、以及環境等方面。 如欲獲得前述退稅安排,市民需要在售賣第二項住宅物業的協議日期後2年內、或在出售原有住宅物業的轉易契日期起計2個月內向稅務局申請退還額外稅款,以較後的日期為準。 退稅條件如下:只要買家在第二項住宅物業的轉易契簽立日期起計12個月內,訂立把其原有及唯一的另外一項香港物業出售的買賣協議,他便可申請退還相等於第二項住宅物業按新AVD與「第二標準稅率」繳稅的差額。

如果有突發事件發生,而令行程受影響,有哪家保險公司的旅遊保險會是保障最全面,賠償金額最高呢? 一般來說,按揭保險計劃是不接受「轉按套現」或「加按」的。 即是說,如果你本身以 6 成按揭購入現有單位,並正在供款,則不能透過轉按或加按,享用新按揭成數,做 8-9 成按揭,藉此套現。 不過,對於具實力的首置人士來說,9成按揭未必有用,因若果他們選購1,000萬元以上的物業,這類按揭難以大派用場。

印花稅豁免: 第二十五條

由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及其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聯名取得住宅物業而各人均是代表自己行事。 要符合此項豁免的規定,所有購買人或承讓人必須屬近親; 印花稅豁免 轉讓住宅物業予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近親,或予多於一名近親,而其中一人或以上屬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及各人均是代表自己行事。 如在可予徵收印花稅的文書中有多於一名購買人或承讓人,所有購買人或承讓人亦須屬近親; 提名原購買人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近親接受住宅物業權益而各人均是代表自己行事。 該等法院判令或命令包括不論是否屬《稅務條例》第2條所指的財務機構的承按人取得的止贖令。 「買家印花稅」是按物業交易的代價款額或物業市值(以較高者為準),以15%的稅率計算 。 遺產受益人出售或轉讓其繼承自離世者遺產,就是根據遺囑、無遺囑繼承法律或生存者取得權而取得的住宅物業,可豁免繳納「額外印花稅」。

「附加額外印花稅」(即舊稅率與新稅率所計算出的差額)須在修訂條例刊憲之後的30天內繳交。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三讀通過《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收緊樓市印花稅豁免範圍,杜絕香港永久居民買家以一份文書取得多於一個住宅物業,即「一約多伙」,逃避繳交15%住宅印花稅。 條例亦訂明單一住宅物業的定義,包括一個單位及同一建築物的天台、一個單位及毗鄰的花園等。 民主黨涂謹申提出修訂,要求放寬單一住宅物業的定義,加入更多例子,但在建制派反對下被否決。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表示,有議員質疑各項需求管理措施推高樓價,他強調面對樓市泡沫風險高企, 有必要採取需求管理措施,指稅務局的數據顯示各項措施都達到預期成效,有助減少短期投資活動和外來需求。 他又不認同措施令二手市場冰封,指隨著短期投資者離開市場,二手交投自然減少,是符合預期成效。

印花稅豁免: 香港物業印花稅概要 – 額外印花稅,買家印花稅及從價印花稅

由於透過轉讓公司股權置業會遇到申請銀行按揭的困難,因此實行起來門檻較一般物業買賣高。 不過,政府在最近的施政報告宣佈將修訂《印花稅條例》,廢除雙倍印花稅。 待相關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任何在2020年11月26日或以後簽立以買賣或轉讓非住宅物業的文書的「從價印花稅」將會以較優惠的「第2標準稅率(第2部) 印花稅豁免 」徵收。

已填妥的補充資料表格(即印花通告第03/2014號的附件B); 如果申請人在補充資料表格第一部選擇「傳統印花」,他/她必須提交文書的正本以加印。 但如果他/她在前述的第一部選擇「印花證明書」,他/她只須提交已加蓋印花文書的副本; 法定聲明正本;及 申請人的香港身分證副本。 如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非因進一步轉售,例如「摸貨」或提名另一買家),買方可於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後 2 年內,申請退回已繳納的「買家印花稅」。 在上述例子,乙先生會被視為在 2012 年 10 月 27 日或以後從甲先生購入業權。 由於乙先生並非甲先生的近親,該項交易不可獲豁免「買家印花稅」。

印花稅豁免: 第二十四章

若果本身已經擁有一個物業,但之後再買多一個物業,理應不算是首置人士。 印花稅豁免 不過,只要在某段時間內賣走原有物業,便符合首次置業資格。 必須留意的是,由於首置客購買物業,同樣需要繳付從價印花稅,只是稅率較底,因此並無法完全退回全數15%,而是會扣取新一筆首置從價印花稅後,再補回差價。 如首置印花稅為4%,即業主可退回「15%-4%」的印花稅額。 如果掉轉是「先賣後買」形式換樓,例如買入$800萬物業,15%從價印花稅支出為$120萬,而第2標準稅率從價印花稅支出則只需$30萬(3.75%),這有助減低現金流需求。

印花稅豁免

二、如納稅主體能出示確認作為有關移轉憑證的文件、文書或行為屬非有效或不產生效力的確定判決書,則無須繳納印花稅;如已繳納者,有權要求退還。 七、第三款a項所指判給及公開拍賣的成交,以及第三款h項所指合同地位的讓與,如其標的為根據特別法規定,經過一定期間後應予轉賣的不動產,則對有關判給、公開拍賣的成交,又或合同地位的讓與,不課徵印花稅。 三、如有關行為涉及多於一名訂立行為人,則其中任一人須就稅款的繳納負連帶責任,但不影響下款規定及繳稅總表特別規定的適用。 三、上款所指的回報亦包括因讓與人或第三人在不動產內提供服務以及因設於讓與場地內的機器、家具及其他動產的使用而由受讓人支付的款項,但與水、電、燃氣及電話服務有關的款項則除外。

印花稅豁免: 英國

一、依職權結算或附加結算計得的印花稅應自作出繳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繳納,但本規章或繳稅總表另有規定者除外。 對已發出之文件,已簽名之信件及已作之行為,若已根據當時之法例完納印花稅,即使本法律已開始生效,仍維持其合法性,無需按新例繳稅。 印花稅豁免 除非另有豁免,否則在36個月內購買並轉售房地產時均應支付特別印花稅(SSD)。 長期(即超過36個月)購買和持有財產的財產所有者將不受特別印花稅(SSD)的影響。

印花稅豁免: 第二十條

換句話說,當有人在香港購買,出售或轉讓房地產(例如房屋或建築物)時,必須向政府繳納印花稅(稅)。 印花稅豁免 但要留意,如先賣第一層的買家撻訂,政府就會視換樓人士仍然有兩層樓未放賣,那麼便不能退稅。 以前的非住宅物業印花稅下,200萬元以上的交易,稅率較首置印花稅全面增加一倍,其中印花稅的稅率由100元增加至交易額的1.5%;其他交易的稅率全面增加一倍,最高的稅率由交易額的4.25%調整為交易額的8.5%。 「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都是針對買家,而「額外印花稅」則是針對賣家在某個期間內賣出物業,以壓制炒樓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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