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方可以在1個月的通知期限內終止協議(第10條)。 不能延長合約期 —— 合約期滿後,同意繼續聘用的僱主和外傭必須簽署並提交新的合約(第13條)。 合約日期 每個具體個案是獨特、複雜、持續發展的,作者及平臺無償對網站使用者提供的內容是法律知識,而不是每個具體個案的解答。

第一二四五及六期之業主立案法團簽訂管理合約,當日出席者除上述各期法團之主席,與及? 秀企業董事總經理鄭錦華博士和該公司多位高級管理人員外,並邀得? 合約日期 秀企業之母公司新創建集團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黃國堅先生出席,見證是項簽約儀式。

合約日期: 法律上的期限怎麼計算?年月日各有幾天?

而負責帶路搵威嘅林澄光,本身都有唔少負面新聞,同森美一度稱兄道弟之後因為錢而反面,「臭朵」之後絕跡電視一段時間之後,因為同大台藝人混熟而再次蒲頭。 合約日期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紐約商業交易所NYMEX、紐約商品交易所COMEX 和 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的合作期貨商有:元大期貨、、富邦期貨、永豐期貨等等。 去找與期貨交易所合作的期貨商來交易,比如台灣期貨交易所的合作期貨商有:元大期貨、凱基期貨、富邦期貨、永豐期貨、國泰期貨等等。 可见上述“合同期限”有点类似于双方合作进行某项业务的“合作期限”,超过该期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不再合作。 因此叫作“合作期限”也许会比“合同期限”更合适。

阿芯在4月10日遞信辭職,而公司規定僱員辭職的通知期為一個月。 合約日期 她的最後上班日會是下一個月同一日的前一日,即5月9日。 很多打工仔也會理解錯誤,忘了將通知離職的那一天計算在內,以為下個月的同一日才夠1個月。

合約日期: 辭職後提早走?

新加條文進一步改善終止合約的安排,包括不得對客戶構成不便或涉及不合理的拖延。 同時,新修訂的《業界守則》亦鼓勵營辦商在網站提供終止服務申請表、接受任何客戶的書面終止服務要求、迅速認收及處理任何口頭、書面或親身提出的終止服務要求,以及不得不合理拖延處理有關終止服務的要求。 這次我們以酒店廚師阿文為例,他在2021年2月12日作出離職通知,公司規定的辭職通知期是兩個月,即4月11日會是最後上班日期。 但由於阿文趕着要到新公司上班,他通知上司,他只能工作至3月31日,其餘11日的通知期會以代通知金計算。 根據《僱傭條例》,若打工仔與公司簽署的合約是連續性合約(即受僱於同一僱主四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而當你發出辭職通知,就要給予公司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因應業界的訴求和實際運作需要,自二○○六/○七學年起,教育局容許學校在有合理原因下,彈性地採用界定合約期方式聘任正規教師。 其次,你也要看清楚職銜有沒有寫錯——合約上真的甚麼都有機會錯,有朋友曾經工都未返就「被升職」,如發現問題儘快同HR講聲即改。 到職日期一般簽約前已與HR協議好,不過都要看清楚。 還有最重要的是薪金及出糧日,如果發現少過商議好的就要立即提出。

合約日期: 單位資料及承租日狀況

若你急着要在期限前走,公司無法在短期內請到人或做好交接,就要「賠償」公司的損失,你就要付上代通知金予公司,以通知金取代替通知期。 如果您要搬遷到房屋署/香港房屋協會轄下的一個住宅單位,您需要出示房屋署/香港房屋協會准許您的外傭在該處居住的同意書,以及租賃協議的副本。 您可於灣仔入境事務大樓2樓索取外傭標準僱傭合約表格。

  • 若「超時工作時數」屬實,僱主可按合約就超時工作的「補償」原則進行發回安排「補假/補錢」,再跟同工協商在離職通知期內安排放回的日期。
  • 之后的实际履行情况是:合同签订后第8个月时,乙方向甲方推荐候选人A,过六个月后,甲方聘用了该候选人A。
  • 因此,一般情况下并不存在“整个合同所有权利义务的有效期”。
  • 如傭工受僱已滿三個月但不足十二個月,則不論僱傭合約是以何種理由終止(包括傭工辭職,但不包括因犯過失而遭僱主根據第1 1條即時解僱),他/她可獲發按比例計算的工資代替年假。
  • JobsDB 和JobStreet作為SEEK旗下領先的亞洲網上求職招聘平台,今日發佈的《環球人才調查報告:未來招聘趨勢》調查結果指出隨著香港逐漸通關,加上對人才的需求持續提升,2023年仍然是由求職者主導的市場。

乙方要求甲方支付猎头服务费用,甲方拒绝,于是双方发生争议。 甲方(客户方)与乙方(猎头公司)签订《猎头服务合同》,其中约定: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合同签订后起算。 合約日期 乙方向甲方推荐候选人后的九个月内,如甲方聘用该候选人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猎头服务费用。 Bowtie (「保泰人壽」)是持牌人壽保險公司及香港首間虛擬保險公司,致力於填補健康的保障缺口。 Bowtie 透過創新科技及醫療專業,提供零中介、免佣金,更方便的網上平台,讓客戶隨時隨地獲得「自願醫保計劃」產品報價、核保及索償服務。

合約日期: 企業內訓

另外,僱主必須確保提供免費的「適當的住宿和合理的隱私」作為居住安排(第5b條)。 根據香港僱傭條例,僱傭合約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並將提交給入境事務處。 如果職業介紹所匆忙處理僱傭合約,請告訴他們放慢腳步,如果不清楚,請他們再次解釋合約內容。 將合約副本放在安全的地方,以便在需要時可以參考。 至於預告期間的謀職假,既無預告期間之事實即無謀職假之問題,無預告期間,契約終止日,即為意思表達送達對方即生效。

很多消費者在訂用電訊服務時會與營辦商簽署固定期限合約,為免招致不必要的金錢損失或誤會,客戶在合約期屆滿或轉換營辦商前,應細閱現有或新的合約中營辦商就固定期限合約期屆滿後的安排,以及終止服務所須遵守的條款、條件及程序。 假若你不用提早離職,工作至通知期的最後一天,僱主就要補回你的年假薪金;但若果你有意提早走,一方面你需要賠償代通知金給僱主,另一方面僱主要向你補回年假薪金,兩個數目其實互相抵銷,這樣就成了「年假可取代通知期」的錯覺。 其實法例規定,通知期只能以代通知金抵償,不容許以假期代替通知期的。 未清的年假,僱主須在你離職時,以相等日數的工資補償給你。 假如阿芯在10月18日決定辭職,試用期已過,公司規定僱員辭職的通知期為兩個月。 當然,除了本票外,若交易狀況允許,則可依實際狀況要求出賣人提供履約保證金(保證依合約規定履行,否則即可對該保證金求償)或保固保證金(若商品有保固期,在保固期內出賣人不履行保固責任,則可對該保固保證金求償)。

合約日期: 最後,重點整理:

雖然《資助學校資助則例》沒有註明兩年試用期後獲續聘的員工無須每年重訂合約,亦沒有使用長期聘用的字眼,但這並不表示合資格的正規教師於兩年試用期後的聘用安排會有所改變。 如學校有充分理據或有實際運作需要(例如教席屬有時限性質),便應在合約內註明聘任期限,讓教師知悉。 至於其他聘用和解僱事宜,有關安排與小學、中學及特殊學校《資助則例》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 不少員工可能在辭職後仍有許多年假,並打算在通知期內「清假」,到底僱傭條例在這方面有沒有什麼限制呢? 其實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每滿12個月,便可享有有薪年假,這些法定的年假,不得計算在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內。 假如僱員已一早申請年假,老闆其實有權取消員工的大假,或改放無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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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如果是經代理租屋,一般代理公司已有制定一份租約範本,而和你睇樓的該位代理,普遍亦會主動就單位的個別情況,為租約作出修訂或添加備註。 倘違反合約第3、4、4及5項任何一項,即違反向香港特區政府作出的承諾。 因僱主曾預支或超額支付工資給傭工而按數扣除工資,但可扣除的最高數額不得超過一個工資期應支付的工資的四分之一。 鐵路項目由規劃、前期嘅研究、設計、建造工程到啓用,過程繁重,需要多年時間完成。 新鐵路項目同現有鐵路改善工程一個接一個,意味住港鐵項目及工程拓展業務單位(Capital Works Business Unit, “CWBU”)對工程人手嘅需求。

合約日期: 你的「合同有效期」条款真的对了吗?本文给出处理建议

在買賣的商業交易上,常會以支票作為買賣價金的支付工具,但若支票遭到退票時,則需另行本於票據關係提起給付票款之訴或本於買賣之原因關係提起給付貨款之訴,才有可能將該筆款項追討回來。 因此,若在買賣交易上能善用本票作為擔保的工具,則可降低呆帳與訴訟風險,因為本票可依票據法第123條的規定,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後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例如買方簽發3張每張各1萬元的支票以給付貨款,則賣方可要求買方另行簽發1張總額3萬元的本票作為擔保,待該3張支票均兌現後,再將擔保的本票返還給買方。

同時,若合約是有幾頁紙,請在每頁的下方簽一個細名,以便確認是認同當中內容。 好多人常常問,究竟簽約日期重要些,或是入職日期較重要? 而簽約日期應早於入職日期,與入職日期一致或可否遲些? 若一些大公司,好多時是入職後才簽合約,其薪金及福利多數先口頭協議,所以簽約日期或會遲於入職日期。 所以,最緊要留意是入職日期,因為這日期是直接影響員工的薪金發放、年資以及決定幾時發放有薪假期等。

合約日期: 通知期如何計算?

而对于合同,往往涉及多方、多种权利义务,难以用“合同期限”来涵盖。 如前面所分析的,合同各方往往有多种权利义务,期限不一,实际并不存在合同所有权利义务都是同一个生效与终止期限的情形(总是会有些辅助义务与主要权利义务期限不一致)。 “合同附条件”是有必要的,条件的发生是不确定的,当事人需要根据条件是否发生来确定一份合同是否要生效履行,这是能理解的、有必要的。 既然如此,在其他类似的保管合同、仓储合同、知识产权许可类合同、合伙合同之中,同样没有必要约定“合同有效期”,而应该代之以具体权利义务的期限,如保管期限、仓储期限、许可期限、合伙期限等。 就算是合作合同,也可以约定“合作期间”,并约定合作期间内双方权利义务,到期后的处理等。

合約日期

有時專案需要額外拍攝、訪談、交通等費用,在接案洽談時,如果報銷與否,附加在合約上比較不會有爭議;此外報銷的方式也要清楚簡易,過高的報帳門檻、繁瑣報銷流程容易造成「自行吸收」的結果。 乙方因違反契約所定義務而經甲方予以解聘,或未經甲方同意而于契約期限屆滿前離職者,僅發給自提儲金之本息。 【on.cc東網專訊】再有港人綁藏智能電話走私往內地。 拱北海關今日(3月1日)表示,橫琴口岸人員上周六(2月25日)於短時間內連續揭發3宗走私案件,共檢獲59部電話、180個電腦中央處理器,涉案3人當中包括一名香港女子。

合約日期: 人事管理懶人包: 有關強積金

因此在解除合約時,一定要依照合約內容所載明的解除合約方式(如合約載明需雙掛號書面郵寄解除契約之通知,就不可以普通掛號的方式為通知),以免將來到法院訴訟時被認定為解除合約不合法。 (六)根據《資助則例》,受聘於資助學校的正規教師,須經試用期兩年,才會作長期聘任。 一如其他行業,試用期的目的是讓員工有機會了解自己是否適合在有關行業長期受聘;亦讓僱主觀察員工的表現及品格是否符合工作的準則和要求。 把資助學校正規教師的試用期設訂為兩年,在教育界是行之多年的做法,亦廣為業界接受。

合約日期: 合約完結問題

对于继续性合同,以租赁合同为例,很明显其期限是“租赁期限”。 现实中的合同,往往各方都有多项权利义务,权利义务有主要的、有次要的,这些权利义务一般并不是同时生效和终止的。 若僱員向公司口頭或書面通知終止僱傭合約,而新僱主願意代支付代通知金,終止僱傭合約的通知期由通知僱主當天起計算,意思指僱員最快可以即日離職。 辭職亦是另一門學問,建議打工一族應認清公司制定的合約,並了解清楚有關的離職通知期,以免阻礙新工作的入職。

合約日期: 合約期間英文

合約須訂明在合約期滿日之後,會否繼續向客戶提供服務。 如服務在合約期滿之後繼續提供,合約須訂明客戶應付的費用,以及所提供的服務會否有任何更改。 若通知期是以日計算,可由通知當日計起,照數日子,包括假期及休息日。 但有時為免爭議(例如臨放工時通知,未足1天),可以通知後第2天開始計算。 好多人常常有個誤解,以為通知期一般都是7日,但原來,首先,要睇清楚你有無試用期,若果唔係需要給予較長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導致自己有損失。 2.免責條款的運用與責任限制條款在交易過程中,若有某些風險因素是不可掌握的,為了避免自己違約,則可以訂定免責條款(如:因某某事項導致商品之損害,出賣人不負賠償責任),以迴避或排除違約之風險。

可是終審法院曾作出裁決,指僱員在辭職時,有權選擇在所需的通知期內放取法定的年假。 換而言之,只要勞資雙方同意,其實在通知期放年假完全沒問題。 假如不以年假抵消通知期,僱主在計算最後薪金時,仍要支付餘下的有薪年假,兩者分別不大。 最安全的做法便是與員工簽署書面協議,並確保所有款項已包括在內,如薪金和年假工資,再標明「各不追究」的字眼,以保障自己,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爭議。

合約日期: 組織管理問題多‧千頭萬緒點「開波」(下)

僱主每月支付給傭工的工資不得低於規定最低工資(第5a條)。 此外,僱主應每月向傭工提供免費食物或膳食津貼(第5b條)。 僱主還應負責為傭工提供旅費 ,包括往返其原居地的費用(第7和8條)。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合約日期: 組織管理問題多‧千頭萬緒點「開波」(上)

撇除教席屬有時限性質,界定合約期正規教師在解僱程序所獲的職業保障與其他正規教師相若。 (三)學校每年均有教師因不同的原因,例如健康、家庭、進修需要、轉校工作、退休等理由而離職/不再續約。 個別學校可能因班級數目的變化影響編制內正規教師的數目,導致有關教師成為超額教師而離職。 現時,除非有關教師涉及紀律處分,編制內正規教師離職,學校一般只需向本局呈報該教師的離職生效日期及通知期(如適用),而無須通知本局有關學校處理教師離職的程序。

有關計算方法,可參閲「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附錄一」 。 根據勞工處制定的《僱傭條例》,若受僱人士與公司簽訂的屬於連續性合約(即僱員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僱員有義務依據合約上的《終止僱傭合約》部分所列明的離職通知期,事先知會公司。 事實上,大部份公司也會於合約上列明指定的辭職通知期,若不清楚有關內容,可直接向人力資源部查詢。 (五)如前所述,界定合約期正規教師的產生是基於學校運作的實際需要。 上文第(四)項指出,資助學校在聘任或解僱正規教師事宜上,不論教師是否以界定合約期方式聘用,必須遵守《僱傭條例》、《教育規例》、相關的《資助則例》和法例,以及按照本局不時發出的指引辦理。

以上說明內容可能會不時修訂,因此應同時參閱所有關於僱傭及入境事宜的法例,並以該等法例為準。 有關法例規定詳情,請參閱《僱傭條例》、《僱員補償條例》及《入境條例》。 僱主向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處長遞交合約為傭工申請簽證之前,宜先向有關的駐港領事館查悉必須遵行的任何規定或必須辦理的手續。 第2條:適用於所有初次抵港的傭工,以及返回原居地度假後(即沒有押後放假)根據新合約或續訂合約返港工作的傭工。 入境管制站的入境事務主任/入境事務助理員可能會要求他/她出示合約,以供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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