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疑兇周凱亮向警方承認殺死父母之前,曾在線上遊戲「鐵拳」的群組及WhatsApp上向友人率先「自首」。 轟動全城的大角咀夫婦被幼子周凱亮殺害及肢解案,被告周凱亮在今年3月被裁定兩項謀殺罪成,法庭依例判他終身監禁,目前他在赤柱監獄服刑。 案件轟動全香港,香港傳媒連日大篇幅地報道,而次被告謝臻麒被裁定謀殺罪不成立,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判囚一年,因已被拘留兩年,已覆蓋其刑期,當庭釋放。 由於涉案男子周凱亮起初假裝尋父母,開設Facebook專頁「尋親」,更指「要做嘅都做晒」(要做的事情都做完)。 轟動全城的大角咀夫婦被幼子周凱亮殺害及肢解案,被告周凱亮在今年三月被裁定兩項謀殺罪成,法庭依例判他終身監禁,目前他在赤柱監獄服刑。 惟此案餘波未了,除了引發《蘋果日報》及已停刊《爽報》的刑事藐視法庭案之外,周的兄長周凱膺昨日入稟高院,引用《普通法》中的「喪失權利規則」,要求撤銷周凱亮繼承父母遺產的資格;他並根據《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要求由他成為父母的遺囑執行人。

  • 周氏夫婦亦對兩名兒子悉心栽培為將來鋪路,兩兄弟不但可以負笈澳洲升讀大學,亦同考獲八級鋼琴。
  • 近月,有人再沾手炒股,疑炒燶急需現金周轉,重施故技逼父母賣樓分身家,但父母一口拒絕。
  • 張劍虹及李彭基早前向法庭承認責任,高院於2015年9月16日,判他們分別罰款9萬及6萬元,蘋果日報及爽報則分別罰款25萬及15萬元,他們均要向律政司支付懲罰性訟費。
  • 消息稱,疑兇常夢想一朝發達,以至學人炒股票,但炒燶股欠下數十萬元,早前,疑兇以還債為理由,逼父母出售一個物業,令他與哥哥各分得五十多萬元。
  • 香港小姐(簡稱做港姐,全名香港小姐競選)係香港嘅一場選美。
  • 不過案中還有多個謎團未解,包括謝臻麒曾透露,涉案還有一名神秘第三者,究竟是否真有其人?

原來當時周凱亮的弒親大計已展開了近三個月,且踏入最後部署階段,除了在網上搜尋有關失蹤人士資產的處理方法,分租了謝臻麒住所一個房間作為殺人地方,並構想毀屍滅迹全身而退的方法,包括考慮找廟宇躲藏。 2016年,沈月因參演科幻古裝網劇《顫抖吧,阿部!》而進入演藝圈。 2017年,出演青春校園網劇《致我們單純的小美好》中的陳小希一角;同年,出演由柴智屏監製的青春言情偶像劇《流星花園》。 2018年,與陳都靈搭檔主演情感劇《七月與安生》;同年,獲得百度娛樂年度人物獎。

周凱亮: 周凱亮的表姐蕭穎君供稱,首被告被捕前一晚凌晨曾向她剖白,暗示自己殺害父母並棄屍,又提及殺死父母後想再殺哥哥,但之後感受到哥哥對他的愛,故沒下手。

據曾與阿亮共事的好友指出,逆子任職文員期間,與家人合資購入天水圍嘉湖山莊一物業,當時○八年金融風暴,他擔心無力供樓淪為負資產,最後咬緊牙關,與家人一起撐過去。 消息稱,疑兇常夢想一朝發達,以至學人炒股票,但炒燶股欠下數十萬元,早前,疑兇以還債為理由,逼父母出售一個物業,令他與哥哥各分得五十多萬元。 近月,有人再沾手炒股,疑炒燶急需現金周轉,重施故技逼父母賣樓分身家,但父母一口拒絕。

周凱亮

周凱亮指,無勇氣向哥哥交代,希望表姐轉述,並表示翌日自首,不過翌日清晨周凱亮已被捕。 原告在入稟狀中表示,要阻止被告根據父母在2008年9月16日所立的遺囑中可承繼父母的遺產;原告又指根據「喪失權利規則」,被告在非法殺人後,根本無權從兩名死者的遺產中得益。 亮續稱,他於三月一日以搬出去作藉口相約父母到涉案單位「睇樓」,他稱上址因沒有業主立案法團和看更,故選擇該地;到達單位後他與阿麒「一人一件」,蕭理解意思是亮與麒一人殺一個。 亮又講述如何棄屍,並打開手機地圖指示棄屍地點為海邊,但棄屍時發現膠袋仍浮在海面。 亮又提過曾想過將殘肢裝成廚餘與普通垃圾一同棄掉,亦講及他因案發時意外受傷而要到醫院治療,從而延遲處理屍體。 亮又對蕭稱,覺得蕭很真誠,他視蕭為溫暖的熟人,蕭令他少有地感受到自己與世界仍有聯繫,不憎恨此世界。

周凱亮: 香港小姐

與友人籌劃半年,涉手刃父母再碎屍的首被告周凱亮(29歲),以及次被告謝臻麒(35歲)否認兩項謀殺罪,即於2013年3月1日,在香港殺死周榮基(65歲)與蕭月兒(62歲)。 大角咀弒雙親案當年轟動一時,現已被拍成電影《正義迴廊》,並於 10 月 27 日上映。 由早前在《I SWIM》中出演A班班主任的「焦Sir」楊偉倫飾演周凱亮、麥沛東飾演謝臻麒,林海峰與蘇玉華則是二人的辯護律師,重新呈現案件。

周凱亮

法官在判刑時指,周凱亮是「極度危險的人物」,並且自戀、有心理變態的傾向,有人格障礙,未能感受到別人的感受,冷血,至今一點悔意也沒有。 亦同時斥責警方在對第二被告謝臻麒的處理手法上有問題,質疑警方有迫他認罪之嫌。 法官又指,周凱亮對待謝仁慈慷慨,卻是一直利用對方,法官評論周凱亮自恃比他人聰明,其實做人完全失敗,卻不認為自己有錯,又把責任推向他人,且不斷的講大話。 而周凱亮表姐作供指,周凱亮計劃自首,所以向她講出真相,更指曾經想連哥哥亦殺死。 逆子疑炒燶股票和欠債,逼父母賣樓分身家不遂,誘騙父母到其友人的大角嘴家中,加以殺害後肢解,頭顱則暫藏雪櫃內,並企圖砌牆埋屍灶底;警方調查發現夫婦幼子口供疑點重重,昨晨拘捕他及其友人,起出兩死者的碎屍,以及大批簇新刀鋸。 【本報訊】周凱亮的兄長周凱膺作供時揭露胞弟與家人關係疏離,且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很少與人溝通,更形容胞弟「全世界好似欠咗佢咁」。

周凱亮: 新聞專題

港島總區刑事高級警司馬志堅表示,上周四(七日),周氏夫婦兩名兒子報案,其中幼子周凱亮向警方稱,本月二日與父母在旺角朗豪坊飲茶,之後父母稱到內地旅行但告失蹤,警方列「失蹤人口」處理,但調查證實兩人並未出境,認為有可疑,交港島總區重案組跟進。 到了3月14日,也就是周凱亮被捕的前一天,他突然傳簡訊約表姐見面,表示有私事要跟她說,如果不能見面,以後恐怕也沒機會說出真相了,周並在傳簡中提到,表姐是真誠的親戚,令他「感受到與世界結連,沒有憎恨世界的感覺」。 2人相約在尖沙嘴見面後,周凱亮透露從小就不喜歡父母,覺得父母對他的期望他都無法達成,因此他原本打算30歲前自殺,直到他認識了「阿麒」(謝臻麒,35歲)才改變想法,由自殺變成殺人。 原告在入稟狀中表示,要阻止被告根據父母在二○○八年九月十六日所立的遺囑中可承繼父母的遺產;原告又指根據「喪失權利規則」,被告在非法殺人後,根本無權從兩名死者的遺產中得益。 膺形容他們一家人關係不算融洽但亦不算很差,無任何衝突,他與母親關係較好,亮則與父親關係較好,二人不時會講笑話;他接受亮的律師盤問時稱,覺得亮好像活在與其他人不同的世界裏。 膺承認自己少與亮溝通,但亮本身已沉默寡言,不與人溝通,從澳洲留學回來後則變得更靜,但膺認為亮並非精神有問題。

  • 大一剛入校的時候,她對自己的職業規劃是進電視台當個編導,為此還在湖南衞視實習過。
  • 原來當時周凱亮的弒親大計已展開了近三個月,且踏入最後部署階段,除了在網上搜尋有關失蹤人士資產的處理方法,分租了謝臻麒住所一個房間作為殺人地方,並構想毀屍滅迹全身而退的方法,包括考慮找廟宇躲藏。
  • 案情指出,涉嫌殺害這對夫妻的人,就是他們的29歲兒子周凱亮,他和同夥共同殺害自己的父母後,將父母遺體分屍,還準備做成人肉叉燒飯。
  • 周凱亮更指出,謝男曾提議把部分屍骸當作叉燒,混入白飯製成飯盒,當成廚餘丟掉。

不過案中還有多個謎團未解,包括謝臻麒曾透露,涉案還有一名神秘第三者,究竟是否真有其人? 本刊深入追查,取得案中一批從未曝光的相片,包括兇案單位、儲存兩死者人頭的雪櫃、烹屍微波爐、兩被告購買兇刀過程等,以及一些神秘手寫筆記和資料,進一步揭露周凱亮早在一一年已有殺人意圖,以及他逐步實踐其「三十歲前做大事」的邪惡心路。 凱珊由小到大都喜歡唱歌跳舞,在醫院時又發揮她的正能量,香港紅十字會瑪嘉烈戴麟趾學校老師於是推薦她參加「超能英雄」–「SuperHero」夢想計劃。

周凱亮: 肢解案被告因遺產問題曾與母爭執

不久,另一陪審員以該案造成心理負擔為由申請退席而進一步減至5人。 2014年8月13日,高等法院暫委法官司徒冕宣布重新遴選陪審團。 周凱亮 另一方面,案中次被告謝臻麒的朋友謝永康憶述,謝臻麒的性格溫和純品,曾與謝永康親妹拍拖,後來謝臻麒到紐西蘭結識一名女子,但遭到對方騙光金錢。 其後於2010年回港後曾嘗試在家中以燒炭、服老鼠藥及吞水銀方式自殺三次,因其姊及時回家而獲救,不過他因腦部永久受損,轉數變慢,記憶力較差。 後來謝臻麒的心態已是生活「過得一日得一日」(能過一天就一天)。

周凱亮

原告在入稟狀中表示,要阻止被告根據父母在二○○八年九月十六日所立的遺囑中承繼父母的遺產;原告又指根據「喪失權利規則」,被告在非法殺人後,根本無權從兩名死者的遺產中得益。 周還一面隱瞞事實,聲稱父母到內地旅行,並接受電視台訪問呼籲公眾協助尋親,惟警方最後查出他才是兇手,並在兇案現場及兩個大雪櫃找回兩死者的多件肢體,包括他父母的頭顱。 另一單令人髮指的殘酷命案,要數到2013年大角咀肢解父母案,智商達126的周凱亮(29歲),認為自己一生的失敗由父母做成,所有設計了一個極度有違倫常的弒雙親計劃。 他於當年3月1日,藉詞哄騙父親周榮基(65歲)和母親蕭月兒(62歲)到其大角咀新居參觀時,先用刀把父母殺死,其後分多日進行肢解,部分肢體更被烹煮及用鹽醃。 該宗奇案發生於2013年,周榮基(65歲)及蕭月兒(62歲)與兩名兒子周凱膺及周凱亮(案發時29歲)一同居住在西環。 兄弟二人「懷疑」父母的失蹤與金錢問題有關,卻無法找到線索,決定回到內地找尋父母亦失敗,只好報警求助。

周凱亮: 周凱亮兄入稟 禁弟繼承遺產

罪犯被裁定殺人罪成後,即喪失從死者身上得到的財產權益,當中包括罪犯在死者遺囑中及遺產法中,原本應享有的承繼財產資格、甚至是死者臨終前所贈予的任何財產權益。 周凱亮 最後他要求被告承擔是次法律程序的費用及在轉移其應得部分遺產時須付的額外印花稅。 女被告於2005年第一次審訊時,聲稱生前被丈夫虐打,自衛而殺死丈夫,但被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成。 案件恐怖之處,在於丁殺人後並未有報案,反而將王的屍體放血起骨,並將她的肉和內臟切碎沖進馬桶,又將王的頭骨放入膠袋,並乘巴士到九龍城碼頭對開海面棄掉,其餘殘肢,則分批混入附近石硤尾商場街巿的豬肉檔豬骨堆棄置。

周凱亮

膺又說,曾聽母親說過亮拍過一兩次拖,且曾帶過一個女朋友回家過夜,但每次拍拖均很短暫。 膺指並無聽過亮稱末日將至或稱自己卅歲前要自殺,更無見過亮嘗試跳樓自殺,但他知道亮有自己的政治立場,傾向激進,亦見過亮參加香港的民主遊行,但不知道遊行的性質。 2018年6月18日,一名23歲女子疑因堪濕疹折磨,在屯門中心住所內以利刀刺死60歲父親及56歲母親後,再用膠袋笠頭吸氦氣自殺身亡。 你係骨科西照MRi 及x ray再由骨科醫生轉介你去脊醫或物理治療。

周凱亮: 【駭人回顧】女PR人頭藏Hello Kitty 周凱亮誘參觀新居肢解父母

兩名死者周榮基(六十五歲)及蕭月兒(六十四歲),同為退休人士,與從事電腦行業長子「阿膺」及疑兇幼子阿亮(英文名Henry),一家四口同住西環第二街八十三號西苑長蓁閣一單位,已有二十多年。 周凱膺至2015年入稟高等法院,引用《普通法》中的「喪失權利規則」,要求撤銷周凱亮繼承父母遺產的資格;他並根據《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要求由他成為父母的遺囑執行人,結果獲法庭頒布命令,但內容成謎,未有對外公布,律師亦拒絕披露法官命令內容。 女死者財產另一爭拗點,便是生前為節省樓宇印花稅,出資買入加多利山單位,然後以前家翁的名義持有。

之兩兄弟懷疑父母的失蹤是與金錢掛勾,本身決定前往父母內地遊玩地區尋人但失敗,無奈之下只能夠報警求助。 警方翻查出入境記錄,發現均無周父周母的記錄,兄弟二人決定開設Facebook專頁去尋親,更找了當時的《蘋果日報》,希望能夠得到外界關注。 香港在去年發生一對夫婦周榮基(65歲)及其妻蕭月兒(62歲)遭到殺害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案情指出,涉嫌殺害這對夫妻的人,就是他們的29歲兒子周凱亮,他和同夥共同殺害自己的父母後,將父母遺體分屍,還準備做成人肉叉燒飯。

周凱亮: 香港碎屍案

周凱膺庭上作供時亦曾表示,父母在80年代購入現時由他居住的西營盤單位,另在天水圍及深圳各有一個物業;他又指父母有立遺囑,繼承人是他與周凱亮。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死者並沒有就財產預先留下遺囑安排分配,便授權遺囑執行人處理所有資產,並按受益人順位名單作分配。 遺囑執行人會向遺產承辦處發出「知會備忘」,要求所有位列受益人名單內的人士或不在表內人士主動申報,然後會制定一份初稿向遺產承辦處報備,順位分別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及其他受養人。

陸偉雄指,遺囑執行人可入高等法院,以前家翁與死者生前締結信托關係後,對方拒絕執行收回物業命令為由,要求收回單位。 陸偉雄解釋,只要能夠舉證無論由出資、所有物業相關稅項以至管理費皆由死者支付,法院便可以裁定物業由女死者持有,最終前老爺只會一無所得。 周凱亮強調,自己心理變態,感受不到他人的痛楚,他覺得父母關係不好,父親打哥哥,哥哥又打他,所以他打算殺掉雙親後,再殺掉哥哥,但因為在父母「失蹤」的期間,他感受到哥哥對他的關愛,才令他改變主意。 同時,原告又要求撤銷被告可按照《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原本可獲得成為父母遺產管理人的可能性;原告並要求法庭指派自己成為父母遺囑的執行人。 最後他要求被告承擔是次法律程序的費用,以及在轉移其應得部分遺產時須付的額外印花稅款。 任保險經紀的周凱膺(卅七歲)昨以英語作供,披露去年三月一日早上他最後見到父母的情況。

周凱亮: 肢解父母案兇手兄入稟 禁弟周凱亮承繼遺產

周凱膺指亮與父親的關係較好,母親則覺得亮的腦筋有問題,希望可助亮走出黑暗。 周凱膺又指父母曾因亮讀書不成及沒有固定工作而抱怨,但雙方並無衝突。 他提到父親在他們年幼時曾責打過他們,他自己約十一歲亦曾責打過亮,但成年後已獲對方原諒。 小兒子周凱亮當時為了找回父母,為蘋果動新聞拍片請求幫助,而一眾高登神探認為影片的周凱亮肢體動作奇怪、眼神閃避十分古怪,推測他便是謀害父母的兇手。 原來兩位失蹤者於 3 月 1 日離開屋苑沒有回家,CCTV 亦證實 3 月 2 日周凱亮沒有與父母飲茶。 警方收到消息後馬上拘捕周凱亮,周凱亮亦直認是自己與朋友謝臻麒謀害父母。

周凱亮: 周凱亮謀殺罪成,周一依例判予終身監禁,而他已認罪的兩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則各被判監四年八個月,與謀殺罪同期執行。

黃相信疑兇沉溺性與賭博,急需錢銀周轉,多次跟父母要求不遂,才動殺機。 五十歲姓吳女鄰居透露,周氏夫婦性格隨和,街坊對其印象深刻,但甚少見其幼子出街,對於夫婦慘遭毒手,警方事後拘捕其幼子,她異常驚訝形容:「兩夫婦死得好慘,兇手簡直冷血」。 周凱亮 至晚上七時,法證科人員打開雪櫃,終於尋獲兩死者的頭顱和軀體,卻遭斬開成十多件碎塊,非常殘忍,同時有死者的銀包、證件和衣物,半小時後,連同死者頭身一併檢走化驗。

周凱亮: 電影

大二的時候,沈月喜歡上攝影,並因此結識了不少攝影師朋友,在某一次的拍攝中,模特因為臨時有事不能來到拍攝現場,於是沈月成了救火隊員,而她臨時上陣拍攝出來的照片效果竟出乎意料的不錯。 照片放到網上後,便引起了她經紀人的注意,遂之邀請沈月去北京面談。 在這次機緣巧合下,非表演專業出身的沈月與經紀公司順利簽約,從此就走上了演員之路。 沈月,1997年2月27日出生於湖南省邵陽市武岡市,中國內地女演員,畢業於湖南師範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

周凱亮: 周凱亮曾在網誌埋怨年幼時曾被父母強迫學琴。

另外,庭上證供亦透露死者夫婦的資產包括有五十萬元現金及三個物業。 周凱亮在案發後十日,曾查閱父母共六個銀行戶口金錢,顯示有共五十萬元存款;周凱膺庭上作供時亦曾表示,父母在八十年代購入現時由他居住的西營盤單位,另在天水圍及深圳各有一個物業;他又指父母有立遺囑,繼承人是他與周凱亮。 112013年曾發生過的「大角咀弒親案」,在今年改編成電影《正義迴廊》,將於10月27日上映,由楊偉倫(《iSwim》中的焦sir)及麥沛東主演。 這一宗奇案在當時的確疑點重重,而且一開始只是一宗普通失蹤案,最後兇手卻被揭發他極為變態的行為。 細仔周凱亮為尋回父母,利用蘋果動新聞拍片求助,影片一出就引來網絡熱議。 當時一眾高登神探發現周凱亮肢體動作奇怪、眼神閃避十分古怪,推測他便是的弒親兇手。

周氏夫婦更一早立下遺囑讓兩兄弟各分一半身家,又出資四十萬元供首期讓二人在天水圍置業,兩兄弟供樓後便可各分得三成半業權。 周凱亮還原經過,指自己向父母聲稱在外租了一個單位,需要父母幫助清潔,成功誘騙二人。 周凱亮 好友謝臻麒更指周凱亮自幼被父母壓迫,如今出事又不願幫助,慫恿周凱亮謀害父母,於是二人計劃合力謀害父母。 然而在謝臻麒的說法中,他否認自己參與案件,只是被迫借出單位,在周凱亮謀害親人後他回家時才知道,更被威迫要幫忙處理遺體。 加上平日周凱亮對他很好,因此周凱亮要他做甚麼、買兇器等他都照做。

另外按英國普通法中合法承繼不成文原則,若受益人以非法手段取得遺產,法官或遺囑執行人可將其剔出名單外,變相沒有任何繼承權。 【橙訊】28歲時裝界名媛蔡天鳳遭碎屍案,疑兇一家四口依附富貴的女死者「黐飲黐食」,淪為港版「上流寄生族」,結果因財失義動殺機。 周凱亮 大律師指現任配偶並無合法繼承財產的資格,但子女及受養人則可按順位分配。 至於涉嫌謀殺的前夫及其父親料以《普通法》中非法取得遺產的原則,被剔除受益人名單外,遺產承辧人更可入稟追回以前家翁名義持有的物業。

至於本案入稟的性質雖較罕見,但亦非首宗個案,因在二○○○年一名女子亦曾引用「喪失權利規則」入稟高院,阻止其斬死父母的弟弟取得部分遺產。 亮回港後做過多份工作,但均做不長,最長亦只有一年,母親亦曾為此而抱怨。 膺往澳洲留學前一直與亮同房,回港後則喜愛睡客廳,亮則經常鎖自己在房內。 膺稱父親會不時發脾氣責備他們,甚至在他們年幼時責打他們,膺亦曾試過一次在約十一歲時因玩輸遊戲而責打亮,膺於○八年與亮討論此事時向亮道歉並獲對方口頭原諒,但他不知亮是否心裏已原諒他。 2013年3月,中菲混血青年霍立賢,邀請21歲友人陳明天,到八鄉橫台山寓所打機時,聯手殺害50歲父親霍禮池,同時傷及43歲菲籍母親Irene,最終兩人均被控謀殺及企圖謀殺,判處終身監禁。 2018年12月6日,一名26歲保險經紀疑因財困,在屯門家中向65歲父親借錢不遂,以利刀插頸弒父,再將屍體放進紅白藍膠袋,由屯門運往香港仔華富邨舊居附近棄屍大海,其後一度潛逃往台灣,返港被警方拘捕。

前幾集講賊王葉繼歡、屯門少女碎屍案,今集終於講到最恐怖的大角咀雙親碎屍案…… 周凱亮沒有詳述殺人原因,僅表示他不喜歡父母,並稱自己是精神病患者,因為小時候的經歷,他感受不到別人的痛楚。 他形容弟弟,即案中首被告周凱亮很安靜,甚少與外界溝通,覺得「全世界都欠咗佢」。 並指,母親知道弟弟精神有問題,曾試過盡力將他從黑暗中帶出來。 周凱膺於主控官引導下指出,他們一家人關係算不上很和諧,間中有爭拗,如同一般正常家庭。

周凱亮: 表姐爆「魔子」弒親後想殺兄

母親經常會提醒亮有責任供樓,但亮卻「無份工做得長」,經常未有供款,每每需要由母親先墊支後記帳,他最終決定花八十萬元購回亮的業權。 首被告周凱亮的胞兄周凱膺昨日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他表示家人關係「談不上是和諧,但不太差,大家沒衝突」,以及否認胞弟還柙後只三度探望對方,其中兩次都是為追討由他代付的二萬六千元法律援助署費用。 周凱亮謀殺罪成,周一依例判予終身監禁,而他已認罪的兩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則各被判監四年八個月,與謀殺罪同期執行。 首被告的大律師黎德誠(Nicholas E.W. Adams)傳召精神科醫生鍾嘉輝作證。 鍾醫生說,周凱亮中途輟學、被女性排擠及失業都成為發病因素。 按周凱亮自述,作案地點原先揀選深圳,但同夥謝臻麒提出大角咀位置偏僻且人煙稠密,即使父母失蹤亦難以發現,故此選擇在大角咀角祥街的海興大廈下手。

今日凌晨(17日)西營盤高街富裕大廈一單位發生倫常慘劇,一名44歲姓覃男子疑與78歲父親於家中爭執,其間有人取出軍刀捅父,事後兒子墮樓身亡,警方將案件列作「謀殺」及「自殺」案。 14名只有14至17歳少年事後被捕,其中6人被裁定謀殺罪成,4人被判處終身監禁,另2名被判謀殺罪成的少年及其餘7人被判傷人罪成的少年,則分別被判入教導所至監禁26年;這宗童黨燒屍案亦被喻為本港史無前例的童黨集體殺人事件。 周凱亮 案件去年(2015年)審結,周被裁定兩項謀殺罪成,與他一同被控,智商僅84的友人謝臻麒,則謀殺罪名不成立,只是非法處理屍體罪成,現已出獄。 任職保險經紀的周凱膺(35歲)曾到澳洲留學,案發前一直與胞弟周凱亮以及兩名死者同住西營盤單位。 周凱膺坦言,家人關係「談不上是和諧,但不太差,大家沒衝突」,並說自己與母較親,胞弟則與父關係較好。 周凱膺供稱,父親任兼職保安員,母親則兼職文員,兩老生活健康,母親熱愛行山,父親則喜愛拉二胡,他亦於二○一二年底為父母購買意外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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