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本案入稟的性質雖較罕見,但亦非首宗個案,因在二○○○年一名女子亦曾引用「喪失權利規則」入稟高院,阻止其斬死父母的弟弟取得部分遺產。 另外,庭上證供亦透露死者夫婦的資產包括有五十萬元現金及三個物業。 周凱亮在案發後十日,曾查閱父母共六個銀行戶口金錢,顯示有共五十萬元存款;周凱膺庭上作供時亦曾表示,父母在八十年代購入現時由他居住的西營盤單位,另在天水圍及深圳各有一個物業;他又指父母有立遺囑,繼承人是他與周凱亮。 根據《普通法》中的「喪失權利規則」,是阻止任何曾非法殺人的罪犯,從該殺人行為中取得利益。 罪犯被裁定殺人罪成後,即喪失從死者身上得到的財產權益,當中包括罪犯在死者遺囑中及遺產法中,原本應享有的承繼財產資格、甚至是死者臨終前所贈予的任何財產權益。
他把父母肢解後棄置於海滂,最後逃不過天理的審判,兩星期後落網,要終身監禁度過餘生。 案件去年(2015年)審結,周被裁定兩項謀殺罪成,與他一同被控,智商僅84的友人謝臻麒,則謀殺罪名不成立,只是非法處理屍體罪成,現已出獄。 內地新移民、16歲援交少女王嘉梅,2008年4月27日與家人失去聯絡,她的家人兩日後報案,其後警方透過王生前撥出的一個電話找到兇手,拘捕當時24歲青年丁啟泰,相信丁邀請王到其深水埗住所進行性交易時把王殺死。 首名死者死後被塞入行李箱,被發現時屍身開始腐爛,並出現屍蟲,右手皮膚完全剝落,前頸至頸側有長達24厘米長的極深割傷,連近頸的脊椎骨、動脈均被切斷,但身首沒有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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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播放周凱亮被捕後的錄影會面紀錄,周在警方盤問下稱,前年3月1日當日,他邀請父母即本案死者到案發單位幫忙執拾。 案件轟動全香港,香港傳媒當時廣泛報道,其中蘋果日報及爽報在周凱亮被控謀殺提堂的兩日後刊登其專訪,律政司其後入稟高院控告兩報時任總編輯張劍虹及李彭基,以及兩名記者藐視法庭。 張劍虹及李彭基早前向法庭承認責任,高院於2015年9月16日,判他們分別罰款9萬及6萬元,蘋果日報及爽報則分別罰款25萬及15萬元,他們均要向律政司支付懲罰性訟費。 至於兩名記者早前申請撤銷針對他們的藐視法庭程序,代表兩人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提出撤回申請,認為可給控辨雙方重新評估案件,並支付訟費給律政司,最終獲法官接納。 周凱亮高登 據與其相識多年的陳昇堯供稱,周凱亮在小學時因父母逼令學琴對父母心生怨恨,中學階段起亦因情緒問題跟不上學業成績,和同學難相處,在香港中學會考失利。 後來父母安排周凱亮往澳洲留學,期間多次遭受歧視及欺凌,以及被黑人「見一次打一次」的經歷。
首被告周凱亮的表姐供稱,首被告被捕前一晚約她見面,向她剖白了殺害父母的事,更披露原本下一個目標是殺害兄長,但在父母「失蹤」的個多星期他感受到兄長對他的關愛,故放棄計劃。 首被告透露因不喜歡父母及對父母給予期望感到不能負荷,最終與友人策劃殺人行動;他又向表姐透露如何處置屍體,在講述無人發現屍體及嗅到臭味時,更顯得一臉自豪。 首被告的兄長周凱膺昨亦出庭供述兩兄弟關係,但二人在庭上並無任何交流或眼神接觸。 大角咀肢解父母案(或稱大角咀碎屍案、大角咀夫婦被殺及肢解案、周凱亮碎屍案等)發生於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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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周凱亮被控於二○一三年三月一日,謀殺其父親周榮基(六十五歲)及母親蕭月兒(六十二歲),之後他還高調尋親。 他在被捕後向警方強調並非為錢殺人,但承認知道若七年後,父母仍然報稱失蹤,他便可以繼承遺產。 辯方問及父親的性格,周坦言父親會無故發脾氣,小時亦會體罰他。 周凱亮高登 他記得二十四年前,曾因玩遊戲輸給胞弟而打胞弟,他六年前向胞弟道歉,但不知對方是否真心接受。 當代表胞弟的辯護律師問到,知否對方於澳洲未能完成精算學學位時,周表示不知胞弟讀甚麼科目。
香港討論區 周凱亮高登 香港討論區(香討)為全港5大最高瀏覽率的網站之一,即作案後的第15日,其後殺害六旬父母,戀愛婚姻,控方在庭上播放首被告周凱亮被捕後錄口供的片段。 另外,對眼一開就發現有個人坐喺你身上,司法機構已定於本年9月16日審理。 香港《蘋果》報導指出,周凱亮早在案件發生前半年,就已經準備殺人計畫,並和35歲同夥謝臻麒共同殺害周榮基及蕭月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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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其後帶同友人陳昇堯見蕭,初時問她:「基督徒是否會寬恕人?」亮之後透露,他原打算卅歲前自殺,並說「唔鍾意」父母,指父母從小到大對他的期望令他不勝負荷。 他又感到在金錢上及感情上一直滿足不到自己,但遇到阿麒(次被告謝臻麒)後其感受由想自殺轉為想殺人。 他又指阿麒與他感受及思想接近,且互相明白對方,故於幾個月前始一同籌備殺人計劃。
- 後來父母安排周凱亮往澳洲留學,期間多次遭受歧視及欺凌,以及被黑人「見一次打一次」的經歷。
- 她認為首被告剖白時相當冷靜,提到屍體多日來未被發現,亦沒發出異味時,表現自豪。
- 他於當年3月1日,藉詞哄騙父親周榮基(65歲)和母親蕭月兒(62歲)到其大角咀新居參觀時,先用刀把父母殺死,其後分多日進行肢解,部分肢體更被烹煮及用鹽醃。
- 惟此案餘波未了,周的兄長周凱膺昨日入稟高院,罕見引用《普通法》中的「喪失權利規則」,要求撤銷周凱亮繼承父母遺產的資格;他並根據《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要求由他成為父母的遺囑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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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3月,中菲混血青年霍立賢,邀請21歲友人陳明天,到八鄉橫台山寓所打機時,聯手殺害50歲父親霍禮池,同時傷及43歲菲籍母親Irene,最終兩人均被控謀殺及企圖謀殺,判處終身監禁。
- 周凱亮更指出,謝男曾提議把部分屍骸當作叉燒,混入白飯製成飯盒,當成廚餘丟掉。
至於第二名死者Seneng Mujiasi,雖然未有遭到性虐,但被殺時亦被割至頸部氣管外露,面部、額頭、手臂及肩膀有多處瘀傷,而雙手手指有多處割傷,相信與被告自衛時嘗試拉開兇刀所致。 2013年3月,中菲混血青年霍立賢,邀請21歲友人陳明天,到八鄉橫台山寓所打機時,聯手殺害50歲父親霍禮池,同時傷及43歲菲籍母親Irene,最終兩人均被控謀殺及企圖謀殺,判處終身監禁。 膺形容他們一家人關係不算融洽但亦不算很差,無任何衝突,他與母親關係較好,亮則與父親關係較好,二人不時會講笑話;他接受亮的律師盤問時稱,覺得亮好像活在與其他人不同的世界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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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在入稟狀中表示,要阻止被告根據父母在二○○八年九月十六日所立的遺囑中承繼父母的遺產;原告又指根據「喪失權利規則」,被告在非法殺人後,根本無權從兩名死者的遺產中得益。 同時,原告又要求撤銷被告可按照《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原本可獲得成為父母遺產管理人的可能性;原告並要求法庭指派自己成為父母遺囑的執行人。 最後他要求被告承擔是次法律程序的費用,以及在轉移其應得部分遺產時須付的額外印花稅款。 原告在入稟狀中表示,要阻止被告根據父母在二○○八年九月十六日所立的遺囑中可承繼父母的遺產;原告又指根據「喪失權利規則」,被告在非法殺人後,根本無權從兩名死者的遺產中得益。
任職保險經紀的周凱膺(35歲)曾到澳洲留學,案發前一直與胞弟周凱亮以及兩名死者同住西營盤單位。 周凱膺坦言,家人關係「談不上是和諧,但不太差,大家沒衝突」,並說自己與母較親,胞弟則與父關係較好。 周凱亮的表姊蕭穎君昨供稱,周於被捕前一晚的凌晨,曾在一家麥當勞向她剖白,暗示自己已殺害父母並且棄屍,更問她基督徒是否會寬恕他人。 由於難以向胞兄啟齒,說自己已殺死父母,周凱亮希望蕭代為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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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凱亮表姐蕭穎君作供,指周凱亮被捕前一日主動要求見面,要讓她在警方知道前得悉真相。 周凱亮提及殺死了父母,又曾想殺死哥哥,但因感受到哥哥關懷,因而打消念頭。 周凱亮指,無勇氣向哥哥交代,希望表姐轉述,並表示翌日自首,不過翌日清晨周凱亮已被捕。 直至3月7日,父母仍然音訊全無,兩兄弟於是到西區警署報案,之後一日,兩兄弟一同到深圳打聽父母下落,周凱膺指感覺當時弟弟表面裝作合力找父母,但並不積極。 高登會員戴綠帽詳見高登2017年7月之星選舉8月高登選舉義工高登會員開極投票都無人理由此月份開始,高登選舉義工負責公佈提名結果。
二人在被捕後都接受了智商測試,周凱亮高達 126,謝臻麒則只有 84 ,顯示他的智商不足。 最後陪審團以 8 比 人裁定周凱亮罪名成立,而謝臻麒則是 9 比 0 裁定不成立。 周榮基(65歲)及蕭月兒(62歲)與兩名兒子周凱膺及周凱亮(案發時29歲)一同居住在西環。 小兒子周凱亮在 2013 年 3 月 2 日於旺角朗豪坊與父母飲茶,父母當時對周凱亮說會回內地遊玩兩天,然而之後兩兄弟一直無法聯絡父母,連電話亦無法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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膺承認自己少與亮溝通,但亮本身已沉默寡言,不與人溝通,從澳洲留學回來後則變得更靜,但膺認為亮並非精神有問題。 當辯護律師問周,知否胞弟於澳洲未能完成精算學學位時,周凱膺坦言不知胞弟讀甚麼科目,只知是與金融有關。 他亦不知道胞弟有沒有女朋友,只是從母親口中得知胞弟曾有過一兩段短暫的男女關係,有一次亦試過帶女友回家欲「過夜」,惟遭母拒絕。 辯方問到其父的性格,周凱膺坦言父親會無故發脾氣,小時候亦會體罰他。 記得24年前曾因玩遊戲輸給胞弟而打對方,他於6年前已向胞弟道歉,但不知對方是否真心接受。
他於當年3月1日,藉詞哄騙父親周榮基(65歲)和母親蕭月兒(62歲)到其大角咀新居參觀時,先用刀把父母殺死,其後分多日進行肢解,部分肢體更被烹煮及用鹽醃。 今日凌晨(17日)西營盤高街富裕大廈一單位發生倫常慘劇,一名44歲姓覃男子疑與78歲父親於家中爭執,其間有人取出軍刀捅父,事後兒子墮樓身亡,警方將案件列作「謀殺」及「自殺」案。 任保險經紀的周凱膺(卅七歲)昨以英語作供,披露去年三月一日早上他最後見到父母的情況。 他當日因身體不適先睡,父親要他起床,母親則說讓他繼續休息,此後他便再無見過父母。 膺四日後與亮商討父母失蹤的事,亮稱可能父母想在內地多留幾天,提議多等兩天,他們終在三月七日報警,兩日後正式獲受理。 膺稱至三月十五日早上他感到父母可能已死,同日警員上門拘亮,他才確認父母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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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3日,法官對此案作出判刑,謀殺罪名成立的周凱亮被判終身監禁。 法官在判刑時指,周凱亮是極度危險的人物,自戀、有心理變態的傾向,有人格障礙,未能感受到別人的感受,冷血,至今一點悔意也沒有。 亦同時斥責警方對第二被告謝臻麒的處理手法有問題,質疑警方有迫他認罪之嫌。
- 此案除了被改編成電影,亦有Youtuber「解密工作室」推出分析影片,疑似周凱亮的好友留言回應事件,指「學鋼琴與澳洲留學都唔係周凱亮自願接受」、「阿哥在家又成日打細佬」,強調家人對周凱亮形成了很大的傷害。
- 今日凌晨(17日)西營盤高街富裕大廈一單位發生倫常慘劇,一名44歲姓覃男子疑與78歲父親於家中爭執,其間有人取出軍刀捅父,事後兒子墮樓身亡,警方將案件列作「謀殺」及「自殺」案。
- 1989年,在电影《我未成年》中饰演污糟弟;同年出演电影《小小小警察》;后又在电影《喋血双雄》饰演黄雄。
- 事後周報警稱父母失蹤,律政司其後入稟高院控告兩報,興趣,並將死者拍照錄影。
不過案中還有多個謎團未解,包括謝臻麒曾透露,涉案還有一名神秘第三者,究竟是否真有其人? 麥又指,兩雪櫃內分別藏著兩死者的頭顱,頭顱均沒有被包裹,只是置於毛巾上,雪櫃上的微波爐內則有內藏黃色油脂的碗碟。 單位內氣味芬芳及充斥消毒藥水和漂白水味,只有輕微的屍臭味。 法證人員在案發單位的不同房間內起回兩死者周榮基及蕭月兒的殘肢,被三重密封,先是黑色膠袋,內藏以膠紙密封的膠盒,盒內再有黑色膠袋包裹殘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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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訊】28歲時裝界名媛蔡天鳳遭碎屍案,疑兇一家四口依附富貴的女死者「黐飲黐食」,淪為港版「上流寄生族」,結果因財失義動殺機。 大律師指現任配偶並無合法繼承財產的資格,但子女及受養人則可按順位分配。 周凱亮高登 至於涉嫌謀殺的前夫及其父親料以《普通法》中非法取得遺產的原則,被剔除受益人名單外,遺產承辧人更可入稟追回以前家翁名義持有的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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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兩兄弟懷疑父母的失蹤是與金錢掛勾,本身決定前往父母內地遊玩地區尋人但失敗,無奈之下只能夠報警求助。 警方翻查出入境記錄,發現均無周父周母的記錄,兄弟二人決定開設Facebook專頁去尋親,更找了當時的《蘋果日報》,希望能夠得到外界關注。 除了兩名被告,法官也在庭上批評警方錄口供的方式對謝臻麒不公。 直至警方將其羈押41小時、錄取了9小時錄影會面,當中更連續地協助警方調查了17小時後,警方在深夜約2時30分再一次向謝錄取口供中才改口承認殺人,是十分不公平的,這導致謝臻麒被落案起訴謀殺罪。 法官認為,警方的做法不能接受,對此表示震驚,要求控方向律政司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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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凱亮行兇當年二十九歲,他不滿父母對哥哥特別好;覺得父母為自己安排生活,學英文、學鋼琴失去自由;又認為父母導致他身高矮小,交不到女朋友…各項原因都成為殺人動機。 他甚至曾在facebook表示在外國留學期間被同學欺凌及虐打,更加揚言要在三十歲前解決這個問題。 1997年,當時16歲花名阿雞的新移民少年陸志偉,結識了村內一班童黨,陸不滿他們屢次欺負任清潔工人的好友陳木清(花名三叔)而代他報警。 這班童黨見陸已死,就用火水及硫酸燒屍,把燒剩的屍骸棄置在垃圾站。
她認為首被告剖白時相當冷靜,提到屍體多日來未被發現,亦沒發出異味時,表現自豪。 她與首被告本身約定翌日一同到警署自首,最終他於翌日早上被捕。 幼子連同友人弒雙親再碎屍案,首被告周凱亮(二十九歲)的胞兄周凱膺(三十五歲)昨日(八月六日)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出入法庭均有警察相伴,離開時頭戴鴨舌帽、架上墨鏡及戴口罩,對記者 提問只伸手表示不回答。 周凱膺是一名保險經紀,案發前與胞弟及雙親同住西營盤單位。 他說家人關係「談不上是和諧,但不太差,大家沒衝突」,形容自己與母親較親,胞弟與父親關係較好,會說笑。 他說,胞弟已有一年多沒工作,知他偶爾會「炒股票」,但不知他實際上有否收入。
周凱膺於主控官引導下指出,他們一家人關係算不上很和諧,間中有爭拗,如同一般正常家庭。 弟弟與父母關係亦不算親密,但沒有大衝突,而相比之下,自己與父母關係良好,而兄弟之間很少溝通,亦沒有爭執。 該屆選舉再次受到大量不知規矩的新會員騎劫,以為每月之星是十大新聞選舉,頒發此獎侮辱米高積遜,引發最激烈的抗議行動,直接導致在高登2009年8月之星選舉正式明文禁止非膠事提名。 到了3月14日,也就是周凱亮被捕的前一天,他突然傳簡訊約表姐見面,表示有私事要跟她說,如果不能見面,以後恐怕也沒機會說出真相了,周並在傳簡中提到,表姐是真誠的親戚,令他「感受到與世界結連,沒有憎恨世界的感覺」。 2人相約在尖沙嘴見面後,周凱亮透露從小就不喜歡父母,覺得父母對他的期望他都無法達成,因此他原本打算30歲前自殺,直到他認識了「阿麒」(謝臻麒,35歲)才改變想法,由自殺變成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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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之前他去過citysuper買刀,在案發當日借打掃之名叫父母到兇案現場,用廿分鐘弒親後到瑪麗醫院治理殺人中爭鬥造成的傷口。 之後周凱亮欺騙所有人,把父母頭顱斬斷後各放在不同雪櫃內,訛稱他們返大陸後失蹤,滿口謊言企圖避過法眼。 另一單令人髮指的殘酷命案,要數到2013年大角咀肢解父母案,智商達126的周凱亮(29歲),認為自己一生的失敗由父母做成,所有設計了一個極度有違倫常的弒雙親計劃。
電影改編自2013年「大角咀弒雙親」案件,已在10月27日上映。 這宗2013年奇案,由一件失蹤新聞始,最後真相揭開轟動全城,表面上是一對父母在聲稱回鄉後突然失蹤,經調查後卻發現兇手竟是至親之人! 案件中更有不少爭議,事發後幾年,竟有疑似兇手好友出面,反駁外界質疑與判決。 惟此案餘波未了,周的兄長周凱膺昨日入稟高院,罕見引用《普通法》中的「喪失權利規則」,要求撤銷周凱亮繼承父母遺產的資格;他並根據《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要求由他成為父母的遺囑執行人。 大角咀夫婦被殺及肢解碎屍案昨在高院續審,控方開始傳召證人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