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放期屆滿時,只要相關人士確認會為骨灰龕位續期及繳付當時訂明的費用,便可繼續使用獲編配的骨灰龕位。 食環署會以攪珠及電腦隨機方式定出中籤者編配龕位的次序及獲編配的特定龕位,中籤者可使用食環署網站的龕位位置查詢系統,查詢相關龕位的位置;如決定接受,須在指定日期和時間前往公眾龕位編配辦事處辦理相關手續及繳交費用。 食環署宣布,逾兩萬個位於粉嶺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B座的新建可續期骨灰龕位,將於下周二(11日)至下月10日接受申請。

若你覺得申請政府食環署骨灰位(鑽石山靈灰安置所,歌連臣角靈灰安置所,和合石靈灰安置所,富山靈灰安置所,葵涌靈灰安置所,長洲靈灰安置所,坪洲紀念花園,南丫島紀念花園)程序複雜,大家可以考慮找我們金多福幫忙,協助你處理先人/祖先骨位上位。 申請人亦可先傳真或郵寄申請表格到上述任何一個辦事處,或於網上填寫電子表格及遞交申請。 食環署在接獲表格後會聯絡申請人,以遞交「領取骨灰許可證」正本。 政府自2016年3月完成橋頭路靈灰安置所最後一輪的公眾龕位編配後,大致上已沒有新的公眾龕位可供編配予市民,令「陰宅」平均輪候時間增至50個月,即超過四年,創近三年新高。 事隔3年,政府終再推出新的骨灰龕位,分別位於屯門曾咀及灣仔黃泥涌道。 有關新骨灰龕位的申請及認購詳情,請留意華永會稍後於網頁的公告。

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平面圖: 屯門龕場料8月完工 聞到堆填區異味

食環署發言人說,有關骨灰龕位共有22 050個,包括21 720個標準龕位(11 490個禁香龕位及10 230個非禁香龕位)及330個大型龕位(160個禁香龕位及170個非禁香龕位)。 【星島日報報道】食環署將編配粉嶺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B座約2萬多個新建可續期骨灰龕位,今日(11日)至6月10日接受申請。 發言人補充說,由於靈灰安置所可供編配的各類型龕位(標準/大型;非禁香/禁香)的數量有差別,可能直接影響獲成功編配龕位的機會。

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平面圖

當中,黃大仙鑽石山、長洲、灣仔黃泥涌道、梅窩禮智園、屯門曾咀以及和合石第一期的項目已完成,涉及約21萬個龕位,而東區歌連臣角道和沙田石門兩項工程則正在進行,預計分別在二○二二年及二○二四年完工,提供25 000及40 000個龕位。 其他骨灰安置所項目將按計劃推展,提供新公眾龕位。 政府:曾咀及和合石靈灰安置所新骨灰龕位今起接受申請(文匯報圖片)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將編配屯門曾咀靈灰安置所和粉嶺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6期新建合共超過四萬個可續期骨灰龕位,並由今日(11日)起至6月10日接受申請。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在2021年5月公開編配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B座22,050個骨灰龕位(包括160個禁香和170個非禁香大型骨灰龕位及11,490個禁香和10,230個非禁香標準骨灰龕位) 。 申請期已結束,食環署共收到9,101份申請,其中8,886份爲合資格申請。

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平面圖: 和合石靈灰安置所近2萬新龕位今起接受申請

在稍遠的北大嶼山公路以南、翔東路近深豐路一帶現時有巴士車廠、小蠔灣警察車輛扣留中心和有機資源回收中心。 將來於擬建骨灰安置所項目約1.5公里距離的小蠔灣車廠用地預計有上蓋發展項目。 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平面圖 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平面圖 由粉嶺去車程的確係近過由太和去,但平時係冇車直接由粉嶺去和合石,只有綠巴502路經九龍坑開端嘅橋頭路,而502嘅車費係$10.?? 响太和坐綠巴25B,或巴士73,73A車費$6左右,抵坐啲。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兩所靈灰安置所可供編配的各類型龕位(標準/大型;非禁香/禁香)及數量均有差別,並直接影響獲成功編配龕位的機會。
  • (一)按《小蠔灣分區計劃大綱圖編號 S/I-SHW/2》,擬建骨灰安置所用地並沒有設定地積比率。
  • (二)根據於二○一九至二○二一年進行的交通影響評估研究,基於現有土地空間、交通配套設施和道路網路的限制,尤其是清明節和重陽節期間及平日增加的交通及行人流量,預計該用地可發展33 500個骨灰龕位。
  • 政府自2016年3月完成橋頭路靈灰安置所最後一輪的公眾龕位編配後,大致上已沒有新的公眾龕位可供編配予市民,令「陰宅」平均輪候時間增至50個月,即超過四年,創近三年新高。
  • 申請期已結束,食環署共收到9,101份申請,其中8,886份爲合資格申請。
  • 去年政府提供的龕位位於屯門曾咀靈灰安置所,以及粉嶺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6期,提供合共4萬多個可續期龕位,惟最終卻有一半龕位無人問津。

因應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於2020年11月起逐步落成啟用,為配合春秋二祭期間往返該帶掃墓的需求,本路線於2021年重陽節(10月14日)當日起,來回程繞經大窩西支路及橋頭路(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但2022年重陽節的服務,不再途經橋頭路(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 和合石橋頭路巴士總站(Wo Hop Shek Kiu Tau Road Bus Terminus),位於新界北區粉嶺橋頭路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B座側,鄰近大窩西支路交界及「九龍坑」巴士站,於2021年10月14日啟用。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18條,第22條及附表1内第6原則的規定,申請人有權查閱及更正他/她的個人資料。 若有中籤申請人放棄獲編配的龕位,其申請會被視作處理完畢。 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平面圖 食環署會按序經電腦配對後,邀請未能獲編配龕位的申請人辦理編配餘下的龕位。 雖然景觀優美,不過骨灰龕場所在地較為偏僻,並無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如在屯門西鐵站出發,需步行3小時,乘坐的士亦需約25分鐘。

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平面圖: 九龍

由於該骨灰安置所可供編配的各類型龕位(標準/大型;禁香/非禁香)的數量有差別,獲成功編配機會也會有差異。 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平面圖 該承辦商必須於擬安放先人骨灰日期前最少三天,使用本署網上「預約工程服務」(只供已登記業內人士使用),預約有關工程。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日(四月二十七日)宣布將編配粉嶺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A座一萬多個新建的可續期骨灰龕位,並於五月十一日至六月十日接受申請。 和合石墳場、長洲墳場、大澳墳場及禮智園墳場均設有棺木墓地。 不過,如欲把死者以土葬方式安葬於長洲墳場、大澳墳場或禮智園墳場,申請人必須出示由有關鄉事委員會發出的證明信及先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最近親作出的法定聲明文件正本及副本一份,證明死者是島上原居村民、真正居民、或為他們的未成年子女,申請才獲批准。

新一批公營龕位將加設使用期限,由永久存放改為設立20年的安放期限,之後每10年需續期一次,不設續期次數上限。 期滿後兩年內無續期的骨灰,將由食環署以綠色殯葬處理。 龕場位處市區,交通方便,從銅鑼灣港鐵站步行約15分鐘可抵達,亦可乘坐電車在「香港墳場站」下車,龕場附近為馬場,亦被豪宅包圍。 骨灰龕場可經由稔灣路到達,有地盤工人指,現時正興建由稔灣路接駁至龕場的道路,由於預料8月才完工,記者今只能在稔灣路旁的行人路上視察,而連接路的工地與源區及堆填區的入口接近,每當有載滿垃圾的重型車輛經過時,都會聞到異味,亦掀起塵土飛揚。 (二)根據於二○一九至二○二一年進行的交通影響評估研究,基於現有土地空間、交通配套設施和道路網路的限制,尤其是清明節和重陽節期間及平日增加的交通及行人流量,預計該用地可發展33 500個骨灰龕位。 九巴報站機播報此站時,僅讀出「橋頭路」(Kiu Tau Road),有別於報站屏幕顯示的「和合石橋頭路」(Wo Hop Shek Kiu Tau Road)。

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平面圖: 和合石 (橋頭路)

新骨灰龕位則只可以在食環署公佈配售時的指定時間內申請。 有關新建的骨灰龕位的配售,市民可以留意食環署網頁內的公告。 當有骨灰龕位配售時,食環署會在公告內詳述申請手續的詳情。 由 2019 年 4 月 26 日起,食環署已停止接受重用龕位新申請及凍結輪候冊。 而在凍結輪候冊中的申請人,可繼續輪候重用龕位,也可為先人申請新建的可續期龕位。 至於骨灰安放期,申請人獲編配龕位後,最初的骨灰安放期為20年,期滿後可每10年續期一次。

申請期已結束,食環署共收到8,510份申請,其中8,263為合資格申請。 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平面圖 因應需求,另外提供B座2,682個非禁香標準骨灰龕位以供編配。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將公開編配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A座10,900個骨灰龕位(包括120個禁香和123個非禁香大型骨灰龕位及5,730個禁香和4,927個非禁香標準骨灰龕位)。 如申請數目超過 A 座可供編配的龕位數量,則會另外提供B座相應數量的龕位以供編配。 標準骨灰龕位申請人必須在表格內填寫不少於一位先人的資料。 大型骨灰龕位申請人必須在表格內填寫不少於三位先人的資料。

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平面圖: 申請骨灰龕位所需文件

申請人只須為同一位先人填寫一份申請表格,為其申請大型或標準骨灰龕位。 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平面圖 申請大型龕位須於表格內填寫至少3位先人的資料,而申請標準龕位則須填寫至少一位先人的資料。 中籤申請人如決定接受龕位位置,須在指定日期和時間前往公眾骨灰龕位編配辦事處辦理相關手續及繳交費用。 【on.cc東網專訊】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3日)宣布,2萬多個位於粉嶺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6期B座的新建可續期骨灰龕位,將於下周二(11日)至下月10日接受申請。

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平面圖

此外,若申請人與上述申請重用骨灰龕位及/或已獲編配骨灰龕位人士屬不同人士,則申請人須簽署承諾書確認其申請已獲上述人士的同意。 另外,若有關先人骨灰已安放於其他公眾骨灰龕位及為該龕位的首位先人,在骨灰安放於新骨灰龕位後,舊骨灰龕位須交還予食環署。 此外,若申請人與上述申請重用骨灰龕位及/或已安放先人骨灰的公眾龕位的獲編配骨灰龕位人士屬不同人士,則申請人須簽署承諾書確認其申請已獲上述人士的同意。 【記者陳錦燕報道】本港龕位一位難求,雖然政府指清灰後先人骨灰可在持牌殮葬商暫存,或申請食物環境衞生署骨灰暫存服務,再等候申請政府骨灰龕位,然而可供申請的龕位追不上正輪候上位的骨灰數目,加上公營龕位位置偏僻,孝子賢孫選擇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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