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機有可能會在露天的情況下運作,整體日曬雨淋的,加上風力的作用使得起重機在其中過程中受到一定的風力阻擋。 一旦風力太大,起重機一邊運作一邊還要抵擋風力的作用,承受的載荷就會加重,超出機械的承載力,再堅固的機械也會有搖晃的一刻,一旦超載機械的機身就有可能會出現裂紋和裂縫。 固定式起重機種類 由於新機器零部件加工、裝配和調整等因素的影響,其摩擦表面粗糙,配合面接觸面積較小,表面的承壓狀況不均。 機器在運行過程中,零件表面的凹凸部分相互嵌合摩擦,磨落下來的金屬碎屑,又作為磨料,繼續參與摩擦,更加速了零件配合表面的磨損。
第64條吊籠使用檢查項目為構造與性能之檢查、荷重試驗及其他必要之檢查。 前項荷重試驗,係將相當於該吊籠積載荷重之荷物置於工作台上,於額定速率下實施上升,或於容許下降速率下實施下降等動作試驗。 第60條雇主變更營建用提升機之導軌、升降路或搬器時,應填具營建用提升機變更檢查申請書(附表十二)及變更部分之圖件,向檢查機構申請變更檢查。 第59條雇主對於營建用提升機變更下列各款之一時,應檢附變更部分之圖件,報請檢查機構備查:一、原動機。
固定式起重機種類: 起重機門式選用
檢查機構對於變更檢查合格之移動式起重機,應於原檢查合格證上記載檢
查日期、變更部分及檢查結果。 固定式起重機種類 第一項變更檢查準用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規定。 雇主對於停用超過檢查合格證有效期限一年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如擬恢
復使用時,應填具固定式起重機重新檢查申請書 (附表十三) ,向檢查機
構申請重新檢查。 檢查機構對於重新檢查合格之固定式起重機,應於原檢查合格證上記載檢
查日期、檢查結果及使用有效期限,最長為二年。 第一項重新檢查準用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規定。
訓練單位有前二條之情形,屆期未改正或情節重大者,主管機關得依本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撤銷或廢止其認可,或定期停止其訓練業務之一部或全部。 十三、停止辦理訓練業務,未依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或未將教育訓練建置資料之電子檔移送中央主管機關。 訓練單位對第三條至第十六條之教育訓練教材之編製,應設編輯及審查會,並依法定課程名稱、時數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課程綱要編輯,於審查完成後,將編輯及審查之相關資料連同教材,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修正時亦同。 訓練單位對於接受第十八條教育訓練者,應於其結業證書(格式十一)背面記錄或發給在職教育訓練紀錄(格式十七)。
固定式起重機種類: 吊車起升高度 H
但設有無線電通訊聯絡及作業監視或預防碰撞警報裝置者,不在此限。 雇主對於使用外伸撐座之移動式起重機,其下方鋪有鐵板或墊料時,應先確認該外伸撐座之支撐,已置放於鐵板或墊料之中央範圍或位於不致造成該起重機有翻倒之虞之位置。 雇主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之過捲預防裝置及過捲警報裝置,其吊鉤、抓斗等吊具或該吊具之捲揚用槽輪之上方與伸臂前端槽輪及其他有碰撞之虞之物體(傾斜之伸臂除外)之下方間,應調整其間距,使其符合法定值。 五、以塔式起重機進行高層建築工程等作業,於該起重機爬升樓層及安裝基座等時,應事前擬妥安全作業方法及標準作業程序,使勞工遵循,並採穩固該起重機等必要措施,以防止倒塌。
單主門梁式起重機門腿有L型和C型兩種形式.L型的製造安裝方便,受力情況好,自身質量較小,但是,吊運貨物通過支腿處的空間相對小一些。 C型的支腳做成傾斜或彎曲形,目的在於有較大的橫向空間,以使貨物順利通過支腳。 單梁橋式起重機橋架的主樑多采用工字型鋼或鋼型與鋼板的組合截面。
固定式起重機種類: 起重機發展起源
固定式起重機種類繁多,在國家標準依種類型式可分為:架空起重機、伸臂起重機、橋型起重機、卸載機、纜索起重機、貨櫃起重機、架空車(單軌起重機)等七大類。 架空起重機指在高架軌道上設有可移動吊運車之起重機,中分類可分為:普通架空起重機、特殊(依吊運車種類細分)架空起重機、斯達卡式起重機,其中以普通架空起重機最廣乏使用。 斯達卡式起重機,指以鋼索或吊鏈懸吊起重機之駕駛室(台),且能與貨物同時升降之起重機,用於半自動倉儲,但在台灣相當罕見。
- 輕小型起重設備如:千斤頂、氣動葫蘆、電動葫蘆、平衡葫蘆(又名平衡吊)、捲揚機等。
- 檢查機構對於重新檢查合格之營建用升降機,應於原檢查合格證上記載檢
查日期、檢查結果及使用有效期限,最長為一年。 - 第92條鍋爐經修改致有下列各款之一變動者,所有人或雇主應向檢查機構申請變更檢查:一、鍋爐之胴體、集管器、爐筒、火室、端板、管板、汽包、頂蓋板或補強支撐。
- 竣工檢查合格之固定式起重機,檢查機構應發給竣工檢查結果報告表(附
表八)及檢查合格證(附表九),其有效期限最長為二年。 - 三、配置移動式起重機之操作者、吊掛作業者、指揮者及其他相關作業者
之職務與作業指揮體系。 - 一、中型固定式起重機:指吊升荷重在零點五公噸以上未滿三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或未滿一公噸之斯達卡式起重機。
但製造灌裝液化石油氣之容器,其使用不銹鋼、鋁 合金或其他不易腐蝕之材料者,不在此限。 檢查機構對經定期檢查合格之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應於原檢查合格證上簽
署,註明使用有效期限,最長為一年。 檢查員於實施前項定期檢查後,應填報高壓氣體特定設備定期檢查結果報
告表 (附表四十六) ,並將定期檢查結果通知雇主。 檢查機構實施高壓氣體特定設備之熔接檢查時,應就製造人檢附之書件先
行審查合格後,依熔接檢查項目實施現場實物檢查。 實施現場實物檢查時,製造人或其指派人員應在場,並應事前備妥下列事
項:
一、機械性能試驗片。 以熔接製造之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應於施工前由製造人向製造所在地檢查
機構申請熔接檢查。
固定式起重機種類: 吊車概念
輕小型起重設備的特點是輕便、結構緊湊,動作簡單,作業範圍投影以點、線為主。 輕、小型起重設備,一般只有一個升降機構,它只能使重物作單一的升降運動。 固定式起重機種類 屬於這一類的有:千斤頂、滑車、手(氣、電)動葫蘆、絞車等。 電動葫蘆常配有運行小車與金屬構架以擴大作業範圍。 到15世紀,意大利發明了轉臂式起重機,才解決這個問題。 這種起重機有根傾斜的懸臂,臂頂裝有滑輪,既可升降又可旋轉。
第16條對於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之檢查有明文規定相關權責機構;第24條針對危險性機械或設備其操作人員提出限制條件。 吊車在長期使用過程中,一些零部件和連接件都由於振動、摩擦等因素而不可避免地出現鬆動、腐蝕、老化、破損等現象。 雇主對於實施營建用提升機之豎坑或基底部分打掃作業時,應於搬器下方橫置足以承受搬器重量之角材、原木等,並使用制動裝置確實防止搬器之落下。 固定式起重機種類 雇主對於伸臂固定式起重機之使用,伸臂之傾斜角不得超過該起重機明細表內記載之範圍。
固定式起重機種類: 第 四 節 營建用升降機
雇主對於使用外伸撐座之移動式起重機,其下方鋪有鐵板或墊料時,應先
確認該外伸撐座之支撐,已置放於鐵板或墊料之中央範圍或位於不致造成
該起重機有翻倒之虞之位置。 雇主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之過捲預防裝置及過捲警報裝置,其吊鉤、抓斗等
吊具或該吊具之捲揚用槽輪之上方與伸臂前端槽輪及其他有碰撞之虞之物
體(傾斜之伸臂除外)之下方間,應調整其間距,使其符合法定值。 雇主對於固定式起重機之過捲預防裝置,其吊鉤、抓斗等吊具或該吊具之
捲揚用槽輪上方與捲胴、槽輪及桁架等(傾斜伸臂除外)有碰撞之虞之物
體下方間,應調整其間距,使其符合法定值。 訓練單位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所收取之費用,應用於講師授課酬勞、講師培訓、測驗費、證書費、職員薪津、辦公費、房租、必要教學支出及從事安全衛生活動之用。
但操作人員與吊掛作業者能保持確實連絡者,
不在此限。 二、開關器、控制器、制動器及警報裝置等操作部分,應設於操作人員易
於操作之位置。 三、有物體飛落危害操作人員安全之虞之場所,其駕駛台,應設有防護網
或其他防止物體飛落危害之設施。
固定式起重機種類: 起重機結構
高壓氣體特定設備經變更檢查合格者,檢查員應在原檢查合格證記事欄內記載檢查日期、變更部分及檢查結果。 第136條檢查機構對經定期檢查合格之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應於原檢查合格證上簽署,註明使用有效期限,最長為一年。 檢查員於實施前項定期檢查後,應填報高壓氣體特定設備定期檢查結果報告表(附表四十六),並將定期檢查結果通知雇主。 第116條第一種壓力容器經重新檢查合格者,檢查機構應在第一種壓力容器明細表上加蓋重新檢查合格戳記(附表三十四),檢查員簽章後,交付申請人一份,做為重新檢查合格證明,以辦理竣工檢查。 但符合第一百十四條第二款之竣工檢查或定期檢查合格後停用或第三款,其未遷移裝設或遷移至廠內其他位置重新裝設,經檢查合格者,得在原檢查合格證上記載檢查日期、檢查結果及註明使用有效期限,最長為一年。
但固定於車輛之罐槽體者,應重新換發新證。 檢查員於實施前項定期檢查後,應填報高壓氣體容器定期檢查結果報告表(附表四十六),並將定期檢查結果通知雇主。 所有人或雇主申請高壓氣體容器之重新檢查時,應填具高壓氣體容器重新
檢查申請書(附表四十二),並檢附下列書件:
一、高壓氣體容器明細表二份。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三項及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於重新檢查時準用之。
固定式起重機種類: 4.起重機和捲揚機 CRANES AND WINCHES
製造人應實施品管及品保措施,其設備及人員並應合於下列規定:
一、具備萬能試驗機、放射線試驗裝置等檢驗設備。 二、主任設計者應合於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有機械相關技師資格者。 (二)大專機械相關科系畢業,並具五年以上型式檢查對象機具相關設計 、製造或檢查實務經驗者。 (三)高工機械相關科組畢業,並具八年以上型式檢查對象機具相關設計 、製造或檢查實務經驗者。 (四)具有十二年以上型式檢查對象機具相關設計、製造或檢查實務經驗 者。 三、施工負責人應合於下列資格之一:
(一)大專機械相關科系畢業,並具三年以上型式檢查對象機具相關設計 、製造或檢查實務經驗者。
旋轉臂架式吊車的幅度是指旋轉中心線與取物裝置鉛垂線之間的水平距離,單位為 m。 非旋轉類型的臂架吊車的幅度是指吊具中心線至臂架後軸或其他典型軸線之間的水,平距離。 總起重量為吊車能吊起的物料連同可分吊具和長期固定在吊車上的吊具和劇(包括吊鉤、滑輪組、起重鋼絲繩以及在起重小車以下的其他起吊物)的質量總和。 吊車主要性能參數指標:吊車主要參數是表征吊車主要技術性能指標的參數,是吊車設計的依據,也是重機安全技術要求的重要依據。 19 世紀前期,出現了橋式起重機;起重機的重要磨損件如軸、齒輪和吊具等開始採用金屬材料製造,並開始採用水力驅動。
固定式起重機種類: 第 三 節 高壓氣體特定設備
三、因安裝部分破裂引起鋼索之震脫、槽輪或其他安裝部分之飛落,致可
能危及勞工之場所。 雇主於從事室外升降機之升降路塔或導軌支持塔之檢修、調整、組配或拆
卸等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選任作業監督人員,從事指揮作業方法、配置勞工、檢點材料、器具
及監督勞工作業。 二、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並設置警告標示。 三、因強風、大雨、大雪等惡劣氣候,致作業有危險之虞時,應禁止工作
。 雇主對於人字臂起重桿,應於其機身明顯易見處標示其額定荷重,並使操
作人員及吊掛作業者周知。 前項起重桿應以銘牌等標示下列事項:
一、製造者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