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須衡量追討判定款項的成功機會以及執達主任執行令狀時所花費的費用,再作決定。 在土地審裁處作出收回樓宇、討回欠租或訟費的命令後,如果有關人士不遵行命令,勝訴的一方可以向審裁處申請適當的執行令狀,並要求執達主任執行該令狀,向判定債務人收回樓宇或債項。 除非審裁處另有命令,通知書必須在上訴所針對的判決、命令或決定作出後的14天之內,送交司法常務官存檔;及必須在送交存檔後5天內送達。 如果審裁處決定接受覆核申請,便會在行使覆核權力之前定下聆訊日期聆聽各方。 如果審裁處決定不覆核其決定,司法常務官便須發出書面通知,將審裁處的決定通知各方。 土地審裁處租務糾紛 如果業主、註冊承按人、管理人、民政事務局局長或他所授權的人員有意根據(香港法例第344章)《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1條申請解散管理委員會並委任一名管理人,或撤換管理人,必須使用表格29。

租賃事務繁複,過程必然發生不少糾紛,要記得保障自己的權益,免受對方壓榨。 如果你正在考慮租樓,或者放盤,不妨上千居搜尋更多資訊。 有些極端例子,就例如啟德天寰曾有一名業主,被租客拖租兩個月,獲頒土地審裁署的「收樓令」後,入屋才發現租客早已悄悄搬走,並遺留下一片廢墟,所有家具牆身遭到嚴重損毀,最後連租客都聯絡不了,承受巨大損失。 業主最害怕的事就是遇上租霸,交租日子到期仍然遲遲未肯交租,三催四請還是無回應,業主收不到租金自然感到不滿。

土地審裁處租務糾紛: 民政事務總署 ─ 大廈管理 ─ 大廈管理日常運作

如果租客違反政府租契,政府有權收回業主對該物業的擁有權,但這種情況較罕見。 比較常見的是,租客被鄰居發現經營商業活動,然後被投訴甚至採取法律行動,業主需要為此而付上責任。 本公司擬使用閣下的個人姓名、電話號碼、傳真、地址或電郵地址處理閣下的申請、回覆閣下查詢並作地產代理服務的促銷及向閣下提供中原集團其他公司的資訊。 本公司在未得閣下的同意之前,不能如此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並向閣下作直接促銷。

  • 土地審裁處審理有關租務糾紛及建築物管理的案件,全港業主每年因租務問題而損失的金額高達五億元。
  • 另外,中電元朗電纜橋去年 6 月中起火導致停電,有市民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事件導致冰箱內大量食物變壞,索償超過 6,500 元;案件昨日提訊,中電指申索是無理纏繞,申請剔除,審裁官將於 23 日宣判。
  •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
  • 在土地註冊處註冊文件的主要作用,就是讓公眾得知該處存有所有影響香港土地的文件記錄,並為涉及個別物業的文件,設立優次制度。
  • 通常租約都會列明,租客不可以將物業分租予第三者。
  • 審裁處與法庭不同,單是今年首半年已有二千五百多宗個案。
  • 如果雙方無簽署相關條款,可以將案件交由法庭裁定,判斷責任應落在誰身上。
  • 如你遇到問題需要諮詢法律意見,可使用當值律師服務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

提交各樣文件或使用服務,須按照(香港法例第17B章)《土地審裁處(費用)規則》的附表支付法庭費用。 付款可以用現金、「易辦事」或支票,支票收款人應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土地審裁處租務糾紛 申請人若想中止或撤銷對答辯人或其中一名或超過一名答辯人的全部訴訟,應向登記處提交一份由他簽署的正式中止程序通知書,並須支付提交費用。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如反對上訴,可以在收到上訴通知書後的21天之內,把反對通知書(表格7)送交土地審裁處司法常務官存檔,並把副本送達上訴人。

土地審裁處租務糾紛: 申請擱置在無反對的情況下作出的判決

本所憑藉創新、具創意及實用的法律方案在法律業務上享有祟高聲譽。 灰色地帶應該是”已退租”只是業主單方面說出來的, 估計租戶沒有任何白紙黑字寫明退租. 而業主應該拿不出任何明確証據, 在這情況下, 暫時只可當租約仍然生效來處理. 首先是維修責任問題糾紛,不少業主反映,由於租約條款寫得不夠詳盡,令維修責任不清楚,有租客更因業主不肯維修而演變成欠租個案。 不論申請民事或刑事法律援助,假如你的申請因無法通過經濟審查而遭拒絕,但其後你的經濟狀況有變,使你的財務資源不再超出財務資格限額,你可重新提出申請。 可是,假如你為減少財務資源而故意轉售或減少任何資產或耗用收入,又或沒有盡力發揮你的賺錢能力,以便符合財務資格限額,法律援助署署長可拒絕向你批出法律援助。

土地審裁處租務糾紛

同時,不少業主「捱過」3 土地審裁處租務糾紛 年辣招期仍要蝕讓,何文田 ONE HOMANTIN 一房單位,約 4 年半帳面貶值逾 290 萬元。 財經方面,路透引述消息表示,恒大計劃在本月 20 日、即下一次法院清盤呈請聆訊前,公布一些債務重組條款,以尋求把清盤聆訊再次延期。 此外,早前傳被接管的恒大主席許家印山頂布力徑別墅,已委託代理放售,估值 8.8 億元,至今接獲數十組買家查詢,擬於本月下旬選定買家。 法律諮詢通由睿見法律事務所製作、主持,其他地區之法律事務所為睿見法律事務所的合作夥伴,由各地區律師獨立法律諮詢及辦理案件。 土地糾紛中的「分管契約」規定於民法第820條,是除了契約另有規定外,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或應有部分合計逾2/3的共有人合意做成的契約,目的是用來管理並有效利用共有物。 分管契約中可以約定管理辦法、使用辦法、收益分配的方式等等,經過主管機關登記,甚至能繼續約束未來的受讓人喔。

土地審裁處租務糾紛: 香港有甚麼政府部門專門處理有關租賃的事項?假若在租賃事項上出現糾紛/問題,應向那一個部門求助?

現時政府提供的關於租務糾紛的支援僅限於在《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下於差餉物業估價署設立的租務主任服務。 他們的功能主要是協調業主及租客雙方的簡單租務糾紛,類似的服務在一般的法律調解中心亦可以做到。 在司法機構系統裡,有關租務的糾紛可透過土地審裁處或小額錢債審裁處解決。 其實香港在數十年前曾經設有租務審裁處,直到1982年廢除有關的功能並併入土地審裁處。 若果在政府重設租務審裁處或提供合適的租務仲裁機制去處理租務糾紛,相信可以為不少市民省卻寶貴的時間及金錢。 要求排期聆訊的申請書內須提供估計所需的審訊時間和準備傳召的證人數目等資料。

在簡單的案件中,如收回管有權的案件,則可排期在首次聆訊中直接審訊。 如情況適合的話,審裁處可以信函形式發出指示,而無須進行過堂聆訊。 在土地審裁處進行訴訟的各方,可以親自應訊及陳詞,也可以延聘大律師或律師代表應訊,或在獲得審裁處的許可後授權他人代表應訊。 任何一方若要申請許可,可以在聆訊前以書面提出申請,或在聆訊中提出口頭申請。 倘若雙方達致和解,可一同以傳召訴訟各方的經同意申請或傳票向法庭申請,使和解協議條款成為審裁處的法庭命令。 除此之外,也可由申請人或上訴人在任何時間申請中止案件。

土地審裁處租務糾紛: 表格

不過最好即日做, 所以帶定信封同郵票, 膠水等, 一定無死. 屬實申述是述明提出有關文件的一方相信該文件中所述事實屬實,或就有關證人陳述書或專家報告,相信該文件中所述事實屬實,及(如適用的話)其中所表達的意見屬真誠地持有的。 因此,重點在於當下買家「是否知有瑕疵的存在」,如果後來發現的瑕疵不是購買當時能夠被察覺的,那麼即使有註明諸如「現況交屋」等不負瑕疵擔保責任的文字,買家仍然還是可以主張法律上解約或減少價金的權利喔。 賣家對於賣出的房地產有權利與物之瑕疵擔保的責任。

假如你的案件∕上訴涉及謀殺、叛逆或使用暴力的海盜行為,負責審理案件∕上訴的法官仍可向你批出法律援助,並豁免你接受經濟審查及支付分擔費。 土地審裁處租務糾紛 假如你通過經濟審查及案情審查,並獲批法律援助,你或須按你所擁有的財務資源就訴訟費用及其他費用繳付分擔費。 民事訴訟:涵蓋的訟案類別包括家事及婚姻糾紛、人身傷害申索、勞資糾紛、合約糾紛、入境事宜及專業疏忽申索。

土地審裁處租務糾紛: 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如何尋求法律諮詢及支援

由於他們沒有專業的資格,以及為了維持審裁處的中立性,審裁處職員被指示不得向任何一方提供法律意見。 除非審裁處另有指示,在有關法律程序中根據(香港法例第17A章)《土地審裁處規則》第30A條規則提出的上訴,不具有擱置該法律程序的作用。 一般來說,在本審裁處所進行的審訊,方式與高等法院和區域法院的民事案件相若,但會較不拘泥於形式。

條例的現行其他部分包括有關為租金而扣押財物的第III部;適用於住宅處所的新租賃的第IV部;以及有關收回小型物業單位的第VI部。 由2021年3月5日起,無律師代表訴訟人可透過新引入的電子預約系統,預約前往土地審裁處登記處提交收回住宅或非住宅管有權的新申請或提交建築物管理案件的新申請。 除了提交費用外,申請由執達主任執行令狀時必須繳付按金予土地審裁處,以支付執達主任和封舖差費用。 在執行令狀完成後或申請人指令執達主任中止執行令狀時,申請人須以書面通知執達主任辦事處,要求將所餘按金發還給申請人。

土地審裁處租務糾紛: 提出申請和上訴的程序

在這種情況下,該署亦提供有關租賃事項的服務,才是雙贏的最佳方案。 備註:上述資料僅供參考,審訊過程比較不拘形式,有四位專業法官,收樓取得封租或收樓令狀後,向該署的租務主任查詢有關租務的事項。 審裁處與法庭不同,單是今年首半年已有二千五百多宗個案。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估計,業主收樓程序,業主可在下列審裁處 / 法院,向該署的租務主任查詢有關租務的事項。 業主指租客在 八年一月起欠租,律師費, 不是一種命令,1982年改為現稱。 現時主要審理有關建築物及土地發展的申索及裁定上訴的案件。

無論是租樓還是放租物業,都容易發生租務糾紛問題。 即使有租約的協定,仍然可能發生許多爭拗,有可能是租客拖租欠租,有可能是業主違法協議約定,種種情況都有機會導致租務糾紛。 身為租客或者業主,當然希望能夠保持良好的租賃關係,而不是最後互相指控對方。 雖然租約條款是較難將所有傢俬電器統統都寫進租約,但業主及租客需要在租約文件上,訂出概括條款。 例如業主要負責所有有關單位外部及結構維修,而租客則負責單位內部維修。

土地審裁處租務糾紛: 土地糾紛訴訟律師推薦怎麼找?

土地審裁處是具備原訟和上訴的司法管轄權的香港司法機構,位於九龍京士柏加士居道38號(即前南九龍裁判法院舊翼)。 申領「應課差餉租值證明書」發出「應課差餉租值證明書」以決定條例第 III 或第 VI 部的法律程序是否適用。 租賃通知書批署「租賃通知書」除非署長已在通知書上批署,否則規管租賃的業主不得採取法律行動,追收有關租賃下的租金。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 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法庭執達主任可進入有關物業,檢取在內發現而表面屬租客管有的可動產,並將之售賣,以清償所欠租金。 由於扣押令所涉之法律程序頗為複雜,故多由專業法律人員處理。 一般來說,所有完善的住宅或非住宅物業的租約或租契,都必定會包括多項條款,其中一項條款會列明,若租客未能依時繳交租金,業主便有權終止租約或租契並收回物業。 但即使租約或租契並無列明這條款,就住宅物業而言,根據香港法例 《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 第117條,任何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或之後訂立的租約或租契,該權利是會根據此法例而隱含於租約或租契內。 就非住宅物業 而言,該權利是根據香港法例 《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 第126條 隱含於租約或租契內。

土地審裁處租務糾紛: 案件的排期、延期和撤銷

審訊案件表將於審訊日對上一個工作天下午六時三十分刊出。 如果審裁處拒絕這項申請,有意提出上訴的一方可以在申請被拒絕後的14天之內,向上訴法庭提出進一步的上訴許可申請。 土地審裁處租務糾紛 土地審裁處在行使司法管轄權時,具有與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相同的權力,可以授予衡平法或普通法的補救及濟助。 近年樓價顯著向下,願意付辣招稅賣樓的業主大減,加上交投量回落,政府的額外印花稅出現多年以來新低。 據稅務局資料,2 月該類稅收僅錄約 371.4 萬元,創約 11 年新低,按月再挫約 27%。

土地審裁處租務糾紛: 第17章 《土地審裁處條例》 第5條 代理庭長的委任

請注意,執達主任不能扣押土地固定附着物(例如冷氣機及某些內置電器)、使用中的物件、工具和用具,或明顯屬於租客以外人士所擁有的貨物。 被扣押的貨物將由執達主任扣押,直至繳清欠租,或由法庭指示的拍賣官出售。 執達主任會單位內之財物及實產拍照,每宗案件相片的收費為 $40,而整個收樓過程可達 2 – 4 個月。 SME Lab中小企研究所於2018年成立,至今已達60,000名會員!

土地審裁處租務糾紛: 追討欠租及收樓

III, 追討欠租及收樓 所有妥善草擬的租賃文件,不論有關住宅或非住宅物業,都必定會包括一項條款,列明若租客未能依時繳付租金,業主有權沒收有關租賃(即終止租賃並收回物業)。 即使租賃文件並無列明沒收租賃條款,此 沒收權 一般亦會根據法律而隱含於租約內。 簽署臨時租約後,即表示準業主同意在未來出租有關物業,而準租客亦同意在未來承租物業。 臨時租約亦是一份合約,所以必須符合訂立一般合約的條件。

土地審裁處租務糾紛: 上訴

審裁處與高級法庭不同,審裁處處理一般人之間的糾紛,審訊過程比較簡單/不拘形式,法律費用相對較低。 它必須以中立的方式行事,並且不會就其案件的案情擔任當事人的法律顧問。 如要對非正審的判決、命令或決定作出上訴,則必須在非正審判決、命令或決定作出後的14天之內提出上訴許可的申請;而在其他情況下,則必須在有關的判決、命令或決定作出後的28天之內提出上訴許可的申請。 如有關的判決、命令或決定是在各方之間展開的法律程序中作出,則上訴許可的申請必須在各方之間提出。 申請上訴許可的一方須存檔及派送表格1和支持申請上訴許可的宗教式或非宗教式的誓章,誓章內須說明所有上訴的理由。 與訟任何一方均可使用表格3向土地審裁處的司法常務官申請發出證人傳票,司法常務官會就此作出決定。

土地審裁處租務糾紛: 執行審裁處的命令

政府部門 功能 差餉物業估價署 負責執行《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並提供有關租賃事宜的服務。 土地審裁處 負責處理租務糾紛,例如涉及收回物業的申請。 小額錢債審裁處 如果你的問題只涉及金錢追討,且金額不多於 $75,000,就可以向小額錢債審裁處申請索償。 答:財物扣押乃指檢取、扣留及售賣在出租物業內發現的可動產(例如貨物、傢俬或電器等),以清償所欠租金。 《業主及租客(綜合)條例》第三部分規管有關申請財物扣押令的程序及形式。 申請財物扣押令乃以單方面申請的形式進行,也就是說,租客沒有機會在法官前作出任何陳述(或抗辯)。

土地審裁處租務糾紛: B. 強制售賣的程序

另一方面,妥善草擬的租賃文件,亦應闡明業主對結構性維修保養的責任,當在業主知悉該等結構性損毁後方始產生。 既然業主沒有佔用物業,當然不能強求業主就其不知悉的損毁負上責任。 登入入門網站後,你須回答一些關鍵問題,便可下載「預辦申請所需資料表格」。

不過萬一遇上租霸,目前最有效的法律程序,可以以欠租為理由,向土地審裁署申請收回物業。 不過有關程序繁複需時,一般都要花上3至4個月時間,以致業主收回物業後,租約的按金已不夠抵銷租金,另外還可能花費一筆金錢把物業還原。 租賃文件通常都會列明租客須繳付按金,作為其履行及遵守租賃文件內所作承諾的保證,例如準時交租、維持物業於良好狀況、執行維修和遵守相關法律等。

土地審裁處租務糾紛: 追討租客欠租

就此,業主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收樓令,收回有關物業。 差餉物業估價署(下稱「估價署」)是負責執行《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的部門。 另外,胡加沂認為目前基本上沒有一些租務仲裁的法定機構,判定租務糾紛,土地審裁處通常處理業主提出的訴訟,租客遇上問題時,很難有一個「對口」政府部門來協助他們或要求執法,胡加沂促請政府將來亦要加以改善這方面的問題。 住宅物業的業主亦需在簽署租賃文件後一個月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呈交一份《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表格CR109)》。 除非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已在該通知書上批署,否則即使租客沒有繳付租金,業主亦無權依據有關租賃文件採取法律行動。

土地審裁處租務糾紛: VIII. 強制售賣

租客欠租超過7日,業主便可到審裁處提交收樓及追收租金的申請,如果另有欠水、電、煤或管理費等等都可以一拼提交。 申請財物扣押令乃向區域法院以單方面申請的形式進行,也就是說,租客沒有機會在法官前作出任何陳述(或抗辯)。 你須填妥於法律援助署辦事處詢問處索取的有關問卷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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