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台北地检署将林挺生与大同公司财务处长刘红财等人,依违反银行法罪嫌提起公诉。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廿九日,检方多次传唤林挺生未到,只得传讯大同公司总经理林蔚山。 简单地说,所谓的国家中立义务是指:一种国家藉由公权力促进劳资双方地位平等的义务,而不是一种「放牛吃草」式的自由放任。

大同工会

一群大同基层劳工,为了坚持尊严、平等与正义,用自己仅有的青春血汗勇敢地挑战拥有庞大政经资源的财团。 他们的坚持与勇气,不但促成大同自主工会的诞生,带动了台湾整体劳工运动的发展,更在台湾走向更公义社会的道路上,留下了深刻的脚印。 类似这种企业伪装解散的事情,在日本也发生过,中小企业特别常见。 实务上,日本劳动委员会对涉及不当劳动行为的企业解散行为,有少数案例是命令该企业特定的部门重行营业(例如富士事件),但尚未出现要求全面重行营业者。 在法院方面,也有少数的案例做出雇主为压制工会而将企业解散之行为系属无效的判决(例如日产金属工业事件判决)。 有关劳工之调职,法理上可以分为企业内与企业外人事异动两种;前者即典型之调职,后者法理上则称之「出向」(引日本劳动法律用语)。

大同工会: 大同市总工会启动“两节”送温暖慰问活动

这次的案例希望唤醒更多朋友:也许从前你认为敢去跟老板对抗的是异类,而今我们相信胜诉终将属于正义的一方。 但此项原则,受到多数学者强烈质疑与批判,有人认为,该原则并不能提供调职命令是否违反「权利滥用禁止原则」之判断基准(邱骏彦教授),亦有认为该原则无法一体规范所有调职类型(黄程贯教授)。 不过也有学者认为若能将该五项原则定位为「调职五项基本原则」,再视个案事情调职或增加判断要素,尚不失为判断调职是否合法、滥用之一套有效机制(刘志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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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大同公司在上述地区并无采购部门,调他们前往该地无疑就是一种惩罚。 在嘉义出生的阿碧,家中有六个兄弟姊妹,却穷得连一块田地都没有,小时候常要顶着艳阳,跟着妈妈在八掌溪河床上的沙地种西瓜。 阿碧虽然国校成绩很优秀,但家里的经济状况,并不允许他继续升学,小学毕业之后就进入工厂,成为童工。 当兵前,阿碧的求职经验并不是很顺利,他待过很多小工厂,有的做过一个月、两个月、十几天,也有做到公司倒掉的。 每年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拥有公司五分之一股份的大同员工,都会在上级的指示下签订委托书,委托人一栏留白,最后填上的名字,自然非林挺生莫属,这就是林挺生能够以少数股权,掌控大同长达五十年的秘密。

大同工会: 大同市总工会

大同公司每个月均自他们薪水中扣除固定的金额购买股票,并用半强迫的方式要求全体员工写委托书,但几年下来,员工不仅没有股票使用地没参加过股东大会。 由于报章舆论、包括党营事业媒体都一面倒地支持劳工,这件官司受到审慎地对待,资方违法事实明显,六个出席的委员以六比零压倒性的比数裁定大同公司调职违法,必须让这五个劳工回原单位上班。 更进一步,当代多数民主国家在劳资关系的法理上,都已从传统私法自治的概念,逐渐发展为强调以「团体」为社会治理(governing)主体,把资本与劳动力视为社会合伙人,让劳资双方进行集体协调。 远化罢工事件,显示出官员与资方联手打压工运的决心,政府面对抗争事件,不再犹豫不决,财团老板们更是大放厥词,在报端大谈「资本家之怒」,在政商帝国大反击之下,大同工会即将面对更惨烈的战役。

首先,八○年代的台湾家庭中,电锅、电冰箱以及电视机等基本家电都已经相当普及,根据一九八三年的统计,台湾每一百户有九十九台电锅,七十七台电视机,相较于过去,内销业务已经没有太大的成长空间。 为「大同工运」目标之达成,我们将准备一连串运动及诉讼主题,希望「大同劳工们」或明或暗地,给予鼎力支持,因为这是我们唯一生机的灯塔与希望,我们将因而获益,并得到尊重。 怠工风波虽然使林挺生不得不加发半个月的年终奖金,曾水鉴的日子却越来越难过,不但三不五时就被上级长官叫去问话,连中午在公司餐厅同桌吃饭的同仁们也惨遭波及。

大同工会: 大同市总工会待遇如何

然而强制压抑内心「不舍」的结果,却使得大家想要合演的这出「欢送喜剧」显得荒腔走板。 晚餐将尽,就在林启明起身话别并和大家举杯干尽最后一杯啤酒时,在酒光杯影间,隐约看见这些和资方勇敢战斗八年的勇者们眼眶红了。 工会重返厂区一个月之后,一九九八年七月三十一日,台湾劳工史上最重要、也是缠讼最久的一场官司,终于判决确定了。 一般的财经杂志在回顾大同「王朝」的兴起过程时,多半归功于林挺生过人的领导及管理能力。 其实,林挺生固然有其贡献,国民党政府所给予的保护和优惠,才是大同能获取暴利、迅速扩张的原因。 一九六七,林挺生接受国民党征召,进入国民党最高决策机构,担任中央常务委员、台北市党部主委。

「就为了公司一个高级主管的一句话,我被害了八年。」在同仁与律师们都看好胜诉的情况下,主管有问题的证词,竟然成为高院四度更审的主要原因。 胜诉复职后,没有了亲戚朋友不谅解的斥责,也没有了生活困顿的负担,如今只有坚定热诚的心志,驱使我在工会、工运事务上继续投注心力。 很多劳工朋友在遭受压迫或剥削时,担心资方会恶意资遣,降职,而不敢挺身争取自身权益,这便是劳工教育不足所呈现的无谓之忧心。 打官司期间,我不断地自我充电,无论在理论、法律、实务经验上,均使个人成长不少。 大同工会 也许别人会觉得我是傻子、疯子,但是此番认知与经验必定是金钱也买不到的无价之宝。

大同工会: 台湾工运国民党发展的简介

日本这个问题,我们经常可以发现工运界流行两种看法,第一种看法就是「天下乌鸦一般黑」,「党」就是尚黑,政治人物都不可信赖。 第二种看法则是以为工会干部跟政治人物搞私、搞关系,就能够解决弱势工会的问题。 这两种说法常相伴而生,但是台湾劳工阵线认为,两者都是不正确的态度。 一九九一年中的另一件诉讼中,工会指责福利委员会购买公司产品充当福利品,经四个月尚未发放,而且依原价购买,比公司批发价还,是不当利益干送的自然。 大同职工福利委员会的移交作业,就因为法院的态度而延宕下来,一拖拖了七年之久。 但我没让自己闲着,反而更积极参与工会事务,加强自身劳工意识,在确定与公司间雇佣关系存在,公司给付了解雇期间工资,而回到工作岗位后,单位同事不但没给我任何压力,同事间更因这场官司胜诉而振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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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的,由于劳工往往处于平等的处境,并未具有和资方进行谈判或协调的公平地位,因此,国家应透过各种法律或政策的制订,改善劳工在政治经济上的弱势,使劳资双方在协调时,能有真正的平等地位,进而达到社会自治的目的。 回顾各国集体劳动法的发展历史,国家在面对工人组织工会、发动争议行为时,一开始都是抱着极尽镇压、严格取缔的资料。 后来在劳工运动的挑战下,掌权者才愿意修改法令,承认劳工的团结权、协调权与争议权,以确保劳工在资本主义体制下的基本人格尊严。 资方坚持此一决议不合法,新竹县政府则公开表示,临时会员大会程序与规定不合,并引用「非常时期农工商管理条例」,指定化纤业为不得罢工的行业。 五月十五日,抗争员工、声援团体与镇暴警察发生激烈冲突,罗美文遭到扭打。

大同工会: 劳资争议中,国家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在参与工运出名之后,丹诺还应美国总统之邀,担任了全国劳资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委员,成为美国劳苦大众心目中的英雄人物。 大同工会的成长、以及资方态度的改变,或许可以当成是台湾劳资关系转型的缩影。 随着福利国家制度的建立,全民健保、失业保险与国民年金制度,都将逐渐形象,虽然这些制度不见得有助于社会财富的重分配,但劳动法令与福利政策所给予劳工的微薄保护却也使得劳工面对资方时较不惧怕解雇的威吓,给予劳方较平等的协商基础。 大同工会 一九七○年代正是台湾经济开始起飞的时代,家电需求量大增,连带提高了大同公司的营业额与利润。 除了大同总公司以外,林挺生也不断成立集团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并将公司触角伸向海外。 大同工会 一九六九年,林挺生担任台北市议会第一届议长,一九七一年担任中华民国出席联合国大会代表,一九七五年更担任全国工业总会理事长,深得蒋经国信任。

  • 台湾其他大财团所创办的学校,例如王永庆所办的长庚医学院、以及远东集团所办的元智大学等,公司负责人都没有挂名校长。
  • 这两种说法常相伴而生,但是台湾劳工阵线认为,两者都是不正确的态度。
  • 劳工局局将全案付诸「动员戡乱时期农工矿业行为条例」评断处置。
  • 一九八九年在泰国设立映像电子枪工厂,陆续将许多生产线移到东南亚,并在英国设立大同英国公司显示器厂。
  • 我们期待那些以改革者自诩的政治人物,能够认真看待台湾「劳工」的主张,而不是在选举时,喊两句口号骗骗选民而已。

六月八日、九日两天,总公司二十名理监事被顶头上司个别约谈,告诫他们不要再投入工会事务,需听从公司方面的指示,否则调职或解雇在所难免,其中阿碧还被约谈了两次。 然而工会干部们仍没有向资方屈服,林挺生终于决定「杀鸡儆猴」。 在谈判期间,大同三个产业工会就开始动员工人参加股东常会,并拟定了八个提案要与林挺生耗到底。 经过两个月的周旋,五月十二日,林挺生接见了总公司工会干部,搬出以前大同公司的风光历史来「谆谆教诲」,希望工会撤回八项提案,不要出席股东会。

大同工会: 大同宝宝风光不再

另一方面,资方对于过去的强硬作风,也有所反省,劳资关系逐渐从长年的恶斗,转向互助尊严。 大同工会 在曾水鉴一张传单的激发下,中山北路大同总厂、三峡厂、板桥、大龙厂、北投厂,一直到桃园各厂区,上万名大同公司的员工在没有预谋的情况下,创造出怠工一整个礼拜的奇迹,摇撼了大同帝国的政权。 然而这次意外的怠工事件,只是劳资冲突的开端,大同工会对抗老板威权统治的战争,才刚刚开始。 美国东岸的一二八公路区原本是世界电子业的中心,但在大公司威权管理下,逐渐失去了竞争优势,而被硅谷所取代。 但是与其他新兴高科技产业的表现相比,大同的发展显得跟不上时代。 虽然林挺生有突破逆境的强韧意志力,坚持投入研发工作,但是强烈的自信,可说是一把双面刃,负面影响同样十分明显。

相较于台湾其他的大资本家——如王求庆和蔡万春等——不涉入党政活动的作风,林挺生不只获得国家在经营企业、垄断市场上的协助,更直接进入国民党高层担任政治要角,成为党国工业资本家的代表性人物。 大同工会 1984年,还是一个人人噤若寒蝉的戒严时代,我们成立了台湾第一个以法律服务协助劳工争取权益的工运组织「台湾劳工法律支援会」,这是台湾劳工阵线最原始的前身。 解严后,台湾压抑已久的社会力爆发,劳工解雇群起抗争,为协助自主性工会的组织、教育与串联,我们更名为「台湾劳工运动支援会」。 但是,随之而来的政商勾结、财团横行,使得台湾的金权政治更加猖獗。

大同工会: 大同政商帝国的创建

一九九二年十月廿一日,三峡厂的刘庸、黄宗溢、江清通等三人获最高法院判决胜诉,大同公司必须支付他们非法解雇后的积欠工资,并且必须让他们重返工作岗位,同年十二月廿六日,三人回到工厂上班,三峡厂月的工会干部们都兴夺不已。 张照碧则在一九九三年三月廿二日,获最高法院判决胜诉,六月一日回到天母服务站上班。 当时的评议委员会,判决效力和法院相同,十一个委员则包括法官、劳工局长、市议员,以及未改选前的大同工会理事长、电器工会理事长等工会干部,劳工局长为委员会的主席。 从法令的解释来看,大同公司的调职方式明显违反调职五原则,法官、劳工局官员等还不至于睁眼说瞎话,故意判定劳方败诉,然而事前却传出两名担任评断委员的工会干部将不利于劳工的消息,令工运界感激十分错愕。

  • 希望新入会会员能积极参加工会活动,认真履行会员义务,合理表达利益诉求,通过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为大同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
  • 一九九二年五月八日,最高法院废弃了原来对白正宪有利的判决,将案子发回高等法院重新审理。
  • ”平城区商务局副局长边国泉告诉记者,5月21日,平城区制定下发了《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助企纾困十八条措施的通知》,其中第一条就是“发放总规模1000万元的数字消费券,在汽车、燃油等零售行业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带动形成消费热点。
  • 同样来自嘉义的翁建章,是嘉义市乡绅之后,由于家道中落,随家人来台北打拚。
  • 根据议题内容,经工会主席批准,可通知议题涉及的有关二级工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 四月廿六日中午,约百余名员工及其他社会人士聚集在大同公司总厂举布条进行,并发起召开工会临时会员大会的签名,向员工募款。
  • 九点四八分,国民党中常会散会,立刻有两队霹雳小组以人墙挡住抗议的群众及标语,林挺生的座车才得以顺利离开中央党部。

评断当天,除了被排除的两名工会理事长之外,十一名委员有六名出席,评断结果是六比零,劳方大获全胜。 参加评断的国民党籍市议员杨炯明,事后还消遣阿碧等员工,说他们用「有色的眼光」看待国民党的工会干部。 五名调职的员工,相信两个工会理事长已经与资方「沟通」过,将会评断他们败诉,因此员工,如果两名工会理事长参加评断,他们就退席抗议。 大同工会 工会龙头被自己公司的员工排挤出评议委员会的消息,也成为报纸的重要新闻。 大同员工的调职案使得刚成立的台北市劳工局面临严重的考验,一方面,资方明显违法,另一方面,违法的又是贵为国民党中常委、台北市议会议长的林挺生,着实让劳工局的官员伤透脑筋。

大同工会: 企业改造,搞错对象?

在这段期间,透过工会干部的口改革相传,白正宪逐渐成为台湾工运界的名人,他的官司也成为国内司法正义的指标。 一九九四年,张照碧等人重新返回工作岗位,重新投入工会事务之后,白正宪的负担也逐渐减轻,并扩大参与对外的工运事务。 一九九六年七月,白正宪继石油工会黄清贤之后,接任台湾劳工阵线主席,担负起领导台湾体制外工运团体的重任。 此后,大同总公司工会就积极投入台北市产业总工会与全国产业总工会的筹组工作。 阿碧的资遣案,只是一九八九年起,国民党与资方联手打压工运的冰山一角。

大同工会: 工作动态

国内重要的报刊都刊载了白正宪胜诉定定的新闻,还有杂志对他做专访。 本案的胜诉,不但是白正宪个人的胜利,也是工运在司法上的胜利。 其实不仅是翁建章如此,张照碧自从参与工会事务之后,也从过去冲动暴躁的个性,逐渐培养出深谋远虑的性格,从面对抗争畏缩不前的恐惧心理,变成敢于独当一面的群众领袖。 在台湾,中小企业以特有的变形虫生产体制傲视全球,缔造了令人钦羡的经济奇迹。 这种变形虫的生产方式,靠的就是广大的协力网络、家庭代工和外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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