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乎情況亦可能有機會需要作出多次測試、收集多個樣本,業主應盡量配合,否則滲水辦有權向法庭申請手令,強制進入單位。 每份租約的協議款文皆有所不同,有關維修保養責任誰屬,以業主及租客所協議的條款為依歸。 大廈外牆維修責任 大廈外牆維修責任 需要注意的是,在租盤供不應求的市況下,由於業主往往比租客更具議價能力,故此租約條款亦可能訂明將更多維修責任劃歸租客身上。
德福的公契列明業主的持份數量,小業主持有的住宅單位佔一百份;而佔三百七十二份嘅天台同外牆業權,就屬於港鐵所有,須承擔維修責任。 港鐵發言人回覆,當年港鐵決定保留德福花園及綠楊新邨外牆業權,純為保障各業主利益,防止業戶在大廈外牆進行僭建,以免影響樓宇結構安全。 在維修工程上,法團得到市建局的指導,學懂有效處理維修及大廈管理。
大廈外牆維修責任: 維修保養責任
「就咁行入去派梗唔得啦,同管理公司傾好俾幾多費用,再喺單張上面蓋個『屋苑通函』嘅印仔先派入去,成件事咪美觀晒囉!」另外,租用大廈天台或外牆等位置予電訊公司擺放信號發射設施、停車場鎖車等,均是常見的吸水大法。 不過若法團嚴謹行使外牆業權,則連安裝分體式冷氣機及在外牆掛上晾衣架,亦有可能被徵收費用。 舊式大廈沒有預設位置供住戶安裝分體式冷氣機,如住戶需要在外牆安裝分體式冷氣的製冷機,則外牆擁有人有權向有關業主收錢,「只要係佔用咗公家地方,就有權收錢,如果外牆擁有人係法團,錢咪法團收。」律師鍾卓成說。 這些費用,固然會放入法團基金,而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則普遍是大廈支出的一成。
若找不到有關擁有人,而招牌又是豎設在樓宇公用部分如外牆,樓宇所有業主均有責任進行所需的清拆工程。 若該招牌是在私人物業範圍內,則有關業主便須負上全責。 (二)大廈公契是業主、經理人和發展商之間的私人合約協議,當中應列明締約各方的權利和責任,包括訂明大廈的公用部分,以及相關維修費用的負擔等。 此外,《建築物管理條例》亦有對維持物業及公用部分的責任作出規定。
大廈外牆維修責任: 處理方法?
不過,香港的樓宇結構複雜,牆內水管錯綜複雜,有時未必能完全肯定漏水源頭,又或者同時有多個漏水源頭。 買樓簽約,其中一個必經步驟就是查冊,政府土地註冊處的綜合註冊資訊系統(IRIS)可提供查閱土地登記冊的服務,會記載每個物業的「前世今生」資料… 簷篷及露台的損毀未必能單靠肉眼可以觀察得到,業主如對這類構件的安全有憂慮,應聘請建築專業人士進行勘測。 大廈外牆維修責任 若建築專業人員的評估發現簷篷及露台變得不安全,便可能須要進行修復或鞏固工程,甚至將構件局部或全部拆除。 建築物的外牆有着其一定的功能,胡亂改動或於大廈外牆上加建附加物均有可能導致如人命傷亡等的嚴重後果。
- 需要注意的是,在租盤供不應求的市況下,由於業主往往比租客更具議價能力,故此租約條款亦可能訂明將更多維修責任劃歸租客身上。
- 常見的僭建物,除了一般外牆的附加物,如露台、簷篷等,很多僭建物都會影響走火通道,尤其是「單梯樓」天台的搭建物,對住客構成極大的危險。
- 顧問公司職員到有關處所調查時均會帶備其職員證,以資識別及供公眾核實其身分。
- 德福花園業委會主席、觀塘區議員潘任惠珍早前收集了2130名居民聯署,並於昨日(25日)與約30名居民步行往港鐵總部遞交請願信,以表達不滿。
- 儘管如此,聯辦處會勸喻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安排檢查其大廈天台或外牆的狀況及進行所需的修葺工程。
不過,此責任僅涉及合理使用物業,並不向租客施加維修物業的責任。 德福花園權益關注組估計,港鐵過去多收的外牆維修開支逾四千萬,對比起港鐵強行賠償給小業主的一千萬,仍欠三千萬。 自知理虧的港鐵,上月底陸續向兩個屋苑「回水」,但只退回二千萬,並夾硬將外牆及天台業權歸還小業主,小業主不滿被屈,表示會抗爭到底。 倘若證明妨擾事故屬實,並確定造成妨擾人士的身分,便會把「妨擾事故通知」送交有關負責人。 若果想找出滲水的源頭及原因,記得要留意滲水出現的時間(例如全日、雨後、洗澡後)及位置(例如天花、牆壁、窗邊)。 答:如私人塞渠一般是只要暫停單位用水,就會停止水滿。
大廈外牆維修責任: 【置業貼士】 大廈公用地方維修 維修費誰負責?
另外,如果樓宇結構移動幅度過大,或者地基出現沉降,令結構負荷過重,亦會造成牆壁損毀或出現結構性裂縫。 溫度差異變化會造成冷縮熱脹,引致石屎中出現一些細微裂痕,此時,如果溫度再降低,石屎內的水分就會結冰並膨脹,令石屎裂痕加大,造成剝落危機。 修葺外牆的破損,應立刻將所有鬆脫的飾面油漆或瓦片/ 瓷磚移除和更換,除可以消除鬆脫部份下墮的危險,亦可重新保護外牆。 修補時要特別確保不同物料之間有穩固的接合,包括舊牆身和新英泥沙漿之間,以及新飾面如瓷磚或紙皮石與英泥沙漿之間的接合面,避免新造飾面因接合不良而下隨。 「樓契」絕對講得上是一個物業的生命,作為單位業權的證明,是一份把物業由原業主轉移到新買家的一份文件。
他多番向法團要求別找清維修公司的尾數,以保留資金作處理漏水問題,怎料法團卻在不知不覺間已找清尾數,現時陳先生只能獨自處理。 至於「內部及非結構性的部分」,常見的租約條文則會列明由租客負責。 然而,由於在香港以一至兩年的短期租約為多,冷氣機故障等非結構性損耗,有機會影響現任租客是否考慮繼續承租。 故此一般業主出於善意及長遠與租客的關係,都會同意支付全部或部分此類保修費用。 假如業主/法團不願意採取維修行動,根據《建築物條例》的《勘察令》,屋宇署可以發出命令給有損毀跡象的業主/法團,要求他們聘請認可人士進行勘測,然後提交補救方案。
大廈外牆維修責任: 大廈管理日常運作
本身單位的排水管或者供水管等入牆水喉,一旦老化、破裂就會出現滲漏,漏出的水有機會在牆壁的任何位置滲出,包括天花、牆身等。 如果未經檢查就一口咬定是樓上漏水,不但錯怪樓上的住戶,更無助解決問題根源。 廣告招牌(包括其支撐結構)的豎設,一般屬於《建築物條例》所監管的範圍,因此這類工程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批准及同意才可進行,否則會被列為僭建工程,當局會發出清拆命令。 此外,廣告招牌亦須符合其他監管部門(包括機電工程署、消防處、民航處、運輸署、路政署、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管理局等)的規定。 市建局一直致力推動樓宇復修,其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向有需要的業主提供資助和技術支援,幫助業主為大廈進行維修保養。 觀塘安興大廈是一棟樓齡接近五十年的單棟樓,由於早年曾經歷火警導致外牆油漆剝落,所以需要進行外牆修葺工程。
- 外牆問題需要搭棚維修,維修責任由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負責,應向相關人士求助。
- 檢討委員會討論了現時就大廈管理遇見的問題,當中包括涉及公契經理人及業主之間的權益事宜。
- 漏水屬於民事索償,一旦樓下單位堅持要告上法庭追討賠償,他就有責任證明被告人的單位是漏水的源頭,亦即公證行的檢測報告。
- 「聯辦處」人員會到涉事單位進行一至兩次調查及測試,如果個案複雜有機會要多次到訪。
這份小冊子詳列升降機操作及保養的注意事項,例如法例要求、日常運作須知、緊急情況處理、合約及保養事項等。 大廈外牆維修責任 在1987年前建成的綜合用途建築物及住用建築物,業主或佔用人須改善或提升樓宇的消防裝置,以符合現代標準。 House730旨在為香港用戶提供最優質的使用體驗,不論買樓或是租樓,用戶可按樓盤的價錢、面積、房數、真實照片等等條件揀選合適樓盤。 步驟三:將「英泥沙」塗上牆身,填補破損或石屎剝落的地方。 如果想知道牆身狀況,可以輕力敲打原本是實心牆的牆身,如果有空鼓的聲音,就可能已經變成空心牆,即鋼筋抓不著石屎,應盡快尋求專家協助維修。
大廈外牆維修責任: 外牆漏水
如有關人士沒有遵從法庭命令,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5,000元,另加每日罰款450元。 聯辦處會根據相關法例賦與的權力調查有關滲水個案有否違反法例的規定。 倘若沒有確實證據顯示該個案違反相關法例的規定,聯辦處便無法律依據採取執法行動。
如果你住在公共屋邨,邨內所有供水喉管(除了水錶外) 都是由屋邨管理處負責安排維修和保養的。 其二,從行為上管理公司也只會以信託人自處,不敢僭越,因此管理公司絕對不會把包括外牆在內的公用地方據為己用,出租以牟利。 管理公司就算把公共設施/地方出租,所得收入,也會撥入大廈帳目,不會當作管理公司的私人收入。
大廈外牆維修責任: 大廈裝修維修工程若釀傷亡 業主有機會遭索償
房署就有關事件回覆《成報》查詢時表示,租置計劃的單位於出售前,均會進行修葺工程;房委會提供七年的樓宇結構安全保證;保證期內如發現樓宇結構問題,會免費進行維修。 單位出售後,房委會作為部分未賣單位的業主,全向法團反映租客關注事情,促請業主跟進問題。 大廈外牆維修責任 (一)截至今年十月底,屋宇署已處理約四千八百份小型工程完工證明書及相關記錄圖則及文件,當中約一千四百三十三份涉及排水工程。
地台內的排水管、供水管破損,都會導致樓下單位的天花滲水。 此外,地台的防水層板破舊、浴缸封邊老化等,都會導致用水時樓下單位出現漏水情況。 不少商店開業時,為了吸引顧客,都會於門外或店舖所在之大廈外牆安裝招牌,然而當店舖倒閉後,不少這樣的招牌卻沒有被拆除,造成棄置或危險招牌的出現。
大廈外牆維修責任: 《建築物條例》(香港法例第 123 章) – 屋宇署
為此,屋宇署已發出《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就建築物外部檢查及維修設施提供技術指引,鼓勵建築業界採納有關建議。 滲水辦會在接獲舉報後6個工作天內聯絡舉報人,並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派人調查單位有否違反法例的規定。 一般會在懷疑漏水單位進行色水或紅外線測試,嘗試確定滲水源頭,通常可於90天內完成調查。
Baby Kingdom – 親子王國 香港 討論區› 首頁 › 自由講場› 大廈外u型去水管連接公家水管壞,係業主定公家負責? 以樓下天花漏水為例,如果漏水源頭為地台喉管、去水隔氣等等老化破損,只需更換新部件即可,費用約由$2000至$4000不等。 當業主接獲投訴通知後,應先與鄰居合作找出漏水源頭,因為漏水的原因太多,未必與自己有關。 而為了避免與鄰居的衝突或糾紛,最好請第三方介入,檢視整個勘測過程。
大廈外牆維修責任: 外牆水管工程
為了協助業主進行樓宇修葺,屋宇署及非官方機構如:香港房屋協會、市區重建局等均會向有需要的業主提供支援及協助,當中包括財政上及技術上的支援。 大廈公契是一份具法律效力的文件,當中列明了業主、租客、住客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就大廈維修保養方面的責任。 一般情況下,物業的共用部分,即是外牆、消防設備、結構等,都是交由整座大廈負責,物業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需負起相關責任,安排維修事宜。 如果不想買樓後才發現要負上公共設施維修責任,業主們在置業前可留意兩件事。 第一,是查閱大廈公契,因為公契條文一般會列出政府批地條款或地契列明的大廈指定用途、大廈公用地方的定義和用途限制,以及其他義務或責任,例如外牆維修費用的承擔及公眾休憩用地的使用等資訊。 我們看到,憑現有《條例》,未足以完全涵蓋大廈和屋苑所涉的業權和管理紛爭。
大廈外牆維修責任: 石屎剝落簡單檢驗方法
若果天氣突然由乾燥變得濕潤,石屎會因此而出現水氣,令入面的鋼筋部分氧化生銹,並且膨脹,最終迫爆石牆,造成石屎剝落兼鋼筋外露。 故此,所以,置業人士在買入物業前查閱大廈公契所列明的義務和責任,只需向土地註冊處繳付指定費用,即可取得公契副本。 業主有責任保養樓宇,政府則負起監管、推廣及教育的責任,其中屋宇署在私人樓宇的管制上一直扮演重要的角色。 業主可行使其對持有物業的權利,他也就得對該物業負上責任。
大廈外牆維修責任: 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
「聯合辦事處」會提供「一站式」服務,在展開調查後,「聯辦處」人員會到懷疑滲漏單位進行調查及測試,測試工作通常於90天完成。 但如果在調查過程中,「聯辦處」人員被拒絕進入單位調查,可向法庭申請手令入屋。 事後女戶主向房署及管理公司求助,卻以出售公屋的「七年結構保養期」已過為由,拒絕維修。
業主可以聯絡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以盡快安排合資格建築專業人士進行詳細勘察,並找合資格承建商進行維修。 運輸及房屋局表示,《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條例)(第621章)已於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全面實施。 根據條例的規定,一手住宅物業的賣方須向公眾提供發展項目的售樓說明書。 售樓說明書須提供的資料包括大廈公契(或公契擬稿)的摘要,以及發展項目中的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 就發展項目的外部裝修物料而言,賣方在售樓說明書須列出外牆裝修物料的類型、窗框及玻璃的用料、窗台用料及窗台板的裝修物料、花槽裝修物料的類型,以及陽台或露台裝修物料的類型和是否有蓋。 向樓齡 30 年或以上的樓宇發出法定通知書,規定業主/ 法團聘請註冊檢驗人員在指定期限內對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以及進行檢驗後認為需要的訂明修葺工程。
大樓外牆磁磚剝落、砸傷人,就應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二項的規定來負責。 另外亦可選擇成立了業主立案法團的大廈或屋苑,業主立案法團必會捍衞小業主權益,去了解大廈或屋苑潛在問題,一旦發生任何維修爭議,更可與大廈管理公司或政府機構等理論甚至追討損失。 剛才我已經講到正在檢討是否要再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使之能夠與時並進,更切合社會實際需要。 我們亦已經開始了對規管物業管理行業的諮詢,至下月中完成,根據所得意見,會研究立法規管,加強物業管理行業的專業性。 以下是有關私人屋邨或屋宇內供水喉管維修保養責任的資料。
從法律角度,雖然業主才是物業的持有人,但由於租期內物業的持續佔用權及業權由租客擁有,因此由租客負責大部分的維修和保養責任屬合理條款。 租客在簽訂租約前,建議與業主溝通清楚,釐訂清楚所有可能引起爭端的責任問題。 要釐清大廈外牆的維修責任及業權,小業主可翻查大廈公契。 在大廈外牆附有業權份數的情況下,可以由發展商首先代小業主(法團或管理公司)持有相關業權直至全部單位賣出,才將業權退還法團或管理公司;亦可由發展商擁有外牆的業權份數並獨享外牆的使用、佔用及享用權。 政府一直鼓勵業主透過溝通或調解,解決大廈管理的糾紛,以尋求共贏的解決方案,同時減輕有關各方的財政負擔。
公契內清楚列明業主、佔用人和物業管理公司於使用、管理及維修私人物業、公用地方和大廈設施方面的權利和責任,例如外牆維修費用等資訊。 如果發現大廈有多項非大廈維修責任,甚至已經收到修葺令,便要多加留神。 大廈外牆作為整體建築物面積最大的部分,其產生的維修費用一般也較高昂。 假如小業主發現其購買的單位有外牆滲水問題,大多會馬上通知管理處或業主立案法團,希望盡快進行相關測試及維修。 但小業主得到的回覆可能是大廈外牆並不屬於大廈公用部分,業權仍由發展商或另一業主持有。
有區分所有權人,因大樓外牆磁磚破損及裂縫,導致內牆之滲水問題,他曾兩度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要求修繕,然管理委員會均以問卷調查回收不足法定人數為由,而不予理會該區分所有權人之修繕提案。 港鐵發言人回覆查詢時表示,公司根據大廈公契及相關條例的要求,一直履行對德福花園的管理及維修保養責任。 而就查詢有關德福花園外牆維修事宜,發言人指港鐵作為屋苑管業經理人,需尊重私人屋苑的內務,不宜公開回應。 (一)關於太古城屋苑大廈外牆業權和管理問題的爭議,民政事務總署(總署)和地區專員一直密切關注。 由於現行《建築物管理條例》並無條文說明管理公司能否代表業主買入並代為託管大廈外牆業權,有關問題就需要視乎大廈公契的相關條文,以及業主與管理公司之間是否有相關協議。 港鐵發言人回應稱,諮詢過業主會、法律意見及獨立顧問意見後,港鐵會負責大廈外牆非結構外層部分及天台防水膜以上範圍的維修開支,而外牆結構部分和天台防水膜以下則由業主負責。
大廈外牆維修責任: 大廈外牆
《星島頭條》早前亦發現,深水埗有大廈拆棚期間,工人懷疑因貪方便,不論高中低層,沒有一人扣上安全帶,可謂險象環生。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呼籲,無論搭棚拆棚,工友都應做好安全措施,不要有僥倖心態。 滲水大都是由損毀的供水管、衞生設備或排水渠管造成,通常可用簡單的修葺工程糾正。 業主應直接聘請建築技術人員或持牌水喉匠,鑑定滲水原因,迅速加以修理。 請參考聯合辦事處(聯辦處)編印的「家居滲水簡易測試」小冊子內的檢測方法。 大廈外牆維修責任 若果未能與鄰居達成共識又或者鄰居拒絕提供協助和維修,可以向其作出民事索償,從法律途徑進行追究。
大廈外牆維修責任: 政府有沒有相關的維修資助?
此外,屋宇署亦會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對處於欠妥或不衞生狀況的渠管採取執法行動,着令業主作出適當的跟進。 大廈或屋苑按使用權可分為兩個部分,一為個別業主私有的地方,即個別單位的室內部分;另一部分就是公用地方,如電梯大堂、走廊、梯間等。 大廈的公用地方又可稱為「公用部分」,而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大廈的公用部分是指「建築物的全部,但不包括在土地註冊處註冊的文書所指明或指定專供某一業主使用、佔用或享用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