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屎剝落通常由於水持續滲入至混凝土(石屎)中,令鋼筋氧化生銹,繼而膨漲,把混凝土的表層迫開至爆裂,久而久之被迫開的石屎會脫層繼而剝落,出現石屎剝落現象。 當然,樓宇結構本身負荷過重亦會出現石屎剝落的現象,石屎或會出現裂痕,但導致裂痕的原因很多,例如樓宇結構移動幅度過大、地基出現平均沉降、負荷過重或者物料老化,都會令結構變得脆弱;加上有時意外造成的損毀,或者設計和建築的質素欠佳都會造成牆壁出現結構性裂縫。 ,命令有關人士處理問題,如不遵從法庭命令也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港幣25,000元,另加每日罰款港幣450元。 但若調查期間,滲水情況有改善、或未能找出源頭,「聯辦處」會終止調查。 不可分割業權份數是指整個屋苑的業主共同擁有業權總份數的比例,用作計算業主在購買該單位物業後,在該屋苑所擁有的業權比例,亦即是業主的權利和責任的分配比例,通常會用作計算管理費和維修費的分擔比例,同時享有在業主大會中的投票權比例。

「水質測試」也可抽出水份檢測,觀察水份究竟是清水還是污水,藉以分辦是「來水管」或「去水管」爆裂。 檢測過程中,還可再測試水質有沒有含有尿液常見的「阿摩爾亞」,從而決定「去水」屬地台洗澡污水、抑或厠所污水。 他們就可透過「鹽度計」作出分析,如果水源屬於鹹水的話,水份會有鹽份所出現。

天花石屎剝落責任: 石屎剝落成因

自有關訴訟權在官方方面產生的日期起計滿60年後,官方不得提出收回土地的訴訟;如該訴訟權最初在某人方面產生而官方是透過該某人而申索的,則官方亦不得在該訴訟權在該人方面產生的日期起計滿60年後提出收回土地的訴訟。 法團在處理大廈範圍外的投訴時 (例如噪音滋擾、廣告物品或車輛障阻大廈門口及佔用政府土地的行人路、鄰近的光滋擾或油煙滋擾…等),都可致電政府的跨部門投訴熱線1823,該熱線1823會直接將投訴事項接駁到相關部門,加快處理投訴的效率,就如報案一樣。 法團為住戶處理滋擾投訴時,須向該部門取得檔案編號,以便日後跟進。 管理公司須經常檢討人力資源分配及給予管理員清晰的指引,維持保安管理運作正常,於各通道放置巡邏簽到簿,所有通道門閘須保持常關,並確保裝置的保安系統操作正常,包括防盜警鐘系統、閉路電視系統、對講機系統、及最流行的智能卡系統等。

天花石屎剝落責任

大廈的業主有責任維修及保養樓宇,若果是因為自己單位的問題而導致漏水情況,應該立刻聘請專業人士,例如工程公司、測量師行、註冊工程師進行修葺及處理,及早解決問題。 漏水會導致牆身石屎剝落、出現水潰、金屬老化等等問題,除了會影響住宅的外觀,更甚會出現漏電的情況,如果剝落情況涉及範圍廣泛,更會影響整體樓宇結構,嚴重影響住戶的日常生活,亦十分危險,必須立即進行勘察及維修。 一旦發生單位有滲水漏水情況,千萬不要忽略並及早找出源頭並處理,否則可能會導致財務損失,甚至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天花石屎剝落責任: 滲水辦優勢:

循民事訴訟追討賠償的過程一般都比較耗時以及金錢,建議在有足夠的舉證情況下才進行。 若果未能與鄰居達成共識又或者鄰居拒絕提供協助和維修,可以向其作出民事索償,從法律途徑進行追究。 天花石屎剝落責任 不過原告人要先證明滲漏源自被告人的物業以及被告人對其物業滲水有實質認知或推定認知,並需自行進行舉證。 漏水滲水問題的確好麻煩,要找到滲水源頭、安排維修、索償處理……過程中更可能要牽涉到公證行和律師,手續和程序應該如何安排? 你可以從剝落石屎的情況,看出是否因為日久失修而引起的,例如樓頂已經露出了生滿鐵鏽的鋼筋,那麼,石屎剝落是因為鋼筋生鏽膨脹而引起的。

  • 2008年11月25日,大埔富善村善雅樓一名婦在高層搭乘升降機下樓時,突然聽到異聲,於是急忙按停,立即從14樓離開升降機,升降機隨即急速墜落地面,損毀不堪,該名婦人及時逃生。
  • 雖然法官裁定該鐵棚表面上違反大廈公契,但基於以上原因,法官決定不作出實質命令。
  • 但在根據【2007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第4條發出命令時,土地審裁處可命令申請人或反對申請的人支付申請的訟費,在成立法團後,法團須向申請人付還他所支付的訟費。
  • 然而,由於在香港以一至兩年的短期租約為多,冷氣機故障等非結構性損耗,有機會影響現任租客是否考慮繼續承租。
  • 涉案單位的轉讓契及買賣契約也是在土地註冊處註冊的文書,但當中並未有任何條文,將石壆的獨有使用權賦予給涉案單位的業主;實用面積只包括地面面積及窗台,石壆上層表面不可能視作地面面積,明顯地在買賣過程中,已明言出售部分不包括石壆,故並非答辯人獨有管有。

答辯人並沒有否認收取了上述的按金及其他款項,但答辯人指它不斷替該屋苑墊支使費,希望將所有款項用作對數,所以暫不退回。 天花石屎剝落責任 根據核數報告,法團在答辯人的戶口中餘下17,514元,答辯人只同意支付這一筆款項給法團。 法團代表律師指,答辯人所提供未經核實的收支表誇大了保安人員的薪金及費用的支出超過40萬元,如果扣除了答辯人誇大了的支出後,答辯人所持有屬於法團的金額必然不少於按金的數目,故答辯人須付還按金的總數。 若曾填寫委託書的業主出席會議及要求收回投票權,受委託者便不能取得授權及不能取得該會議的投票書,該會議的投票權需交回該單位的業主手上。

天花石屎剝落責任: 責任源頭

辯方的立場是,該合同已包括狗臂架及雞仔網的工程費用,法團無須額外付錢,至於三角線防水工程,辯方指稱從來沒有要求申請人提供有關服務。 根據會議紀錄,防漏小組在2009年9月16日召開小組會議,一致通過當時報價的工程費用為498,000元,由興大利工程公司承辦防漏工程。 其後,申請人在2010年3月8日發信給法團,表明工程費需提升至700,000元,法團主席周先生在2010年5月4日代表法團和申請人簽訂700,000元的合同,分四期繳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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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辯稱該大廈的僭建物並未影響樓宇結構,但因平台僭建物妨礙走火通道,該署將會發出清拆令。 土地審裁處2009年159號個案,申請人是香港華蘭路某號某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答辯人是該屋苑某層相連單位的業主。 答辯人於1977年11月3日購入該屋苑某層某室作為其居所,其後,答辯人再於2008年5月19日購入另一個隔鄰的單位,並將兩個相連的單位打通合併成為一個大單位。 審裁處接納申請人的申請,命令法團向該大廈10樓拆除外牆的業主採取一切合理必需行動(包括法律行動),要求該業主把該單位露台上的混凝土圍牆恢復原狀。

天花石屎剝落責任: 服務評價

亦可向大廈的管理公司又或者業主立案法團求助,根據大廈公契條文要求相關人士負責,在必要時可聘請法律人士或建築相關專業人士要求對方作出賠償,提出民事索償。 東網記者日前到訪,看到露台漏水嚴重,天花石屎幾乎完全剝落,鋼筋外露,廚房鋅盆去水位亦因滲水而損毀,梁稱只好棄用,煮食使用廁所的食水喉。 梁直指,滲水令家居衞生變差,經常出現鼠蹤並留有糞便,而房屋署卻一直未有處理,他經常需往附近公廁或在公司洗澡。

2013年房委會再次推出已丟空十多年的640個天水圍天頌苑K座和L座單位,但房委會不會安排示範單位讓巿民參觀。 房委會將於售樓說明書和買賣協議中披露,與屋苑業主之間有七千多萬元管理費爭議,可能潛在官司,列明房委會將以買家名義,承擔訴訟的所有費用,保證新業主不牽涉訴訟,及按一般發售居屋情況,提供1年保養期及20年結構保證。 當局續指,非常關注事件,接獲報告後已責成顧問提交報告,亦已安排陸續勘察其他公立醫院的結構,暫時未有其他建築物出現類似風險。 該局又對樓宇勘察顧問的勘察工作表現非常不滿,已將是次事件記錄在其表現報告中,作為其日後競投醫管局其他工程的參考。 醫管局則表示會繼續嚴肅跟進事件,若發現當中有違規,不排除會採取進一步的行動。

天花石屎剝落責任: 荃灣中心46年樓客廳天花/牆腳/窗邊/廚房及浴室天花滲水, 樓上話唔關佢事! 是自己/管理處/樓上責任?

如未能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調查,聯辦處會書面告知舉報人有關調查進展。 若果想找出滲水的源頭及原因,記得要留意滲水出現的時間(例如全日、雨後、洗澡後)及位置(例如天花、牆壁、窗邊)。 有網友說出他自己的舊見聞,有人裝修時弄穿了整幅樓層,這當然是非常嚴重的問題,負責裝修的人的責任是很難逃避的。 處理牆身裂痕和處理牆身剝落的方法差不多,不過處理牆身裂痕時,首先要將牆身的裂痕用鐵剷將裂痕界深,因為是要令平底漿能均勻地與填滿在裂痕內。

天花石屎剝落責任

舊樓的滲水問題,亦會加速鋼筋生銹, 被銹蝕的鋼筋會膨脹及破壞石屎的結描,甜致石 屎剝落。 命令是發給那些樓宇有早期損毀跡象的業主/ 法團,要求他們聘請認可人士對樓宇進行詳細勘測,找出失修/ 損毀的部份、類別、成因及其程度,然後向屋宇署提交補救或修復方案。 因為很多時,雖然自己單位天台已塗了防水層,但若毗鄰單位沒有塗防水層的話,水流滲了在單位底層後,在這一層走通了,而令單位出現滲漏,因此值得留意踏上天台的梯級位有沒有裂紋。 「紅外線成像儀」可用來影照懷疑滲漏地方,因為它可以反映牆身即時溫度高低。

天花石屎剝落責任: 維修和保養樓宇欠妥之處

該局補充,樓宇勘察顧問曾於2021年底勘察青山醫院,當時沒有發現石屎結構有異常。 深水埗蘇屋邨重建計劃於2019年2月完成,李太(化名)於同年5月入伙,惟一年後已發現住所的廁所、廚房及客廳天花湧現水漬。 李指房署曾派員到樓上單位進行色粉測試,惟及後草草檢查即判定該單位無漏水問題,她批評房署處事馬虎。 深水埗區議員何坤洲批評房署做法不負責任,何表示曾接到居民求助,該署以單位浴室有安裝浴屏、影響牆壁結構為由,拒絕為滲水單位維修。 本司是獨立第三方測試公證行,我們會使用多種測試儀器及測試方法, 去為客人釐定滲漏責任及找出漏水源頭。

根據該大廈公契,整座大廈應分為68份,每個住宅單位各佔1份(即1至10樓總數為60戶),而地下每個商舖則各佔2份(總共4個商舖)。 天水圍天頌苑於1999年落成,K座和L座在進行安裝升降機時出現平水問題, 因而被揭發短樁貪污醜聞。 至2003年,香港房屋委員會為兩幢大廈進行樁柱補救工程, 在大廈地下挖開土層,在原樁柱旁加入迷理樁加固地基,房委會認為樓宇安全程度可以接受。 蒙先生亦指出在天井內的垃圾桶約有一米高及半米直徑,只能放紙張、汽水罐及紙巾之類垃圾,不能容納商業廢料。 答辯人的說法是,他曾在1990年開始營業時向當時的法團查詢,管理費已包括清理垃圾的費用,他向法庭呈交一些收據,清楚列明包括清潔費。

天花石屎剝落責任: 石屎剝落士波令原因:生銹鋼筋外露

高院最終裁定法團敗訴,禁止法團於外牆張貼廣告,並下令法團須向申請人披露出租外牆的帳目,法官認為勝方可選擇向法團追討收益。 法官認為必須依據大廈公契條文的規定,如公契條文未有提述,則須參照【建築物管理條例】所訂定的公用部分作釐定。 天花石屎剝落責任 從D1舖的轉讓契可見,該側巷並未包括在答辯人獨有佔用的業權上,但按該公契條文第3條規定,該側巷是所有業戶也有權使用的,而不屬於任何業主獨有擁有。 土地審裁處2010年第224號個案,申請人是元朗某屋苑業主立案法團,於2009年6月2日成立。 答辯人由2007年5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為該屋苑的公契經理人。 法團於2009年9月份與答辯人以合約形式訂立另一份管理合約,1年死約及1年生約,繼續管理該屋苑。

  • 最後,法院頒令,申請人要在收到命令後120 天內拆除該門口,並須聘請合資格人士恢復該外牆的原貌。
  • 由於答辯人不能顯示預算案的制訂不當,法官裁定法團可以基於2008年至2011年的預算案,向答辯人收取管理費。
  • 比賽的評審範圍包括大堂、平台、花園、休憩處、大廈外觀、違建物、設施保養、斜坡保養、環境衛生、環境保護、保安管理、防火措施及消防設備等。
  • 裝修佬建議,如果要預防類似意外,可以每兩、三年打開假天花進行檢查。
  • 大廈公契批核通函規定,發展商必須為新落成的大廈免費提供大廈公契的中文譯本。
  • 為確保市民能聘用合資格的承建商公司或個別從業員進行小型工程,屋宇署已於2009年12月30日開始接受小型工程承建商公司申請,而個別從業員亦可申請註冊成為第三級別的小型工程承建商。
  • 根據已修訂的【時效條例】,自1991年7月1日起,只要霸佔土地的人有意圖地獨自佔有,並排除及阻止其他人使用該地方超過12年,該霸佔土地的人便成為有關土地的業權管有人。
  • 最近,劉先生得悉終審法院有一宗案件,關於一幢大廈的外牆僭建石屎簷篷剝落擊斃一名小販,最後裁定法團須要負上法律責任。

法官認為申請人的理據完全不能成立,這些消防設施,不論是位於該大廈的公用部分或私人物業之內,也屬於該大廈的公用設施,絕非為個別業主而設。 若果該大廈有火警發生的話,不論火警發生的位置,這些消防設施都是為了保障整幢大廈及所有業主的安全及利益而設,因此,申請人不能以這些消防設施裝置的位置去劃分誰要負責有關的費用。 根據該大廈的公契第3及段的規定,該大廈的業主是有責任支付有關費用,因此,法團有權根據公契的條文向業主收取分攤費用。

天花石屎剝落責任: 石屎剝落自行簡單檢驗方法

由於工廈的業主立案法團並非實質的個人,難以判監,陸偉雄表示不少事故最終只能罰款了事,惟罰款金額亦不高,直言罰則欠缺阻嚇力,因此建議受害人可遁民事索償,陸舉例指「若然傷者係大學醫科生,因為意外冇機會做醫生,咁就要賠埋呢方面嘅損失」。 天花石屎剝落責任 香港首個律師搜尋及配對平台,讓您足不出户都能隨時隨地比較律師的個人檔案、評分及價錢,找到最適合您的律師!

天花石屎剝落責任: 石屎剝落點處理?有咩成因?

法團於2010年1月29日業主大會中選出新一屆(第九屆)管理委員會,包括主席、副主席、司庫及秘書職位,但未有進行決議批准支付津貼予上述人士每名每月1,200元,因此盧先生申請法庭頒令,討回曾支付予上述人士的津貼及存入法團戶口。 法團指出,當年盧先生是法團主席時,曾於2002年12月13日舉行業主大會通過決議,凡擔任法團管理委員會職位者,每人可得最高津貼額每月1,200元,上述決議自2002年通過後,一直未被推翻或由另一個決議取代。 其次,沒有任何法例、公契條文或某原因規定這類工程合約必須加入「履約保證」。

天花石屎剝落責任: 石屎剝落責任誰屬?

裝修佬建議,如果要預防類似意外,可以每兩、三年打開假天花進行檢查。 天花石屎剝落責任 天花石屎剝落責任 其後樓主補充稱住在私樓單位,樓齡未夠20年,已致電食環署檢查喉管,亦已經找來裝修公司做維修,暫時相信意外成因很大機會是樓上水喉滲漏,而是次意外的支出幸好可以向家居保險索償。 持續的漏水可影響混凝土內的鋼筋;摻雜了鹹水的混凝土,或負荷過重而造成混凝土剝落。

遇上同一單位有兩名或以上的共同擁有業權份數的業主出席大會,若他們之間未能協議由誰代表該單位作出投票,則只可由在土地註冊處註冊紀錄內就該份數而記錄排名最先的人取得1份投票書(不論由業主親自投票或委派他人投票)。 在業主大會上,以大廈業主的總人數計算,須超過10%的業主出席人數,才可宣布大會開始,並即時將出席人數和業權份數寫在大會的公告板上。 公用地方的不可分割份數不能計算在投票的業權份數內,及沒有人可用作投票。 由於法團在成立後,擁有權力和責任處理該大廈所有公用部分,因此,它有權撤回許可,要求答辯人搬離該公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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