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離世後,其遺產散布在不同地方,當中很大機會有一部分在銀行。 銀行的資產可以包括存款戶口、投資戶口、信用卡、按揭、保險箱等。 (5) 如果因為各個申請人(或與受益人之間)有較深的矛盾,從而導致委任任何申請人做遺產管理人均會難以做好遺產管理人的角色,則法庭會考慮為人第三方專業人士(例如會計師或律師)作為遺產管理人。 至於其他種類的遺產,例如銀行存款、保管箱、基金、公司股票等,要到各別銀行或證券商辦理繼承手續,各家手續要求都稍不相同,就要各自去詢問了。 基本上,各單位需要的文件應該都差不多,如果有按照本文之前的建議,多申請幾份文件備用,應該不是太大問題。 常中的地雷是忘了申報贈送給配偶的財產(通常留有轉帳記錄,因此國稅局有機會查到),記得要自行填寫申報。
保單如果寫有受益人,且保單應繳的保費已經全部繳納,則受益人可以直接要求取得相關保單下受益人的權益,而不需要辦理遺產繼承手續。 相反,如果保單沒有寫明受益人,或者保單的保費還沒有繳納完畢,需要投保人繼續繳納,則應辦理遺產繼承手續。 在香港的遺產繼承中,保險單的權益在性質上屬於動產,適用有關動產繼承的法律,詳情參見文章《如何辦理內地與香港跨境遺產繼承》。
如何辦理遺產承辦書: 第十四部分 授予書發出後的事宜
如果少過HK$50,000, 同時符合網頁上既所有條件 (e.g. 你係死者的遺囑執行人或有權優先管理死者遺產的人) , 民政事務總署可以用簡單d既途徑幫到你. 隨著我們持續發展業務,我們可能會重組架構或出現控制權易手或業務合併。 在這些情況下,閣下的個人資料或會按這份私隱政策聲明或另一份私隱政策聲明而移交繼續運營我們業務或類似服務的第三方。 此等第三方或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就此等收購或重組而使用 閣下個人資料的地點也可能不在香港。 擅自處理死者遺產係刑事罪,可被罰款HK$10,000同繳交附加費,所以如果有任何疑問,應立即搵律師,高等法院嘅「遺產承辦處」,或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嘅「遺產受益人支援組」問吓喇。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若海外遺囑認證不能取得高等法院重新蓋章,您需要申請新的授予承辦書。 申請在香港以外地方的遺囑認證法院發出的遺產承辦書上蓋章,「訂明期間」是指由死者去世當日起計的 18 個月;至於其他情況,「訂明期間」是指由死者去世當日起計的 12 個月。 處理死者的任何財產,而有關的財產沒有列於提交遺產承辦處,用以支持申請遺產承辦書的資產負債清單 ( 或額外清單 ) 。 如果只遺下一名配偶,但沒有後裔、父母、兄弟姊妹、或兄弟姊妹的後裔,那麼在生的配偶,便有權取得的剩餘遺產,即在扣除身故人士債務、稅項、葬禮費用、法律及遺產管理費用後,所剩餘的全部產業。
如何辦理遺產承辦書: 1 授予書需要多久才能發出?
而在點算死者/先人的資產的過程時,銀行以及金融機構很多會拒絕在沒有授予書「承辦紙」的情況下提供資料。 按道理,銀行理應以關係證明等文件作依據為先人近親提供先人戶口資料,如銀行條款未有例明亦可要求酌情處理。 而部分銀行基於個人私隱條例拒絕透露資料給非法律上繼承人並會要求諮詢人委托律師發出律師信查詢才提供資料。 這樣導致承辦遺產的親屬遇到一個大困難,一個雞先還是蛋先的問題。
根據香港政府的當值律師服務資料指,任何年滿18歲的人都可以預立遺囑,遺囑是將死後所剩下的遺產預先分配妥當的文件。 只要你認識到無遺囑死亡的法律規定,你就會明白要預立遺囑的原因。 有關無遺囑死亡的法律規定,未必符合死者或其家人的意願。 在死者沒有留下遺囑或者遺囑沒有有效地指定遺囑執行人的情況下,按照法律規定享有優先權的人可向法庭申請被任命為遺產管理人。 某些價值不超逾 $400,000 如何辦理遺產承辦書 的小額遺產可根據簡化程序申報。
如何辦理遺產承辦書: 香港遺產繼承
但是,假如死者是在2006年2月11日或之後去世,你作為授予書申請人便有責任向有關當局檢查及索取遺產的詳情,以及填寫指明表格N4.1。 該處的職員亦不會檢查及核實相關資料是否正確。 遺產承辦處的職員會盡最大的努力在申請授予書的程序事宜上協助你。
本公司可以用你的名義,向保險公司作出查詢,了解先人是否在香港的獲授權保險公司裡面投保,同時了解保單細節。 答:授予書不得發給多於四名人士,以及若遺產涉及未成年的受益人及/或享有終身權益的人(通常稱為未成年人權益及/或終身權益),則授予書必須發給不少於兩名人士。 「臨時死亡證」即是由主診醫生簽發的《死因醫學證明書》,這證明書並未提交到入境事務處作死亡登記,因此也被稱為「臨時死亡證」。 但次子因為短期內有買樓打算,暫不想繼承;而由於層樓未有完成遺產承辦,需要繼續供款,法律責任自然落在作為擔保人的長子身上。 如果遺下配偶及後嗣,則其配偶先取得遺產中HK$500,000的權益,而餘下部份分為兩份,一份由其配偶取得,餘下一份由其子女平均分配。 在撰寫遺囑前,先要列出個人資產,點算個人所有資產,資產分為動產及不動產,如活期及定期儲蓄、股票、基金、債券、外幣、保險、退休金、珠寶金器、物業以及收藏品等。
如何辦理遺產承辦書: 2 遺產承辦處為甚麼要求我為外地公文取得認證?
遺囑所指定的唯一遺囑執行人或所有遺囑執行人基於檢視證明書所說明的原因,不會擔任或不能勝任遺囑執行人。 你可以把意見郵寄給司法機構政務長;地址是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 遺產承辦處一向儘可能即時回覆公眾人士的查詢,如本處無法即時答覆,則會在收到來信後10天內給予臨時回覆,以及30天內再給予詳盡的回覆。 你必須為外地公文的原件取得認證,而不是在其翻譯本上進行認證。 因此,你須首先為公文的原件取得認證,然後如有需要,才安排把取得認證的外地公文翻譯成中文或英文。
申請承辦紙一般需要6-8個星期,這樣來來回回隨時會令到整個申領遺產的時間超過一年。 如遺產 (只有現金、銀行存款及強積金) 的數額不超過150,000元,可由遺產管理官以簡易方式處理,而無須聘請律師。 如果死者的殯殮葬費用已由你預先支付,你可以向遺產管理官申請歸還你所支付的殯殮葬費用。
如何辦理遺產承辦書: 繼承前先瞭解應繼分、特留分!2大重點情況區別!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由於死者的遺產並非全屬金錢 (儘管其總值可能不超過 50,000 元),因此不符合法例訂明有關發出確認通知書的規定。 相關費用(如有)繳交後,完成修改通常需時大約4至8個星期。 不過,如果司法常務官提出提問(包括之前沒有發現額外資產及負債的原因,將擔保人的擔保加額或修改支持誓章的要求等),處理時間將會較長。 另外,你必須申請及呈交資產及負債清單(包括額外清單)和遺囑(如有)的核證本和繳付217元(145元為法院費用,72元為謄寫費用)。
【終身受用】物業轉名、轉讓契及送讓契知多點… 一般而言,想將物業轉讓子女等直系親屬,其中一種做法是用「轉讓契」轉讓單位,形式與平時一般物業買賣無異。 如想將物業留給子女,可以利用「長命契」… 我們定期檢討這項私隱政策聲明,並可能不時加以修訂或加入具體指示、政策及條款。 本私隱政策聲明如有任何修訂,將會在我們的網頁看到。
如何辦理遺產承辦書: 遺產管理人最多為4人
「一般繼承登記」(即按應繼分繼承財產)不需要申請印鑑證明,只有辦理「分割繼承登記」者,才需要這個步驟。 繼承人應自死者死亡之次日起6個月內,向死者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如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亦可在前述期間內,申請延長3個月。 只有房屋土地遺產欲辦理分割繼承登記才需要申請印鑑證明,如果是一般繼承登記(即按照應繼分來繼承)或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可以不用申請印鑑證明(差別詳第7步)。 儘管聯名擁有財產的一名聯名物主在逝世後,其權益會轉往其他尚存物主,該聯名擁有財產仍須繳付有關遺產税。 因此,尚存的聯名物主必須填報遺產呈報表( IRED 表格第 12 號),表示負責該聯名財產的遺產税,然後始可申請遺產税清妥證明書。
- 我們建議您親臨分行前先瀏覽喪親指引,該指引中載有您需要採取的步驟及我們可為您提供的支援等實用資訊。
- 如對任何該等手續有疑問,法院和其他相關方可能提出問題。
- 因此,採取任何上述步驟前,你應先尋求獨立的法律意見。
- 如死者有訂立遺囑,便應由遺囑執行人提出遺產承辦,並申請遺產承辦書。
- 在法律上,死亡影響財產的擁有權,如果是tenants-in-common 的分割權益 ,例如是兩人各佔一半業權,已故業主的所有權將根據遺囑轉移給其受益人,如果沒有遺囑,則根據無遺囑法律。
- 將骨灰撒海或撒放於食環署轄下紀念花園內,是處理先人骨灰的另一種選擇。
這樣當不幸的事情發生時,也可以讓家人更容易處理。 如何辦理遺產承辦書 如果你向銀行出示確認通知書後,銀行已把死者的全部款項 (即死者的全部遺產) 交給你,實際上你無須向法院申請遺產承辦書承辦遺產。 法例規定,擬備保管箱物品清單是檢視證明書持有人的責任。 法例也規定,檢視證明書持有人和在場的公職人員須在清單上簽署核實,證明清單真確無誤。
如何辦理遺產承辦書: 我們的服務範圍
一名在香港出生的人士在主權移交前移民到荷蘭,並取得(含其它)荷蘭國籍。 該名人士就有關香港的房產訂立了一份香港遺囑,但在荷蘭還有資產。 根據該香港遺囑,該等香港房產資產將分配給兒子們,而女兒們將被剝奪這些資產的繼承權。
而且之後分配遺產時亦可能會引起弟妹的不滿或爭拗。 如何辦理遺產承辦書 根據《遺囑條例》,有效的遺囑必須要兩名年滿 18 歲的見證人同時在場下簽署,而見證人及其配偶不可是該份遺囑列明的受益人。 雖然法例沒有規定一定要由律師撰寫遺囑,不過為了避免遺囑無效或減少之後的爭拗,由律師撰寫是比較理想的做法。
如何辦理遺產承辦書: 遺產稅及遺產受益人支援服務
離世親人在銀行的遺產可能包括儲蓄、信用卡帳號、投資收益 / 虧損等。 遺產承辦書不會就同一遺產問題向兩個單獨的申請人頒發遺產承辦書。 如果有兩個對立的申請,其爭議應該通過傳票(Summons)的方式由法官聆訊解決。 遺產承辦處必須要拒絕一個或者由其他一方撤回一個申請,遺產承辦書才會向另外一個申請人頒發遺產承辦書。
如何辦理遺產承辦書: 遺產繼承流程:結語
較複雜的遺囑須度身訂造,較為花費,但仍是物有所值,切勿為省下少數金錢而不照自己意願分配家財。 如需要前往醫院或外出,由於花時,收費往往另議。 若死者有兄弟姊妹但父母仍在世,則兄弟姊妹不能分得遺產,如果死者無後裔及無在世父母的情況下,兄弟姊妹可在扣除配偶所得部分之外,分得部分遺產。 一些人趁自己仍然在生,乾脆用送贈或低價方式,轉名給後人,在生時將物業轉名要支付印花稅,但好處是死前辦好遺產分配,後人要在他過身後,不用進行遺產承辦的手續。 對於授予承辦書訂明為「共同」委任的遺產代理人,我們僅接受及處理來自全體遺產代理人的指示;而對於訂明為「各別」或「單獨」委任的遺產代理人,則任何一名遺產代理人的指示即屬有效。
如何辦理遺產承辦書: 第十七部分 服務承諾
藉此機會,向大家介紹一下香港居民繼承內地遺產有關的流程和手續。 相反,死者是以聯權共有(俗稱「長命契」)形式持有物業的,每一位聯權共有人的權益是互相重疊,故此每一位聯權共有人都可以聲稱自己擁有整項物業。 聯權共有產權的特點 ─ 是所有共有人均有權優先繼承另一方的權益,當其中一個聯權共有人去世的話,其物業內的權益,會自動由在世的共有人所繼承,直至剩下最後一人為止。
答:若死者已簽立遺囑,普遍而言,應由遺囑執行人提出申請。 若遺囑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或沒有任何遺囑執行人能夠或願意履行職責(不管任何原因),《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香港法例第10A章)第19條規定可提出申請人士的優先次序。 而如果死者沒有簽立遺囑,《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香港法例第10A章)第21條規定申請人士的優先次序如下:(a)配偶;(b)死者的一名子女;(c)死者的父親或母親;(d)死者的一名兄弟姊妹。 《遺產稅條例》 (香港法例第 111 章)就擅自處理遺產的行為訂明罰則。 條文主要是為了保障稅收,但也附帶保障遺產受益人對死者遺產所享有的權益。
如何辦理遺產承辦書: 律師博客
遺囑認證或遺產管理書(統稱為「授予承辦書」)是正式訂明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的文件,同時授予遺產代理人根據資產及負債清單處理已故客戶資產的權力。 申請人同時需要準備及簽署一份核實資產及負債清單的非宗教式誓詞 / 宗教式誓章,以及一份死者於去世當日在香港之資產及負債清單(見以下特定表格)。 上述所有文件必須與其他「支持申請的文件」(見下)同時遞交到遺產承辦處。
如果資產不是太多而遺囑不是太複雜的話,收費也不昂貴。 一個人去世後可能會留下一些遺產,例如銀行存款、汽車、股票、物業等等。 任何人處理死者的遺產前,必先要到香港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提出遺產承辦,依照法律程序從而取得遺產承辦書。
如何辦理遺產承辦書: 遺產物業承繼需要注意什麼?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已轉授權力予民政事務總署署長,以簽發需要支用款項證明書/需要檢視銀行保管箱證明書/自銀行保管箱取去物品授權書/確認通知書,由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申請上述證明書、授權書或通知書,應向遺產受益人支援組提出。 按照一般規則,授予書的申請應該由享有較高優先權的人士提出。 不過,如果享有較高優先權的人士已去世或放棄獲得授予書的權利,則享有較低優先權的人士仍然有權獲得授予書,但必須向遺產承辦處提交有關享有較高優先權的人士已死亡或放棄權利的證據。 香港法例第10A章《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第19條規定了可提出申請授予書的人士的優先次序。
如何辦理遺產承辦書: 申請遺產管理書 (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無遺囑)
之後您可根據遺產規模,安排申領授予承辦書或確認通知書。 收到您的處理指示及證明文件後,我們將安排發放戶口結餘。 如要執行法律所賦予管理身故人士遺產的權力,遺產受益人首先要向遺產承辦處申請遺產授予書,授予書可以是遺囑認證、遺產管理書或遺產管理書(附有遺囑),視乎死者有否立下遺囑及委託遺囑執行人而定。 如沒有遺囑或遺囑內沒有訂明誰是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通常是死者的近親(如配偶、孩子或父母)。 根據我們的經驗,如果不涉及到香港以外的因素,且文件齊備,一般1-2個月就可以獲得香港高等法院頒發的遺產管理書。
如何辦理遺產承辦書: 1 遺產承辦處在哪裏?
繼承「可移動財產」(例如金錢、公司股票或個人財物)會受死者在去世當日的居籍地點之法例所規管。 舉例,如死者是美國居民,無論其可動產處於甚麼國家,這些財產通常會受美國的遺產繼承法所規管。 Bowtie (「保泰人壽」)是持牌人壽保險公司及香港首間虛擬保險公司,致力於填補健康的保障缺口。 Bowtie 透過創新科技及醫療專業,提供零中介、免佣金,更方便的網上平台,讓客戶隨時隨地獲得「自願醫保計劃」產品報價、核保及索償服務。 Bowtie在 2021 全年於直接銷售渠道中持續排行第一。 非自然死亡個案,當死因裁判官裁定死因後,會簽發《授權埋葬/火葬屍體命令證明書》,死亡登記官亦會為個案辦理死亡登記並以書面通知親屬,親屬便可到生死登記處領取死亡證。
如何辦理遺產承辦書: 遺產承辦授予書
自製遺囑存在無效的風險,值得委托有實務經驗律師代辦。 訂立遺囑,必須符合香港法律遺囑條例 規定,否則無效。 無效遺囑令遺囑沒有執行效力,遺囑變成廢遺囑,結果,立遺囑人的意願未能按無效遺囑的內容,將其遺產予以分配。 若然沒有遺囑,遺產的承繼權便會依照無遺囑條例辦理。 這條法例就死者沒有遺囑而過世的情況下,就財產的分配詳列了承繼權利,由有子女和配偶以至什麼親人也沒有的各種情況都有述及。 如何辦理遺產承辦書 遺產管理書:適用於無遺囑的死者,由遺產承辦處簽發相關法律指定遺產管理人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