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幸,被繼承人生前銀行貸款未償餘額約1350萬,我經繼承人同意將這1200多萬元先去償還被繼承人生前貸款未償餘額,造成繳納遺產稅時再也無銀行存款可被扣除,因此就可以把臺東土地抵繳遺產稅。 雖然國稅局認為銀行存款先安排償還事有蹊蹺,但已償還又不能請銀行退回,終究不負委託人受託,如願達到以臺東土地抵繳的美夢。 如何領取遺產 在未向戶政機關申報被繼承人除戶登記之前,繼承人是可以先動用或挪用被繼承人的銀行存款等動產,但在提領時千萬不要向銀行人員表明被繼承人已過世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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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領取遺產: 2 遺產承辦處為甚麼要求我為外地公文取得認證?

Bowtie在 2021 全年於直接銷售渠道中持續排行第一。 在死者去世前最後患病期間,其主診醫生會簽發一份《死因醫學證明書》,死者的親屬或朋友需在死者去世後24小時內,帶同該證明書到入境事務處的死亡登記處辦理登記。 免責聲明:本網站是以實時上傳文章的方式運作,本站對所有文章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文章內容只代表發文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由於本站是受到「實時發表」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查所有即時文章,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

此外,有些新界警署,例如長洲及梅窩的警署,亦就其區內發生的死亡個案提供死於自然的死亡個案登記服務。 在撰寫遺囑前,先要列出個人資產,點算個人所有資產,資產分為動產及不動產,如活期及定期儲蓄、股票、基金、債券、外幣、保險、退休金、珠寶金器、物業以及收藏品等。 【物業承傳】業主身故 不同業權分配指南… 如果身故人士持有物業,或是部份物業業權,其遺產繼承人未必一定可以承繼身故人士的業權。

如何領取遺產: 遺產承辦 II:管理小額遺產($50,000以下)

授予書種類可以是遺囑認證、遺產管理書或遺產管理書(附有遺囑),視乎死者有否立下遺囑及委託遺囑執行人而定。 如何領取遺產 如果已故客戶截至去世當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所有財產總額不超過港幣50,000元,且已故客戶沒有以受託人身分或以祖或堂的經理或司理身分持有任何財產,您可以申請「確認通知書」以代替授予承辦書。 申請確認通知書一般比授予承辦書所需時間較短及費用較低。

如何領取遺產

一般而言,你只需要聯絡保險公司的索償部門,提供以下文件,你就可以馬上開始索償賠付申請。 人一生工作所賺的錢,除了基本生活開銷,也不外乎買房、買車、投資……名下會有形式不同的財產。 這些財物在過世後,除了由法定繼承人繼承外,還需要繳納「遺產稅」。 「繼承」方式下,需要所有繼承人辦理繼承手續。

如何領取遺產: 中國委託公證 | 香港居民如何繼承內地遺產?

對於授予承辦書訂明為「共同」委任的遺產代理人,我們僅接受及處理來自全體遺產代理人的指示;而對於訂明為「各別」或「單獨」委任的遺產代理人,則任何一名遺產代理人的指示即屬有效。 所有屬於非自然死亡個案(例如中毒或暴力),均會報告予死因裁判官。 死因裁判官可進行驗屍或研訊以裁定死亡原因。 當死因裁判官裁定死因後,死亡登記官會獲通知辦理該宗個案的死亡登記,並於登記後以書面通知死者的親屬。 有關表格的樣本,可於香港金鐘道 38 號高等法院大樓 LG3 遺產承辦處索取,或於司法機構網頁下載。

非婚生子女(亦稱為「私生子女」),指他們的親生父母並非根據香港法律認可的方式結婚。 此外,如死者的其中一個或兩個父母都在生,死者的兄弟姊妹便不能分得遺產。 他們只有在死者沒有遺下後裔及父母的情況下,才有權分得部分遺產(扣除配偶所得部分之後)。

如何領取遺產: 親人驟逝,我繳不出遺產稅怎麼辦?2招化解不再被國稅局追著跑

民事責任可能涉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不當得利返還責任。 被繼承人死亡後,他所遺留財產會變成由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任何繼承人不得單獨隨意處分遺產,否則會構成侵害其他繼承人對該等遺產的權利,會有《民法》上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責任。 此外,因為侵占者取得該等價款無法律上原因且受有利益,並導致其他繼承人受到損害,因此侵占者也會有「不當得利返還」的責任。 當檢視證明書發出後,持有人需要向民政事務總署預約檢視保險箱。

收到您的處理指示及證明文件後,我們將安排發放戶口結餘。 在向法庭提出遺產承辦申請之前,首先要確定誰是有權申請做遺產管理人(遺囑執行人)的人。 一般來說,如果死者留有有效的遺囑,而遺囑中已經指定了遺囑的執行人,則該遺囑指定的執行人是有權向法庭申請作為遺囑執行人管理遺產的人。

如何領取遺產: 遺產承辦 – 處理及分配死者遺產的六個簡單步驟

但是,正是因為現金的流動性高的特點,因此更容易產生一些「隱匿」或者不清不楚的風險糾紛。 如何領取遺產 在繼承人沒有爭議的情況下,通過「公證繼承」途徑,由公證處出具繼承權公證書。 在繼承人存在爭議的情況下,通過「訴訟繼承」途徑,由法院機關出具法院判決書。

被繼承人名下的財產可能為:土地、房屋、存款、投資、債權、信託利益、動產及其他有財產價值的權利,也可能有未清償的債務。 如果被繼承人的債務大於財產,依民法繼承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即法律上的「限定繼承」。 但現實上仍可能以遺產賠償某債權人後,又遭其他突然冒出來的債權人追償債務而陷於訴訟紛爭的風險。 被繼承人蔣先生一再委託我務必為他們想辦法,把土地抵繳給政府而不要被先扣除銀行存款這1200多萬元。

如何領取遺產: 第六步: 遺產分配

在存款總額(含購買的非存款類金融產品)不超過1萬元(或銀行自定的不超過5萬元)的情況下,可直接提取。 這種做法的結果, 就是引來很多抱怨、調侃:銀行故意找麻煩、儲戶過世存款就充公了……還是希望大家能夠比較理性來看待這件事。 社會福利署(社署)共提供三項意外賠償計劃,為因道路交通意外、天災、暴力罪行或執法人員使用武器執行職務等致死的情況,向死者親屬提供經濟援助。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為市民提供火葬、遺體和骨殖的土葬服務。 就火葬事宜,市民可在食環署網頁搜尋有關火葬服務的資料。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辦理遺產稅申報。 而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 為辦理遺產稅申報,自須搜尋被繼承人名下之各種財產與債務。

如何領取遺產: 申請遺產管理書 (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無遺囑)

無論行走在哪個跑道上,不斷堅信知識就是力量。 如何領取遺產 上至針砭時弊,下至分析財經資訊,始終如一。 6) 死者的伯父、叔父、舅父、姑母及姨母,或於死者在生時已去世的任何死者的已故伯父、叔父、舅父、姑母及姨母的後嗣。 而長子有感自己負責供樓,但將來到正式繼承時,也要和次子分一人一半,感覺自己被弟弟「搵笨」,心有不甘,兩兄弟爆發爭端在即,長子便找筆者請教解決繼承問題方法。

  • 上述三種方式中,無論採取哪一種,其實最根本的要求就一個:對於所有繼承人公開、透明。
  • 請注意,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已把有關的權力轉授民政事務總署署長,由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 我們會要求遺產代理人與尚存的聯名戶口持有人聯絡,商定如何處理聯名戶口內的資金。
  • 在撰寫遺囑前,先要列出個人資產,點算個人所有資產,資產分為動產及不動產,如活期及定期儲蓄、股票、基金、債券、外幣、保險、退休金、珠寶金器、物業以及收藏品等。

當銀行收到親人離世證明文件並已處理他 / 她的欠款後,銀行會發放離世親人的戶口結餘。 他 / 她在去世當日起的戶口透支將不會被收取利息。 如果是聯名戶口,離世親人的姓名將被刪除,由另一位持有人繼續使用。 那位持有人可要求新的支票簿,而之前設立的常行指示 / 自動轉賬如非特別要求將如常進行。 Bowtie (「保泰人壽」)是持牌人壽保險公司及香港首間虛擬保險公司,致力於填補健康的保障缺口。 Bowtie 透過創新科技及醫療專業,提供零中介、免佣金,更方便的網上平台,讓客戶隨時隨地獲得「自願醫保計劃」產品報價、核保及索償服務。

如何領取遺產: 3 遺產管理官在甚麼情況下會協助以簡易方式管理遺產?

當申請人簽署這份文件時,須在一名律師或法庭監誓員面前宣誓以確認文件內容的真確性。 請注意,有立遺囑的申請與未立遺囑的申請,應使用不同表格。 在處理遺體及遺產時,都有機會需要提交或出示死者的死亡證副本,建議親屬在辦理死亡登記時申請足夠的副本。 至於申請多少張副本才夠用,視乎死者的遺產種類數量、涉及的銀行或保險公司數目而定。 一般銀行或保險公司都只會拿取核證副本覆印,並不會收取核證副本。 若已故客戶以個人名義持有的資產不超過港幣50,000元,您可以申請確認通知書以代替遺囑認證。

如何領取遺產: 文章分類

不算,雖然遺產繼承不涉及「代價」,但因為是由法院判令,因此業權得到保障。 即使業主生前欠下巨債,而有關債務沒有登記於物業上,日後有關債主都不能將債登記在物業業權上。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如何領取遺產: 6 申請人的人數和年齡方面是否有任何規定?

遺產最終都必須要過戶到繼承人名下,否則可能真就變成了「無主」財產,繼承人無法受益,無論是房產還是「現金」遺產,同理。 老人 如果突然去世,但是在銀行還有存款,那麼家人如何取出呢? 不知道密碼、老人的身份證也已經註銷或丟失、同時沒有立遺囑的情況,家人該如何做才能取出存款呢 ?

如遺產全部是金錢而數額又不超過50,000元,申請人可以將申請表格及一份誓章遞交至民政事務總署。 該誓章必須聲明死者的遺產總值不超過 50,000 元而且全部是現金,同時亦須附上一式兩份的清單以列明遺產的詳情。 民政事務總署便可就遺產發出確認通知書,代替向遺產承辦處申請遺產承辦書。 在此情況下,申請人或其他處理遺產的第三者,便可以獲得豁免權,意即不會受到擅自處理遺產的法律條文約束。

如果遺產內包括很多大大小小的動產、不動產,或是有多數繼承人,便很容易無法達成共識,無法好好利用遺產,造成所有繼承人的困擾。 此時,就有必要消滅對遺產的公同共有關係,改為「分別共有」關係。 你可以把意見郵寄給司法機構政務長;地址是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 遺產承辦處一向儘可能即時回覆公眾人士的查詢,如本處無法即時答覆,則會在收到來信後10天內給予臨時回覆,以及30天內再給予詳盡的回覆。 相關費用(如有)繳交後,完成修改通常需時大約4至8個星期。 不過,如果司法常務官提出提問(包括之前沒有發現額外資產及負債的原因,將擔保人的擔保加額或修改支持誓章的要求等),處理時間將會較長。

反之,如果死者沒有留下遺囑,或者雖然留下遺囑但是在遺囑中沒有有效地指定遺囑的執行人,則應該根據法律規定的順序來判斷誰有優先的權利申請做遺產管理人。 有關在香港法律下,申請做死者遺產的管理人的優先順序,參見文章《香港遺產繼承法下有權成為遺產管理人的優先順序》。 銀行存款戶亡故後,繼承人如果想要提領被繼承人的存款,應由申請人提示存款證明、存款人死亡證明書、戶籍謄本、遺產稅繳清證明書、可確認為合法繼承人的證明,以及繼承存款申請書、繼承系統表、繼承人印鑑證明。 若繼承人有一人以上,而委任一人代表領款,除上述文件,應另提出全體繼承人簽章的委託書或拋棄繼承權聲明書,遵從銀行存款繼承作業處理的標準程序。 死者有否 訂立遺囑,會直接影響申請遺產承辦書的程序及誰人可繼承遺產,所以必須確定死者有否訂立遺囑。 可行的途徑包括:檢查死者的所有私人文件、向死者的親友、財務及法律顧問查詢、檢查死者的銀行保險箱。

如何領取遺產: 第二部分 遺產承辦處

而針對此類個案,親屬只可在金鐘生死登記總處辦理。 在收到登記官發出的通知後,便可到任何一間死亡登記處領取死亡證。 當親友不幸離世,親屬需為死者申請死亡證並辦理死亡登記。 死於自然或意外,在申請手續上又有什麼分別?

假如有關國家或地區參加了關於取消外地公文認證要求的《海牙公約》,有關手續只涉及一個步驟,就是把公文送往該國家或地區的有關當局,申領《加簽證明書》以核實簽發機關的簽署及/或印章。 在上述情況,銀行職員會複印該遺囑或類似的文書,然後把遺囑或文書正本放回保管箱,把保管箱關上或加封,並把遺囑或類似的文書的副本交給在場的公職人員。 遺囑所指定的唯一遺囑執行人或所有遺囑執行人基於檢視證明書所說明的原因,不會擔任或不能勝任遺囑執行人。 如遺產執行人不清楚任何財產的價值,可於遺產申報誓章中註明該財產的存在,並承諾於財產的款額或價值確定後立即繳納遺產税。 首先,這個步驟不一定要做,只有需要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即陳報遺產清冊)的人才需要進行此步驟。 對於本出版物中資料之準確性或完整性,不作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明示或暗示),DTTL、其會員所、相關實體、僱員或代理人均不對與依賴本出版物的任何人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

根據法例,只有以簡易方式申請遺產或文件並非屬於死者等理由,才能取走物品。 檢視保險箱期間,銀行會要求檢視證明書持有人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檢視過程中銀行職員也會有人到場。 如果保險箱屬於聯名持有,死者的遺囑執行人/暫擬遺產管理人/及所有尚存租用人在檢視保險箱時需要在場,過程途中不得從保險箱取去任何物品。 如果發現遺囑,檢視證明書持有人又是遺囑執行人,銀行便會複印遺囑交給在場公職人員。 在我們收到借款人去世的通知以及所需文件後(請參閱以上問題「在親人去世後,我如何通知銀行,並領取已故客戶戶口的結餘?」),我們將凍結貸款/透支戶口,該戶口將不再產生透支利息或費用。

房地產權狀、存摺、銀行戶頭、保單、股票、債務、動產甚至海外投資等,項目繁瑣,幸好自2020年7月起,各地區國稅局提供跨局受理查詢金融遺產服務,可一站式查找。 另外,律師陳佑寰提醒,由於非金融機構的債務無法透過國稅局查找,因此要特別做一件事,才能避免日後債主突然上門、卻來不及拋棄繼承的風險。 如果想取去遺囑或相關文書,民政事務總署只會在保險箱的物品清單備妥後才會發出「取去物品授權書」,讓有關人士拿走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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