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雙方亦會收到一份副本,列明雙方已同意的條款。 離婚呈請書或共同申請書一經呈交,有關法律程序便已展開。 在提出呈請或申請前,可先諮詢律師的意見,這樣會對呈請人 / 申請人有幫助。 注意:在海外辦理擬結婚通知書,無論文件的格式和程序,均與在港辦理的完全不同。 在海外結婚回港後,亦不是「無手尾跟」,新人亦需聯絡入境處,更新自己的婚姻狀況,由單身轉為已婚,才算完成註冊結婚程序。
如果輸入的資料與入境事務處的紀錄相符,你可以信用卡(VISA、Mastercard、JCB、銀聯)、繳費靈或轉數快繼續進行付款。 答:在婚姻登記處註冊,新郎及新娘應按照與婚姻登記官約定的時間十五分鐘前到達,並攜同兩位應負責任的成年人出席,作為見證人及簽署作證。 婚姻登記官須將一份證書交予結婚雙方,並將另外一份在婚姻登記處存檔。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相片: 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
在入境事務處網頁,亦有已獲委任的婚姻監禮人名單供新人查閱。 新人事先和教會預約租用場地和繳交訂金,然後前往婚姻登記處和註冊處人員說明舉行婚禮教堂的名稱、地點、證婚人姓名。 結婚要準備很多東西:酒席、場地、婚照、喜帖等等。 而重要的是,很多新人們都對香港婚姻註冊充滿疑問,到底在香港結婚有什麼條件和程序呢? 婚禮日期可以更改爲婚姻登記官證明書的有效期內的任何一天。 由婚姻監禮人主持的婚禮,須按 《婚姻條例 》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發出後,及在該證明書的有效期內舉行。
如果需要證婚服務,可到 Toby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相片 免費獲取多位合資格的婚姻監禮人的報價,協助你在最理想的場地舉辦婚禮。 如通知書上有多處文書錯誤,則可以註銷整份通知書(一式三頁)。 婚姻監禮人須在通知書上畫上橫跨整頁的兩條對角綫及註明”註銷”字樣,並簽署確認及註明註銷日期。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相片: A. 香港永久居民與海外人士結婚(中國內地人士除外)
由婚姻監禮人主持的婚禮,可在任何時間,在登記官辦事處及特許禮拜場所以外任何位於香港的地方舉行。 結婚雙方應在預定結婚日前盡早通知所選定的婚姻監禮人有關結婚計劃。 如擬結婚人士已成功預約遞交通知書,可進一步使用網上服務,在不遲於所預約日期的前一天,透過互聯網填報婚姻登記所需之詳細資料。 擬結婚人士如打算在大會堂婚姻登記處或紅棉路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便須到金鐘道政府合署的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遞交通知書。 如打算在其他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則應到有關的婚姻登記處遞交通知書。
香港並不認可公民伙伴關係(或稱同性結合);《婚姻制度改革條例》第4條便定義婚姻為「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不容他人介入」。 根據香港法例第73章《無遺囑者遺產條例》,任何人如沒有與他/她的同居伴侶結為夫婦,而同居伴侶過身時沒有立下遺囑,他/她將不可獲分死者的遺產(第4條)。 《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第2條則訂明,無遺囑者還包括留有遺囑但對其遺產中若干實益權益未有立下遺囑而去世的人。 未婚的同居伴侶不能跟已婚人士擁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亦不能享有已婚夫婦應有的權益,例如稅務優惠、退休金、醫療及公屋等福利。 更重要的是,不管同居伴侶共同生活多久,法律亦不會視他們為已婚配偶,因此他們不能享有已婚夫婦應有的權益。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相片: 婚姻問題 Q & A
如有關受養人(納稅人或其配偶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獲扣除長者住宿照顧開支,納稅人或其配偶便不得在同一課稅年度就同一名受養人,獲給予相關免稅額。 及後至審理Radmacher一案時,當時英國法庭指出,婚前協議並沒有違背公共政策。 不過,英國法庭的裁決對香港法庭來說,只能起參考作用。 再者,婚前協議亦不能禁止任何人向法院申請命令,以解決與財務相關的問題。
- 當日香港時間13時29分,庾文翰被發現在羅湖邊境管制站,當時入境事務處職員在他身上找不到任何身份證明文件而將庾文翰視為中國大陸人士,將其送往深圳,其後下落不明;是為庾文翰失蹤事件。
- 假如是單方面提出離婚呈請,呈請人須填妥一份「離婚呈請書」,親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記處,地址為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閣樓二。
- 婚姻監禮人須在有關文件的副本上簽署認證,並將有關認證副本連同結婚證書副本及已填妥的MR 65聲明書,於婚禮完成後的7天內交回辦事處。
- 紅棉路婚姻登記處(登記處)因需進行翻新工程,故將於2011年7月30日至8月11日期間暫停婚禮服務。
- 不少酒店旁均有教堂,最短僅需數小時便可完成結婚程序;收費亦便宜,只需繳付35美元(折合港幣約273元),聘請婚姻登記處的公證人見證即可。
呈請人必須提出事實證明通姦確曾發生,不能單憑直覺指控配偶通姦。 指控一方須負起舉證責任,而舉證亦須達致「可能性佔優勢」的標準,並足以推翻答辯人的無罪推定。 法例沒有要求呈請人必須交代第三者(即與答辯人通姦的人)的身份。 離婚呈請書及承認通姦的陳述只須述明答辯人曾與第三者通姦,毋須交代第三者的身份。 不過,如呈請人知道第三者是誰,亦可選擇述明他/她的身分。 任何人與他人結為合法夫妻後,又與另一人結婚,便屬重婚;法律上可廢除該段與第三者締結的婚姻,即宣告婚姻無效,尤如從沒締結一樣。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相片: 香港婚姻登記處資料檢閱
為 進一步提昇服務素質,沙田婚姻登記處(登記處)的兩個婚禮禮堂將由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至十月廿九日期間分別進行翻新工程。 於翻新工程進行期間,登記處將開 放其中一個婚禮禮堂,亦會繼續為市民提供一般婚姻登記服務。 結婚人士亦可以選擇使用其他四間婚姻登記處,包括尖沙咀婚姻登記處、大會堂婚姻登記處、紅棉路 婚姻登記處及屯門婚姻登記處所提供的服務。
如某人在香港結婚,並在中國內地或海外再婚,而再婚時他/她仍未離婚(例如當時仍未辦妥相關手續),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5條,他/她亦觸犯重婚罪。 如某人已在中國內地或海外結婚,並正辦理離婚,但仍未辦妥手續,在他/她的婚姻狀況仍未回復單身之前,都不可在香港再婚,否則該段婚姻將會按照《婚姻訴訟條例》第20條宣告無效。 根據香港法例第179章《婚姻訴訟條例》第20條,任何一方在結婚時已經與他人合法結婚,該段與第三者締結的婚姻便會無效。 例如某人與他人締結第二段婚姻,而當時他/她並未有就第一段婚姻正式辦理離婚手續,他/她的第二段婚姻便告無效。 此外,《婚姻條例》第21條訂明,由婚姻監禮人主持的婚禮可於香港任何地方舉行,但登記官辦事處及特許的禮拜場所除外。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相片: 香港註冊結婚的誓詞
申訴專員公署對入境處延遲4個月後才公佈查冊安排和述明登記冊的設立目的,做法令人無所適從和並不理想。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批評程序上非常有問題,入境處應先向律政司及私隱專員公署才詢問,才更改安排。 親自去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辦理是最方便,會比郵遞方式快很多。 申請後會即時收到領取無結婚紀錄證明書的日期,只要根據日期再去一次,就可以拿到兩張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在內地,準新人在舉辦婚禮前都會去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記領取結婚證。 大多數內地民政局都開設有婚姻登記網上預約系統,準新人可以選擇在網上預約,然後在規定的時間前往登記即可。
Q4: 如我在內地遺失或損壞了香港身份證,應該怎樣做? A4: 如你在內地遺失或損壞了香港身份證,你必須在返回香港後的14天內,向人事登記辦事處報告及申領新證。 Q1: 我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去那些國家旅遊需要簽證? A1: 現時已有168個國家和地區給予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安排。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相片: 香港註冊結婚的條件
因護照遗失、損毁、殘破、無法使用舊護照或更改護照上的個人資料而需換領護照,申請人須親身到香港入境處或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遞交申請。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相片 於已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的當日,準新人中的任何一方須親自到婚姻登記處提交兩人的身份證或旅遊證件之正本或副本,並繳付港幣$305以將通知書存檔及展示。 如預備結婚證書時出現文書錯誤,婚姻監禮人須按「指南」附件E的式樣,在該證書的正本及副本上畫上橫跨整頁的兩條對角綫及註明”註銷”字樣,並簽署確認及註明註銷的日期。
海外擬結婚通知書最早可於舉行婚禮日期的半年前簽署並郵寄到港申請。 但由於婚禮須於遞交通知書後3個月內進行,故婚姻登記處會留待舉行結婚日期之前的3個月才開始辦理您們排期結婚的申請。 另外,不論選擇哪種形式舉辦婚禮,亦需要在兩名或以上見證人在場下舉行。 如果希望在大會堂婚姻登記處或紅棉路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者,需要到金鐘政府合署的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遞交通知書。 如你需要與婚姻登記有關的文件用作其他目的(如結婚、團聚、辦理遺產、移民等等),我們建議你在遞交以上任何申請前先向有關機構查詢相關的文件要求,以確保你能作出合適的申請。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相片: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透過互聯網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提示:你亦可透過互聯網預約在入境事務處總部或任何一間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如在15整天的展示期內無人提出反對及擬結婚雙方符合所有法定要求,雙方便可在「婚姻登記官證明書」簽發後,按《婚姻條例》的規定締結婚姻。 如符合所有法定要求,登記官可在通知書遞交後最少15天,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讓準新人在通知書的三個月有效期內舉行婚禮。 需直接致函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或 電郵至索取「擬結婚通知書」及「婚姻登記所需資料」。
除非香港永久居民的配偶符合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附表1列明對香港永久居民的釋義,否則一般不可享有香港居留權。 舉例說,如簽訂婚前協議的其中一方在簽署前沒有如實披露所有事實,雙方離婚後,女方因協議變得捉襟見肘,有關協議便有違公共政策。 另一例子是,如雙方的經濟狀況於婚後有重大改變,不論轉變孰好孰壞,他們當初訂立的婚前協議便可能不再符合公平原則,或可能不再反映雙方於婚後的生活水平。 不過,如夫婦於分居前便訂定協議,這種協議只屬於分居前的婚後協議書,與《婚姻法律程序與財產條例》第14條以下的分居協議書不同。 法庭處理此類協議書時,將會與處理婚前協議書一樣,依從「Radmacher原則」作出考慮,稍後將會詳述。 近年,男女雙方在婚前或婚後簽訂協議書愈見普遍,這些協議可統稱為婚姻協議書,即男女雙方簽訂契約,訂明一旦離婚,雙方應負的責任及可享有的權利。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相片: 從情侶到伴侶 香港與內地結婚註冊登記大不同
如你無犯罪紀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收到你的良民證之後會通知你,但不會直接交給你,而是轉寄給台灣領事館。 當你到台灣辦理居留證時,移民署就可以直接從領事館取得你在香港的良民證了。 香港居民年滿16歲便可結婚,但如未滿21歲,而雙方又非鰥夫或寡婦,一般而言,必須獲取父母或監護人的書面同意才可結為夫婦。 同居伴侶如誕下小孩,生母將擁有為人父母的一切權利,全權擁有子女的管養及撫養權,而生父則不會自動擁有父母應有的權利。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相片: 香港本地註冊結婚程序
註銷後的證書須連同「指南」附錄的確認回條(填妥一式兩份),交回辦事處。 婚姻監禮人須重新預備一份結婚證書,並在核對無誤後才主持有關婚禮。 如果你不是登記資料當事人註1、有關人士註2或持有登記資料當事人/有關人士的同意書的人士,你可以親身或以郵遞方式遞交你的要求。 你須在遞交要求時一併提交補充資料,包括你與登記資料當事人的關係、翻查及/或索取有關紀錄的目的、翻查結果和索取紀錄的擬作用途及所有證明文件(如有的話),以支持你的要求。 如符合所有法定要求,登記官可在通知書遞交後最少15天,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讓擬結婚人士在通知書的三個月有效期內舉行婚禮。 系統會要求你輸入申請檔案編號和資料當事人的出生日期。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相片: 領取翻查結果及/或核證副本
三種形式之中以第三「婚姻登記處註冊」最為普遍,最多新人選擇。 雖然到婚姻登記處註冊看似簡單,只是遞交表格,然後等待確認,最後舉行婚禮。 但其實當中的程序和其他所需注意的事項亦不少,稍有差池就會影響你原本美好的一天。 如你身在香港以外的地區,或身在香港並能提供證據證明你無法親身提交申請,你可書面授權他人將填妥的申請書遞交至任何一間婚姻登記處。 你的授權人須同時出示所需的證據、授權書、你的香港身份證副本及載有你個人資料及簽名的旅行證件副本。 你在申請書及授權書上的簽名須跟你旅行證件上的簽名相同。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相片: 需要填寫哪些表格?
內地規定,領取結婚證的雙方,男性須滿22周歲,女性須滿20歲。 不過「結婚」對一眾新人來說,可能也是「頭痕」的事,原因是註冊結婚背後的程序甚多,在本地或海外註冊程序亦大為不同。 準備踏入人生另一階段的你,想知道註冊結婚流程、註冊結婚費用? Toby 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在本地和海外註冊結婚的程序。 若在婚姻登記處註冊,新應按照與婚姻登記官約定的時間十五分鐘前到達,並攜同兩名成年人出席作為見證人及簽署作證。 無論係 Party Room 定係喺酒樓搞婚禮,都可以請證婚律師擔任婚姻監禮人。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相片: 離婚
當你完成網上預約輸入程序後,你可選擇以你提供的電郵地址/電話號碼,接收本處給你的電郵/短訊預約提示服務。 在選擇提示服務後,如你欲更改你提供的電郵地址/電話號碼,或取消預約提示,請於預約日期前三天(或以上)作網上更動。 你可預約一個日期,到你所選定的婚姻登記處遞交通知書。 申請人須列印或儲存此確認書,或抄錄確認書上的申請檔案編號及領證登記處。 當到達領證登記處時,申請人需提供確認書的列印本或申請檔案編號,以便領取翻查結果及/或有關記項的核證副本。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相片 本地申請人可以港幣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付款;海外申請人則可以港幣銀行匯票付款,抬頭人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如選擇以網上方式付款,你須以同一方式繳付所有申請費用。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相片 入境事務處職員會於收到申請後與你聯絡有關支付費用的事宜。 即翻查不屬於「特定查冊」類別的紀錄,例如該名人士的個人資料不能確定(申請人未能提供該名人士的確實姓名及∕或確實出生日期,以供本處翻查紀錄)。 即翻查一名有明確資料人士的某一紀錄(申請人須提供該名人士的確實姓名,及出生日期 [如有])。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相片: 文件加簽服務
近年就有婚禮統籌師冒起,專業地為新人安排註冊結婚及婚禮上一切事宜。 由構思婚禮主題、制定婚禮預算、安排婚禮流程及在婚禮當日處理一切突發事項。 到了舉行婚禮的大日子,如果你選擇婚姻監禮人,在任何地方舉行婚禮,有關婚姻監禮人需為符合有關法定條件的執業律師和公證人。
發言人補充說,有關怎樣申請成為婚姻監禮人的資料及婚姻監禮人的應有責任,載於名為《怎樣申請 - 成為婚姻監禮人》的資料冊內。 申請書及上述資料冊可於入境事務處的查詢及聯絡組,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或任何一間婚姻登記處,香港律師會或香港國際公證人協會免費索取。 身處內地的合資格申請人亦可親身到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遞交換領回港證的申請,並須授權一位香港諮詢人在所選定的香港入境處分區辦事處代為繳交申請費用及領取回港證。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相片: 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如果你將選擇於台灣居留,不要申請網路簽證也不要申請落地簽證,必須前去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三個月以上的簽證,之後才方便換成居留簽證。 當法院要決定是否要依從婚姻協議書而作出相應的命令時,公平原則會成為重要考慮。 英國有案例表明,除非因應現實情況要求雙方遵守協議絕不公平,否則只要雙方訂立協議時,完全明白協議條款的含意,並自願簽署,法庭必會容許執行婚姻協議。 分居協議書以外的婚姻協議書並不常見,香港亦沒有與婚姻協議書相關的法例,因此,這類協議書不具法律約束力。 伴侶在婚前或婚後訂立的協議書,可稱為婚姻協議書。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相片: 結婚後|到法院加簽結婚證書 (如有需要作海外用途)
如你的旅行證件是在香港以外地區簽發,該旅行證件的副本須由一名公證人簽名認證。 如果你向入境事務處提交了有關出生、死亡或婚姻登記紀錄的申請,網上支付服務或許適用於你。 本頁將為你介紹哪些人士可使用這項網上服務、服務使用方法、以及在哪裏可找到詳細資料。 婚姻是人生的新階段,一對新人在許下結婚誓言之前,須註冊結婚。 到婚姻登記處前需要準備甚麼結婚註冊所需資料,以下一次過為大家解釋婚姻註冊條件、預約程序、結婚註冊收費、誓詞、海外申請方法。 合資格的申請人可選擇親身到指定入境事務辦事處的「領取護照服務站」領取新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