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結婚人士可預約一個日期,到所選定的婚姻登記處遞交通知書。 可供預約的日期為辦理預約當天之後12個工作天內的任何一天,先到先得。 很多新人們準備結婚時,都對香港婚姻註冊充滿疑問,到底在香港結婚有什麼條件和程序呢?

  • 當你到達領證登記處時,你需提供確認書的列印本或申請檔案編號,以便領取翻查結果及/或有關證書的核證副本。
  • 在選擇提示服務後,如你欲更改你提供的電郵地址/電話號碼,或取消預約提示,請於預約日期前三天(或以上)作網上更動。
  • 婚禮須於遞交通知書後三個月內進行,否則該通知書便會作廢,之後有關人士如欲舉行婚禮,必須重新遞交通知書。
  • 若你打算於特許禮拜場所舉行婚禮,或由婚姻監禮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婚禮,你可預約一個日期,到你選擇的婚姻登記處遞交通知書,該日期為你預約當天之後12個工作天內的任何一天。
  • 申請人須出示證據,證明該舊式婚姻或認可婚姻是在1971年10月7日前在香港締結,並須帶同兩位婚禮見證人作出法定聲明,證明他們當時確曾參加該結婚儀式。
  • 你需準備相關文件,以便於使用預約服務時,即時輸入雙方的個人資料,包括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或旅遊證件號碼,以及聯絡電話號碼。

於翻新工程進行期間,登記處將開 放其中一個婚禮禮堂,亦會繼續為市民提供一般婚姻登記服務。 結婚人士亦可以選擇使用其他四間婚姻登記處,包括尖沙咀婚姻登記處、大會堂婚姻登記處、紅棉路 婚姻登記處及屯門婚姻登記處所提供的服務。 你可登入公司註冊處每周七日、全日24小時運作的網上查冊中心(),查閱所有在公司登記冊內的公司(包括已解散公司)的現況資料及由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和備存的文件的影像紀錄。 你亦可訂購已登記文件及查冊報告的經核證副本或申請「公司迄今仍註冊證書」。 如果希望在大會堂婚姻登記處或紅棉路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者,需要到金鐘政府合署的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遞交通知書。 擬結婚通知書將在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收妥經認證通知書、證明文件及訂明費用當天的翌日生效。

婚姻註冊處地址: 查閱土地紀錄

葉謝鄧律師行自設13個主題具有特式的結婚禮堂,提供一站式的證婚、婚姻登記、婚禮儀式、簽署結婚證書的服務。 選擇在婚姻登記處舉辦婚禮的新人亦要注意,可提前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時,一併登記預留禮堂的優先籌號。 而提前預約的時間,一般會在舉行婚禮日期前三個月的首個工作天的前兩星期。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提供的服務包括︰接受擬在大會堂婚姻登記處及紅棉路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的擬結婚通知書和簽發無結婚紀錄證明書及結婚證書的核證副本。 如擬結婚人士已成功預約遞交通知書,可進一步使用網上服務,在不遲於所預約日期的前一天,透過互聯網填報婚姻登記所需之詳細資料。 為 進一步提昇服務素質,沙田婚姻登記處(登記處)的兩個婚禮禮堂將由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至十月廿九日期間分別進行翻新工程。

在香港註冊結婚的條件: 年滿十六歲(以西曆計算),不論國籍、宗教信仰,均可以在香港的婚姻登記處,或已領有執照的宗教場所舉行婚禮。 新人事先和教會預約租用場地和繳交訂金,然後前往婚姻登記處和註冊處人員說明舉行婚禮教堂的名稱、地點、證婚人姓名。 到港後,須與婚姻監禮人會面或於辦公時間內前往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出示你們的身份證或旅遊證件及先前遞交的所有文件的正本。 答:他們應直接致函香港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索取一份擬結婚通知書表格,並填寫該份表格。

婚姻註冊處地址: 香港婚姻註冊處|香港註冊結婚海外居民申請方法

一般專業攝影師固然比朋友還好,但負責開婚禮拍攝的攝影師會了解場地佈局、拍攝重點及流程,保證不錯過記錄重要過程之餘,亦可捕捉最佳角度。 即使你不打算邀請親朋觀禮,只想低調完成婚禮,都要有兩位證婚人見證婚禮。 證婚人人選不一定為雙方父母,只要是成年人,親朋好友甚至同事、上司都可擔任證婚人。 服 務 收 費 調 整 由2023年1月1日起,本處將調整下列服務的收費…… 儘管如此,這類多媒體內容會擺放在特定位置,確保不會阻礙用戶接觸本網站所載的重要內容。

如擬結婚人士打算在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應在資料表上註明擬舉行婚禮的日期及婚姻登記處。 在收妥經認證的通知書、有關訂明費用及證明文件後,有關人士會獲發信確認預約詳情。 為方便因額滿關係而須另作安排,擬結婚人士可於資料表上選擇多於一個日期及婚姻登記處,亦可提供電郵地址以方便聯絡。 填妥並已簽署的通知書表格須由擬結婚人士所居住國家的公證人認證。

婚姻註冊處地址: 婚姻登記處觀禮衣著要求

答:在婚姻登記處註冊,新郎及新娘應按照與婚姻登記官約定的時間十五分鐘前到達,並攜同兩位應負責任的成年人出席,作為見證人及簽署作證。 婚姻註冊處地址 婚姻登記官須將一份證書交予結婚雙方,並將另外一份在婚姻登記處存檔。 答:將擬結婚通知書存檔及展示需港幣$305,在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辦公時間)需港幣$715,在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非辦公時間)需港幣$1,935。

如申请人身在香港以外的地区,或身在香港并能提供证据证明无法亲身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书面授权他人将填妥的申请书递交至任何一间婚姻登记处。 申请人的授权人须同时出示所需的证据、授权书、申请人香港身份证副本及载有申请人个人资料及签名的旅行证件副本。 購買街道索引及對照表的人士必須填妥有關訂購表格。 表格可於客戶服務中心,任何一個新界查冊中心及街道索引及對照表支援小組索取,也可在此處下載。 土地註冊處出版新界地段/地址對照表(對照表)旨在方便市民利用物業地址、物業名稱及相關的地段編號,查閱新界區物業的土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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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符合所有法定要求,登記官可在通知書遞交後最少15天,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讓結婚雙方在通知書的三個月有效期內舉行婚禮。 結婚要準備很多東西:酒席、場地、婚照、喜帖等等。 而重要的是,很多新人們都對香港婚姻註冊充滿疑問,到底在香港結婚有什麼條件和程序呢? 證書為一式兩份,並連存根,以規定之表格印成,婚禮時由主婚之神職人員、結婚雙方及見證人簽署。 婚禮後,一份交予新人,一份須於七天內送交婚姻註冊官存檔。

婚姻註冊處地址

若你選擇親自前往婚姻登記處遞交,你可經網上預約。 婚姻註冊處地址 你可使用入境事務處的網上服務,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下稱 通知書)。 註冊總署(又稱登記總署;英文:Registrar General’s Department),是已解散香港政府部門。 1949年4月1日由土地登記所、公司登記所、商標登記所、破產管理處、信託管理處和婚姻登記所合併而成。 1993年5月解散,職務由入境事務處、土地註冊處、知識產權署、破產管理署及公司註冊處等部門繼承。 至於美國,不同州份有不同的註冊程序,不過拉斯維加斯就可算是最為方便的地方。

婚姻註冊處地址: 土地審裁處

繳費可用現金、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抬頭人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港幣支付。 如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婚禮,婚禮將由合資格神職人員主持,並按該教會、宗派或團體奉行的婚禮儀式或慣例進行。 收到親朋戚友的喜帖時,大部分人只會留意喜帖上的名字是否正確,不理會稱謂對不對。 然而,到了自己結婚,要寫喜帖給親友時,便開始煩惱。 雖然對方未必看重稱謂這一項,但如果弄錯了,自己也會覺得不好意思。

  • 證婚人人選不一定為雙方父母,只要是成年人,親朋好友甚至同事、上司都可擔任證婚人。
  • 如你打算在登記處以外舉辦婚禮,在未獲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前,婚禮不能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
  • 如上例所示,可予選擇遞交通知書的最早日期,不會早於你舉行婚禮三個月前的首個工作天(星期一至六、公眾假期除外)。
  • 在此期間,任何在法律上獲授權人士可對該宗婚姻提出反對。

想了解更多關於擬結婚通知書的展示,可參閱頁面上方選擇欄目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無論擬結婚人士打算在香港以任何儀式或場地舉行婚禮,均須事先以訂明表格(表格MR1)向本港的婚姻登記處遞交「擬結婚通知書」(通知書)。 當你成功辦理預約後,你可進一步使用網上服務,預先填報婚姻登記所需之詳細資料,這將有助節省你在登記處遞交通知書時辦理手續所需時間。 本行設有國際公証人及中國委托公証人服務,可替結婚證書公證及交付加簽認證,費用平宜。 到了舉行婚禮的大日子,如果你選擇婚姻監禮人,在任何地方舉行婚禮,有關婚姻監禮人需為符合有關法定條件的執業律師和公證人。 在入境事務處網頁,亦有已獲委任的婚姻監禮人名單供新人查閱。

婚姻註冊處地址: 律師證婚、律師樓提供一站式婚姻登記、註冊婚禮儀式一條龍

公司註冊處並沒有認可特定的瀏覽器或建議使用哪一個瀏覽器。 本文內容包括部分常用的瀏覽器,但提及某一個瀏覽器並沒有暗示任何認可或建議的意思。 在登記官或婚姻監禮人為結婚雙方監禮之前,一對新人必須在登記官或婚姻監禮人在場下分別簽署一份聲明書,承認一夫一妻制及婚姻的合法性。 如其中一方或雙方不懂中文或英文,該聲明書的內容須由傳譯員在登記官或婚姻監禮人在場下向該方或雙方以其所操語言傳譯,負責傳譯的人須在聲明書上以傳譯員身分簽署。 如另外一方對此項申請提出異議或該人下落不明,擬作出申請的人士可以出示法庭命令聲明該段舊式婚姻或認可婚姻確實存續,然後單方面申請補辦婚姻登記。

婚姻註冊處地址

在聘用婚姻監禮人前,應向婚姻監禮人索取《擬結婚人士須知》資料單張及《婚姻監禮人實務守則》,並留意有關內容。 婚姻註冊處地址 申請人須出示證據,證明該舊式婚姻或認可婚姻是在1971年10月7日前在香港締結,並須帶同兩位婚禮見證人作出法定聲明,證明他們當時確曾參加該結婚儀式。 如婚禮擬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婚姻登記官證明書」會發給擬結婚的任何一方,或由所委任的婚姻監禮人代領。

婚姻註冊處地址: 結婚註冊、律師證婚

為方便你其後翻查、更改、取消有關的預約,或在預約後遞交『婚姻登記所需資料』表 (表格MR21B),你必須輸入四個自選數字,作為你的個人查詢密碼。 可享用更靈活的證婚服務,簽發的結婚證書,與政府婚姻登記處發出的有等法律效力,可在內地或全球各地使用。 另外,不論選擇哪種形式舉辦婚禮,亦需要在兩名或以上見證人在場下舉行。

同意書的表格(表格MR 4)可向婚姻登記處(大會堂婚姻登記處或紅棉路婚姻登記處除外)或透過婚姻監禮人索取。 而JoinDesign亦提供十分用戶為先的設計平台,龐大的圖片庫存讓使用者可以輕鬆設計出獨一無二的喜帖,為婚宴增添個性。 最后,在内地登记的有效婚姻,回到香港后无须再行登记。 受疫情影响,如果急需结婚登记的朋友,那么只能在邮寄/委托办理《无结婚纪录证明书》后,再回港办理公证。 誤打誤撞搵到你做我哋嘅證婚律師真係好好彩,當初真係咩都唔識,諗住有個律師幫手見證咗就搞掂,有你聲音導航真係零舍唔同…

婚姻註冊處地址: 香港婚姻註冊處|香港註冊結婚的誓詞

按照《婚姻條例》的規定,婚禮應在通知書於辦事處公開展示最少15整天後,及在遞交通知書後三個月內舉行。 因此,擬結婚人士應於擬舉行婚禮日期前最少15天,但不超過3個月前遞交通知書。 擬結婚人士可以書信形式提出預約排期舉行婚禮的要求,並連同填妥的擬結婚通知書一併寄回。 婚姻註冊處地址 婚姻登記處會發信給擬結婚雙方,以覆實舉行婚禮的時間和地點。 答:舉行婚禮的場地必須為特區政府特許的公眾禮拜場所。 新人事先(最好於一年至半年前)和教會預約租用場地和繳交訂金,然後前往婚姻登記處和註冊處人員說明舉行婚禮教堂的名稱、地點、證婚人姓名。

婚姻註冊處地址: 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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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註冊處地址: 香港婚姻註冊處|香港註冊結婚的過程

申請人可前往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或任何婚姻登記處(大會堂婚姻登記處及紅棉路婚姻登記處除外)申請補辦婚姻登記。 擬結婚人士的婚禮須於通知書生效後三個月內進行,否則該通知書便會作廢,之後如欲舉行婚禮,必須重新遞交通知書。 婚姻註冊處地址 如婚禮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婚姻登記官證明書」會在結婚雙方到港後發給他們,或由他們的香港聯絡人或婚姻監禮人代領。 通知書的第I部分將在婚姻登記處(大會堂婚姻登記處及紅棉路婚姻登記處除外)和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公開展示最少15整天。 如上例所示,可選擇遞交通知書的最早日期,不會早於舉行婚禮三個月前的首個工作天(星期一至六,公眾假期除外)。 除非結婚雙方均居於香港以外地區,否則其中一方或雙方必須親自前往婚姻登記處或透過婚姻監禮人遞交通知書。

婚姻註冊處地址: IRIS 網上查冊服務

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新發牌制度已於2018年3月1日生效,任何人在香港經營或擬在香港經營信託或公司服務的業務,都必須向公司註冊處處長申請牌照。 另外,有關公司須識別和保存實益擁有權的最新資料,以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的新規定,亦已於同日實施。 申請翻查有關登記紀錄所需的費用,你可以繳費靈、信用卡(VISA、萬事達卡、銀聯和JCB)或轉數快繳交。 至於申領有關登記紀錄或證書的核證副本的費用,則須於領取文件時,以現金、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或劃線支票/銀行本票繳交,抬頭人請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如通知書於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或婚姻登記處遞交,繳費可用現金、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抬頭人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港幣支付。

擬結婚人士亦可聘用婚姻監禮人,在任何時間於登記官辦事處及特許禮拜場所以外任何位於香港的地方主持婚禮。 如婚禮將在特許的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擬結婚人士應與主禮的神職人員或婚姻監禮人商議,定出舉行婚禮的確實日期、時間和地點。 在婚禮舉行前,擬結婚人士應確保已獲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

在處理申請人的要求時,登記官須考慮申請人提供的補充資料(包括翻查及/或索取有關紀錄的目的以及翻查結果和所索取紀錄的擬作用途)和所有證明文件(如有的話)。 如通知書是透過擬結婚人士的香港聯絡人遞交,費用可由該聯絡人以現金、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抬頭人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港幣支付。 擬結婚人士可將港幣銀行滙票(抬頭人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連同已填妥的通知書一併寄回以繳付有關費用。 如滙票並非以港幣結算,有關人士需額外繳交兌換貨幣所需的銀行手續費港幣100元。

婚姻註冊處地址: 婚姻登記

如婚禮擬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擬結婚人士應與主禮的神職人員或婚姻監禮人商議,定出舉行婚禮的確實日期、時間和地點。 在婚禮舉行前,擬結婚人士應確保已獲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 婚姻註冊處地址 如當事人在香港以外地方離婚,在遞交通知書時須提供文件以證明當事人或其前配偶在辦理離婚時慣常居於發出離婚判令的國家。 否則,當事人須作出聲明,確定其在辦理及獲准離婚當日的國籍及居所。 該聲明須在登記官或婚姻監禮人面前作出及宣誓或確認。 如擬結婚的任何一方在擬結婚當日未滿21歲,但年滿16歲而又非鰥夫或寡婦,在遞交通知書時必須向婚姻登記官出示《婚姻條例》附表3所指明的有關人士的同意書。

至於在本地申請註冊結婚的程序,第一步就是新人的其中一方,需要親自或由婚姻監禮人,向婚姻註冊處的婚姻登記官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登記官會在通知書遞交後最少15日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新人獲得證明書後,可在通知書三個月有效期內舉行婚禮。 新人要在婚前1個月,於網上查閱婚姻登記處可供證婚的日子,同時於網上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政府需時1個月處理。 之後系統編配籌號,新人在遞交「通知書」當日,同時揀選於禮堂證婚的時間即可。 如擬結婚人士計劃於婚姻登記處禮堂舉行婚禮,並已預約遞交通知書及登記預留禮堂之優先籌號,可在婚姻登記處遞交通知書當日,根據所持籌號的先後次序,揀選婚禮的舉行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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