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北市為例,生育獎勵金必須在孩子出生次日起1年內申辦,逾期視同放棄。 四、子女從姓約定書(本國人與外籍配偶之婚生子女之姓氏亦同,並應符合我國國民使用姓名之習慣),惟於出生證明書載明者,免附。 (約定人欄位應由新生兒之父、母親自簽名或蓋章)。 (2)出生證明書上新生兒姓名欄位應以正楷書寫新生兒姓名,再於出生證明書下方從姓約定欄位約定子女從姓,並由其法定代理人(婚生子女為父母、非婚生子女為生母)分別於新生兒姓名後方及從姓約定欄位簽名或蓋章確認。 新北市板橋戶政事務所- 常用申請書表 2014年3月8日 …

子女從姓約定書範例

衛生局亦轉發子女姓氏約定書給縣轄內各醫療院所,在開立出生證明時一併發送姓氏約定書給新生兒家長。 (二)出生登記同時取得原住民身分:須新生兒父母之一方或雙方具原住民身分。 六、符合臺中市生育津貼發放資格者,附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委託他人申辦者,請另提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基隆市安樂區戶政事務所–申請書表下載 提供 基隆市安樂區戶政事務所發佈的【申請書表下載】訊息 … 檔案名稱 範例檔案 英文戶籍謄本申請書 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外籍配偶) …

子女從姓約定書範例: 出生證明書正本(出生證明書上新生兒姓名欄位應以正楷書寫新生兒姓名,再於出生證明書下方從姓約定欄位約定子女從姓)

書表下載 – 桃園縣蘆竹鄉戶政事務所 READER軟體。 如果您的電腦尚未安裝該軟體,請至Adobe或Adobe中文網站下載 … 委託書 委託(同意) 書 [] (3628 次) [] (1308 次) [] (574 次) [] (571 次) 委託書 印鑑證明委任書 … 申辦地點:戶籍地縣市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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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說,如新生兒欲設籍在新北市,只能在新北市的任何一個戶政事務報戶口。 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 契約書範本 (封面) 契約審閱權 本契約於中華民國 年 月 日經消費者攜回審閱 …… 1-7-1勞工保險投保(提繳)單位委託轉帳代繳保險費或(及)勞工退休金約定書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1-7-1勞工保險投保(提繳)單位委託轉帳代繳勞工保險局保險費或(及)勞工退休金提繳費約定書 … 首頁 » 勞工退休金 » 空白書表及範例 » 1.勞保、健保、勞退三合一及二合一表格 » 1-7勞工退休金其他書表 » 1-7-1勞工保險投保(提繳)單位委託轉帳 … 重要聲明:本網站是以即時上傳內容的方式運作,對所有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子女從姓約定書範例: 一般表格下載 – 新竹市東區戶政事務所

如果孩子是非婚生子女,由媽媽(生母)扶養,除了媽媽本人,外祖父、外祖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也可以辦理出生登記。 辦理時只要帶孩子的出生證明書、戶口名簿、申請人的身分證及印章(或簽名)即可。 如果孩子由爸爸(生父)扶養,辦理出生登記時須一併辦理「認領登記」,除了帶(爸爸的)身分證、印章或簽名,還要準備生父母的約定認領書、子女從姓約定書及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約定書。 (二)新生兒為婚生子女,由其父母約定從具有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或取用傳統姓名者,可同時登記該新生兒取得原住民身分。 於出生證明書從姓約定欄位約定子女從姓,並於下方以正楷書寫新生兒姓名,由其法定代理人(婚生子女為父母、非婚生子女為生母)分別於新生兒姓名後方及從姓約定欄位簽名或蓋章確認。 新生兒出生前或出生登記前,父母一方死亡,由生存之一方單方決定子女姓氏,又父母均死亡,由監護人決定該子女從父姓或從母姓,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者,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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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此,未成年養子女之姓氏變更,應由收養者與被收養者之法定代理人約定;如成年子女被收養時,應得其父母之同意,但養子女之姓氏變更,應由收養者與被收養者約定,從養父姓或維持原來之姓,不必得其生父母之同意。 另父母一方行方不明、雙方不往來或拒絕約定子女姓氏,得依約定不成之情形,由申請人抽籤決定新生兒依父姓或母姓登記。 (四)有關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養子女之姓氏變更,應視被收養者年齡而定,如被收養者年齡為未滿7歲或滿7歲以上之未成年人被收養時,依民法第1076條之2條規定,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並代受意思表示或同意。 經生父認領者,得依民法第1059條第2項至第4項規定,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成年後,經父母之同意,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戶政科專員劉美懿表示,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很容易因為孩子要跟誰姓談不攏而錯過報戶口的時間,或在辦理時不小心漏掉文件。

子女從姓約定書範例: 子女從姓約定書(可上各戶政事務所網頁下載,或是如果在醫院開立的出生證明書上,已選擇從父姓或從母姓,就不用再附上子女從姓約定書)

二、出生登記未於法定期間申請,經戶政事務所催告仍不申請,依戶籍法第48條之2規定,戶政事務所應逕為登記,並依戶籍法第49條規定,登記新生兒之從姓及名字。 (二)出生證明書上方新生兒姓名欄位應以正楷書寫新生兒姓名,再於出生證明書下方從姓約定欄位約定子女從姓,並由其法定代理人(婚生子女為父母、非婚生子女為生母)分別於新生兒姓名後方及從姓約定欄位簽名或蓋章確認。 申辦後可以用孩子的身分證字號及申請書案號在網上搜尋「全民健康保險內政部戶政司代辦健保卡申請進度」查詢發卡進度。 出生證明書的「新生兒姓名」欄位要用正楷填上孩子的名字,「子女從姓約定」欄位要填上孩子從父姓或母姓,最後在新生兒姓名後方及子女從姓約定欄位簽名或蓋章確認(婚生子女為父母、非婚生子女為生母)。 婚生子女登記姓氏或變更姓氏;以及從母姓而經過生父認領,想要變更姓氏的非婚生子女,父母都可以使用這個範本更改姓氏。

  •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戶政科專員劉美懿表示,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很容易因為孩子要跟誰姓談不攏而錯過報戶口的時間,或在辦理時不小心漏掉文件。
  • 家長要特別留意,出生登記經催告逾期仍不申請者,依戶籍法第48條第4項逕為登記,由戶政事務所主任代立嬰兒姓名。
  • 申辦地點:戶籍地縣市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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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要特別留意,出生登記經催告逾期仍不申請者,依戶籍法第48條第4項逕為登記,由戶政事務所主任代立嬰兒姓名。 若是爸媽一時疏忽造成新生兒被代為取名的結果,將來寶寶要更改名字時,將不受每人可改名2次的限制。 比方說要設籍在新北市板橋區,不一定要在板橋區的戶政事務所辦,也可以到三峽區的戶政事務所辦。

二、子女經出生登記後,申請改姓相關規定:(一)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成年後,經父母之同意,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線上申請出生登記無需申請人提供紙本出生證明書,而係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將新生兒出生資料通報予戶政機關,俟戶政事務所接獲通報並經查核後,始受理案件。 ●辦理出生登記前,應於出生證明書上新生兒姓名欄位以正楷書寫新生兒姓名,再於出生證明書下方從姓約定欄位約定子女從姓,並由其法定代理人(婚生子女為父母、非婚生子女為生母)分別於新生兒姓名後方及從姓約定欄位共同簽名或蓋章確定。 未成年子女從姓(姓氏變更)約定書的範本,來自中華民國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n.d.),《委託書、同意書、約定書 11 未成年子女從姓(姓氏變更)約定書》,下載PDF檔(.pdf)請點我。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出生證明書上新生兒姓名欄位應以正楷書寫新生兒姓名,再於出生證明書下方從姓約定欄位約定子女從姓,並由其法定代理人(婚生子女為父母、非婚生子女為生母)分別於新生兒姓名後方及從姓約定欄位簽名或蓋章確認。 養子女未成年前得由養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姓氏;於成年後得自行申請變更姓氏,養子女被收養後姓氏之變更,不受被收養前變更姓氏次數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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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Word – 出生登記子女從姓約定書範例.doc 出 生 登 記 子 女 從 姓 約 定 書. 立約定書人李大明(父)王小玲 (母)依民法第 1059 條 第一項規 男. 民政局說明,民法親屬編修正條文自五月二十五日起生效,民法第一O五九條規定,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 出生登記子女從姓約定書範例 出生登記子女從姓約定書. 立約定書人王大同(父)李小妹(母)依民法第1059 條第一項. 如果超過60天還沒報戶口,會被處以300~900元的罰鍰。

  • 四、在臺灣地區出生,而其父母均為大陸地區人民,仍應依兩岸條例及其相關規定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定居證,並得受定居數額之限定。
  • 四、子女從姓約定書(本國人與外籍配偶之婚生子女之姓氏亦同,並應符合我國國民使用姓名之習慣),惟於出生證明書載明者,免附。
  • 如需要回到上一頁,可使用瀏覽器提供的 Alt + 左方向鍵(←)。
  • 重要聲明:本網站是以即時上傳內容的方式運作,對所有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二)新生兒為婚生子女,由其父母約定從具有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或取用傳統姓名者,可同時登記該新生兒取得原住民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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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新生兒出生前或出生登記前,父母一方死亡,由生存之一方單方決定子女姓氏,又父母均死亡,由監護人決定該子女從父姓或從母姓,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者,比照辦理。 子女從姓約定書範例 除此之外,因為戶政事務所的健保卡申辦業務僅限出生登記當天,一旦錯過時間,只能到投保單位或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聯合服務中心辦理。 辦理時須攜帶父母任一方的身分證正本、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及孩子的照片(辦理無照片健保卡可不用準備照片),這點也要請爸媽特別留意。 雖然民法修正條文授權戶所人員必要時可替民眾決定,但決定孩子的姓氏事關重大,非到萬不得已,戶政事務所儘量不幫民眾決定姓氏。 籲請家有新生兒的民眾,即使父母雙方意見不同,請盡力協調,由民眾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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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被認領人之生母為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時,應同時檢具生母受胎期間(指從子女出生日回溯第181日起至第302日止之期間)之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八、子女受胎期間未在生父母婚姻關係存續中,且生母為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士時,應同時檢具駐外館處或海基會驗證生母於子女出生日回溯第181日至第302日之婚姻狀況證明。 範本提供者及法律百科提供範本於法律百科網站上,任何人如果因參考或使用此範本而涉及法律爭議或遭受任何損害,範本提供者與法律百科不負任何保證責任。 如果您對於此範本、相關說明或本法律責任聲明有任何疑問,請務必洽詢專業律師意見。 小寶貝出生後有了自己的名字,就要趕快幫他辦理出生登記喔! 因為新生兒報戶口需在出生60天內完成,家長自辦或委託他人代辦都行,只要備妥下列文件,走一趟戶政事務所就搞定。

子女從姓約定書範例: 申請方式:備妥文件,臨櫃辦理,當天現場即可領取載有寶寶姓名的戶口名簿。

七、生父母已結婚,子女受胎期間未在生父母婚姻關係存續中,應由生父親自辦理並檢附生父母之書面證明文件。 如生父母於出生證明書上已約定新生兒從姓或另提具子女從姓約定書者,得無須由生父親自申請或檢具書面證明文件辦理出生登記。 按照民法規定,父母在辦理子女出生登記之前,應該先用書面方式約定子女應該從父姓或母姓。 戶政事務所完成案件處理時,將以Email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案件審查結果,申請人亦可使用「線上申辦案件進度查詢」功能查詢辦理進度。 三、國籍法修正公布後(89.2.9)在國內出生,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者,持憑出生證明書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出生登記;在國外出生者,應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規定辦理。 因此提醒民眾,到戶政事務所替新生兒報出生時,請記得要帶約定書,才不會白跑一趟。

如需要列印,可利用鍵盤 Ctrl + p 使用瀏覽器提供的列印功能。 一、辦理出生登記前,父母應於出生證明書上約定姓氏或另提子女從姓約定書;約定不成者,由申請人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 出生登記經催告仍不申請者,依戶籍法第48-2條規定,戶政事務所應逕為登記,並依戶籍法第49條第2項規定,以抽籤決定姓氏並由戶政事務所主任代立名字。 出生於父母結婚前,或結婚未逾181日之子女出生登記,應由生父親自辦理,或檢附生父母聲明書及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且生母為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士時,應同時檢具駐外館處或海基會驗證生母於子女出生日回溯第181日至第302日之婚姻狀況證明。 本網站使用前瞻技術提供更好的使用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為維護您的權益,開始使用前懇請事先詳閱「隱私權保護政策」。 子女從姓約定書範例 當您點擊「我同意」時,視同您已充分了解並同意本網站智能客服「E-GOV小幫手」開始蒐集與處理您所提供的資料,蒐集範圍將包含使用COOKIE記住您的角色與當次對話紀錄。

子女從姓約定書範例: 新生兒出生後,還有哪些補助、證件要申請?

辦理出生登記時,戶政事務所通常會主動詢問申請者是否要順便替孩子辦理「新生兒依附投保」(健保依附父親或母親)及「製作健保卡」,所以通常是由申請出生登記的人辦。 子女從姓約定書範例 而在辦理子女出生登記後、子女未成年以前,父母可以用書面約定更改子女的姓氏(由母姓改父姓、或由父姓改母姓)。 4.有關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養子女之姓氏變更,應視被收養者年齡而定,如被收養者年齡為未滿7歲或滿7歲以上之未成年人被收養時,依民法第1076 條之2條規定,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並代受意思表示或同意。

子女從姓約定書範例: 未成年子女從姓(姓氏變更) 約定書

(五)養子女被收養後,得由養父母書面約定維持原姓、從養父姓、或從養母姓。 養子女未成年前得由養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姓氏;於成年後得經養父母書面同意變更姓氏,養子女被收養後姓氏之變更,不受被收養前變更姓氏次數之限制。 六、認領登記依民法第1065條第1項規定,須認領人(生父)與被認領人(非婚生子女)具親子血緣關係,倘當事人間無親子血緣關係,其認領登記因不符民法第1065條第1項所定要件而自始無效,依戶籍法第23條規定,該項登記應為撤銷。 您的瀏覽器似乎不支援 JavaScript 語法,但沒關係,這並不會影響到內容的陳述。 如需要選擇適合您的字級大小,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 如需要回到上一頁,可使用瀏覽器提供的 Alt + 左方向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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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願離婚協議書範本 兩願離婚一定要登記 協議離婚有無時效? 楊舒婷(2018),《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的定義?非婚生子女可能因準正,而擁有與婚生子女相同的權利義務嗎?》。 範本檔 國文科 基本學力測驗 研究小組整理編輯 〈總目錄〉 單元名稱 單元內容(總題數) 頁次 單題 ( 壹)語文常識 檢索蒐尋 8 標點符號 9 … 某報一篇以「高行健現象與臺灣文化的反思」為題的社論,能以寬廣的視野洞悉臺灣文化發展的未來方向。 若需要列印,請利用鍵盤 Ctrl + P 來輸出。

子女從姓約定書範例: 申請期限:自寶寶出生日起60日內需辦理完成。

出生登記經催告仍不申請者,依戶籍法第48條第4項規定,戶政事務所應逕為登記,並依戶籍法第49條第2項規定,以抽籤決定姓氏並由戶政事務所主任代立名字。 ➤報戶口時可以一併辦理的業務只有健保加保、生育給付和生育獎勵金。 承辦人會拿申請書請申請者簽名,只要確認孩子依附投保的對象、選擇有相片健保卡或無相片健保卡,在申請書上簽名即可。 使用者因為使用範本、範本解說,發生法律爭議或遭受損害,作者及網站不負擔任何保證責任。

子女從姓約定書範例: 子女從姓約定書範例知識摘要

一、以認領人為申請人;認領人不為申請時,以被認領人為申請人(如被認領人為未成年人,以該未成年人之母為申請人)。 ※本檢查表僅供一般登記狀況之出生登記時,提供快速檢查應備文件是否齊全使用。 倘有其他特殊情形,請逕電洽本所諮詢專線(03) 將有專人為您解說。 戶籍登記之申請,應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為之,但出生登記至遲應於60日內為之;無正當理由逾期申請者處新台幣9百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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