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 實價登錄更正申請書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查核申報登錄資訊,得向買方、賣方、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要求查詢、取閱有關文件或提出說明。 (一) 買賣雙方於接獲限期申報通知書後7日內仍未申報登錄,且買賣案件已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者,處以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並限期15日內申報,裁處前得給予陳述意見機會;屆期未申報者,按次處罰。 A3 已依舊制申報登錄預售屋成交資訊者,於辦理買賣移轉登記時,仍應由買賣雙方共同申報登錄買賣案件成交資訊。 A3 租賃案件標的之建物有已辦保存登記(即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及未辦保存登記(如增建或頂樓加蓋)者,於申報登錄時就已辦保存登記建物或土地應有部分填報相關資訊,其中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之相關資訊應於申報書「備註欄」註記實際租賃使用情形(如含增建或頂樓加蓋及其面積等資訊)。
三、標的資訊:交易年月、土地移轉面積、建物移轉面積、使用分區、主要用途、主要建材、建築完成年月、總樓層數、移轉層次、建物現況格局、有無管理組織、有無電梯、車位類別、車位面積、車位所在樓層等資訊。 一、原契約解除並由銷售預售屋者與第三人另簽訂預售契約(即退戶後再行出售)者,原已申報登錄案件不用撤銷,但需重新申報登錄,並應勾選備註欄④「解約後再次出售之交易」及填寫原申報書序號。 其中攸關民眾荷包及生活大小事的新制不少,包括加碼育嬰留停津貼、房地合稅2.0、勞工退休金申辦手續變動等等;交通方面,台鐵可預訂開車前30分鐘車票。 勞工或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如因僑居國外,不能返國或來台請領新制勞工退休金(年金保險之退休金)者,可由請領人擬具委託書,並檢附相關證明,委託代領轉發。 國(梅)花之中心土字、天秤與筆表示地政士承國家授予之專業資格,善盡法定之職責,以公正、誠信、專業、責任、執行業務,保障民眾合法權益;同心圓為團結從業人員,組織公會,共同發揚團隊精神和敬業情操,以提升社會地位。 本Script功能為回到網頁最上方,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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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今天召開院會後記者會,與會的花敬群受訪指出,總統已公布實施實價登錄修法,內政部正與各地方政府積極研商相關配套子法與相關表單系統的建立,內政部長徐國勇明確指示要在今年7月1日之前全部完成,現階段的目標是以今年7月1日建請行政院同意作為實施日期。 二、資訊經篩選整理後,地號及門牌等成交資訊完整揭露提供查詢,使不動產交易資訊更為透明。 (二) 申報登錄價格及交易面積以外資訊不實,會給予一次限期改正的機會,但經通知限期15日內改正而屆期未改正者,處以新臺幣6千元至3萬元罰鍰,並再限期15日內改正,裁處前得給予陳述意見機會;屆期仍未改正者,按次處罰至完成改正為止。 三、預售屋案件:銷售預售屋者(預售屋買賣契約出賣人,包括不動產開發業或自然人),應在與買方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之日起30日內,申報登錄成交資訊。 為避免重複申報,買賣案件委託地政士申請登記者,由地政士申報登錄;如委由不動產經紀業居間或代理成交,除有委託地政士申報登錄外,應由不動產經紀業申報登錄;若權利人沒有委託,則由買方進行申報。 新制規定銷售預售屋應在建案開始銷售前,將建案資訊及定型化契約報請地方政府備查;此外,預售屋不論是建築業者等自售或委託代銷業者銷售,均應在簽買賣契約日起30日內,申報成交價格等資訊。
108年5月立法委員另提出平均地權條例相關條文修正草案,於同年7月31日修正公布,將買賣案件申報登錄義務回歸到買賣雙方,並提前至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辦理,另依違法情節調整罰則區分輕重,經行政院定自109年7月1日施行。 一、政府推動實價登錄係為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買賣雙方如能充分掌握合理價格,就不易誤買錯賣,交易糾紛較不易產生,雙方之權益即能得到保障,並能健全不動產市場發展。 政府推動實價登錄係為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希望能大量蒐集成交資訊,並在保障民眾隱私的前提下,提供大眾查詢,降低資訊不對稱情形。
實價登錄更正申請書: 租賃規定多注意 交易安全好安心
第一會期提案要求經濟部將區間測速系統納入法定度量衡器,經濟部於109年10月正式公告納檢,自110年1月1日起,公務用區間測速系統需經國家標準檢驗合格後,方可作為執法開罰依據,以維護執法正當性與公信力,避免準確度不足之儀器使民眾妄遭開罰。 因應國內疫情嚴峻,考量民眾可能因疫情關係無法如期依法辦理船舶檢查、船員換照或參加訓練,航港局為此提供「船舶檢查展期」、「船員證書展延及實施線上學科訓練」及「監理業務線上申辦」等三類便民措施,以放寬檢查期限或線上方式辦理。 實價登錄更正申請書 另外吳翃毅說,買房的屋況說明書,會註記該物件是否為凶宅,然而寫的卻是「產權持有期間」,代表若現任屋主持有期間沒發生過非自然死亡案件,不代表前任、前前任屋主沒有,因此建議民眾仍需多向左鄰右舍、鄰里長打聽,或上台灣凶宅網查詢。 持續關注港湖地區捷運路網辦理進度,原汐止民生線與基隆輕軌改為汐東線與基隆捷運,要求交通部加速相關作業,讓各項軌道建設能在原訂期程內完成綜合規畫,早日提供基隆、汐止地區居民更便利的大眾運輸系統,以減少從此兩地區開車到台北上班的車流,緩解內湖、南港地區長久以來的塞車情形。
A1 買賣案件應由買賣雙方共同申報,並得協議由一人或他人代理申報;不動產買賣案件應於登記案件送地政事務所收件時一併申報,未併同申報者,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限期(接獲通知書後7日內)申報,屆期未申報登錄且買賣案件已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者,將按次處罰。 買賣雙方協議由其中一人或其代理人於申請登記前,無須使用憑證,透過網際網路之「地政線上申辦系統-不動產實價登錄」登錄申報資料後,取得申報書序號,並列印「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書(買賣)」紙本,由買賣雙方(及其代理人)簽章確認後,併同登記案件送件至地政事務所。 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召集人張欣民表示,現行實價登錄所揭露的資訊不夠完整,容易造成消費者對於價量的誤判,又如預售屋未即時登載揭露,也讓消費者常被建商在銷售現場的話術所騙,因此實價登錄2.0通過,才能遏止這類亂象。
實價登錄更正申請書: 申報契稅別忘記多加利用「契稅申報書附聯」
(二) 申報登錄租金、價格及面積以外資訊不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處以新臺幣6千元至3萬元罰鍰,並按次處罰至完成改正為止。 透過網際網路之「地政線上申辦系統-不動產實價登錄」申報者,經紀業應以工商憑證申報進行驗證,相關標示資訊均需由申報人自行輸入。 實價登錄制度讓資訊相對缺乏的買屋者,取得較多的市場資訊,對於要買屋的消費者,可以透過公開資訊,檢視自己的購屋預算與負擔能力,有一個「 定錨價格 」的區間,篩選適合自己的房子,進一步對房屋標的進行議價。 申報義務回歸「買賣雙方」,可以透過買、賣雙方相互核實確認,以減少登錄不實及哄抬價格狀況發生,提升資訊的正確性。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由於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將於明(2023)年6月30日退場,因此衛福部啟動修訂《傳染病防治法》,並分兩階段進行。 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買賣案件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檢附申報書共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但權利人或義務人若因故無法到地政機關辦理申報時,可委託代理人辦理。
- DQPA住宅消保會與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日前共同舉辦「預防裝修糾紛教育宣導」座談會,教你看懂合約書,並揭露許多不為人知的「買屋&裝修」合約陷阱。
- 2、委託代理人申報登錄者,其申報書應由代理人親自送件;但地政士同時代理申請買賣登記及申報登錄者,得由其買賣登記案件之複代理人或登記助理員送件。
-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則開發簡訊程式,由系統傳送簡訊,提醒申報義務人,應於限期申報書送達後7日內申報實價登錄;並開發申報登錄即時通程式,透過簡訊將實價登錄價格傳送至權利人、義務人及代理人手機,供民眾檢視申報內容,避免申報錯誤受罰。
- 機關協助登錄:由申報人或代理人填具「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書(預售屋)」,於簽章後送受理申報登錄機關。
- 二、地政局收受案件後,先將原申報登錄案件不予揭露,並審認是否受理更正,確認受理後於地政線上申辦系統更正申報登錄資料。
- A3 實價登錄申報書代理人應親自送件,但地政士同時代理申請登記及申報登錄者,得由其登記案件之複代理人或登記助理員送件。
- 二、租賃案件:透過不動產經紀業成交之租賃案件,應於簽訂租賃契約書後30日內,由不動產經紀業申報登錄。
嘉瑜會期中多次向央行楊總裁、財政部蘇部長對於何時實施選擇性信用管制,提出質詢、臨時提案等,要求部會審議各管制措施的可行性與影響。 隨即於12月3日行政院、國發會提出了#抑制炒房五大面向、九大房市健全方案,12月7日央行提出選擇性信用管制辦法。 嘉瑜於總質詢中向行政院爭取、提案要求研議實坪制之可行性,並在內政委員會中提案正視炒紅單亂象,加強聯合稽查及取締等措施,要求內政部釐清紅單之適法性。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如為經常居住國民,其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受其扶養兄弟姊妹及祖父母等親屬,享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至5款之扣除額,但其拋棄繼承權者,依同法條第2項規定,不得扣除。
實價登錄更正申請書: 更正編定 (含案件進度查詢)
舊制的實價登錄可於移轉後30天內辦理,因此過去從交易到實價揭露在網站上的資料,大多落後2~3個月,無法即時反映行情。 A3 於主管機關要求說明時,申報人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契約書或不動產說明書等文件),向主管機關提出說明;如已遭主管機關裁罰,認為行政處分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法提起訴願。 四、原「交易筆棟數」欄位修改為「交易標的」,申報內容除土地建物及車位交易筆棟數外,另須填載交易標的編號「○棟○號」。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新制施行已逾半年,依現行《平均地權條例》規定,預售屋違規行為並無改正機會,如有發現將會直接裁罰,呼籲業者發揮自律精神,務必依限申報。
2.委託代理人辦理者,代理人應親自送件,但地政士為代理人時,得由其登記助理員送件。 送件人除前述資料外,另應檢附委託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其中更正申報內容申請書及申報書得免由申報義務人簽章;得以載明委任關係之申報書替代委託書。 針對實價登錄新制即將上路,各縣市政府也祭出不同的便民措施,如台北地政雲揭露系統由每「週」更新改為按「日」,提供更即時的交易資訊,並主動以簡訊通知未申報者儘速申報。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則開發簡訊程式,由系統傳送簡訊,提醒申報義務人,應於限期申報書送達後7日內申報實價登錄;並開發申報登錄即時通程式,透過簡訊將實價登錄價格傳送至權利人、義務人及代理人手機,供民眾檢視申報內容,避免申報錯誤受罰。
實價登錄更正申請書: 房屋稅稅籍清查2/1起展開
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表示,不動產交易資訊的透明化、正確性有賴實價登錄的確實申報,當實價登錄申報錯誤時,民眾需依相關流程申請更正,同時提醒民眾申報內容涉及申報不實者,可能將有相關罰則,申報前務必再次確認資料正確性,以保障自身權益避免受罰。 實價登錄更正申請書 (一) 銷售預售屋者或受託代銷之經紀業未依限申報登錄資訊、申報登錄價格或交易面積資訊不實,按建物戶(棟)數處以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並限期15日內改正,裁處前得給予陳述意見機會;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 經處罰2次仍未改正者,按次依建物戶(棟)數處以新臺幣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買賣雙方(及其代理人)於買賣案件送件登記前,填具「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書(買賣)」紙本申報書,由買賣雙方(及其代理人)簽章確認後,併同登記案件送件至地政事務所。
A6 如申報完成後因契約變更,而有價格、面積或格局等變動,而非申報誤漏之更正,請留存該變更佐證資料,以利查核;並俟交屋辦理買賣移轉登記時,依實際交易價格、面積及格局申報登錄。 另如係因申報誤漏,須辦理更正者,於申報期限內,可依線上申報或紙本送件程序辦理更正(撤銷原申報案件,並重新報送);如已超過申報期限,應以書面提出更正申請。 送件人除前述資料外,另應檢附委託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其中更正申報內容申請書及申報書得免由申報義務人簽章。 原申報登錄時以申報書代替委託書,並載明代理權限包含更正申報且尚未逾委託期間者,得以原申報書影本代替委託書。
實價登錄更正申請書: 不動產自益信託「這件事」要注意
不過實價登錄2.0實施近9個月,不少業者因為各種因素而遭到裁罰,台南市就統計迄今針對違反實價登錄2.0的個案,已經開出82張、共計246萬元的裁處書。 實價登錄2.0上路迄今近9個月,由於首次將預售屋納入揭露範圍,因此也產生不少因錯誤登錄而挨罰的例子,像台南市至今累積開出近250萬元的裁罰。 代銷業者表示,由於新制剛上路還不諳規定,常常發生逾期未登錄的情況,例如錯把30天當1個月,或是把起算日誤解為簽約後的隔日,盼政府能給予較長的登錄時限或補救機會。
目前實價登錄提供查詢的成交資訊只揭露區段化的地號或門牌(如中正路1-30號),新制施行後,將改揭露完整詳細的地號及門牌資訊,並溯及揭露已提供查詢的300多萬筆成交資訊,讓交易資訊更為透明。 ,業者也開始加強自律,內政部積極推動實價申報登錄之立法,回歸由買賣雙方為申報義務人,並剔除過高或過低之交易行情, 內政部,故合稱實價登錄地政三法。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該局服務台及各地政事務所均已設置申報登錄處,各申報登錄處將提供「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須知」供民眾索取參考,受理申報時間為上班時間上午8:30至下午17:00。 立法院去年底已通過行政院所提的實價登錄2.0相關修法草案,未來實價登錄個案資訊將改為逐戶登錄,門牌或地號都將完整揭露,而且預售屋簽訂買賣契約30日內要申報,以提升實價登錄的即時性,並將「紅單」納入管理、禁止轉讓,但何時開始實施將由行政院決定。
實價登錄更正申請書: 變更編定
(一) 買賣雙方自行辦理者,應檢附實價登錄更正申報內容申請書、申報書、買賣契約書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及買賣雙方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如無憑證者,亦得透過網際網路之「不動產成交資訊及預售屋資訊申報網」登錄,並於完成線上登錄後印製紙本,由申報人/代理人簽章確認,並送受理申報登錄機關收件。 透過網際網路之「不動產成交資訊及預售屋資訊申報網」申報者,經紀業應以工商憑證申報、銷售預售屋者(不動產開發業或自然人)應以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申報進行驗證,相關標示資訊均需由申報人自行輸入項目。 A3 各界對於不動產交易最關切的就是成交價格,但房地產價格的形成,受區位及不動產本身的條件等因素影響,所以實價登錄如僅申報成交價並無法呈現完整資訊,故申報內容包括「交易標的」、「價格資訊」及「標的資訊」。 本網站所提供之股價與市場資訊來源為:TEJ 台灣經濟新報、EOD Historical Data、公開資訊觀測站等。
表單登錄,紙本送件:無憑證者,亦可至系統辦理申報登錄,但需列印申報書並簽章後,至地政事務所辦理收件。 新北市地政局表示,不動產實價登錄新制已於109年7月1日上路,申報責任回歸買賣雙方,倘若惡意登載不實或漏報,可處3萬~15萬元罰緩,且恐觸犯刑法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憑證登錄,線上申報:工商憑證(僅得以總公司之工商憑證辦理申報)、自然人憑證(限銷售預售屋者為自然人)。
實價登錄更正申請書: 下載專區
由買賣雙方申報,如為法人時,應備文件包含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資格證明文件影本,但自然人時則免附買賣雙方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建議無須檢附法人證件。 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但代理人與買賣登記案件之地政士相同者,得由其複代理人、登記助理員送件,並免附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百貨公司母親節檔期4月起從台中、嘉義陸續開跑,看好總統大選後買氣提升,各業者紛紛祭出滿千送百的優惠。 六、土地標的清冊中「都市土地使用分區」欄位修改為「都市土地使用分區/次類別名稱」,除勾選土地使用分區種類外,新增填寫該使用分區之次類別名稱。 四、原「土地租金總額」、「建物租金總額」欄位刪除,僅需填寫「房地租金總額(含車位租金總額)」及「車位租金總額」。 知名兒童節目《芝麻街(Sesame Street)》傳奇演員鮑勃麥格拉思(Bob McGrath)傳出於當地時間12月4日離世的消息,享耆壽90歲;家人透過鮑勃的臉書發文證實其死訊,表示他在家人的陪伴下安詳睡去。
實價登錄更正申請書: 業務訊息
A3 申報人完成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之申報登錄後,主管機關將進行查核,並得向買方、賣方、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要求查詢、取閱有關文件或提出說明。 一、原申報登錄內容有誤者,申報義務人應填寫更正申請書,併同租賃或預售屋契約書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身分證明文件,親至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申請,或就近至任一地政事務所以代收代寄方式辦理。 地政士受買賣雙方委託辦理買賣移轉登記及申報登錄者,於數位櫃檯申請登記時,一併申報登錄資訊,免另附紙本申報書。 為了讓民眾申請勞保退休金更便利,自7月1日起,勞工或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如因僑居國外,不能返國或來台請領新制勞工退休金(年金保險之退休金)者,可由請領人擬具委託書,並檢附僑居地的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之機構或該國出具之身分證明文件,委託代領轉發。 中央銀行配合金管會「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企業每年累計結售金額5000萬美元額度,與過去額度不變,不過,未來會授權央行視情況彈性、機動調整。 為強打炒房,7月1日起「房地合一2.0」及「實價登錄2.0」2大新制上路,其中「房地合一2.0」明定,2021年7月後房地產交易,只要是2016年後取得房地、預售屋及特定股權交易,2年內出售課45%稅率,逾2年、未滿5年內出售課35%稅率。
實價登錄更正申請書: 測量業務
另外,修法上路後,不動產過戶登記時必需同時檢附實價登錄資料,亦使得揭露資訊得已提早30天,確實做到資訊揭露的即時化。 實價登錄更正申請書 銷售預售屋者在建案開始銷售前,應將建案資訊及定型化契約報請縣市政府備查,且應在簽約買賣契約日起30日內申報交易價格等資訊。 請以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銷售預售屋者為自然人)等於不動產成交資訊及預售屋資訊申報網線上申報登錄,登錄完畢後產製申報書序號,線上送件後即完成申報。 新北市案件已逾申報期限後發現登載內容有誤,請檢具「實價登錄更正申報內容申請書」及契約書等書面證明文件,向管轄地政事務所辦理。 不論買賣房產、裝修房子,都需簽訂合約書,不過裏頭的白紙黑字,你真的都看懂了嗎?
實價登錄更正申請書: 實價登錄委託書: 資訊總覽
實價登錄申報送件則可以由買賣雙方共同協議,由其中一方或是其他代理人到地政事務所送件。 受查核者如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將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15日內改正,裁處前得給予陳述意見機會;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 一、土地買賣移轉登記案件於申報登錄時,交易總價請填寫0,並勾選備註欄「⑨預售屋、或土地及建物分次登記案件」項目。 (二) 實價登錄更正申請書 委託代理人辦理者,代理人應親自送件,但地政士為代理人時,得由其登記助理員送件。 為精進申報登錄制度並解決相關爭議,內政部遂辦理制度通盤檢討及修法作業,上開三法修正草案經行政院於107年5月7日送立法院審議。
實價登錄更正申請書: 相關連結
2.對於價格資訊如有申報不實者,應按次處罰3-15萬元,並限期於15日內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 3.對於價格以外資訊申報不實者,則於15日內依限更正,未改處6千-3萬罰鍰,並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 委託代理人申報登錄並另行檢附載明代理權限之委託書,且代理人已填寫申報書「4.代理人」欄位並於「委任關係」勾選圈圈2者,應確認全體申報義務人於委託書簽章(申報義務人得免於)申報書簽章 。 張旭嵐強調,新制上路,價格揭露可望提早1個月,將能提供民眾更即時的價格參考依據。 雖然責任回歸買賣雙方,但忙碌或不諳流程的民眾,仍可委託地政士代為處理申報事宜,避免登錄的遺漏或錯誤,但如果申報價格不實,責任歸屬仍在買賣雙方。
實價登錄更正申請書: 資訊總覽
2、委託代理人申報登錄者,其申報書應由代理人親自送件;但地政士同時代理申請買賣登記及申報登錄者,得由其買賣登記案件之複代理人或登記助理員送件。 對於想自行申報的民眾,其實操作並不複雜,只需注意資訊正確,便可上內政部網頁依買賣、租賃等需求操作,林哲緯表示,申報時共分「憑證申請、線上申報」及「表單登錄、紙本送件」,兩者差異在於身分認證的有無。 以線上申辦為例,需插入自然人憑證,並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密碼方可登入,待資料填寫完成後,即可選擇線上送件;經由紙本送件者,雖無需憑證登入,但仍需線上填寫,並印出後在紙本上簽章,再送交至地政事務所才算完成。 巢運表示,「實價登錄2.0」遲未修法通過,造成預售屋當前不需即時登載,使預售屋成為房價炒作溫床,購屋消費者在資訊不對等狀態下,面臨一波「搶購潮」、「排隊潮」的炒作話術,形成恐慌性消費,讓消費者成為待宰羔羊。
二、地政局收受案件後,先將原申報登錄案件不予揭露,並審認是否受理更正,確認受理後於地政線上申辦系統更正申報登錄資料。 護照為節省民眾準備申辦護照相關文件的時間及成本,外交部宣布7月1日起,民眾申辦護照所需的戶籍與親屬關係資料,可透過國發會「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服務平台取得,進行快速核驗及列印。 7月1日起,民眾申辦護照所需的戶籍與親屬關係資料,可向外交部領務局或4個辦事處的MyData專屬櫃檯,進行快速核驗及列印。 引述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證實未經國家標準檢驗之區間測速系統,竟有高達64%之測速資料精準度不足,導致測速結果難以認定民眾是否有超速駕駛,再次要求交通部及警政署應全面撤銷罰單,以落實國家行政行為信賴保護原則。
實價登錄更正申請書: 申辦與表單
建議申報義務人及其代理人將申報書影本、收執聯、數位檔及相關文件保存至少3年,以作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必要時檢查核對之用。 —2016年後取得之房地、預售屋及特定股權交易,2年內出售課45%稅率,逾2年、未滿5年內出售課35%稅率。 實價登錄更正申請書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 或 JavaScript 已停用,請經由「進階搜尋」來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