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5日九龍城馬頭涌道命案一名39歲持臨時身份證明書越南籍男子,在馬頭涌道及馬頭角道交界近馬頭涌消防局,被人以刀貫胸,送院後死亡。 事發時他看見一對越南籍男女於上址爭執,其間男子疑亮刀欲襲擊女子,當時死者上前欲阻止,被男子以刀貫胸,傷者送院後於傍晚6時21分證實不治,23歲越南女子頭及腹部受傷,清醒送院。 2019年12月11日觀塘開源道龍皇酒家爆竊命案觀塘開源道64號源成中心2樓龍皇酒家被爆竊,一名姓65歲男保安員被賊人以鐵錘扑頭施襲重創,及後更被綑綁雙手,賊人擸走6萬元現金後逃去。 保安員之後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理留醫深切治療部,延至14日早上不治。 2019年12月28日元朗擊壤路17號7-Eleven便利店命案61歲姓鄧的店主父親,追捕偷啤酒的巴基斯坦裔男子(27歲)時被推跌,更被人踢傷頭部及胸部,事主因後腦着地大量出血昏迷,送院搶救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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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月26日,警方在屯門區拘捕一名26歲男子,涉嫌謀殺,初步有人承認與案有關。 2020年2月12日,被控一項誤殺罪的青年在還押7個月多後獲准保釋外出。 將軍澳廣場兇宅 經陪審員商議後,比6比1的比數裁定被告誤殺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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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初步調查後排除案件涉及第三者,相信吳子勤在殺害同居女友後上吊自殺。 2019年2月23日將軍澳善明邨善禮樓殺子案一對相依為命的母子疑因母親(55歲)精神病發,凌晨以混有老鼠藥及安眠藥的毒湯給23歲兒子喝下後再以充電線將兒子勒斃,再留下遺書、器官捐贈卡及上吊自殺但不成功,伴屍兩天後向管理員揭發案件。 將軍澳廣場兇宅 2019年3月19日將軍澳寶林邨寶儉樓12樓命案女子劉莉芝(34歲)被揭發倒斃於寶儉樓12樓一單位的雙層床底,手腳有被綁過痕迹,手腳、胸、背及臀部多處有明顯瘀傷,死去約2至3天。 警方在黃大仙區拘捕劉莉芝的同居男友(姓羅,46歲,無業),疑犯亦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 2022年10月26日,陪審團裁定被告羅偉文謀殺罪成。 2019年4月9日土瓜灣鵬程街14至16號劏房命案一名37歲岡比亞籍無業男子與40歲非華裔無業妻子爭執後,殺死妻子,法醫現場調查發現女死者頭部有傷痕及流血,初步懷疑死者傷痕由赤手空拳造成。

  • 2004年4月11日2004年天水圍天恆邨倫常滅門案受虐妻子打算與丈夫離婚,她從社署庇護中心趕回家中欲奪回兩名幼女,豈料三人同遭殺害。
  • 2000年代香港命案列表記錄於2000年至2009年在香港發生過涉及人命的案件,包括謀殺及誤殺等他殺命案,每宗案件必須列明資料來源;而一般的因自殺、疾病、天災、意外等導至死亡的案件則不在此列。
  • 另外,疑兇租用作為肢解屍體的大埔龍尾村村屋,探員下午繼續在村屋蒐證,亦安排渠務署人員到場,檢查附近渠管,行動帶同打撈和取樣等工具。
  • 2003年11月21日新界八鄉錦田錦慶圍恆松閣命案澳洲籍男子被發現赤裸倒斃於血泊中,死因為身體多處被刺傷。
  • 業主開價388萬元,相當呎價12,000多元,較現時沙田第一城類近兩房單位550萬,低了接近三成。

警方今早(26日)10時許,繼續到將軍澳華人永遠墳場搜尋。 警方調查懷疑,疑兇將殘骸棄置山坡,有機會滾下山墮進儲水池,高空搜查隊在山坡游繩而下,在儲水池對上山坡深入搜索,並地毯式仔細翻看草叢。 全選 登記日期 地址 層數 單位 面積(呎) 成交(百萬) 呎價 詳細內容 其它資料 成交資料 沒有資料… 居住在雙屍案單位對面的住戶,去年發生兇案後亦已成功申請調遷,該單位亦同時納入特快公屋編配計劃,在新一期特快配屋計劃後已有居民入住,新租戶為港人莊先生,他正裝修單位,打算農曆新年前遷入新居。 他說不擔心單位對正凶宅,指該單位面積大,足以間三間房,而且景觀開揚,更有信心可於單位安居。 MEGH LAL表示知道單位過去曾經發生兇案,但因輪候公屋多年,希望盡快上樓以減輕家庭開支,因此「冇有怕」,說「乜都唔驚,信自己,使乜驚!」反為形容遷入單位後好開心,因為租金僅約二千元,毋須再捱私樓貴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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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疑兇租用作為肢解屍體的大埔龍尾村村屋,今晨仍未解封,兩名警員把守。 更重要一點,如果死者根本並不是「註冊業主」,只是單位的租客,租客在單位內過身在查冊時並不會反映出來。 例如轟動一時的九龍灣德福五屍命案、康怡烹夫案,只因死者全屬租客,註冊文件未能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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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2017年發生環球貿易廣場101樓跳樓事件,有關紀錄被打破。 案發日期案件簡介2017年2月1日粉嶺祥華邨印度裔女童遭扼斃案一名疑患情緒病的29歲印度裔女子按壓3歲女兒頸項15分鐘,女兒失去知覺死亡,印裔女子涉嫌扼斃女兒被捕,調查顯示女童的頸部有明顯瘀傷。 印度籍患抑鬱症及精神分裂症女被告承認誤殺獲控方接納,判處無限期醫院令(即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主審法官形容本案為一宗悲劇。 2017年2月7日九龍灣偉業街天橋底骸骨發現案清潔女工早上在草叢剪草時發現懷疑人類骸骨,大驚報警,現場草叢並發現很多大小骨塊,四散草地,皮肉已腐化,在旁有多件衣物,包括帽和黑色外套等。 將軍澳廣場兇宅 2017年2月15日鑽石山瓊山苑倫常命案58歲姓歐男子早上7時35分被途人發現在瓊山苑瓊瑛閣高處墮下,昏迷花槽上,送院搶救後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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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廣場位於將軍澳唐德街1號(中原樓市片區:將軍澳)。 將軍澳廣場共有2期,8座,提供2,878個單位。 將軍澳廣場的實用面積由414呎至1,185呎。 好傢俬專門為將軍澳廣場 2期 8座 度身訂造了不同的訂造傢俬套餐,按不同房數和尺數,我們提供不同的套餐。 每個套餐都包含了基本的傢俬,讓你一入伙就有齊所有傢俬,住的輕鬆自在,唔怕入左伙先諗起某些傢俬未做,又要大費周章。 套餐的好處就是一口價,包特定尺數的傢俬數量,保證最經驗實惠。

同一大廈在1974年及1980年先後發生過碎屍案、裸屍案。 案發日期案件簡介2005年1月15日北角麗東酒店情殺案一名男子殺死女友。 2005年1月22日大埔上碗窰村屋命案一名男子持刀衝入伯父寓所,將屋內一家四口斬傷,母親及一兒子兩人送院搶救後不治喪命。 2005年2月2日順利邨斬首案16歲少女李玉屏被父親李志騰以斧頭斬死,頭顱更被斬下當成垃圾丟棄。 將軍澳廣場兇宅 兒子放學回家亦被父親襲擊,隨後奪門逃去,兒子則報警揭发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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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同區屋苑將軍澳中心亦錄低市價成交,為1座中層A室,465方呎,2房間隔,以768萬售,呎價約16516元,低市價約4%。 一般來說,我們進行查冊時,可以查出「註冊業主」的身份。 所以如果註冊業主過世,他的死亡證可能會被註冊上土地註冊處。 當我看見註冊處上有死亡證紀錄,我們可以要求業主出示死亡證,從中獲知死者身份、死亡日期、地點及死因。

而在入伙之前,其中42個單位撥入公務員公屋配額,供基層公務員入住。 香港凶宅資料庫是一個私人的數據資料庫,包含各類型不同物業的凶宅資料,不論是公屋、居屋、私人樓宇、村屋、單棟樓、大型屋苑、宿舍、唐樓、祖屋、劏房本公司的專家都可以為你提供該物業是否凶宅的資料讓你參考。 將軍澳廣場兇宅 物業買賣往往是人生重要的決定,要知道價錢是否合適以及是否能夠承做按揭絕對是非常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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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地產代理監管局的指示,單位是否「凶宅」並非《地產代理條例》下地產代理須提供的訂明的物業資料。 但根據《操守守則》,代理需在經營過程中秉持誠實、忠誠和嚴正的態度向客戶提供服務,並在履行職務時也須盡量小心、及盡一切應盡的努力。 但所謂「盡量小心」及「盡一切應盡的努力」 ,實情也是用「正常人」 認定為合理的情況下進行。 如果本身單位是以「長命契」 的方式持有,只要在生持有人把「死亡證」在土地註冊處上註冊,已可繼承遺產,同時可以避過印花稅。

MEGH LAL的外甥女MANJU經常到該單位協助舅父打理家務,亦說沒有發現單位有甚麼異常情況。 講起凶宅就一定會諗起屋苑鬼故,以前夜晚聽電台講鬼故好過癮架,不過依家好少人聽電台架喇。 將軍澳廣場兇宅 有人係facebook group講起「香港邊個屋苑最邪」,引起一班靈異迷講出自己個屋苑嘅故仔。 雪櫃內的殘肢為腰部以下的雙腿,其中大腿肉被削至見骨,小腿大致完整。 現場另有兩煲混有人體組織的湯,內有大量肉碎,幾乎全滿。 準買家要保障自己利益,在睇樓時要多問一句:「單位是否凶宅?」及清晰介定所指心目中「凶宅」是什麼定義,再讓地產代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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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決定自己求證,一方面尋求法律意見,一方面向前租客及當年簽租約的經紀求證。 結果從死者女兒口中證實,死者於單位內跳樓身亡。 揭發真相後,夫婦向業主及經紀發出律師信,通知業主臨時合約無效,同時指責經紀沒有盡其職責,令他們額外花費不必要的開支尋求法律咨詢,並要求賠償。 最終,他們得以保住30萬訂金,惟未收到地產經紀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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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二手市場以坐落港鐵站旁的將軍澳中心、君傲灣及將軍澳廣場樓價較相宜,雖然樓齡超過十年,但有齊會所及商場。 港置劉浩勤指,這帶最平首選將軍澳廣場,兩房及三房入門盤分別叫價670萬元及788萬元。 將軍澳廣場有三條行人天橋,均為24小時行人通道,其中兩條連接君傲灣基座商場PopCorn 2,另一條通往將軍澳運動場。 PopCorn 2有兩條新的行人天橋通往天晉基座商場PopCorn,將軍澳廣場住戶及顧客可使用這些全天候通道來往將軍澳港鐵站。 將軍澳廣場基座設有商場,共分三層佔地逾30萬平方呎,是區內主要購物商場之一。 商場地下為街市,一樓主要為食肆、銀行、酒樓、便利店和小型寵物店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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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相約陳凡喝酒,之後到尖沙咀海傍拋陳凡下海。 2011年,鄒偉基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终身;江沛霖謀殺罪名不成立,企圖謀殺罪成,判囚21年。 2010年2月26日青衣南橋命案單親媽媽蔡細妹(38歲)獨力撫養兒子蔡誠祖(7歲)多年,疑不堪壓力致情緒失控,到學校將兒子接走,然後走到青衣南橋,孭着兒子跨過圍欄從26米高大橋躍下海中,水警輪接報趕至將婦人救起,惟婦人已溺斃。 被母親孭着跳海的男童則告失蹤;男童的屍體七日後於昂船洲大橋對落海面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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