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會提供酌情權,在獲得「遺產承辦處」發出「遺囑認證」前,在世者可以簽署承諾書後繼續按揭還款,以避免因無償還按揭而衍生罰息等問題,但相關過渡期只有一年,也意味須於一年內獲得相關「遺囑認證」。 買樓印花稅是依物業售價或價值來收取,而一般物業售價由買賣雙方商議而定。 居屋承繼 但如果是內部轉讓,買賣雙方均是近親,甚至是送契樓都好,稅局都會追討有關稅項。

  • 就遗产继承法律事务而言,通常,我们会作为香港律师,向内地机关出具一份有关该案件涉及到的香港法律问题的《法律意见书》,经司法部委托公证人公证后,提供给内地公证处、法院,作为查明香港法律的途径。
  • 受贈人如想於這段時間內轉售物業,根據執業通告指引,代理有責任告知準買家該物業為送契樓,並提醒對方送契樓的業權問題易影響按揭批核,多數買家聽到都走避不及。
  • 新業主必須保存這份承辦書,否則日後放售時,或因為文件不齊全以致交易告吹。
  • 如銀行僱員遵循有關的證明書/授權書/通知書所載的規定,並在執行職責時以真誠及應有的謹慎行事,則有關的銀行和僱員須視為已具有行事的合法權限。
  • 隨著取消遺產税,無須就該日或之後去世的人士的遺產遞交遺產申報誓章或呈報表,或領取遺產税清妥證明書以申請遺產承辦書。

何以眾多地產代理均籲市民做樓宇轉名時,要小心「送贈契」? 千居帶你認識近親之間的樓宇轉名大法,以及「送契樓」的隱藏問題。 雖然原先一方已回復首置身份,但如果再買樓,舊物業每月供款仍會計入供款入息比率(DSR)。

居屋承繼: 5 遺產承辦處會否就死者在香港的遺產發出兩份授予書(即中英文各一份)?

由於單位交樓只是水泥地,所以其中一項主要裝修工程,就是鋪地板。 業主通常有三個選項:一、預算不多的,可選用較便宜的膠地蓆;二、鋪木地板,可選用實木板、複合板、無縫板;三、鋪砌地磚。 有客人問:「如我有綠表居屋,以遺產承辦人身份入住已故家人的居屋又可不可以?」答案是不,也見過客人因此而被房署拒絕。 本公司拟使用阁下的个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地址或电邮地址处理阁下的申请、回复阁下查询并作地产代理服务的促销及向阁下提供中原集团其他公司的资讯。 本公司在未得阁下的同意之前,不能如此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并向阁下作直接促销。

买入单位前,可以先行查册、向地产代理或相关部门查询首次转让契据日期。 如果受益人已達成共識,你可以將有關工作或其任何部分轉交專業人士,如律師和會計師。 但是,遺產承辦處的職責並不是協助承辦人管理遺產,而該處的職員亦不會提供此等服務。 不過,簡單來說,居籍指死者去世時合法逗留並打算以之作為永久居所的國家或地方。

居屋承繼: 香港居民繼承內地遺產应如何办理 – 跨境遺產繼承律師告訴你

這個問題具有非常重要的實踐意義,因為在內地法律下和在香港的法律下,繼承權人的範圍是不同的,區別比較大。 特別是,在香港繼承法律制度下,配偶的權益比較優先,而父母的權益比較靠後;而在內地的繼承法律制度下,配偶、子女、父母的權益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權益是同等的。 當父母一方與配偶子女一方存在不同的意見時,就有可能引發糾紛。

私營房屋的住戶、公屋及房協出租屋邨住戶的家庭成員,均符合白表資格。 但在房地合一稅、實價登陸後,贈與節稅的優勢不再,使得不動產贈與的數量降低許多。 取而代之的,父母會使用「繼承」的方式,讓子女取得不動產。 如想確保受贈人保管物業,可使用「聯權共有」方式,加入受贈人名字。 這方法既可免卻遺產承繼手續,受贈人亦要等到共有人過身後,才可自動成為唯一業權人。

居屋承繼: 第三部分 遺產管理官

同樣,如果發現窗框不貼的問題,當然要房委會跟進,執修師傅只需把窗鉸調整一下就可以。 若然預算較多,部分業主會選擇更換所有廚廁的磁磚,同時安裝浴室企缸及其他潔具。 陳智康提醒,更換磁磚期間,裝修師傅或會用上電鑽拆除磁磚,有可能會震穿防水層,若貿然重鋪新牆磚,日子久了,水流或會沿著縫隙流進大廈結構,長遠會增加石屎爆裂的風險。

居屋承繼

如沒有遺囑或遺囑內沒有訂明誰是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通常是死者的近親(如配偶、孩子或父母)。 另外,持有人亦可將聯權共有人轉為分權共有,通過律師樓以文書處理,藉通知方式由一名聯權共有人將通知送達其他聯權共有人。 【終身受用】物業轉名知多點 一般而言,想將物業轉讓子女等直系親屬,其中一種做法是用「轉讓契」轉讓單位,形式與平時一般物業買賣無異。

居屋承繼: 沒有小孩的人遺產誰繼承?繼承人年紀太大要拋棄繼承較省稅嗎?

第2件要注意的事情,則是繼承人出售房產時的房地合一稅。 台灣房屋智庫資深分析師陳炳辰說明,如果孩子要出售所繼承的房產,其房產持有的時間,可以加計父母取得的時間,對於房地合一稅的規畫相對有利。 死者如果遺留有遺囑,且在遺囑中有效地指定了遺囑執行人,則該遺囑中指定的遺囑執行人應該向法庭申請做遺囑認證,以使自己被法庭任命為遺囑執行人。 但房協居屋未受有關改動影響,業主可在買樓後的2年內向房協申請原價回購單位;2年之後則可免補地價經「住宅發售計劃」第二巿場轉售予綠表及「白居二」買家;至於5年後則可以補地價後於自由市場轉售。 房協居屋的按揭由政府擔保,買家不用申請按揭保險(俗稱林鄭Plan或波叔Plan),最多可承造九成按揭,即首期為樓價一成,買家可以根據情況自由決定選用P按或H按。

居屋承繼

遺產承辦處一向儘可能即時回覆公眾人士的查詢,如本處無法即時答覆,則會在收到來信後10天內給予臨時回覆,以及30天內再給予詳盡的回覆。 你必須為外地公文的原件取得認證,而不是在其翻譯本上進行認證。 因此,你須首先為公文的原件取得認證,然後如有需要,才安排把取得認證的外地公文翻譯成中文或英文。 居屋承繼 把該公文再送往該國家或地區的中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第二次核證,以確認上述有關當局(或外交部辦事處)所作的核證。

居屋承繼: 有關擅自處理遺產的條文

專業律師畢竟熟知法律,了解司法實務上運作及法官可能採取的判決依據,可協助擬定訴訟策略,提供當事人案件方向評估。 公同共有的不動產因各共有人權利持分不明,故依法不能處分(買賣、贈與、設定等行為),惟有將共有關係改變成分別共有後,各共有人才能處分該不動產。 遺產稅有免稅額1200萬,再加上扣除額(每個人條件不同),大概財產1200萬~1800萬左右是免稅的,其中,不動產的遺產價值是以公告現值計算喔(大幅低於市價)。 道光二十九年十二月十一日(1850年1月23日),恭慈皇太后於壽康宮去世,享壽七十四歲。

居屋承繼

6) 居屋承繼 死者的伯父、叔父、舅父、姑母及姨母,或於死者在生時已去世的任何死者的已故伯父、叔父、舅父、姑母及姨母的後嗣。 經絡按揭轉介首席副總裁,擁有接近30年中港房地產銷售及物業按揭業務經驗,曾擔任地產銷售及按揭實務培訓工作,資歷豐富,對經濟及按揭市場見解精闢。 上半年樓按市場的回顧與前膽(下) 從外圍經濟因素、美國聯儲局減息機會,到本港的政經不穏定,綜觀形勢觀望,詳細分析按揭市況的變化與樓價走勢的關係,繼而對香港2019年下半年的樓…

居屋承繼: 按揭轉介回贈詳盡懶人包

因此,司法常務官有責任確保所有提問均已獲得他認為滿意的答覆,包括要求你提供證據和文件,證明在支持誓章內的事實(例如婚姻、出生、死亡等等)和各方之間的關係。 香港法例第10A章《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第4條旨在防止非合資格律師的人士提供法律服務。 該規則指明不論代理人是否支取酬勞,申請均不得經由代理人提出。

如銀行僱員遵循有關的證明書/授權書/通知書所載的規定,並在執行職責時以真誠及應有的謹慎行事,則有關的銀行和僱員須視為已具有行事的合法權限。 此外,有關的銀行和僱員不會因根據上文 至 項所述的證明書/授權書行事而招致任何民事法律責任。 申請在香港以外地方的遺囑認證法院發出的遺產承辦書上蓋章,「訂明期間」是指由死者去世當日起計的 18 個月;至於其他情況,「訂明期間」是指由死者去世當日起計的 12 個月。

居屋承繼: 3 遺產管理官在甚麼情況下會協助以簡易方式管理遺產?

同時,一些香港居民最初從內地移民到香港來的,他們在內地還留有房產、銀行存款等資產。 居屋承繼 香港居民去世后,其繼承人需要按照中國內地的法律程序辦理遺產继承的法律手續,才能實現其繼承權,办理遗产的转名过户。 本文將介绍香港居民繼承位於內地的遺產所涉及的法律程序及法律問題。 如果死者生前訂立遺囑,只遺囑合規,包括遺囑透過書寫出來,且由訂立遺囑人士必須有簽署,或在訂立遺囑的人身在現場,但由其他人代簽;該簽署必須是有認可遺囑的意圖。 不過,無論有否訂立遺囑,任何人在處理死者的遺產前,通常需要先往高等法院的遺產承辦處,取得相關遺產之授予承辦書,證明該人獲授權處理死者遺產之證明文件。 由於遺產可能涉及物業或樓宇,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識和經驗,故此經由律師事務所處理最為恰當。

遺產承辦處印有這些表格備取,其網站亦有這些表格可供下載。 另外,你必須帶同一切有關的證件、文件和證據,以證明你有權獲得授予書。 如果你急需用錢以支付殯殮費或提供生活費給死者生前所供養的人,或遺產全部只包含金錢而數額又不超過50,000元,你亦應依照民政事務總署所印發的有關小冊子內的程序尋求協助。 如果遺產是由手頭現金、(死者個人賬戶的)銀行存款及/或強積金組成,且合共數額不超過150,000元,通常遺產管理官會提供協助以簡易方式管理遺產。

居屋承繼: 財產繼承,配偶、子女、媳婦女婿怎麼分?一張表看懂法律繼承順位

因萬壽節臨近,嘉慶帝命令總管太監金成,帶領恭阿拉進內面見皇后,告知切不可因萬壽期近,急欲回園叩祝。 不久之後,皇后身體甚好,於是嘉慶帝命令恭阿拉扈從皇后,於九月二十八日自熱河啓程,返回圓明園。 嘉慶二年五月二十日(1797年6月14日),奉太上皇帝敕諭,命贵妃钮祜禄氏继位中宫,先册封为皇贵妃,攝六宮事。 2014年發售的新居屋,在2017年交樓後,有市民批評新居屋設計、建築用料、單位面積、單位內設施等方面,標準都比舊居屋要差,卻無阻2018年居屋的認購情況。 2011年,時任特首曾蔭權發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稱考慮到樓價不斷上升,普羅大眾特別是入息超出公屋上限,又未足以購買私樓的市民有「上車」之難,因此正式宣佈復建居屋。 直至2002年,居屋已推出至24期,期間居屋分佈全港主要市鎮區域。

居屋承繼: 第十三部分 認證

可以,需要通過律師樓以文書處理,藉通知方式由一名聯權共有人將通知送達其他聯權共有人,但仍須經所有業權人同意才有效。 相反,在長命契的情況下,因為聯名人被視為擁有整項物業,其中一名共有人財困,有機會所有業權都被拖累,所有聯名人都要共同承受惡果。 谷友個案屬於「有遺囑」的一類,其丈夫生前訂立一份遺囑,委託她成為「遺產執行人」。 在整理資產時,她知道丈夫購入一份屬於事故身亡後、保險公司可協助清還按揭貸款的保險,但她不知道丈夫在訂立保險過程,丈夫是得知自己生病才購入保險,若是的話,又有沒有向銀行申報? 抑或丈夫一早作出未雨綢繆打算,所以對於保險公司會否受理賠償,她不敢太過樂觀。

居屋承繼: 遺產承辦處會回覆我的來信嗎?

至於有遺囑者,不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下稱《繼承法》)第五條,或是香港法例第30章《遺囑條例》(下稱《遺囑條例》)第3條,動產的分配須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另外,根據《遺囑條例》第24條,中國公民遺囑的簽立如符合《繼承法》的要求,香港法庭將會承認該遺囑。 乍一看,與第一種房產繼承的幾千上萬元的小費用比起來,這個6萬多元的費用或許貴得多。 如果遺產價值不菲,或涉及複雜的問題,則死者親屬宜盡速徵詢法律界人士的意見。 香港居民继承内地遗产,是中港跨境律师会经常需要处理的日常法律事务。 由於香港和內地的緊密聯繫,許多香港居民在內地購置有房產或開設銀行賬戶留有存款。

居屋承繼: 遺產物業承繼需要注意什麼?

另外,個人申請人亦不得由任何以其顧問身分或看似以其顧問身分行事的人陪同提出申請。 居屋承繼 香港法例第10A章《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第19條規定了可提出申請授予書的人士的優先次序。 不過,要解答上述問題,還是要對規則中的一些專門名詞有所理解,以及對有關的遺囑加以詮釋。 根據 香港法例第10章《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高等法院獲授發出授予書的權力。

另外,為保護善意買受人的利益,附表2第4條還規定:任何人如真誠地以有值代價(包括婚姻但不包括象徵式的金錢代價)從遺產代理人取得對財產所享有的權益,則尚存配偶將不享有任何不利於該人的權利。 父母不尚存時,則配偶(妾)須與第三位階之全血親兄弟姊妹或他們的後嗣分享遺產。 香港不少法學書籍,套用大陸法系通常採用之法學名詞,從而將繼承人分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及第二順序繼承人。

居屋承繼: 2 遺產承辦處負責甚麼工作?

如果已有針對死者遺產的有效《知會備忘》,司法常務官就不可以發出授予書。 《知會備忘》從登記日起計算,有效期為6個月,亦可再度登記。 假如死者是在2006年2月11日或之後去世,你須攜同授予書的原件連同證明額外資產及負債的文件前往遺產承辦處申請修改資產負債清單。 假如死者是在2006年2月11日前去世,你須攜同授予書的原件連同證明額外的資產及負債的文件前往稅務局遺產稅署申請修改遺產稅清妥證明書。

Similar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