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新居屋尚未推出,現時符合持有綠表資格的人士可以在居屋第二市場購買未補地價的居屋或香港房屋協會透過出售樓宇計劃下的未補地價單位。 按現時香港政府的政策, 業主在購買居屋單位時, 居屋聯名 可以提出與申請表上的其中一名家庭成員, 以長命契的方式聯名擁有該物業。 想增加勝算,還有一個另類方法,就係參與「家有長者優先選揀計劃」。
業主須填妥申請書,並由業主及聯名業主 (如單位屬於聯名購買) 簽署方為有效。 凡申請加入戶籍,必須提交證明文件 (例如:結婚證書、身份證、出生證明書) 的副本,證明新成員與業主的關係。 在處理刪除戶籍申請時,我們也會視乎被刪除的是否關鍵成員而要求申請人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每份申請書只可供加入或刪除戶籍使用,申請人如果需要同時申請加入及刪除家庭成員的戶籍,則須填寫兩份申請書。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證明文件副本以親自或郵寄方式遞交居屋屋苑 / 租置計劃屋邨的房屋事務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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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官表示,參考相關資料後,不認為當年政府展開居屋計劃時,曾分開考慮同性及異性伴侶,而根據當時的社會環境,也不會考慮到同性伴侶需要特別的待遇。 除上述轉讓業權的手續費外,業主並須繳付一切有關轉讓業權的費用,如房委會批契費、申請更改按揭貸款安排的手續費(如適用)、厘印費及簽契費等費用。 相反,在長命契的情況下,因為聯名人被視為擁有整項物業,其中一名共有人財困,有機會所有業權都被拖累,所有聯名人都要共同承受惡果。 如果想完全箍實業權,怕另一半將來自行處置業權而不作通知,長命契是更加保險的聯名選擇。
若甩名予近親,即使物業未過SSD鎖期,亦毋須支付SSD稅。 惟甩名後物業將重新上鎖3年,期內賣樓須繳付SSD稅,3年鎖期是以臨約日期計算。
居屋聯名: 中原地產 買樓,租屋,放盤,更輕鬆!
「長命契」即是「聯權共有」,聯名人的業權權益互相重疊,各人均可自稱為擁有物業的全部。 例如夫妻二人各自是有50%物業業權, 其中一方想要出售自己名下的50%業權時, 無需向另一方徵求同意, 也能自行出售或轉名。 若只為了變回首置客而轉讓業權,房屋署並不會接納申請,除非是因結婚搬離居屋,並與配偶同住。 居屋本身已是協助市民置業的計劃,而首置身份亦有相似作用,抽中居屋,再透過除名以首置身份買私樓,或有享用雙重福利之嫌。 而根據房委會最新規定,2022 年以後出售的新居屋,若想在在補價後於自由市場出售,就必須要滿 15 年。
如未完成物業甩名手續,便購買第二間物業,最多只可批8成按揭,不會批9成按揭(樓價1000萬元或以下新例可做9成)。 即使已完成甩名手續,田土廳已更新,但環聯未更新,亦只可以做8成按。 如聲明舊物業用作出租,新買物業用作自住,並聲明需要靠租金收入補貼家庭生計,則要注意舊物業的按揭成數,是否符合最多5成的出租規定。 於雙方簽署臨約甩名後,法律上已回復首置身份,即使未完成實際轉名手續,亦可簽臨約買入第二間物業,而不需要支付15%印花稅。 缺點是由於未完成甩名,如再置業雖可免去15%印花稅,但未必能申請高成數按揭,但仍可申請舊按揭成數。 假設丈夫甩名給太太,即使太太本身已有物業,由於是近親轉讓,甩名的印花稅仍是用舊稅表計算,而非15%。
居屋聯名: 可否將「長命契」轉為「分權契」?
換句話說,自 2022 年起,於首次買入新居屋後 15年,居屋業主才可自由轉名。 房地產數據及研究中心綜合房屋委員會資料顯示,今年首季居屋及公屋第二市場合共錄625宗交投,按季上升近四成半,創近3季的新高。 若成交金額訂得太低,銀行有可能按買賣成交價計算市值,變相減低可借貸金額。
而共有人也不可以用遺囑的方式,將物業的權益傳給所指定的受益人,因此可避免一些遺產爭議。 如兩間物業的成交日期不是相差很遠,亦不需透過按保敍做高成數按揭,銀行可以只計算新物業的壓力測試,意味未甩名物業的每月還款,不需計入DSR及壓測內。 另須留意,假設是聯名甩名,田土廳的代價(consideration)需要注為完整樓價,不要注樓價的一半,否則銀行或當作送契。 由於買賣合約中已寫明是甩名,就算田土廳的代價是注入完整樓價,印花稅都會是以樓價一半去計。 其實以上都是律師樓代辦,但筆者見過有律師樓曾「擺烏龍」,把樓價一半的數值注入田土廳consideration內。 居屋聯名 相反,因甩名被視為一樁新買賣,重做按揭則可採用新成數,但最多8成,不能做9成。
居屋聯名: 居屋聯名業主: 轉讓單位需要注意什麼?
另外,如定價太低,銀行按揭貸款額亦會下降,套現的資金未必足夠支付第二層樓的首期。 居屋聯名 居屋聯名 若業主擁有100%業權,並短時間內轉名給家人(譬如少於3年),而期內物業有相當升幅,稅局或會徵收利得稅。 如僅是甩名,例如將一半業權賣給另一家人,稅局一般不會徵收稅款,因為「業權歸邊」非為圖利,但大前提要有實質金錢交易。 一旦向律師樓申請物業甩名,便已「開了file」,即使取消,都要支付部份律師費。 相反,如先到銀行辦理按揭,萬一按揭不批,或批出條款、成數不理想,可隨時取消甩名,免去額外支出。 相反,如丈夫先將聯名物業甩名給太太,須以600萬的一半價值計算印花稅,稅項為100元。
因收不收取15%稅由律師樓代辦,部分律師樓出於保守,會建議客人先付15%稅款其後再退稅,事實上不必多此一舉,如出現以上情況建議委托其他律師樓。 近親指夫婦、兄弟姊妹、父母,同父異母兄弟亦為近親,但要提供出世紙證明。 祖父母和孫兒不當作近親,但如父母已離世,則可向稅局申請祖父母和孫兒的關係是近親,最終以稅局批核為準。
居屋聯名: 聯名居屋如何甩名?
黃先生本身為一間貿易公司的董事,最近生意上需要短期資金周轉,但由於並無合適入息證明,正為資金而苦惱。 本人已查閱貴公司的 私隱政策和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並同意貴公司使用本人於此所填寫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 不可行,如重覆轉名避稅操作,尤其短時間內進行,稅局會以「不代表自己行事」為由,追收15%印花稅的差價。 如舊物業甩名時已做高成數按揭,聲明了自住,新物業又做高成數按揭也聲明自住,即兩公婆自住兩層樓,按保應會拒批。 如舊有物業面積很大或樓價很高,新物業面積很細或樓價很低,很難說服按保公司,舊物業是給家人住,新果層是自住。
攪珠公布後,房委會會發信通知次序較優先的申請者於 指定限期前遞交「入息及資產申報表」,申請者及申請表上的家庭成員須詳細申報家庭入息及資產淨值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至於居屋2022及房協資助出售單位的綠表申請者如果不選擇網上申請的話,情況比較復雜,這類人士按以下類別有不同的遞交方法。 A:由於申請破產後,破產署已將物業釘契,如想贖回物業業權,即解釘,需要辦理廢止破產令,以及清還所有債務。 破產業主需要處理連串資產重組問題,當中物業業權是其中重要一環,以下歸納9大常見問題作參考。
居屋聯名: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如果居屋未補地價, 但業主想將其業權轉讓,除名,加名,轉名, 便需要事先向房委會取得同意, 才能進行。 即使居屋未補地價,但業主之後想轉讓業權,包括除名、轉名及加名,均須先向房委會取得同意,房委會將酌情批核。 而轉名除名過程,一般毋須補地價,但涉及索取房委會及銀行等相關機構的授權。
- 根據法例,若第一間物業以夫婦聯名買入,雙方其後購入第二間物業將需支付15%印花稅,但只要其中人一甩名後再買,便可以第2標準稅率支付印花稅,遠低於15%。
- 2017樓市第一件大事,肯定係3月開始接受申請的新一期居屋。
- 聯名買樓是否使用長命契,取決於業主之間的關係,可根據以上利弊分析作出選擇,關於聯名買樓的按揭及印花稅問題,可參考《聯名物業影響印花稅和按揭》一文。
- 舉個例說,如果物業的市值扣除補地價後為300萬元,而業主尚有80萬元按揭未清還,則房屋署批准的加按金額,最高為160萬元(300萬元 X 80% — 80萬元)。
若有一方受立心不良的親朋戚友影響,想將名下業權轉讓給其他人甚至出售,但因長命契下,所有業權決定均須所有聯名共有人同意,便可確保聯名人不輕舉罔動。 若怕聯名人將來自行處置業權而不作通知,長命契是更加保險的聯名選擇。 在法律上,聯權共有人的權益互相重疊,故每位聯權共有人都可聲稱自己擁有整項物業。 居屋賣家要成功甩手,就唯有加快劈價步伐,特別是早年入手的業主,他們劈價條件更強,近年上車的二手居屋業主,要維持競爭力,就更有機會捱價才成功離場了。 這次調查結果,值得留意是在公開市場購買二手居屋的非首置買家,有93%之前是居住於私樓。 居屋聯名 另外月入5萬至6萬元比例多達25%,而可以一筆過買居屋比例如樣達25%,而Full Pay豪客當中,有71%表示資金是來自出售之前物業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