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送出物業後 居屋轉讓 5 年內,假若原業主不幸出現財務問題,終致破產,根據《破產法》,破產管理官或債主有權向法庭要求索回該物業。 這種做法是為了避免欠債人在申請破產之前,刻意把自己的資產轉移,從而逃避還債責任。 相反,假若當初按照市價以轉讓契的方式進行近親樓宇轉名,因該項交易乃屬正常物業買賣,交易被視為無效而物業被討回的機會較低。 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第3至第10年內,業主可無須繳付補價的情況下,在居屋第二市場按業主自行議定的價格出售單位予白居二或綠表買家。 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兩年內,業主可無須繳付補價的情況下,在居屋第二市場以不高於列於首次轉讓契據的原來買價出售單位予白居二或綠表買家。
如果單位要補地價,業主需向房委會遞交「評估補價申請書」、樓契副本和6230元的申請費,房署收到申請後,會派人上門進行估價,約一個月後會發出「評估補價通知書」。 通知書當中的估價為期兩個月,業主需在這段期間完成補價。 一旦通過審查後,房委會會向白表中籤人士寄出「批准信」,當中附帶兩份確認書,分別用於申領房委會居屋和房協住宅項目的「購買資格證明書」(即准買證)。 根據房委會去年入息要求,如果一人申請,月入不可超過33,000元,資產不逾85萬元。
居屋轉讓: 香港證券的轉讓
本港樓價高企,資助房屋,包括居屋、房協樓及首置上車盤等,每每是年輕家庭的上車出路,但由於資助房屋以折讓價出售,為免申請者利用政府資源圖利,故往往都設有轉售及放租限制。 不過,這不代表資助房屋的業主會被鎖死,因為只要向房委會補地價,該單位就可自由買賣及出租,但原來居屋怎樣補地價也有竅門,我們今次將詳盡分析。 租置計劃單位 (包括經由房委會再次重售的單位) 的轉讓限制期,是從單位第一次由房委會售予購樓人士的轉讓契據日期起計 (而非由個別屋邨的首次發售日期起計) 五年後屆滿。 至於重售單位的轉讓限制期也是從該單位的第一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而非由現時業主購入該單位時的轉讓契據日期起計算。
若銀行估價較房屋署實際估價高,買家就會較早前的預算支付更少的金額;相反,買家就要預備較預算高的金額來完成交易。 ,但兩種做法均有風險,因為簽訂臨約時,理論上雙方都不知道房屋署的實際估價,買賣雙方只能透過銀行估價作參考。 最早期發售的居屋,即第一至第三期甲發售的居屋,如順緻苑、置樂花園等,其地契沒有轉讓限制,所有單位均不需補地價就能自由買賣。 不過要注意的是,每期居屋的折扣率都有不同,就以2018年及2019年新居屋為例,折扣就提升至五二折,即48%,意味著未來補地價的金額亦相應提高。 簡單而言,補地價就是要將政府給你的售樓折扣,退還給政府,所以補地價的金額就是與居屋出售的折扣掛勾。
居屋轉讓: 樓宇轉名的做法
如果白表買家打算買入一手居屋,銀行提供高達九成按揭,則需要支付一成首期,即30萬首期。 自由市場/公開市場:居屋經禁售期後,居屋業主可以把單位補地價後出售,買賣與私樓無異,買家毋須局限為綠表或白居二買家。 只要符合入息要求,便能抽一手居屋或以綠表價買入居屋單位。 根據2022年入息要求,如果1人申請者,月入不得超過$33,000,資產不得超過92.5萬。
- 相反,若果在公開市場放售,補地價金額高,剔除上述合資格買家,物色其他買家不易。
- 換句話說,聯權共有人聯合其他人時可說是擁有一切,但獨自一人時則一無所有。
- 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送出物業後 5 年內,假若原業主不幸出現財務問題,終致破產,根據《破產法》,破產管理官或債主有權向法庭要求索回該物業。
- 居屋單位的轉讓限制期是從房委會首次將單位售予業主的轉讓契據簽署日期起計。
居屋價錢比私樓平,原因是以免補地價方式購買,亦因如此,居屋設轉讓限制,私樓業主可以透過轉按甩名或轉名(通常在罰息期過後),日後便可以首置身份買樓慳稅。 透過物業轉名、甩名重獲首置身份,是不少業主的慳稅伎倆,但未補價居屋業權,又是否可以隨意轉讓? 在不把居屋單位賣掉的情況下,轉換業權要符合特定條件,更要取得房屋署批准。
居屋轉讓: 轉讓限制年期
由9座住宅大廈組成、位於沙田的穗禾苑,大約於1980年落成及入伙,共提供約3500個單位,單位實用面積介乎410至610平方呎,有2房至3房戶型。 當中,未補地價的二手居屋因供應少、售價比市價便宜一截、加上近年重推「白居二」計劃,使過去不少未補地價的居屋單位錄得不俗的升幅,近期亦出現不少創屋苑同類型單位居屋二手市場新高的交投。 居屋一戶難求,但總有業主願意出售,放盤前便需要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 在觀塘建生廣場一樓的房委會綠置居售樓處、樂富房委會客戶服務中心、房委會轄下的各大屋邨辦事處及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以及香港房屋協會轄下的各出租屋邨辦事處,均可索取紙本文件。 綠置居申請者主要為公屋住戶,或持有有效《綠表資格證明書》人士,只要符合綠表申請資格人士,都可參與綠置居計劃。 有興趣的合資格市民,可透過網上申請,亦可選擇郵寄紙本或親身遞交申請。
政府於去年10月放寬按揭保險後,首次置業(簡稱「首置」)名額非常珍貴,究竟原因何在? 居屋轉讓 【買樓印花稅2023】首置、換樓、投置、賣樓印花稅全攻略… 入市買樓除了要計算樓價、裝修、律師費、傭金等開支外,亦要記得預留一筆錢支付物業印花稅。 居屋轉讓 準買家不單要了解買樓印花稅的分類,更要知道哪些稅項和你… 不過,買家這樣可能會被稅局發現,稅局會將以上2個交易視為一系列交易,除非買家有合理解釋,否則稅局有權以300萬元的樓價計算印花稅,追回原來印花稅的差價。
居屋轉讓: 業主須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
房委會審核申請後,會發出「可供出售證明書」予有關居屋單位業主。 其實早在1978年第一期居屋開售時,購買居屋人士可以隨時在公開市場轉售,但期間有人透過轉售賺錢,違背當初推出居屋計劃的目的,故到了1982年政府修改措施。 香港土地由政府擁有,任何私人發展商或機構,若果想在某幅地皮上發展項目,需要先向政府繳付地價,才可以在地皮上正式發展。 居屋轉讓 即使政府自行興建的公營房屋,亦需要繳付地價,但繳付地價的是這些房屋的業主。
如果想確保受贈人不會收樓後隨即變賣,業主可以不完全轉讓出 100% 業權(如轉讓 70% 至 99%),對方便難以轉售。 超過90%以上的香港業主都以為可以自行訂立偏低樓價意圖避稅,不過稅局絕對有權在7年内重新評估物業價值再重新徵收印花稅。 【樓市蔣門人 Lucy】抗辣招,如何拆名買多層? 政府推出的辣招自推出以來一直沒有撤回,現在買多一層樓作投資依然要交15%物業印花稅。
居屋轉讓: 近親的定義是什麽?
以上可見,如果買入2019年以後首次推出單位的業主,要等待10年後才能補地價在公開市場發售,讓真正用家置業。 買入單位前,可以先行查冊、向地產代理或相關部門查詢首次轉讓契據日期。 若果申請加按,無需房屋署批准,只要提交個人財務資料,由銀行審批。 據房委會資料,由1982年居屋第三期乙起,設立禁售期,居屋業主要在禁售期屆滿時繳付補地價後,才可以在公開市場自由買賣。
而且由向房署申請轉名,直至律師樓完成轉讓契時間漫長,期間如果樓價下跌,貸款額有機會批不足,未能清還全數現有按揭,可能有需要補錢。 另外,如果以$0轉讓,有關交易法律上定義為送贈契,轉售方可能會被視為破產前將資產轉移而逃避還債責任,5年內原有業主破產,物業是可以判為交易無效,並由破產署接管。 同時有關物業5年內是難以找銀行按揭的,因此,轉售後5年內要出售會很因難。 以600萬物業為例,由夫妻二人各持有一半業權,由於舊稅率計算,如物業售價低於200萬元,印花稅只需要100元。 房委會已完成「白表居屋第二市場計劃2020」申請者的詳細資格審核,已5月21日向4,500名成功申請者發出批准信及確認書,近日居居第二市場再度活躍。
居屋轉讓: More in 按揭指南:
如果手持的物業是未補地價居屋(不論綠表或白表),需要先獲得房署批準後,並且完成了整個轉讓手續,然後再買新果層,才能免15%印花稅。 2023年首季樓市暢旺,居屋二手市場交投亦受到帶動。 當中,未補地價的二手居屋因供應少、售價比市價便宜一截、加上近年重推「白居二」計劃,使過去不少未補地價的居屋單位錄得不俗的升幅,近期亦出現創屋苑同類型單位居屋二手市場新高的交投。 政府又說,為了核實是否代表自己行事,稅務局可要求他們提供進一步證據,例如購買物業的資金來源,以證明其在交易中是代表自己行事。 【Now Sports】車路士辭退杜曹有不可告人的場外神秘原因? 他的前妻在一封寄給傳媒的電郵中如此披露,但這位前車路士主帥正申請禁制令,希望阻止對方洩露當中內容。
除因永久離開、去世或社會福利署署長提出的其他體恤理由外,該名年長親人的名字日後不得從房屋署及房協持有的業主紀錄中刪除。 居屋轉讓 該名年長親人如屬已婚,其配偶亦須名列同一份申請表內,但如有文件證明他/她們已合法仳離、配偶沒有香港入境權或已去世則屬例外。 在法律上,聯權共有人的權益互相重疊,故每位聯權共有人都可聲稱自己擁有整項物業。 分權共有人必須同樣擁有佔用物業的權利,所謂分權共有,可看成是每人均持有物業的一個獨立部分,即使各人份額不同,個別共有人所擁有的部分不會與其他共有人的部分重疊。 換言之,每名分權共有人都各自擁有物業一部分的權益,並與他人擁有的權益分開,互不干涉。 轉名之後有三年鎖定期,期間賣樓要繳付額外印花稅(SSD,六個月內賣樓須付樓價20%;六至12個月內賣樓付15%;12至36個月內賣樓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