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申請遭押後,申請人可在押後期結束後,以書面形式要求屋宇署重新考慮其申請,在此情況下申請人無須另繳申請費用。 不遵從法定命令屬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1年及罰款港幣20萬元。 屋宇署信件 為防止被索取的資料被濫用,市民須在提出用戶登記申請,以及在每次進入系統時作出聲明,確定從系統獲得資料只會用作特定用途。 「百樓圖網」應用了網絡內容保護,防止在未經授權情況下,用戶私自進行複印、儲存、列印等行為;並引入防火牆及侵入探測系統等軟件。
在接獲建築事務監督索取進一步詳情的要求當日起計14天內,或(如適當) 在經延展的期限內,遵循有關要求。 獲房委會/市建局發給「綠表資格證明書」的人士,當購得「居屋第二市場計劃」的單位,其登記編號即被取消,而且不會獲配公屋單位。 居屋第二市場單位的買賣手續中,準買家必須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前清楚查核業主的身份。 買方/賣方、代理的地產經紀及買賣雙方代表律師均須採用房委會指定的標準格式文件,包括臨時買賣合約、正式買賣合約及轉讓契據,否則,買賣的法律文件均屬無效,而買方的業權亦會因此而受到影響。 如果指定格式文件的條款要作出任何修訂,須先取得房委會的批准及書面同意。 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會把已核實的申請書及繳付申請費的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轉交居屋第二市場計劃小組。
屋宇署信件: 建築事務監督的申述
我們亦多次表明屋宇署會不偏不倚地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並不會因為業主的身分而作任何特別安排。 簡言之,署方不會因為業主是高級政府官員或社會知名人士,而在執法上特別嚴苛或特別寬鬆。 屋宇署自2012年起推出強制驗窗計劃,今年因疫情來襲,截至8月31日署方僅發出8,074張驗窗通知,僅佔去年全年約30%。 屋宇署信件 有區議員稱,不少居民擔心師傅上門驗窗會增染疫風險,已接獲17宗求助,並去信署方申請延期1年驗窗。 惟舊區樓宇日久失修,有驗窗師傅上門視察一個單位後,發現部分鋁窗螺絲氧化、窗框爆裂,恐「大力推就跌落街」,會釀成墮窗意外。 屋宇署總部地下的一般查詢處及該署的所有會議室不會開放予公眾(但不包括為舉行符合法例要求的重要會議,例如小型工程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會議),直至另行通知。
獲編配的小型工程呈交編號是作為識別每份呈交文件之用的,該編號應寫在小型工程完工證明書(即表格MW02或MW04)上,並在將來的所有通信往來時引用。 這7天的第一天是屋宇署在工作日(即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的辦公時間(即上午9時至下午5時15分)內會處理所呈交表格的第一個工作日。 如滲水構成衞生妨擾,聯合辦事處會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的相關條文行事。 如滲水情況輕微或屬間歇性,或調查未能找出源頭,政府會終止介入。 在付款前,用戶可選擇即時、3小時後或24小時後開始查閱樓宇記錄;在繳妥訂明的費用後,便可在獲分配時段的連續24小時內,查閱所選取的檔案。 經「百樓圖網」查閱樓宇記錄及訂購副本,均須繳付費用。
屋宇署信件: 屋宇署主頁
時下很多新盤都採用「幕牆」,跌入「強制驗樓」計劃,而不屬於「強制驗窗」計劃內。 你必須按照屋宇署的註冊記錄,如實填寫訂明註冊承建商公司的名稱。 如註冊記錄中的公司名稱並無簡寫,你就不可以用簡寫。
如业主不遵从命令,屋宇署会委托政府承建商代为清拆,其后向业主悉数追讨工程费用,另加监督费及附加费。 由於仍須減少社交接觸,該署會限制於樓宇資訊中心及上述櫃枱同一時間可接受服務的人士數目,並呼籲市民除真正有急切需要該署的公眾服務外,應盡量減少親身到訪屋宇署辦事處。 獲委任的獲授權簽署人/技術董事/其他高級人員如有變動,註冊承建商須以書面形式把有關變動和生效日期、公司名稱及註冊編號通知屋宇署。
屋宇署信件: 相關人士
若遇上漏水情況,苦主或需付上大筆費用包括裝修費、檢驗費等等,已購買的家居保及火險又會否為此作賠償? 基本上,火險只會保障樓宇結構如牆壁、窗戶、天花、地板及受保業主購買物業時已有的裝修。 屋宇署信件 如果苦主單位天花未經裝修,而天花滲水為不可預見的意外,而該意外又在火險保障範圍內,保險公司便會支付重新裝修天花的費用。
欲透過「百樓圖網」系統查閱樓宇記錄及訂購副本,可於9月7日起在屋宇署網頁的「最新消息」一欄,選擇有關服務。 由於「百樓圖網」系統是寄存於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的數據中心內,只有獲授權人士才可進入系統索取系統內的資料,大大減低資料外洩風險;而在日常操作中,用戶資料均加密處理。 用戶查閱樓宇記錄後,可訂購有關記錄的副本;他們可前往樓宇資訊中心,領取副本,也可選擇透過派送服務,收取副本。 提升服務:屋宇署技術秘書╱屋宇熊志堅(左圖)表示,市民在香港可隨時隨地(中圖),透過「百樓圖網」(右圖)查閱樓宇記錄及訂購副本。 屋宇署的「百樓圖網」系統9月7日(周一)正式啟用,讓市民在香港可隨時隨地,透過互聯網,查閱樓宇記錄及訂購副本,毋須前往樓宇資訊中心。 註冊驗窗師傅吳漢民檢查後發現,該兩個鋁窗的螺絲、鉸位氧化需更換,其中一個窗框更爆裂,吳說:「大力推就好易跌落街」,形容難以再拖延驗窗及維修。
屋宇署信件: 強制驗窗令
另一方面,屋宇署沒有為在執法行動中發現的僭建物編制統計資料,以致難以有系統地評估加強執法策略實施後的成效及變化。 屋宇署信件 公署調查發現,屋宇署接獲的舉報持續上升,由二○一二年(自四月起)的2 127宗增至二○二一年的8 552宗。 屋宇署信件 截至二○二一年底,接近一半屋宇署發出的清拆令,是針對加強執法策略實施後增加的僭建物(即正在施工或新建僭建物)。 就正在施工的僭建物,近四分之一發出的清拆令期限已屆滿但仍未獲遵從,其中近68%是二○一八年或以前發出的;新建僭建物亦有類似情況,反映該署的執法行動未能有效遏止僭建物增長。 公署的個案研究顯示,即使屋宇署發現有正在施工的僭建物,但在視察後九至18個月才發出清拆令,明顯不符合須採取「即時」執法行動的目標。
屋宇署每年會揀選目標樓宇,並以掛號郵件方式向業主發出強制驗樓的法定通知。 接獲法定通知後,業主必須在指定期限內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檢驗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並在檢驗及修葺後呈交檢驗報告、完工報告及以指明表格填寫的證明書。 如清拆令要求拆卸一幢樓宇或拆卸一幢樓宇的任何大型或重要部分,屋宇署會在有關清拆令中指明業主是否須委聘認可人士、註冊專門承建商及註冊結構工程師進行工程、提供意見,以及確保提供所需的安全措施。 對業主來說,在接通知日期起計6個月內,需委任合資格人士,完成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至於大廈公用部份,則需在接獲通知起計9個月內完成。
屋宇署信件: 查詢類別
糾正違規情況在《條例》下亦有不同要求,有些工程為豁免工程,無需向屋宇署申請便可進行;有些屬「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範圍,視乎類別,某些可在完成後向屋宇署提交報告;而有些則需先取得屋宇署批准方可進行。 屋宇署信件 雖然天台搭建物是違例的搭建物,但屋宇署已按照這項政策,與房屋署、社會福利署及民政事務總署作出安排,為有關佔用人提供安置和社會保障援助。 至於安置資格的類別,則屬房屋署的管轄範圍,該署會按照受影響佔用人的安置資格作出評估。
屋宇署人員會繼續分析評估視察所得的資料,以及與業主委任的認可人士跟進,以確立應採取的進一步執法行動。 政府十分重視樓宇安全問題,在處理違例建築工程(一般稱「僭建物」)時,屋宇署一直遵從依法辦事、一視同仁的精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條例》)及現行的執法政策,採取適當行動。 到2020年7月,屋宇署才要求差餉物業估價署提供繳付事涉村屋差餉的人士的資料,並在一年後的10 月,向遺產管理人發出清拆令,終在同年11月獲回覆已安排清拆僭建。 在工程完成後的14天內,認可人士或註冊檢驗人員(視屬何種情況而定),又或訂明註冊承建商須呈交一份完工證明書(即表格MW02或MW04)及顯示有關工程已完成的照片。 “安排進行小型工程的人”的職責是委聘訂明建築專業人士(只適用於第I級別小型工程)及訂明註冊承建商進行工程;填寫表格MW01內所描述的、MW03內所描述的或MW05內所描述的甲部,以及在表格上簽署。
屋宇署信件: 修葺價格參差
而將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與過去一星期相同,有關詳情如下。 您必須先登記為房屋署圖則查閱網的用戶,才可以瀏覽系統,搜索、查閱並訂購房屋委員會轄下已審批的建築物圖則和相關文件及副本。 房屋署圖則查閱網的資料是房屋委員會所擁有和拆售物業中落成樓宇的最新核准圖則、結構計算說明和相關文件。 上訴人亦可由大律師或律師代表,或在上訴審裁小組主席批准下以書面授權其他人代表。 建築事務監督可由香港法例第87章《律政人員條例》所指的律政人員代表。
- 屋宇署今日(二月三日)宣布,由明日(二月四日)起至二月十一日會繼續為市民提供緊急和必須的公共服務。
- “安排進行小型工程的人”的職責是委聘訂明建築專業人士(只適用於第I級別小型工程)及訂明註冊承建商進行工程;填寫表格MW01內所描述的、MW03內所描述的或MW05內所描述的甲部,以及在表格上簽署。
- 《註冊承建商作業備考》71附錄F或此處載有呈交文件所需的建議照片頁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