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傷後約兩星期,你會收到勞工處的補償評估證明書,講述有關判傷的結果。 工傷判傷 工傷判傷 若你和僱主也同意判傷結果,僱主就會在21日內向你支付賠償,整個判傷也告一段落。 主診醫生會通知勞工處安排判傷,你會收到勞工處的判傷通知書。 同樣地當你的病假已結束,要在一個月內辦理工傷病假跟進手續。
- 每個行業的工作都有一定的危險性,其中工程界及建造業界是最常發生意外的領域。
- 但萬一工人傷勢嚴重需排期專科做手術,所需時間甚至可以超過兩年,兩年期限之前數月,假如仍未能就工傷賠償達成協議,可考慮申請法援告僱主疏忽。
- 報工傷程序最後一步就是僱員須保留所有文件的副本,如有關醫生的收據正本及病假紙、相關的病理報告、可證明僱傭關係的文件、直接僱主及總承判商的名稱和地址、開工及出糧記錄等,以備不時之需。
- 「判傷」是由勞工處「僱員補償(普通評估)委員會」負責,委員會只會接受已呈報勞工處的工傷個案。
- 由2015年3月5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最低補償金額為$426,880。
今年有兩名僱主因違反《條例》的規定終止受傷僱員的僱傭合約而被檢控並分別被法院判罰三萬元。 於工傷期間工友會接獲由勞工處發出的銷假通知書,此時工友無須擔憂,銷假通知書只是通知工友往勞工處遞交病假紙的意思,並不意味工傷馬上結束。 2) 因工傷而失去部份或全部工作能力, 要勞工處判傷而按照判傷百分比, 而得到賠償(月薪x 36個月 x 百比分)。 如果僱主買了勞工保險,僱員遇上工傷是否一定可以有得賠? 理論上符合條件是可以獲賠,但還是要視乎保單保障額是否足以向你作出賠償。
工傷判傷: 通知僱主
這是每個傷者意外後就醫應該及必須做的事情,以保障自己的權利。 工友在室內工作時,被氣壓錘擊中頭部受傷;被送往醫院急症室接受治療。 當時主要症狀有短暫失憶、失去知覺、頭痛、及頭暈。 因這宗意外受傷而引致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被評定為 2%。 如果僱主對僱員的工傷成因有懷疑,應聯絡受傷僱員了解有關意外,並向目擊證人查詢情況。
擔心飯碗的工人首先應該知道:判傷之前老闆是不能解僱你的。 然而,由於僱主往往不願賠償或希望儘量把賠償壓低,工人和僱主的關係一般都會惡化。 當病假用完,工人復工後因工作不愉快、情願自動辭工不幹的也不少。 遭遇工傷意外後,受傷僱員應盡快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向僱主或其主管報告,並盡快接受醫治,求診時應向醫護人員清楚說明受傷的原因及經過,以便記錄在案。 僱員在僱主的許可下,為了其受僱的工作,並在與此工作有關的情況下,乘用任何交通工具往返香港與香港以外地方途中,或往返任何香港以外地方與任何其他地方途中。 答:每一個情況都不相同,如果想評估,應該跟律師諮詢。
工傷判傷: 工傷須知:在意外發生前如何自保?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僱員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僱主在一般情況下須負起法例下的補償責任。 答:有別於勞工處/醫生安排的判傷,如僱主對你的工傷補償申索有懷疑,可引用《僱員補償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在收到工傷報告後七天內,或在你收取工傷病假錢期間,要求你接受僱主指定醫生的檢驗,費用由僱主支付。 工傷判傷 你如無合理原因而拒絕檢驗,獲得工傷補償的權利將暫時中止。
例如你認為你的傷勢非常嚴重,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百分率應該更多,你就可以填寫隨函附上的反對申請書,然後寄回勞工處。 當打工仔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無論情況嚴重與否,當下一定要通知上司/老闆! 若過了兩天,才發現傷勢變嚴重,不得不求醫,此時你才通報上司,他有可能會質疑你的傷患是否因為工傷所致。 而且僱主亦要就你的工傷意外在14天內呈報勞工處,所以為了保障自己,只要發生意外,就應立即通知上司。
工傷判傷: 工傷意外索償 – 全面性探討受傷僱員追討工傷賠償
但是,不建議僱員在病假期間工作,原因是僱主或保險可能日後以此為由質疑傷勢的嚴重程度、導致傷勢的原因等等。 更甚者,如果僱員不幸在其他工作期間再次遭遇工傷意外,工傷個案將更加複雜。 判傷後約兩星期,你會收到勞工處的補償評估證明書,顯示僱員直至判傷日的病假、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百分比、傷患等資料。 當主診醫生認為合適時,醫生會通知勞工處安排判傷,僱員亦會收到勞工處的判傷通知書。
報工傷程序最後一步就是僱員須保留所有文件的副本,如有關醫生的收據正本及病假紙、相關的病理報告、可證明僱傭關係的文件、直接僱主及總承判商的名稱和地址、開工及出糧記錄等,以備不時之需。 如一切順利,工傷病假期間打工仔會於往常的出糧日,收到僱主向你支付的工傷病假錢及醫療費。 實際上,勞工處為方便僱主和僱員縮短處理工傷個案的時間,容許符合條例的雙方用「書面病假跟進方式」解決有關工傷個案,即受傷僱員無須親身前往勞工處職業醫學組辦理工傷病假跟進手續。 僱員可由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放取工傷病假)的日期起,收取按期付款達24個月。
工傷判傷: 病假少過七天+沒有導致永久地喪失工作能力
例如你認為你的傷勢非常嚴重,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百分率應該更多或判傷後發覺仍需接受治療並獲發進一步病假,便須填寫反對申請書,然後寄回勞工處。 其實係勞工處「工傷及病假跟進」的其中一個工作,由「僱員補償 ( 普通評估 ) 委員會」(「評估委員會」)負責。 若僱員因工受傷引致永久地 (完全 / 部分) 喪失部份工作能力,補償金額會根據僱員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程度,並參照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 判傷係由醫生評估,再由勞工處計算,僱主冇得比少。 揾律師係以民事索償, ㄧ般以僱主疏忽為理由, 呢筆錢可以好大, 僱主就要証明已提供足夠安全措施, 盡量減低賠償額; 但其實錢係勞保保險公司全數支付, 所以僱主承擔只係下年增加保費。 (五)在過去三年獲得解決的工傷個案中,勞工處向僱傭雙方發出「補償評估證明書」(即表格5)或「覆檢補償評估證明書」(即表格6)的個案數目,以及獲悉僱主沒有按《條例》的規定支付補償款項的個案數目表列如下。
- 所以,一般前往勞工處進行判傷原則上應屬僱員非工作時間內,至於是否能工作時間內前往,則要視僱主是否酌情處理。
- 《僱傭條例》適用於僱主以及受僱於僱傭合約之僱員(除個別例外情況),而只有該等僱員才享有《僱傭條例》所賦予的權利和利益。
- 如爭議獲得解決,勞工處會為僱員安排病假跟進或判傷;如個案未能解決,僱員有權提交個案至法院裁決,勞工處可協助僱員向法律援助署尋求援助。
- 而且僱主亦要就你的工傷意外在14天內呈報勞工處,所以為了保障自己,只要發生意外,就應立即通知上司。
- 《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不論合約期或工作時數長短、全職或兼職,所有僱主必須投購僱員補償保險,以承擔僱主在法律(包括普通法)之下的責任,否則不得僱用僱員從事任何工作。
- 除了特殊情況,一般受傷工人只能領取兩年工傷病假錢。
- 同樣地當你的病假已結束,要在一個月內辦理工傷病假跟進手續。
如僱主及受傷僱員雙方都接受判傷結果,僱主便須於21日之內,向受傷僱員支付賠償金額及醫療費用,若僱主逾期支付,須額外支付附加費。 但如果受傷僱員仍然不滿意第二次的判傷結果,可於6 個月之內向法庭申請覆核。 受傷僱員通常須另找私家醫生評估其喪失工作能力之百份比數。 安排判傷適用於工傷意外可能導致僱員永久喪失工作能力。
工傷判傷: 僱員補償條例 (香港法例第 282 章): 工傷及職業病保障
有啲公司唔單止轉職,令人知難而退,復工之後,直頭辭退(工傷完結左,就可以郁手),係佢地嘅角度會覺得員工係玩工傷,同埋最怕係陣間傷者周圍講放左幾耐假又攞左幾多萬,其他員工以為好輕易有樣學樣。 咁當然都好睇個肇因啦,如果明顯錯在公司,公司有良心嘅都唔會覺得個員工係玩工傷。 工傷層面果part就可以係不滿意判出來個%太細,要賠多啲補 … 我覺得有啲所謂義務律師只提供初步意見,其實都係找生意,經法援(自己要俾部份費用,贏了亦要俾回一個金額給法援處)轉介,佢哋就有收入。 不同意後再要求改加大啲賠償金(其實扣回後亦不多),後公司亦同意,後事主同意,理由係公司冇因事炒佢,亦幫佢轉位工作,佢亦可繼續返工(加上唔做這工作,再找其他會少好多錢,變得不常失),公司亦同意加強安全設備。 如果公司不但每月賠4/5,最後又賠埋個4%,都算有良心公司。
僱員若反對評估通知書的判傷結果,可於證明書發出後十四日,以書面列明反對理由呈交予勞工處,並將副本交予僱主。 勞工處會再次安排判傷,並重新發出評估證明書;僱員若反對勞工處第二次的判傷結果,則需於半年內向法庭申請覆核。 在其他情況下,勞工處僱員補償科會給僱主及僱員簽發一份列明補償款額的「補償評估證明書」(即表格5),僱主必須在證明書發出後21 天內將補償款項或未付的餘額全數支付給僱員。 工作中發生意外引致工傷,對公司團隊來說,可能在短期內暫時令其他同事工作量有所增加,但亦唔能夠因為咁而剝削受傷員工的權益。 若果僱傭任何一方反對判傷結果,須於「評估證明書」(表格 7) 發出後 14 天內以書面向勞工處處長提出反對,並通知對方。
工傷判傷: 計算僱員補償及傷亡賠償
於僱員補償的層面上,當僱員在工作場所或在執行任何與工作有關的項目時受傷,僱員無需要證明僱主或第三者有過失便可獲得僱員賠償金。 例如,自備生產工具及材料之員工比較可能是根據獨立承包商之服務合約受聘;而由僱主提供所有生產工具及材料之僱員,他們較可能是根據僱傭合約受聘。 工傷判傷 工作中發生意外引致工傷,對公司團隊來說,可能在短期內暫時令其他同事工作量有所增加,但亦唔能夠因為咁而剝削受傷員工的權益。 若果僱傭任何一方反對判傷結果,須於「評估證明書」( 表格 7) 發出後 14 天內以書面向勞工處處長提出反對,並通知對方。 當你病假完結後就可直接上班,只要將病假紙正本和醫療費收據交回公司就可以,而你亦應該保存所有文件的副本以備不時之需。 僱主會在你平時的出糧日,直接向你支付工傷病假錢及醫療費。
報工傷程序第一步首先要知道工傷的定義,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僱員因工及在僱用期間遭遇意外而致受傷,或患上《僱員補償條例》所指定的職業病,僱主有責任支付補償;一般適用於根據僱傭合約或學徒合約受僱的僱員。 香港僱主聘請的打工仔,不論是在本港還是外國工作,如在工作時受傷,也受到保障,可以根據報工傷程序追討補償,而補償一般都係由僱主按法例強制購買的勞工保險所承保。 如果受傷僱員嘅工傷病假不唔超過七日,以及沒有引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僱主只要根《僱員補償條例》向勞工處呈報工傷個案,並按法例規定依時發放工傷病假錢及醫療費。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若僱員在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引致受傷或死亡,僱主是有責任支付補償。 補償內容包括三大類:工傷病假錢、醫療費、喪失工作能力補償金。
工傷判傷: 有關法定責任的法律原則包括:
報工傷後,應到勞工處排期判傷,等待兩三個月後,再到醫院判傷。 兩週後收到評估證明書,要留意病假有否寫足、並考慮自己是否滿意證明書上所寫的失去工作能力百分比,不滿意可於兩週內申請覆判(詳見惟工百科稍後刊登的「《僱員補償條例》簡介之三」)。 於工傷意外發生日期起計14天內,以指定表格向勞工處處長呈報工傷意外。 如僱主在上述期限內不知悉有關工傷意外,則須於知悉事件後7天或14天內(視乎是否死亡個案而定),向勞工處處長呈報。 如沒有合理原因而逾期或未有向勞工處處長呈報,僱主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
當僱員完成判傷後,委員會將向僱主發出一份「評估證明書」(即表格7或8),列明僱員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百分率、傷患及病假等資料。 勞工處在收到反對書後,會安排評估委員會覆檢評估結果(再判傷)。 委員會在完成覆檢後會簽發「覆檢評估證明書」(表格9或10)。
工傷判傷: 勞工法例線上諮詢
若勞資雙方接受判傷結果,僱主需於21日內,向僱員支付賠償及醫療費用,若僱主逾期支付,須額外支付附加費。 在顧主拖欠或短付任何形式的僱員補償的情況下,僱員必須儘早透過勞工處或法庭申請索償,工傷發生後二十四個月內仍未向法庭申請索償,法庭有可能不會接受索償申請。 受傷僱員若果已經獲得工傷賠償, 仍可以再向僱主或第三方提出疏忽索償嘅。 嚴格來說,雖然索償所牽涉的是同一件意外,但工傷賠償與疏忽索償是兩種不同的索償。 若工傷事件是牽涉到第三者(包括僱主、管工、工友、工具生產商等)的錯誤和疏忽導致,傷者有權在已獲得工傷賠償的情況下,再向相關人士追討疏忽賠償。 開工期間,發生意外受傷,必須要盡快向公司報告,並立即到政府公立醫院或註冊西醫檢查治理,並且記得索取正本醫生收據及病假紙。
工傷判傷: 表格
將工傷情況上報僱主或上司後,受傷僱員應立即停止手頭上工作並立即前往公營醫院或註冊醫生的診所接受檢查及治療,求醫時必須向醫生說明是次意外的是由工傷引致,並詳細交代事發經過。 僱員因工受傷而獲得病假不超過三天,僱主在僱員病假完畢及付清補償款項前,不能解僱該僱員或向他發出解僱通知。 若因工受傷獲得病假超過三天,則除非勞工處已發出判傷証明書或補償證明書,或勞資雙方已達成解決工傷補償協議,否則僱主不可解僱該僱員或向他發出解僱通知。 賠償額係依據『民事普通法規則』計算有關嘅傷勢或病患帶給傷者的損失,如收入損失、痛苦等⋯⋯ 呢類『疏忽索償』並無限制病患種類及部位,不過傷者或受傷嘅員工必須提供足夠的醫學證據,證明有關傷勢或病患因工引致。 由勞工處「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負責評定工友喪失工作能力的百份比,並發出評估證明書(表格七/八)。 1) 不是因工傷而失去工作能力, 工傷賠償其實係相當於醫療保險, 不過就受到更大的法律保障。
工傷判傷: 其他交通案例 / 工傷疏忽案例
工作中發生意外引致工傷,對公司來說,可能在短期內暫時令其他同事工作量有所增加,但亦不能因此而藉故剝削受傷員工的權益。 《僱員補償條例》就僱員因工受傷制定一個不論過失及毋須供款的僱員補償制度。 由香港僱主在本港僱用,而在外地工作時因工受傷的僱員,也受保障。 於 2019 年 4 月 26 日至 2021 年 4 月 14 日期間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499,840。 因工受傷是最壞的情況,為了防患未然,也可以想方法自保。 根據職業安全健康局過往做的調查顯示,大部分發生於工程界或建造業的意外原因,主要有「滑倒、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及「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
工傷判傷: 受傷後切勿中途停止覆診和治療
有啲衰公司玩嘢,是旦賠一兩千醫療費算數,我聽唔 … 如果當時職業係保安,人工萬幾,出意外就用一萬幾計,就算拖兩年病假,得幾多錢呢,就算醫生話好重傷,但可以用只腳,唔粗重既工作都係保 … 工傷判傷 只要僱主及僱員不違反《僱傭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他們可以自由地商討以及確認僱傭條款。 如有任何試圖消除或減低有關勞工法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利益或保障之僱傭條款,即屬無效。
工傷判傷: 僱員因工受傷引致永久地「完全/部份」喪失工作能力的保障
例如你四月十日去做病假跟進,就可預約五月的判傷。 僱主這個時候就要幫忙填寫申請表(可在勞工處補償科辦事處索取),並連同上述提到的所有文件,寄回僱員補償科辦事處。 醫護人員有責任向病人提供合理醫療服務,若違反謹慎責任,引致病人傷亡或䑃受損失,病人可向違法的一方追討損失。
新鐵路項目同現有鐵路改善工程一個接一個,意味住港鐵項目及工程拓展業務單位(Capital Works Business Unit, “CWBU”)對工程人手嘅需求。
現代醫學技術進步,大多數的傷勢,在專科醫生的治理下,效果通常令人滿意。 為求達致最佳療效,患者需要了解傷勢,並在治療過程中配合醫護人員的指導。 重點一一定要將所有病痛、傷患、不適,全部告訴醫生。 法院會考慮過往涉及類似受傷及後遺症的案例所判給的賠償金額,同時亦會把通脹因素計算在內。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當發現違例個案,勞工處會迅速展開調查,如有足夠證據,勞工處會對違例僱主提出檢控。
工傷判傷: 工傷疏忽索償
除了特殊情況,一般受傷工人只能領取兩年工傷病假錢。 但萬一工人傷勢嚴重需排期專科做手術,所需時間甚至可以超過兩年,兩年期限之前數月,假如仍未能就工傷賠償達成協議,可考慮申請法援告僱主疏忽。 [註2]僱員就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可獲的補償金額設有最低金額。 在2017年4月1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的人士,最低補償金額是 $464,360。 工傷判傷 如工傷意外在2015年3月5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發生,限額則為 $426,880。
工傷判傷: 工傷賠償同疏忽索償係咪只可以申請其中一樣?
此外,如僱員因工 受傷而需要接受物理治療、職業治療或脊醫醫治,而那些醫治是 由註冊物理治療師、註冊職業治療師或註冊脊醫給予或在他們監 督下給予的,僱主亦必須支付有關的醫療費。 暫時喪失工作能力;由放工傷病假那天開始,收取按期付款達24個月;如時間超過24個月,可向法院申請延長收取按期付款的期限,但不可延長超過12個月。 勞工處便會將案件交給兩級制評估委員會:普通評估委員會及特別評估委員會評估僱員因工傷所須缺勤的期間和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程度。 滿意的話,則可領取「永久喪失部份工作能力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