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年九龍細單位應賣走,估計返到 萬,分兩注用自己及老媽名一人一間,此為主軸。 計埋居屋,事成後有三樓在手,到時讀者退休無憂。 留意銀行好鐘意搵一些35-45歲無仔女既人去sell年金,基本上呢類人很易sell中,只要同佢講十幾廿年後獅子月月有糧出比佢,就當回報係負佢個客照簽。 1/ 手持九龍市區近地鐵站,樓齡39年的單棟物業單位一個。
換言之,鄺球在持有加多利山豪宅後,仍以綠表人士身份,到房署揀樓及購入涉事居屋單位。 龍尾村蔡天鳳碎屍案轟動全城,死者前夫一家4口早前先後落網。 其中疑犯之一的前家翁鄺球(65歲,退休人士)被發現,於2019年持有價值逾7000萬元何文田加多利山豪宅單位後,仍能於翌年再買入葵涌一個居屋單位,引起各界關注。
已有物業再買樓: 首次置業的常見狀況
自住單位原先由「阿爸及阿媽」聯名持有,現在「阿爸及阿媽」將單位賣給新業主阿媽。 King:坊間部分財務公司講到有層樓就有錢,很多退休父母按樓套現給兒女做生意,但忽略了加按後能否應付還款。 後生仔做生意有時周轉不來,結果供樓的擔子就落在父母身上,但60幾歲人、20幾厘息,點供?
無論是甩名,抑或轉名,均須按樓價支付印花稅,業主當然想定一個比市價低的「成交價」,以減少稅款支出。 黃詠欣提醒,若果單位仍有承造按揭,成交價太「低水」的話,業主有機會被銀行「踢契」。 目前市場見得最多的方法,就是透過近親之間內部轉讓方式,讓業主無須「沽出」原來擁有之單位,即可回復「首置身」。
已有物業再買樓: 公司轉讓買樓要注意事項和風險(進階篇)
要注意銀行在審批一按時,會先查明準業主有否同時向發展商申請二按。 如有,銀行在計數時會先從業主入息中扣起二按供款,處理方法就如私人貸款或卡數一樣,銀行也會先扣起這筆數,再以餘下入息決定其負擔能力及借貸金額。 如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非因進一步轉售,例如「摸貨」或提名另一買家),繳付該「額外印花稅」的人士可於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後 2 年 內,申請退回已繳納的「額外印花稅」。
其實,兩夫妻的瓜葛千絲萬縷,在各種文件上都有機會出現兩人之間的關係,銀行彈指之間便會得悉。 此超連結可連接至由第三方於互聯網上編載和經營之其他網站。 已有物業再買樓 第三方乃非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及其他渣打集團成員(合稱「本行」)所擁有、控制或相關之單位,亦與本行無任何關係。
已有物業再買樓: 買家自製首置客身份 慳逾1750萬辣稅 5大「騎呢位」逐一破解
「買樓申請按揭可以借到幾多成?」買樓初哥申請按揭經常遇上此類問題,其實金管局對按揭成數有明確指引,但會受申請人的財務狀況、物業類型等情況出現變化。 已有物業再買樓 另外,如果想申請按揭保險,按揭成數可以大幅增加至九成,但同樣受不少條件限制,經絡按揭一次過為大家拆解當中細節。 當然,換樓客除了「先買後賣」外,還可以選擇「先賣後買」。 第一,如果換樓首期需透過舊樓套現才能獲取,就記住要穩妥一點,務必要等舊有物業的買家了簽署必買必賣的「正式買賣合約」後,才落實購入新物業,否則一旦舊有物業買家撻訂,自己購入的新物業也可能受拖累,而撻訂收場。 或者另一個穩妥的做法,就是在出售舊有物業時,在「臨時買賣合約」中上加簽必買必賣條款,才是對自己最保障的方法。 MoneyHero遵從《個人資料(隱私)條例 2013 》致力保障你的個人資料。
將住宅物業轉售或轉讓予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可獲豁免「額外印花稅」。 就「額外印花稅」而言,臨時買賣合約是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 當買方在 2010 年 11 月 20 日前已訂立臨時買賣合約購入住宅物業,他會被視為在 2010 年 11 月 20 日前已取得有關物業,不論他在何時將物業轉售,也無須繳納「額外印花稅」。 買賣雙方應在協商後在臨時買賣合約及買賣合約訂明由那一方(買方或賣方)繳付「額外印花稅」。 若買賣雙方同意由賣方負責繳付「額外印花稅」,我們建議買家考慮在臨時及正式買賣合約內訂明買方將會預扣部分成交價的款項以支付「額外印花稅」。
已有物業再買樓: 第二部份:額外印花稅(SSD)
金融科技平台ROOTS上會打造香港首創網上按揭申請表,一次過免費幫客戶向多間銀行遞交申請,無須再踏入銀行分行用手填表。 與此同時,ROOTS上會創立獨家A.I.按揭評估,讓客戶了解按揭負擔能力、獲批按揭的機會、按揭利率、現金回贈等資訊,以衡量是否落訂買樓及應選擇申請哪些銀行按揭計劃,大大減低撻訂機會。 另外,我們亦提供精準的智能按揭計算機方便各位計算能否通過壓力測試及每月按揭供款額。
- 他呼籲,為免對其他申請人不公,政府應盡快修改富戶政策和房屋管理條例,如提高綠表申請門檻、要求申請人申報資產等,以公共資源分配公平為依歸。
- 假設樓價800萬元,首置人士只需付3.75%印花稅(見下列表),即約30萬元,但非首置人士需要支付15%印花稅,即約達120萬元。
- 銀行是會一併計算兩層樓的供款總和,之後再對照入息,來評定供款佔入息比率及壓力測試。
- 外來人才在港置業,只要居港滿七年並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其之前購入並仍然持有的首個住宅物業,可申請退還已繳付的買家印花稅(BSD)及新從價印花稅(AVD),惟仍需要與首置香港居民一樣,繳交從價印花稅。
- 其次,在現時按揭保險計劃下,首置人士購入800萬元以下現樓,可申請最高9成按揭,首期不需太多便可上車。
- 但在此單位卻沒有鞋櫃,上次驗大單位則附設入牆鞋櫃,今次顯然裝置並沒有,但以大門的開合方向來說,也較難擺放鞋櫃,需要另闢地方放置鞋櫃,可能放於此位置。
買公司最大的風險是該公司可能有隱藏債務,買入該公司等於承擔了那些債務。 但其實只要找一間好的律師樓,他們好多方法查證公司有沒有「街數」或隱藏業權負擔,也會要求賣家簽份indemnity,所以風險不如想像大。 此外,新按保之樓價上限放寬後,早年採用發展商一按的用家亦增加機會可透過按保轉用銀行低息按揭,以免在低息蜜月期後捱貴息。
已有物業再買樓: 甩名後 物業一開二攻略
不過申請二按都要獲得一按銀行同意,市面上亦有三按、四按、五按,但由於風險太大,已經不太流行。 已有物業再買樓 一般來說,「加按」較多是在樓市上升時出現的選擇,因為物業價值上升,令可作貸款的金額亦相對提升,這個具體情況我們下文會再以例子作解釋。 幫大家一一拆解,另外仲會介紹多一個選擇比大家,就是業主私人貸款,讓有樓人士在比較後,可以揀選更適合自己的套現方法。
在加息三厘後,兩層樓的供款額相加為53,000元,供款佔入息不得多於45%下,月入117,700元才可過到負擔測試。 另一個經常出現的疑問就是,由於舊居本身有物業按揭在身,是否需要先從收入中扣減舊居的每個月供款,之後才去計算第二層樓的供款呢? 銀行是會一併計算兩層樓的供款總和,之後再對照入息,來評定供款佔入息比率及壓力測試。 無論私人屋苑、單棟洋樓、政府公屋或居屋(包括未補地價),不論自住或出租,只要是業主,即使聯名物業亦可以一人申請。 免律師費,亦毋須提供樓契,貸款申請及合約不會紀錄於土地註冊處。 但如果你原本透過A銀行借取按揭貸款,但是加按時,見到B銀行按揭利率較低以及物業估值較高,所以想順道「轉按」至B銀行,那麼手續就跟重新申請樓宇按揭一樣,即是銀行會審視你的入息、還款紀錄、可否通過壓力測試等。
已有物業再買樓: 獨家A.I.按揭評估
其實,對於內地居港人士、內地或海外收入人士,每間銀行的批核準則有一定差異,整理上述文件,也是一門學問,建議找專業人士協助,會令過程更順利。 「興建中的物業」一詞在本節包括 i) 未建成的樓宇 / 土地發展項目;或 ii) 已有物業再買樓 已建成的樓宇但發展商未獲得政府簽發的佔用許可證(俗稱「入伙紙」)或完工證(俗稱「滿意紙」)。 賣買這類物業會受到預售樓花的「同意方案」及「非同意方案」管制。 總數$2,930,000以上例子,賣家在扣除各種洗費之後能夠淨收的是二百九十多萬,而按揭餘額已經由律師樓代為付了給銀行。 不可行,如重覆轉名避稅操作,尤其短時間內進行,稅局會以「不代表自己行事」為由,追收15%印花稅的差價。
值得一提的是,這種內部轉讓只適用於直系親屬,即父母、子女、或配偶,而且必須使用「買賣」方式進行,才可以令受讓人即使已擁有多個物業,在「買入」物業時,亦能夠享用舊有稅率制,而非15%稅率。 首先如果手上已有物業想再買,就要用非首置身份。 同時間,有正在供款的按揭而又未斷供就想再借的話,壓力測試和供款比例會被收緊,想過壓測借錢也不容易。 首先,首次置業在買樓的世界中,不一定要求買家或借款人從來未擁有過物業。 一般未買過樓的人當然自然地被定義為首次置業人士,但如果你是曾經有買過樓但現在已經放售,或是本來聯名買過樓,但自身的業權已經賣給另一業主,而手上再沒有其他物業的話,同樣也是被定義為首次置業人士。 對於同意方案下的一手住宅物業,地政總署訂明的正式買賣合約的標準格式規定,物業只能轉讓給原買家。
已有物業再買樓: 轉讓業權予近親時,大幅壓低成交價,能否藉此支付較少印花稅?
沙田、荃灣、大埔等區都有大量的辦公空間,由工業大廈單位到甲級商廈都有。 已有物業再買樓 如你的公司想以低價買入或承租更大空間,新界會是理想地點。 為辦公空間訂立預算 預算多少視乎業務財政狀況而定,無論租還是買以及所選地區。 如公司財務已趨穩定,可按照估計的利潤和銷售額,預留一個安全預算以應付租用甚至購買辦公室,並記得把必須繳付的間接費用列入預算內。 無論買定租都各有優缺點,謹記不應讓辦公室成為公司的財政負擔,同時亦預計到公司未來幾年的發展,從而選擇最適合的方案。
雖然地產代理或買方可以透過土地查冊獲得以上資訊(如產權負擔已在土地註冊處登記),不過,為確保出售過程順利,以及避免日後出現糾紛,賣方最好預先跟買方披露有關資料,保障自己的利益。 不過要注意的是,借款人與擔保人雖然性質相似,但追討次序卻有別。 所謂「擔保人」,就是當買家財力不足以應付物業按揭時,依靠另一位較具財政實力人士協助擔保上會。 背後原理是,一旦借款人沒有能力履行債務責任,包括未能還款時,「擔保人」就會承擔其還款責任。
已有物業再買樓: 什麼是「按揭擔保人」?
這時候,陳生可以將其一半業權經律師以買賣方式售予妻子,回復首置客身份;妻子則將這層700萬港元的物業轉按申請八成按揭,獲得560萬港元貸款額;歸還380萬港元原有按揭餘款後仍能套現180萬港元。 陳氏夫婦3年前買入一層500萬港元物業,各自擁有一半業權,當時申請八成按揭,按揭貸款額為400萬元;3年後供剩380萬元,而樓價亦升至700萬元。 武漢肺炎肆虐下,本地物業出現輕微減價潮,吸引本身持有一層物業的業主出手買第二層樓,財務上透過「甩名」及「轉按」的操作來進行。 星之谷首席顧問子非魚將於本文詳細闡釋及分享新例下的中伏位。 筆者過去一年不斷叫客人們把物業轉名或除名,然後回復「處身」再買樓,避免15%印花稅,也寫了多篇關於甩名轉名的文章,深受讀者歡迎。
已有物業再買樓: 首次置業樓盤選擇較多
當閣下找出相關的大綱圖後,便可看到物業附近環境之現時及 / 或建議中的土地用途和道路網絡。 閣下可於規劃署或城市規劃委員會的網頁內取得更多資料。 如閣下在閱讀大綱圖時遇到任何困難,請尋求建築師或其他相關專業人士的意見。
已有物業再買樓: 物業價值 600 萬元或以下
筆者有位uncle,自住樓不但加了太太名字,還加了兩個子女的名字。 King:年輕人買樓,最多就是以為買樓一定要付百多萬首期,不知買細價樓可以透過「按揭保險」承造九成按揭。 物業持有期以公曆月計算,即由某月的某一日至下一個公曆月的前一日為一個月。
已有物業再買樓: 首次置業身份有甚麼好處?
在拆卸原有住宅物業以供建造新住宅物業後所進行的轉售或轉讓交易(包括空地)。 由遺囑執行人或遺產代理人出售離世者的產業,其中包括住宅物業,以及某人出售或轉讓一個從離世者遺產中繼承或根據遺囑、無遺囑繼承法律或生存者取得權取得的住宅物業。 出售住宅物業僅關乎破產人的產業或因無能力償付其債項由法院清盤的公司的財產。
已有物業再買樓: 單位細微地方欠妥
究竟如何可發揮到最大的慳稅效果,我們一文為大家解構。 如果本身屬於低價入市的業主,按現時物業升幅去看,本身已有很強防守性,退守放租坐擁高回報,與其沽貨離場般極端,可考慮「以租養租」,意即將手上單位放租,同時自己再在外面租大單位居住。 首先,要考慮該聯名物業是「聯權共有」抑或是「分權共有」? 如物業為「聯權共有」必須是將一半業權(50%)賣給對方﹔至於「分權共有」則要視乎雙方持有該物業的比例,如甲方持有40%業權,乙方持60%業權,甲方只能賣40%業權予乙方,反之亦然。 而由於「加按」是以物業作抵押的貸款,所以當樓價急跌時,亦即是抵押品價值大幅貶值,這個影響到銀行下調對物業的估價,亦有機會向你追回之前多借出了的貸款。 讀者不應保留九龍物業,賣走九龍單幢可釋放當中現金及已升樓價,對於現金不多既讀者需而家食一食糊。
已有物業再買樓: 裝修送你除甲醛(已完結)
另一方面,壓力測試的供款與入息比例也會相應調低一成,例如原本的壓測前壓測後 50%/60% 會變成 40%/50%。 除了上面提過的印花稅之外,換樓的時候也要留意如何處理按揭的問題。 如果你的做法是先買樓後賣樓,想賣出的物業有未供完的按揭,而你又想為新物業申請按揭的話,你就要非常小心,銀行會計算你的 Mortgage Count。 而在制度上,如果你先買後賣,而你的物業在一年內就會賣出,其實也是可以向稅局申請退回印花稅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