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必須現居於香港並擁有香港入境權,其在香港的居留不受附帶逗留條件所限制(與逗留期限有關的條件除外) 。 House730搵樓大本營提供最新居屋買賣資料,若想買入或出售居屋,或了解居屋價格水平,可直接透過業主或代理提供的聯絡方法查詢。 如居屋業主想出售居屋,可向各區的房屋署租約事務管理處或置業資助貸款小組,索取「可供出售證明書」申請書,填妥後連同申請費及樓契副本交回所屬租約事務管理處便可。 現時,出售居屋有兩個途徑,分別是經「居屋第二巿場」將未補地價居屋出售予合資格人士,或居屋業主可為居屋單位補地價,將物業轉為私人物業,放在自由巿場出售。 轉名要交戶主死亡證資料,所以唔會拖到好耐,可以同主任商量處理方法,正常只需要報過去一年嘅收入及資產,之後就要到房署定期的資產審查再申報.
問 13.住戶如購買了香港年金有限公司的「香港年金計劃」,是否須在申報家庭入息時填寫所得的每月年金金額? 答 13.就家庭入息,住戶須填報包括定期存款、保險及各項投資所得的每月平均利息、紅利及股息等收入。 問 6.是否所有住滿十年的住戶均須立即按「富戶政策」進行申報? 答 6.住戶在公屋住滿十年,便須每兩年按「富戶政策」申報家庭入息及資產一次。 此外,透過「批出新租約政策」獲批新租約的住戶和透過「公屋租約事務管理政策」註7獲批相關申請的住戶,不論其居住年期,亦須每兩年按「富戶政策」進行申報。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已買公屋遺產: 5 遺產承辦處會否就死者在香港的遺產發出兩份授予書(即中英文各一份)?
有瓦遮頭固然好,但未補地價的公屋同居屋等資助出售房屋,在加按套現周轉方面始終有限制。 究竟未補價單位的業主需要現金周轉時可以如何合法套現呢? 今次就等MoneyHero為大家拆解!。 已買公屋遺產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沒有法例寫明先人過身後多少日內後人需繼承物業,所以暫時擱置遺產承辦未嘗不可;甚至可以待自己買了層新樓後才繼承物業,毋需繳付15%印花稅下,坐擁兩層樓。
- 答 22.有關「住宅物業」的定義沿用公屋申請者及以白表資格購買居屋單位的相關定義,單位是否全權擁有和單位面積大小並非考慮因素。
- 有關規定是為了給予遺囑執行人或有權優先管理死者遺產的人士足夠時間,收集有關死者的資產和負債的資料,以及處理涉及遺產的急切事務。
- 不過,簡單來說,居籍指死者去世時合法逗留並打算以之作為永久居所的國家或地方。
- 不過,如果父母猝逝發生在「揀樓前」,子女若果希望繼承新居屋權,須重新進行入息和資產審查,而且只限家庭成員。
- 答 19.「富戶政策」以整個家庭為基礎計算及評估。
- 當新買家將來在公開巿場出售該居屋單位,需要承擔補地價的責任。
你好,名下有一單位及一車位(分開契)三人聯名,想將自己三分一業權甩名予家人,如單位三分一業權值2百萬及三分一車位業權值35萬,請問兩者厘印是否各只需付100元? 下一代的盤算是:一旦雙親離世,他們自己非該公屋的註冊住戶,不可能繼承公屋的租用權利,長期以來,香港人把公屋當成一個個人非正式「資產」,是永遠屬於自己的,一旦入住就不願放棄。 若死者有兄弟姊妹但父母仍在世,則兄弟姊妹不能分得遺產,如果死者無後裔及無在世父母的情況下,兄弟姊妹可在扣除配偶所得部分之外,分得部分遺產。
已買公屋遺產: 計算器
而如聯名人遇到財務問題,被債主入稟追討,需要被銀行收樓,或被財仔入紙申請破產,在分權共有的情況下,只得該位聯名人的業權會受到影響。 而該聯名人遭財務公司拍賣業權的份額,市場稱之為「半契樓」或「碎契樓」。 在法律上,聯權共有人的權益互相重疊,故每位聯權共有人都可聲稱自己擁有整項物業。
- 6) 死者的伯父、叔父、舅父、姑母及姨母,或於死者在生時已去世的任何死者的已故伯父、叔父、舅父、姑母及姨母的後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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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轉單名係法律上也是一宗買賣交易,需要繳交印花稅。
- 基於華人對於死亡的話題都很忌諱,很少人願意在生前好好規劃去世後的安排,故未必人人會在生前訂立遺囑。
- 答4.房委會於2016年10月檢視了「富戶政策」。
那麼,如轉按套現把家人的綠表居屋補地價變成私樓,可不可跨越房署? 因如未完成承繼,只是用遺產承辦人身份操作已故親人的物業,是不能做按揭,因此是不能轉按套現去補地價。 業主在出售物業時,有責任證明其物業沒有任何欠款。 因此,買家應要求業主提供該等費用的最近期單據並加以查核。 「出售居屋單位2016」包括元朗屏欣苑及沙田嘉順苑。 已買公屋遺產 元朗屏欣苑的單位數目佔整個「出售居屋單位2016」約91%。
已買公屋遺產: 第十四部分 授予書發出後的事宜
公屋裏較年輕的人已搬出去,剩下父母親兩個老人留在公屋,由於下一代已有自己的家,可能住另一個公屋單位,可能買下居屋、私樓。 6) 死者的伯父、叔父、舅父、姑母及姨母,或於死者在生時已去世的任何死者的已故伯父、叔父、舅父、姑母及姨母的後嗣。 元,不過,要注意的是,即使款額遠低於當時樓價,亦有機會被視作送契樓。 而且實際條款限制就較為複雜,隨時對日後按揭、稅務及業權均有影響。 定息按揭即指在供款期間,息率是固定不變,在反映成本及風險溢價的情況下,一般年期越長,利率亦相應增加。
好處除了讓客戶有更多選擇,借款人亦毋須符… 而長子有感自己負責供樓,但將來到正式繼承時,也要和次子分一人一半,感覺自己被弟弟「搵笨」,心有不甘,兩兄弟爆發爭端在即,長子便找筆者請教解決繼承問題方法。 面對持續上升的公屋需求,房委會認為在增加公屋供應的同時,有必要同步檢視如何更好地運用公屋資源,確保公屋資源分配給較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 最新公屋輪候時間又再延長,根據房委會最新數字,一般公屋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再增加至6.1年,比去年底公布的5.9年再增加逾2個月。
已買公屋遺產: 3 遺產管理官在甚麼情況下會協助以簡易方式管理遺產?
子女「供甩」物業後,需要完成轉名和繼承,才能向銀行取回樓契。 如果作為繼承人的子女本身有物業,則不能夠被視作承繼遺產,法庭亦不會頒佈遺產令,代價是後人需要繳付15%從價印花稅以完成交易。 在另一個情況——假設子女繼承父母已經買入的居屋,就算持有物業,亦可以豁免15%辣稅。 如果發生在「揀樓後」,法律上該對父母已經是準買家,子女可以用繼承人身份完成交易,並向房屋署提交相關文件例如死亡證等,就算子女入息或資產超出了白表或綠表上限,都可以順利成為新居屋業主。 如在香港並無擁住宅物業,住戶便須填報其家庭入息資料;以及申報其家庭總資產淨值有否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但暫時無須提交證明文件。
問 10.在申報物業或土地的收入時,住戶是要申報在何時的收入? 答 10.就物業或土地的收入,住戶須填報的時期與過去的「富戶政策」相同。 住戶須申報在申報年4月30日或10月31日在香港及香港以外擁有土地、停車位和住宅/商業/工業自置物業(擁有全部或部份業權)或非自置樓宇(如屬二房東)的收入。
已買公屋遺產: 繼承物業後,多購一層物業需繳稅
不過,申請任何貸款都要量力而為,特別要睇清楚貸款利息水平同評估個人嘅財政能力,目前唔少財務公司,例如安信信貸同中潤物業按揭都有提供業主貸款,業主可根據需要比較及選擇。 如物業的擁有形式 為聯權共有 ,俗稱為「長命契」,當聯權共有物業的其中一名業主去世,在生的聯名業主可把認可死亡證在土地註冊處註冊,以更新有關物業的土地登記冊。 由於所提交登記的文書只會在完全符合《土地註冊條例》及《土地註冊規例》的規定下,土地註冊處才會接納註冊。
年才完成,受贈人於這段時間內轉售物業困難重重,即使真的於市場放售,地產代理有責任告知準買家該物業為送契樓,並提醒對方送契樓的業權問題易影響按揭批核,多數買家都避之則吉。 除了多個香港樓盤資訊外,House730亦提供不同類型的樓市資訊,包括地產新聞、成交數據等等,讓你成為精明買家或租戶。 已買公屋遺產 House730搵樓大本營是香港的搵樓平台/租屋網,齊集香港樓盤及樓市資訊,網羅業主及各大中小型地產代理的樓盤,助用戶找到心水香港樓盤,網上搵樓買樓更輕鬆。 值得留意的是,並非所有居屋屋苑都需要補地價,才能在自由市場出售。
已買公屋遺產: Q6:繼承遺產算不算送契樓?
此外,綜援戶(包括有殘疾成員的綜援戶)亦可獲豁免於「富戶政策」。 問 23.如住戶總共有3名家庭成員,其中一位超過60歲,另一位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最後一位領取傷殘津貼,可否獲豁免於「富戶政策」? 問 3.為何經修訂的「富戶政策」的資產水平定於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 有關查閱或更正個人資料的查詢,可向「部門資料保障主任」提出,地址為九龍何文田佛光街3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總辦事處。 根據房屋條例,單位除在首次售出日期起計兩年後,經第二市場轉售,或已繳付補價外,是不可自由轉讓物業業權的。
反觀若物業屬於「分權共享」,則去世者持有份數會由其受益人來繼承,當繼承後要重新處理按揭問題,銀行可能會因應其能力作按揭審批。 個案中,谷友丈夫的物業屬於「單人持有」,如果谷友想繼續沿用丈夫的按揭,要在轉讓前向銀行查詢,否則按一般程序,當谷友繼承物業後,銀行也理應會需按照其能力重新審批。 已買公屋遺產 獲得「遺囑認證」後,可以申請繼承物業,當中構成的一次轉讓,是否涉及繳付「從價印花稅」? 根據《稅務條例》,無論屬有遺囑或無遺囑下的物業轉讓,受益人都可以豁免印花稅。 所以按谷友個案,雖然她手上已持有一層住宅物業,但繼承過程中則無需要繳付「從價印花稅」。 谷友個案屬於「有遺囑」的一類,其丈夫生前訂立一份遺囑,委託她成為「遺產執行人」。
已買公屋遺產: 留言
我們早前也有報道過,次序為配偶優先、子女排在配偶之後,繼而到死者父母、再之後才是死者兄弟姊妹、或兄弟姊妹的後裔。 如果死者只有配偶,在扣除一些債務及行政費用後,配偶可獲發全部遺產。 如同一般申請公屋程序,合資格的新戶主,須要進行「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
凡全家總入息不超逾公屋入息限額兩倍,可獲批繳交原有租金;如入息為兩至三倍者,可獲批繳交倍半租金,另加差餉的新租約;而入息超出三倍,而資產不超出者,則需繳交雙倍租金,另加差餉。 若住戶有照顧戶主的需要,或須依靠戶主,可申請親人有條件暫准居住。 申請人需提供有效文件證明雙方關係,並須每六個月申報居住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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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會備忘登記人被警告後,可撤回《知會備忘》,或呈交《警告應訴書》(指明表格C1.4),以回應你的警告。 視乎情況,之後有關各方應通過《傳票》作出適當的申請,請求在司法常務官席前進行簡短聆訊,以獲取指示/命令。 相關費用(如有)繳交後,完成修改通常需時大約4至8個星期。 不過,如果司法常務官提出提問(包括之前沒有發現額外資產及負債的原因,將擔保人的擔保加額或修改支持誓章的要求等),處理時間將會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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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面對持續上升的公屋需求,房委會有必要檢視能否更妥善分配公屋資源予較有迫切需要的申請者,並使相關政策更公平。 此項轉名的申請必須以不涉及金錢代價的轉讓契據形式辦理及準承讓人必須為該物業業主已登記的家庭成員 (業主去世個案除外)。 這就是一項買賣,我們可以代代辦,包括律師,按揭,估價等等。 一個價格除印花稅外全包,有興趣可以與我們聯絡,謝謝。 按照你630萬計算,印花稅6萬,律師費13000。
已買公屋遺產: 5 死者去世多時,但從來沒有人申請/取得授予書,我現在還可以申請嗎?
倘所擁有的業權屬聯同他人共有,上述所計算出的收入,則須再根據所佔業權份數按比例折算。 如果所擁有物業因政府推出措施而獲豁免繳交當季差餉,則仍然可獲扣減。 惟將工業/商業物業自用作營商用途而沒有在營業損益表/財務報告中開列租金支出,則無須計算物業收入。 問 11.住戶在填報受僱收入時,是否只須填報申報月份(4月份/10月份)的入息? 答 11.就受僱收入,住戶需填報的時期與過去的「富戶政策」相同。 聯名購買物業的方式是長命契,其一業主逝世後,物業的全數權益便會全部歸另一業主所有,物業的持有人亦不可以用遺囑的方式,將物業的權益傳受給所指定的受益人。
中原地產10大屋苑錄得17宗成交,按星期減少7宗。 黃埔花園錄得5宗成交,太古城是唯一零交投的屋苑。 美聯周末10大屋苑有18宗成交,按星期減少7宗,太古城及海怡半島零成交。
已買公屋遺產: 2 遺產承辦處會協助我管理遺產嗎?
學者:應收緊資產限額 公屋聯會主席、長策會成員王坤解釋如新戶主入息及資產限額分別超出公屋申請的三倍及八十四倍,或不能續租。 三人家庭為例,入息上限約六萬三千元,資產上限為一百七十七萬元。 王坤認為,目前公私營單位不足,收緊富戶政策有困難,預料要待有充裕供應後才能檢討。 照顧者可申請暫准居住 本報向房屋署查詢,過去五年公屋轉名或加名的申請個案,署方回應指,並無相關統計。 但按現行政策規定,轉名須按俗稱「富戶政策」接受全面經濟狀況審查。
問 21.住戶已購買資助出售單位,惟有關物業尚未落成,是否仍須遷離公屋? 答 21.以綠表資格購買資助出售單位的住戶,可在接收所購買的物業前無須交回公屋單位,並可繼續繳交現行租金。 然而,若住戶以白表資格購買資助出售單位或購買私人住宅物業,則不論有關物業是否已落成,房屋署均會向有關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要求交還其公屋單位。 問 14.房屋署會如何評估個別資產項目(如土地/非住宅物業)的淨值? 答 14.個別資產項目其淨值的計算方法與過去的「富戶政策」一致。
已買公屋遺產: 遺產物業仍有按揭在身怎辦?
即使原因屬於可接受範圍,申請過程會較花時間,程序亦非簡單。 按揭方面,後人可以代前人完成交易,並以借款人身份申請按揭。 現時最優惠按揭計劃為按息2.5%,總現金回贈率為1.35%,回贈率若果超過1%,需要扣減貸款額。
相反,如物業屬於聯權共有,死者的權益將自動轉移至其他在生的聯權共有人中。 MoneyHero遵從《個人資料(隱私)條例 2013 》致力保障你的個人資料。 透過MoneyHero申請貸款時,你的個人資料將傳送至銀行或貸款機構,並由他們處理有關申請。 除非你同意,否則MoneyHero不會儲存你的個人資料。 香港地一屋難求,擁有一層未補地價的公屋、居屋或者綠置居 ,都稱得上是「人生勝利組」。
已買公屋遺產: 1 授予書需要多久才能發出?
房屋署亦會向住戶追回因資料不正確而少付的租金,甚至收回他們現居的公屋單位。 公屋戶主轉名,通常有以下任何一個原因:戶主去世或搬遷。 公屋戶主去世或遷出後,單位的租約可無條件地批予在單位內居住亦是認可成員的戶主配偶,配偶可無需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而申請成為該單位的新戶主。 居屋第二巿場是為那些由售出日起計進入第三年或以上的居屋單位而設,讓業主無需補地價,將居屋出售予公屋住戶,或選擇售予獲房屋署發出「綠表資格證明書」的人士。 本公司擬使用閣下的個人姓名、電話號碼、傳真、地址或電郵地址處理閣下的申請、回覆閣下查詢並作地產代理服務的促銷及向閣下提供中原集團其他公司的資訊。 本公司在未得閣下的同意之前,不能如此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並向閣下作直接促銷。
已買公屋遺產: 遺囑執行人等的法律責任
詳情可向所屬屋苑管理處/區域物業管理辦事處查詢。 可以,律師樓操作則看律師樓怎樣處理,我們公司可提供相關服務安排及跟進服務。 包括物業定價,估價,安排律師等等手續,可以解決你的疑問。 有聯名物業並以長命契形式同妹妹持有一個居屋單位,已經補地價, 並已經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