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組織或業主只需要為其大廈或個別單位將進行的維修工程提交一份簡易申請表格,市建局就會按照相關的資格、樓宇狀況及需要,提供適切的技術及財政支援,免卻業主組織或業主需就各項資助服務提交個別申請。 市建局相信重新組合服務及簡化有關申請流程,有助鼓勵及順利展開維修工程。 妥善保養及維修是大廈業主的責任,市建局希望透過優化復修計劃,積極鼓勵業主為樓宇進行適時維修及保養工程,以改善樓宇安全及環境衛生,有效延長樓宇的使用期。
-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一般沿用屋宇署清拆違例天台構築物的安置準則,處理受其重建項目影響而須清拆的違例天台構築物住戶入住房委會租住公屋單位的安置申請,詳情請參閱房委會網頁的公營房屋政策甲部第二章。
- 除了大量失修樓宇亟待重建,2021年人口普查結果亦顯示,深水埗區住了大量人口,人口密度及五年內淨遷入量同為全港第二。
- 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香港法例第563章),市區重建局可藉發展項目方式或發展計劃方式,實施任何項目。
- 2009年10月23日,市區重建局以2.18億港元向邵逸夫家族購入觀塘裕民坊51-63號寶聲娛樂城。
獲批准參加第二輪2.0行動的合作社,該合作社社員可以就其自住之合作社樓宇單位申請上述自住業主/長者自住業主的資助。 由屋宇署按風險評估結果挑選而得出的樓宇,惟其業主或業主組織未能就樓宇公用部分自行籌組訂明檢驗及修葺工程以遵辦強制驗樓法定通知。 針對第二類別樓宇,屋宇署會行使法定權力委聘顧問及承辦商代業主進行所需的檢驗及修葺工程。 除下文4.1 或4.2 段所述的情況外,業主必須同時付費參加市建局的「招標妥」樓宇復修促進服務(「招標妥」)採購檢驗服務及修葺工程合約。 本人/我們明白在遞交本申請表後,市建局及/或屋宇署並不保證或承諾所有申請的貸款/資助項目最終均可獲批及每個貸款/資助項目均受其各自的審批條款及要求約束。
市區重建局: 市區重建局
政府憲報正式刊登收地通告,同時在重建範圍內張貼,通告發出後,有關樓宇的業權將於三個月後,復歸政府所有,業主失去原有的法律權力和利益。 近年港鐵上蓋物業及市區重建局項目(即一鐵一局)成為住宅供應主要來源,部分更極受市場歡迎(例如黃竹坑站上蓋物業),即上千居搜尋全港各區筍盤,比較樓盤優劣。 市建局雖不隸屬於政府,卻擁有政府賦予的公權力,能夠引用「收回土地條例」以免補地價的形式強徵土地,而且又每年獲得政府注資,拿著公共資本強行收地,難免予人「財雄勢大」的印象。 若土地審裁處發出強制售賣令,除非所有相關人士書面同意採用土地審裁處批准的其他出售方式,否則該地段會以公開拍賣方式出售。 土地審裁處會決定是否發出強制售賣令及審批地段的拍賣底價。 大業主須令土地審裁處信納 基於該地段上的齡期或其維修狀況,該地段應重新發展及 大業主已採取合理步驟,以獲取該地段的所有業權。
一般來說,任何人士(並非以承按人以外的身份)擁有某地段不少於90%的不分割份數業權(即「大業主」),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作出命令,強制售賣該地段所有不分割份數,作重建之用。 為了鼓勵重建破舊大廈,《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香港法例第545章)於1999年6月7日生效。 政府會在復歸日期起計的28 天內,就收回土地,向前業主及在緊接復歸日期前擁有該土地產業權或權益的人士,發出補償建議,或邀請有關人士就法定補償提出申索。 市區重建局 市建中介公司會和每一位申請者及其後參與該核准項目的業主,簽訂中介協議。
市區重建局: 簡介
消息指,市建局要求發展商出價最少達80億元,分紅比例由發展商建議,建成後需要將商場及公共設施交予政府,涉35萬方呎,政府會給予發展商18億元,近150萬方呎住宅樓面則由發展商擁有。 預算總投資額約達180億元,即使扣除該局提供最多約18億元,發展商也要負擔逾160億元投資額。 如貸款申請涉及的維修工程由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或有關居民組織統籌,而他們願意協助提供所需文件(例如:工程合約╱標書、業主大會會議記錄及通告、修葺令╱勘測令副本),屋宇署會直接聯絡業主立案法團或居民組織索取資料。 2019年施政報告》中追加撥款35億元,伙拍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推出「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消防資助計劃),以資助更多舊式商住樓宇業主,履行《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下提升樓宇消防安全的要求。 全稱為「市區重建局」的市建局,是政府成立、專門負責為舊區進行重建及樓宇復修的法定公營機構。
- 每名參與業主須攤分的費用,將按其在該地段中所擁有的不分割份數計算。
- 本廣告/宣傳資料內載列的相片、圖像、繪圖或素描顯示純屬畫家對有關發展項目之想像。
- 註一:不包括(a)單一業權的樓宇;(b)樓高3層或以下的樓宇或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及(c)香港房屋委員會轄下的租者置其屋計劃屋苑。
- 私人財團訂立的收購價沒有一個公開統一的公式,發展商只要取得 8 成業權,便能入紙申請「強拍」重新發展土地,小業主未必有「吊高嚟賣」的議價能力,分分鐘未傾好收購價,物業就被強拍,持貨力被大大削弱。
另一首置項目,位於石硤尾大坑西新邨重建項目,涉及約2,000伙。 市建局稱大坑西新邨重建規模龐大,未來7年要預留100億元發展項目。 市區重建局 2022年12月12日,多年來一直爭取發牌,工作了30多年的一名工匠未獲安置,但最後被要求「清場」,惟食環署人員最終未有現身。 2021年5月4日,市建局派出百多名保安人員與執達吏到觀塘裕民坊進行清場行動,將未肯在限期前搬離的商戶強行抬走。 2013年12月31日,第2、3及4發展區內14座樓宇已全部騰空,所有樓宇現已交予承辦商進行圍封及拆卸工程。
市區重建局: A. 申請收回土地
長者安居協會提供(1)電話及網上查詢服務、(2)社區教育、及(3)個案服務。 符合申請資格的長者小業主,如欲申請調解員費用資助,須於調解會議開展前向聯合調解專線辦事處處提交申請,否則申請將不會受理。 註一:聯合調解專線辦事處不會接受現時正享有任何形式的資助房屋或相關福利的業主/戶主或其配偶,申請調解員費用資助。 有關重置單位基本單位價值(即$/平方米)之上訴,會由地政總署署長考慮。
市區重建局會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香港法例第563章)和《收回土地條例》(香港法例第124章)收回土地。 大規模重建公務員合作社的呼聲早在2013年已經出現,上屆政府開始着緊覓地建屋,而合作社樓宇殘舊,缺乏電梯和消防設施。 而當重建消息漸盛,小業主就更加不會花錢修葺,乾脆等待售樓,加速樓宇老化。 負責人應考慮升降機/自動梯有否足夠的空間進行有關工程、技術可行性和自身財政預算是否充裕等,以決定應否更換現有的舊式升降機/自動梯的主要部件或按機電署的指引加裝新的設備。 負責人同時亦可考慮更換整部升降機/自動梯,以期達致現今最新的安全水平。
市區重建局: 市區重建局社區空間
例如,市建局在2006年開始為深水埗荔枝角道/桂林街和醫局街項目進行物業收購,當時業主自住物業的收購價只有每呎實用面積3,894元。 市區重建局 其後市建局與長江集團合作,興建高級住宅「丰滙」,現時每呎售價為15,000至20,000元。 不難看出,市建局在收購舊樓時的優勢極大,比起發展商私人收購,市建局需動用的財政資源必定比發展商少。 他又指,深水埗和荃灣均屬舊區,市建局可借鏡「油旺研究」提出的概念和規劃,審視兩區的土地用途、道路規劃、休憩空間及社區設施等情況,為兩區制訂規劃及重整藍圖,並探討調整及提高區內發展密度的可行性,從而善用土地和加快舊區重建。 他引述韋志成指,為深水涉進行如「油旺研究」般更深入及廣泛的重整研究,制訂全面更新藍圖,加快更新步伐是適當。 韋志成又指,荃灣最高住用地積比率目前僅為五倍,現在是合適時候,在荃灣開展研究,審視提高荃灣區地積比的可行性,同時檢視土地用途,改善該個舊區的整體環境。
受政府清拆影響人士如符合上述入住公屋的資格,可向房屋署申請「綠表資格證明書」,以普通綠表資格申請購買居屋或居屋第二市場的單位以代替安置。 惟他們須符合「出售居屋」計劃或居屋第二市場的申請資格和視乎該計劃有否推出發售。 另一幢位於大角咀必發道的安置大廈,大部分的單位已用作安置受市建局重建項目影響的住宅租戶,因此並沒有参與「社會房屋共享計劃」。 市區重建局已制定新一份未來5年業務綱領,預計悉數重建項目的總發展成本逾1,000億元,料可提供1.8萬伙住宅;當中包括兩個首置項目共2,260伙。 市建局稱不排除於2024/25年要加強銀團貸款、加大發債規模,但現階段未考慮要求政府注資。 市建局在2017年8月向城規會邀交的項目修訂中,靠近觀塘道的政府辦公室及零售建築「鵝蛋」形設計消失,公眾休憩用地及綠化空間亦因「有關部門」不希望公園內有水景設計,改為平實設計。
市區重建局: 重建項目
除了為同事提供專業培訓和發展機會,我們亦為同事舉辦不同類型的聯誼康樂和義工服務活動, 並引進員工輔導服務,以期於各方面協助同事平衡工作與生活,保持他們的身心健康。 我們希望讓員工在市建局有充分的機會自我提升,得以盡展潛能,發展長遠事業。 市建局得以成功推行各項市區更新計劃,實有賴各員工的專業態度及他們的工作熱忱和努力。 我們的薪酬策略著重以工作表現為本的文化,透過工作表現評估機制,確保優秀的員工得到適當的嘉許及鼓勵。 賣方建議準買家參閱有關售樓說明書,以了解發展項目的資料。
法定業主須於提出補償建議日期起計的2個月內,提出書面上訴。 倘申索人與政府未能就法定補償額(如有的話)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裁定補償額。 倘有關個案已轉介土地審裁處處理,先前的自置居所津貼/額外津貼建議,即告撤回。
市區重建局: 發展計劃
(ii)若樓宇已被納入市建局重建發展項目,樓宇業主因應樓宇安全,例如應「強制驗樓計劃」或有關法定維修命令的要求需要進行維修,市建局會按情況酌情考慮審批申請。 如屬公司申請人 (只適用於申請「2.0 行動」的自住業主津貼或「升降機資助計劃」的長者自住業主資助或「樓宇安全貸款計劃」),須由獲公司授權的人士簽署,並加公司蓋印。 如屬公司申請人(只適用於申請「2.0 行動」的自住業主津貼或「升降機資助計劃」的長者自住業主資助或「樓宇安全貸款計劃」),須由獲公司授權的人士簽署,並在申請表正本加公司蓋印。
有待上訴委員會所裁定的問題須由聆訊上訴的成員以過半數票裁定。 如聆訊上訴的成員就任何待上訴裁定的問題所投的票出現票數均等,則上訴委員會主席除原有的一票外,還可投決定票。 除了大量失修樓宇亟待重建,2021年人口普查結果亦顯示,深水埗區住了大量人口,人口密度及五年內淨遷入量同為全港第二。 而當中不少居民乃住在「劏房」之中,數字由2016年的15,729戶(佔全港16.6%)升至2021年的22,153戶(20.6%),數目僅次於油尖旺區。 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稱,按早前推售紅磡煥然懿居的經驗,三房戶、有間隔及設梗廚的單位,較受買家歡迎,料大坑西新邨重建將提供三房戶型,但未必排除棄建開放式單位。
市區重建局: 盡展潛能 發展事業
受清拆影響人士如符合安置資格,並已經申請公屋及獲得登記,而其公屋申請書已被確認符合資格入住公屋及將於12個月內到達編配階段,便可根據「提前配屋計劃」提前處理有關個案。 隨着寮屋管制及清拆職務由2006年4月1日起從房屋署移交地政總署後,房屋署的職責只局限於協助安置受政府為騰出土地作發展或其他用途等清拆行動影響的合資格人士,以及受天災和其他緊急事故影響的災民。 規劃方案未能改善基層社區生活,商販認為市區重建局年初以急於發展為由,要將植根觀塘數十年的商販趕走,市區重建局欠所有被逼遷的商販一個交代,未能改善基層的社區生活,需要反思現有的發展模式。 落成後將連接港鐵站、未來觀塘新市中心發展區及大型商場。
2021年9月9日市區重建局公佈恒基地產以81.89億元投得土瓜灣庇利街/榮光街發展項目,項目預計提供1150個住宅單位,每方呎樓面地價11,414元。 私人發展商也熱衷於收購舊樓,將舊樓群重建為利潤更高的豪宅和商廈。 私人財團訂立的收購價沒有一個公開統一的公式,發展商只要取得 8 成業權,便能入紙申請「強拍」重新發展土地,小業主未必有「吊高嚟賣」的議價能力,分分鐘未傾好收購價,物業就被強拍,持貨力被大大削弱。 位於黃大仙的衙前圍村(左圖 / 市建局),曾為市區最後一條圍村,雖具歷史價值,卻於 2013 年被市建局下令清拆,並曾提出周邊規劃為私人住宅((右圖 / 網絡),及後因於地盤發現明清時期古物,重建計劃才宣布暫緩。 大角咀的重建,既改善了該區的市容,也帶動了區內樓價,得到理想賠償的區內業主,能夠利用市建局提供的資金,在置業階梯上晉級。 過去就有研究指出,在市建局大部分的重建計劃中,自住業主一般都歡迎市建局的收購提議。
市區重建局: 市區重建局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
根據民政事務總署的私人大廈資料庫,深水埗區有記錄的2,147幢私人大廈裏,逾半的1,111幢建築年份是在1974年或以前,並且有507幢屬於「三無大廈」。 其中424幢是同時達50年樓齡且無任何大廈管理組織,這些高危建築佔區內大廈總數達19.7%,數字為各區之首。 申請人其家庭成員須接受全面入息及資產審查,其家庭總入息及資產淨值不得超逾房屋委員會訂定的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 (三)及(四)市建局將於二○二二年八月,向社聯增撥65個位於順成大廈的單位,作「社會房屋共享計劃」之用。 為確保安置大廈單位的流轉性,如租戶每月的總入息或總資產淨值超過入住資格的限額、獲得安排公屋「上樓」或找到長期居所後,便須騰出安置大廈單位。
市區重建局: 市區重建局發展計劃圖
該協議將詳細列明市建中介公司和申請者於該核准項目下的權利和責任,以及該核准項目時間表內的一些重要期限、申請者須支付的費用及導致退出/終止中介服務(先導計劃)的因素等。 在考慮是否選取任何一份申請作初步處理時,市建中介公司會考慮所有申請資格是否均已符合;市建中介公司當時可調配的人力和財務資源;以及其他有關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樓宇的業權結構等。 若申請地盤所屬的區內有成立「市區更新地區諮詢平台」(「諮詢平台」),該申請地盤應位於「諮詢平台」已識別的「重建區」之內、或不是位於「諮詢平台」所建議的「保育區」內。 市區重建局透過新成立的附屬公司「市區重建中介服務有限公司」(市建中介公司),推行有關先導計劃(中介服務(先導計劃))。 根據政府在2011年2月公布的「市區重建策略」,市區重建局可以「促進者」的身份,協助有興趣的業主集合業權,作聯合出售,而便開展重建項目。 若有關申請獲選及經財政司司長批核,市區重建局會在申請地盤內的樓宇,進行人口凍結調查,並以此代表該申請已被選中及正式實施。
市區重建局: 先講「賺錢」再說「重建」 市建局已遺忘自身職責了嗎?
他指市建局已完成「油麻地及旺角地區規劃研究」,而當局正聯同相關部門與市建局就建議的規劃制訂執行細節。 市區重建局 若申請人未能提供足夠個人資料,市建局/屋宇署將不能處理有關申請而可能導致有關申請被取消。 請確保所提供的資料是準確及請即通知市建局/屋宇署有關任何資料的變更。
市區重建局: 市建局高價收樓 重建後勢難負擔
為了鼓勵重建破舊大廈,政府訂立《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香港法例第545章)及《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指明較低百分比)公告》(香港法例第545A章)。 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香港法例第563章),市區重建局可藉發展項目方式或發展計劃方式,重建某一地段。 申請資助的長者小業主須就其提交的所有文件,憑藉《宣誓及聲明條例》(香港法例第11章)作出聲明,確認提供的資料均屬真確無訛。 為協助業主解決有關強制拍賣引起的爭議,發展局推出調解先導計劃,並提供財政支持,協助涉及或即將涉及強制拍賣申請的業主,進行自願性質的調解。 業主倘就發放自置居所津貼/額外津貼,對地政總署署長的決定(包括領取自置居所津貼、計算自置居所津貼的樓面面積、及其他有關事宜)感到不滿,可於署長作出決定後的60天內,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在簽署首份中介協議日期後的2年之內,參與業主擁有不分割份數的百分比總數必須達90%(或80%至90%之間,視乎市建中介公司的絕對酌情權)。
我在今年的施政報告提到,樓齡5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在過去十年由3,900幢急增至8,600幢,加上全港5,000多幢「三無大廈」日久失修的問題,我們須採取更有效的政策手段,加快重建更新步伐。 其中,我認為市建局可以較為聚焦市區重整更新的規劃,例如剛完成的油旺地區規劃研究,市建局就提出轉移地積比、街道整合等規劃手段,而落實時則可更多依賴私人市場的力量。 我已邀請市建局在荃灣和深水埗舊區開展同樣的地區規劃研究,以確定更新這兩個舊區的方案。 我亦和周主席一樣,鼓勵市建局以前瞻性的思維,善用科技、勇於創新,繼續以地區為本、以人為本的方式推行市區更新,為舊區注入新元素和新動力,與政府一起努力為香港帶來新的城市面貌,改善市民的生活環境。 2006年1月14日,市區重建局舉辦了工作坊, 逾百位來自觀塘有關的不同界別人士參與腦力激盪法,包括受到影響的觀塘街坊、社區領袖、商人、規劃師、建築師、社會工作者和入圍的三家建築顧問公司等。 2017年3月,由於當局/市區重建局未完全收購第5發展區——裕民坊內的全部業權,為了讓項目可如期完工,當局建議將第4及5區分拆發展。
市建局今日(27日)公布啟動的九龍城重建項目KC-017,地盤面積約37,061平方米,涉及三個地盤,主地盤界線大概毗連賈炳達道、龍崗道、衙前圍道及侯王道。 即九龍城街市所在的九龍城市政大樓一帶,距離港鐵屯馬線宋皇臺站B3出口,亦只有一街之隔。 黃偉綸指,市區更新是一項充滿挑戰的任務,就開展荃灣及深水埗地區研究,市建局管理層會盡快呈請董事會,在獲得其支持後盡快開展研究,期望可在兩年內相繼完成。
市區重建局: 政府何時會提出補償建議,或邀請提出法定補償申索?
當在「平台」開立賬戶後,賬戶持有人可自行上載標書文件及透過「平台」進行邀請投標程序。 而繼後之回標安排及開標程序,賬戶持有人必須按「建築物管理條例(香港法例第344章)」及其工作守則,就採購供應品、貨品及服務之要求及程序完成有關工作,從而委聘合資格人士進行籌組或展開大廈維修工程。 巿建局除為「平台」管理其糸統上之操作外,不會參與其後的回標及開標程序。 有關上述法例要求的招標程序可参考本局編制的「樓宇復修實務指南」(按此處)。
招標條款中,刪去80億元的入場費,由財團自行出價;至於項目的單位類型,亦可以與市建局商討,增加細單位的比例,以便符合市場需求。 另一方面,亦有財團指出,市建局要求發展商必需在56個月內,為該局建好包括商場及公共交通交匯處等的2層平台設施,之後才興建住宅部分過短,所以今次市建局延長興建平台的時間至72個月。 市區重建局 由於今次市建局為項目「開綠燈」,市場預期項目會獲不俗的反應。 市建局委任的獨立顧問會審核申請人提供的相關文件(例如招標文件、工程合約和工程進度報告),以釐定資助水平,資助金額亦不會超過工程和顧問費用的六成及該類樓宇的相應資助上限(以較低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