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市中心重建項目於2009年獲得城市規劃委員會核准,但是為了配合香港社會最新發展的需要,市區重建局參照屋宇署於2011年頒布的《可持續建築設計指引》,於2012年改善發展藍圖,擴闊建築物間距以騰出空間,加強通風效果。 當中包括建議擴闊面向觀塘道近駿業里的建築物立面的間距,其中一幢大廈更一分為二,以加強空氣流通;而為了避免觀塘道的交通噪音穿越兩幢大廈的空間而影響區內住宅,市區重建局將會於兩幢大樓之間興建隔音屏;屏障以行人天橋形式設計。 另外,為了應付《起動九龍東》所帶來的新增人口需要,重建範圍內的觀塘賽馬會診所亦新增70,000呎樓面面積。 市區重建局收購 而昌華街/長沙灣道發展計劃則分為兩個項目發展,分別為地盤A的長沙灣體育館連同毗鄰花園,以及地盤B的長沙灣徑休息處連同部分深水埗運動場及政府臨時工程倉庫。 兩個地盤的總面積為約1.905萬平方米,預計可發展私人樓宇及政府、社區設施等,並提供約830個單位。

市區重建局收購

市建局作為公營機構,擁有政府所賦予的公權力,不應將賺取利潤作為首要目標,應要肩負社會責任及以市民為本。 市建局在網頁亦有寫出他們其中兩個理念為「以人為本」、「承擔負任」,可惜多年來局方似乎未能秉持這兩項重要的信念。 適逢今年為市建局二十周年,局方對未來五年的規劃亦已有想法,或許是時候將局內的工作方針撥亂反正,莫將自身淪為只懂斂財的地產商。 乍看之下,市建局的營運頗為困難,但隨着重建項目陸績落成、出售後,這種情況不再出現。

市區重建局收購: D. 補償

這裡先談市區重建局的收購情況,因為比較直截了當、簡單易懂。 區議員潘國華指,區內不少樓宇都有60、70年歷史,其中一幢樓兩次找尋求重建卻不成功,農曆新年剛發生一宗石屎剝落意外。 他說如果政府加快重建,希望政府增加支援措施,讓收購過程更順利。 有83%業主表示,如果單位被強拍,不知道怎樣爭取權益,有64%受訪者認為政府業被強拍業主的支援並不足夠。 如果舊樓的地積比高,但使用率低,大廈伙數少,所牽涉的業主也較少,收購過程應該比較輕鬆,收購後用盡地積比,利潤空間更大,故也較為發展商的垂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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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遂於2001年注資100億元成立現時的市建局,同樣以自負盈虧方式營運;起初,市建局因投入多個重建項目,在成立開頭便累積多達30億元的虧蝕,亦連續兩年錄得負資產。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副教授麥萃才認為,收購出價合理,形容該地段難以與以往市建局在港島的收購計劃及收購建議呎價作比較,因港島地段呎價較貴。 但若與去年市建局向九龍城榮光街/崇安街發展項目業主提出的收購建議比較,當時是每平方呎一萬七千九百一十七元,兩者收購價相若。 麥指,以舊樓而言,收購價相當吸引,業主亦能夠在同區購買面積相近的單位。 根據政府在2011 年2 月24 日公布的「市區重建策略」,市區重建局可回應大廈業主聯合提出在其地段/大廈開展重建項目的建議。 因此,市區重建局故推出業主自發的需求主導重建計劃,以協助舊區更新。

市區重建局收購: 發展計劃的時間表

如重建項目為「發展項目」,發展局局長會作出決定,授權市區重建局進行的原本或經修訂的重建項目,或拒絕授權進行該重建項目。 然而,因發展局局長的決定而感到受屈的人士,可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為協助業主解決有關強制拍賣引起的爭議,發展局推出調解先導計劃,並提供財政支持,協助涉及或即將涉及強制拍賣申請的業主,進行自願性質的調解。 申請強制售賣時,大業主須提交一份估值報告,列明有關地段上各物業的評估市值。 估值報告須在申請當日之前的3個月內擬備,並須訂明該地段的每項物業的評估市值(評估以空置物業為基礎),評估時毋須考慮發出強制售賣令的可能性及該地段的重建潛力。 有關重置單位基本單位價值(即$/平方米)之上訴,會由地政總署署長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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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0日,市建局宣佈,邀請10家發展商入標競投合作發展觀塘市中心重建計劃第二、三發展區。 包括長實、鷹君、恒地、嘉里、南豐、新世界、信置、新地、太古地產及會德豐入標競投合作發展。 早前有入意向的內房龍頭萬科、麗新發展及K&K Property則被踢出局。 消息指,市建局要求發展商出價最少達80億元,分紅比例由發展商建議,建成後需要將商場及公共設施交予政府,涉35萬方呎,政府會給予發展商18億元,近150萬方呎住宅樓面則由發展商擁有。 預算總投資額約達180億元,即使扣除該局提供最多約18億元,發展商也要負擔逾160億元投資額。 觀塘市中心重建項目涉及業權逾1,653個、居民約5,000人,分為5期發展,工程預計耗時約12年。

市區重建局收購: 物業收購政策

住在榮光街6號的業主張先生和錢女士,在購買住宅後也同樣以出租形式收取租金。 不幸地是,張先生和錢女士早年相繼患上癌症,錢女士已經70多歲,丈夫張先生更是80多歲高齡,兩人已退休10多年,現在還要承受病魔的折磨。 而他們目前只能依靠微薄的租金和女兒不定時的補貼作為生活的收入,但相對昂貴的醫療費用,非常微不足道。

  • 至於重建戶搬遷方面,市區重建局總經理(收購及遷置)唐溢雯表示房協及房委會將會幫助重建戶安置,因彈性大,且單位人數可供選擇,已預留單位並會盡量配合重建戶訴求。
  • 因發展局局長的決定而感到受屈的反對人,可向獨立的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 他又稱,市建局規劃中的商場平台高逾4層,在觀塘道路面上望如一幅巨型牆壁,使地面空氣難以流通。
  • 有關注基層組織今(30日)稱,自重建消息公布後接獲10多個基層租戶求助,大多是被業主威逼利誘「迫遷」,要求在10月底遷出單位,亦要求租戶不要進行「人口凍結登記」,疑是無良業主望營造自住假象,吞取賠償。
  • 該局強調,收購價格沒有因為疫情影響樓市而改動,評估方法或物業收購程序亦不變。

若該地段未能在這段期間賣出,受託人、大業主或小業主,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額外延長出售時間多3個月,以強制售賣地段。 一般來說,任何人士(並非以承按人以外的身份)擁有某地段不少於90%的不分割份數業權(即「大業主」),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作出命令,強制售賣該地段所有不分割份數,作重建之用。 市區重建局收購 任何人士如認為其擁有該收回土地的可獲補償權益,而又未接獲政府的補償建議、或獲邀請提出補償申索,可於復歸日起計的1年內,以書面向地政總署署長提出申索,列明其在有關土地上擁有的產業權或權益的性質,以及他/她就政府收回有關產業權或權益所申索的補償額。 市區重建局收購 市建中介公司將會代表參與業主委聘該核准項目的有關顧問(包括但不限於律師、估價顧問、拍賣顧問等),並會協調及監督有關顧問工作,以及游說尚未參加的業主參與該核准項目。 對於獲市建中介公司選取作初步處理的申請,市建中介公司會自資聘請一間估價顧問公司,以評估聯合出售有關物業業權在財務上是否可行。 在凍結人口調查後,即使物業使用情況有轉變,亦不會影響業主可獲的津貼金額。

市區重建局收購: VI. 市區重建局中介服務

這模式可讓市建局有足夠資源,展開新的重建項目,以及樓宇復修及保育活化等工作,令市建局能可持續地推動市區更新。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審批相關收地建議時,會按照法例考慮有關發展項目的土地收回是否符合公眾利益。 所有關於收回土地的相關資料包括發展項目的進展、反對意見、須收回的餘下土地權益、補償及安置安排等,都會提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一併考慮。 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6月份在網誌透露,該項目的收購價粗略估計為每平方呎1.8萬元,單在兼善里所涉及的收購及補償支出接近100億元。 68歲清潔工人及其53歲妻子,因受市區重建局發展項目影響,就其安置安排以2,000元賄賂市建局職員,早前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

由土發公司提出的重建項目例子如前身為上環街市的西港城、前身為得雲茶樓的新紀元廣場、前身為李節街戰前樓宇的李節花園、前身為舊灣仔街市的尚翹峰和壹環、前身為囍帖街的囍匯,以及前身為和昌大押旁舊樓的服務式住宅嘉薈軒等。 市區重建局宣布逾百億元收購發展九龍城衙前圍道/賈炳達道項目,地盤面積約3.7萬平方米,預計可提供4,350個中小型單位,最快2036至2037年落成。 而重建範圍亦包括九龍城街市及社區設施,當局將會興建新政府綜合大樓安置。 2009年6月26日,市區重建局宣佈位於深水埗順寧道的重建項目,並進行人口凍結登記。 但由人口凍結日當天開始直至往後的3個月內,同區出現不尋常的大型迫遷,至少有13戶住宅租戶被地產業主終止租約及要求收回單位,甚至告上法庭。 2020年10月16日市區重建局啟動旺角山東街╱地士道街項目重建項目,項目涉及旺角山東街1至27號(單數)、地士道街1至23號(單號)、奶路臣街2L至2M號,覆蓋24個街號,約170個業權,包括280戶家庭及有約20間地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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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例,市建局收購舊樓,除了須給予業主其物業的市值交吉價(俗稱「現殼價」),視乎單位的佔用情況,另外更會加上一筆津貼賠償,再因應單位狀況(自住或出租),去決定補貼額度。 為計算補償和津貼額,以及確定何人符合資格領取該等款項或獲得安置,政府會在刊憲當日,委托市建局派員到尚未成功收購的物業單位進行登記調查,以確定各住戶所佔用的面積及搜集資料。 市建局在釐定非住宅物業的收購建議時,是委托兩家獨立的專業測量師行,為物業的市場價進行估值。 市區重建局收購 一般來說,評估方式包括比較同類物業的售賣交易,再就各種因素,如地點、環境、物業狀況、樓齡、交通方便程度、交易日期、面積等因素作出調整。 本局會連同頂層單位一併收購(其天台的僭建物或租金收入,均不會計算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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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調解先導計劃進行自願性質調解的長者小業主,可以向聯合調解專線辦事處申請資助,有關資助可應付首15小時的調解會議費用(包括不超過3小時的初步調解會議)。 根據實務指示,土地審裁處審理強制售賣土地案件前,各方應嘗試就有關強制拍賣申請中所產生的爭議,進行調解,以達成和解。 為了鼓勵重建破舊大廈,《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香港法例第545章)於1999年6月7日生效。 合法業權擁有人有權獲得的法定補償,會根據收回物業在復歸政府當日的公開市值計算,並以騰空交回管有權或連租約,作為計算基礎。

市區重建局收購: 觀塘市中心重建項目

為免影響項目的實施進度,本局原則上希望物業交吉能夠盡快完成。 在達至聯合出售的過程中,市建中介公司會代表參與業主委聘有關顧問(包括但不限於律師、估價顧問、拍賣顧問等),為參與業主提供服務。 每名參與業主須攤分的費用,將按其在該地段中所擁有的不分割份數計算。

市區重建局提出以實用面積每平方呎24,051港元,收購中西區皇后大道西/賢居里發展計劃下的舊樓,是歷來最高收購價,較去年5月提出以近每平方呎23,568港元,收購西營盤崇慶里及桂香街等海味街一帶重建項目的價格更高。 市建局回覆指,自9月24日開展項目,已完成約1,300個住戶的調查,成功入屋比率逾八成。 局方指暫時收到兩個租客的求助,涉及被業主要求遷出,已轉介至救世軍市區重建社區服務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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