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因为香港法律赋予所有人可自由决定如何分配遗产的同时,亦照顾到死者配偶及受养的人经济需要。 如果死者在去世前立下遗嘱并委任了遗嘱执行人,该执行人便是唯一有资格申请遗嘱认证书的人。 如该执行人不想履行任务,或没有在生之执行人,那麽在遗嘱中获得剩馀遗产遗赠的人,便可获优先权去申请遗产管理书(附有遗嘱)。 有资格获得剩馀遗产遗赠的人,可在其他列明在遗嘱的条件达到后而取得剩馀之数(即扣除所有受益人获分的遗产、死者的所有债项及遗产承办的相关费用后,其剩馀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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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各類政府部門所發出的信件、公用事業繳費單或銀行信件等。 除根據及依照牌照行事的公司外,任何人均不得提供、答允提供或自認正在提供任何人員在有報酬的情況下為他人擔任保安工作。 所有法律諮詢及法律文件草擬服務均由與《遺善最樂》平台合作的第三方執業律師提供。 《遺善最樂》並非律師事務所亦不提供法律意見。 只要你願意捐贈最少港幣 $10,000 的遺產給最少一間合作慈善機構,我們便可為你透過律師免費訂立遺囑。 除了分配遺產給親友,很多人亦選擇捐贈一些遺產給慈善機構,為世間留下一點溫暖。

平安紙見證人要求: 遺囑範本 / 平安紙樣本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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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5 根據我了解係用係當份遺囑唔係跟住section 平安紙見證人要求 5 中既要求所定立。 甘法庭都可以在在無合理疑問的情況下信納該文件是體現立遺囑人的遺願的。 任何看來是體現立遺囑人遺願的文件,即使未有按照第款所述規定訂立,但只要有人提出申請,而法庭在無合理疑問的情況下信納該文件是體現立遺囑人的遺願的,則該文件須當作已妥為簽立。 處理個人財物:遺囑一般會列明將個人財物留給配偶。 如沒有列明,財物會被當作剩餘遺產出售,所得款項會撥歸遺產的現金餘款。

平安紙見證人要求: 吳思源怎樣走回天家才算有福氣?若能視死亡如朋友,「最後一程」不再可怕!

立遺囑人的意願未能按無效遺囑的內容,將其遺產予以分配。 因此,將草擬遺囑和見證遺囑等預立遺囑中重大要務,交由有經驗的律師辦理,是最安全不過的,委托對遺產認証有充分法律實務經驗的律師來辦理,更為值得。 辦理遺囑不一定找律師,但平安紙必須乎合法律的要求(如見証人)和內容必須清晰,找律師代辦較可靠,因為人死了,遺囑便不能修改。 平安紙必須妥善保存,比較穩妥的方法是透過律師樓訂立平安紙,又或將平安紙存放在銀行保險箱,訂立人百年歸老後,其指定的遺囑執行人可從律師樓索取平安紙的有關紀錄。 遺產承辦處的職員會盡最大的努力在申請授予書的程序事宜上協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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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複雜的平安書須度身訂造,較為花費,但仍是物有所值,切勿為省下少數金錢而不照自己意願分配家財。 “知會備忘法律程序”是關於死者遺產的《知會備忘》於遺產承辦處登記時展開的。 請注意:“知會備忘法律程序”本身在性質上是具“爭議性”的,很可能就是“訴訟”的開始。 採取任何步驟登記《知會備忘》、《警告書》、《應訴書》或《傳票》都可能會帶來法律後果,包括訟費。 因此,採取任何上述步驟前,你應先尋求獨立的法律意見。 但是,如果有關各方已展開訴訟,文件透露便應在有關的法律程序中進行;除了可以獲提供一份授予書的副本外(授予書在性質上是公開文件),查閱檔案是不容許的。

平安紙見證人要求: 遺產承辦及辦理遺囑

佷多人提到平安紙仍然諱忌,認為同死有關,是年長又或者是病入膏肓時才會做,甚至覺得這是富有人家的事。 其實若然疼愛家人就應該立平安紙,正如人壽保險是保障家人而平安紙就是對家人的囑咐,亦即是對他們負責任。 令他們知道你所想做的事情,好讓他們為你完成心願,更避免導致親人不必要的誤會。 如申請人或持證人年屆65歲或以上,則須每兩年一次出示由註冊醫生簽發的醫生證明書,證明適宜執行所需職務。 其他內容如本地殯葬程序與收費、棺木選擇、場地布置、出殯時衣飾喜好、儀式時伴隨的音樂、往生後私人物件的處理等等,逐一提點,讓我們借助這平台,好好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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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居籍:決定遺產分配時,須考慮到股票、銀行存款這類可移動財產是受立遺囑人居籍所在的法例規管,而土地或樓房這類不動產通常是根據物業的所在地處理。 一般來說,立遺囑人的居籍是根據其出生時父親的居籍、而非立遺囑人的出生地決定。 現在辦理遺產繼承,不一定要請律師代辦,可以選擇個人申請。 遺產承辦處的職員很樂意為申請人提供相關協助。

平安紙見證人要求: 有關放寬乙類保安人員許可證年齡上限

透過律師辦理簡單的平安紙,一般律師收費約一千元。 如果多位具有同等優先權的人發生爭拗,他們可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請,以求定奪(第10A章《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第25條)。 閣下百年歸老後,財產會由閣下的遺產代理人代理,直至完成管理及分發工作。 平安紙見證人要求 一般而言,代理人要先往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取得有關授予文件,方可名正言順處理閣下的財產。 根據(保安及護衛服務條例)第460章,所有保安人員或大廈管理員,都必須領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保安人員許可證或看守員許可證(俗稱藍咭),方可為他人擔任有報酬的保安工作。

  • Baby Kingdom – 親子王國 香港 討論區› 首頁 › 自由講場› 窮人係咪可以去民政事務署立平安紙?
  • 我們提供3大內容:線上資訊如文章、影片、會員優惠等;實體活動包括工作坊、培訓課程等;交流活動如體驗參觀、交流會等。
  • 保安人員若違反有關發證條件,會被視作干犯香港法例第460章《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第10條,有機會被檢控。
  • 高等法院亦有权委任不在上述级别内的人士去管理遗产。
  • 如死者的某位近亲获委任为遗产管理人,但该人未满 21岁,或在精神或身体上没有能力去管理遗产,法庭便可能会行使这个权力。
  • 新申請及續期人士可從相關表格 (Pol. 966) 登記服務,持證人則可透過「申請補發保安人員許可證或更改個人資料」表格 (Pol. 1100) 登記或取消服務。
  • 就死者在香港的遺產,本處只會根據申請人在申請遺產承辦時所選用的法定語文(中文或英文),簽發一份授予書。

這條法例就死者沒有遺囑而過世的情況下,就財產的分配詳列了承繼權利,由有子女和配偶以至什麼親人也沒有的各種情況都有述及。 如果受益人已達成共識,你可以將有關工作或其任何部分轉交專業人士,如律師和會計師。 但是,遺產承辦處的職責並不是協助承辦人管理遺產,而該處的職員亦不會提供此等服務。 平安紙見證人要求 假如死者是在2006年2月11日前去世,稅務局的遺產稅署可協助你核實遺產的情況。

平安紙見證人要求: 第二部分 遺產承辦處

法律並無限制授予書的申請須於死者去世後何時提出,所以理論上死者去世後任何時間你都可以申請授予書。 但是,你應在相關指明表格上向法院解釋為何延遲提出申請。 平安紙見證人要求 如果他曾單獨或聯同他人租用了銀行保險箱,你便應依照民政事務總署所印發的有關小冊子內的程序,申請檢視保險箱,清點箱內的物品和取出死者的遺囑(如有的話)。 如果遺產是由手頭現金、(死者個人賬戶的)銀行存款及/或強積金組成,且合共數額不超過150,000元,通常遺產管理官會提供協助以簡易方式管理遺產。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平安紙見證人要求

未有遵照法律要求下簽署,例如只有一位見証人(法例要求要兩位)或內容根本看不出是一份遺囑,它可能只是一封家書。 遺囑內容非立囑人所願,如立囑人在神智不清下簽紙,或受人威逼、誘騙、內容不是其意願、甚至誤導是簽署其他文件,如有人偽稱是一份租約。 要找「信得過」的擔任平安紙承辦人,迫免財產被侵吞,或承辦人辦事不力。 遺囑執行人因此往往也是至親,丈夫找太太作執行人便因此很常見。 自製遺囑,稱為 home-made will ,即是在未經律師提供法律意見而寫下的一份遺囑,林璇律師説:「遺囑法律對遺囑要求極之嚴格,失效無可挽救,因此切勿冒險自製」。

平安紙見證人要求: 簡單遺囑收費:$1,000

好過你第時親人走左,你如果有咩攪錯左要上COURT仲煩, 到時就唔只幾千蚊架喇。 如果遺囑中有土地既, 你一定要搵律師因為復習好多。 首先遺囑如果跟足section 5 黎立, D 遺產就會跟住 遺囑上所寫甘樣分。 3.) 本人委任兒子陳小文 ,香港身份證號碼XXXXXXXXX,住址為X,為本遺囑的執行人及受託人。

不過,如果享有較高優先權的人士已去世或放棄獲得授予書的權利,則享有較低優先權的人士仍然有權獲得授予書,但必須向遺產承辦處提交有關享有較高優先權的人士已死亡或放棄權利的證據。 香港法例第10A章《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第19條規定了可提出申請授予書的人士的優先次序。 不過,要解答上述問題,還是要對規則中的一些專門名詞有所理解,以及對有關的遺囑加以詮釋。 你如果有任何疑問,應該考慮徵詢獨立的法律意見。 萬一仍聯絡不上長者,職員便會直接聯絡家人。 如果長者忘記為電話充電,職員會致電提醒長者充電,以防平安鐘服務無效。

平安紙見證人要求: 沒有平安紙/沒有遺囑執行人

在撰寫遺囑前,先要列出個人資產,點算個人所有資產,資產分為動產及不動產,如活期及定期儲蓄、股票、基金、債券、外幣、保險、退休金、珠寶金器、物業以及收藏品等。 要找「信得過」的擔任承辦人,迫免財產被侵吞,或承辦人辦事不力。 如有人訂立了多於一張平安紙,通常會以最後訂立的一份作準。

  • 如果死者未立遺囑而去世,其遺產之分配及管理將由無遺囑繼承法規管。
  • 草擬一份得宜的遺囑,可以減低各方爭拗機會,而由律師處理遣囑,可以省卻證明遺囑效力的時間及法律費用。
  • 根據第30章《遺囑條例》第23條,若果閣下指定的子孫受益人不幸在您百年歸老之前已英年早逝,而他/她又遺下子女的話,一般而言,他/她的子女將可平均分得閣下原本留給該名子孫的財產。
  • 如屬首次申請,申請人須出示未來僱主的聘用信。
  • 如欲以支票繳費,請提供合共160元 的劃線支票一張(即「申請費」50元及「發證費」110元),抬頭請寫「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任何年满十八岁的人士,皆可订立遗嘱(俗称「平安纸」)。 遗嘱是一份法律文件,用以列明一个人在身故后,其遗下的资产将如何被分配,而订立遗嘱的人会被称为「立遗嘱人」。 在身時立遺囑(平安紙)已不再是禁忌,尤其是擁有較多資產的人士,都希望將資產及物業能代代相傳予親人。 相關費用(如有)繳交後,完成修改通常需時大約4至8個星期。 不過,如果司法常務官提出提問(包括之前沒有發現額外資產及負債的原因,將擔保人的擔保加額或修改支持誓章的要求等),處理時間將會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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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可親自或書面委託授權人把填妥的“申請在紀念花園內撒骨灰/安裝紀念牌匾”表格;及 “領取骨灰許可證” 正本,親自遞交往食環署的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 举例,如果阁下在遗嘱内指明所有遗产将全归父母或某一个慈善机构,但一毫子也不留给妻子或年幼子女,这个意愿便未必可以达成。 平安紙見證人要求 阁下的妻子及子女,可以向法庭申请就有关遗产处置上为他们加入条文。 换句话说,他们有权从阁下的遗产中取得合理数额,以维持生计。

平安紙見證人要求: 遺囑、平安紙:生前財產分配免爭產,一般收費可平至1000元

見證人絕不可以是會從遺囑中獲得利益的人,亦不可以是他們的配偶,否則就會喪失應得的一份利益。 一份不依從規定手續定立的遺囑仍有可能成為有效的遺囑,但需要通過法庭程序及需要提供足夠證據,使法庭相信毫無疑問死者希望有關遺囑是其正式遺囑。 所以為免不必要的麻煩,假如你要草擬遺囑或更改已有的遺囑,請教律師是最聰明的做法。 在香港,預立一份有效遺囑,毋須公証,法律亦無規定要由律師草擬代辦,亦無規定要由律師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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