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會先向目標樓宇的業主發出預先知會函件,提醒業主可以準備及安排訂明檢驗和修葺工程。 在預先知會函件發出的六個月後,屋宇署會向樓宇業主送達法定通知,規定業主在期限內對樓宇進行訂明檢驗,有關樓宇名單會亦會上載到屋宇署網站。 如檢驗人員認為有需要進行訂明修葺,業主需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並在註冊檢驗人員的監督下進行訂明修葺。

強制驗樓通知

如該合資格人士據檢驗後,認為須進行訂明修葺,有關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或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在一名合資格人士的監督下,進行所需的訂明修葺工程。 強制驗樓通知 在發出預先知會函件的一至兩個月後,屋宇署會向目標樓宇的業主發出法定通知,規定業主在指定期限內,對樓宇的窗戶進行訂明檢驗及檢驗後認為需要的訂明修葺工程。 強制驗樓通知 如註冊檢驗人員認為須進行訂明修葺,有關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的一般建築承建商、或已註冊進行相關修葺工程的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在註冊檢驗人員的監督下,進行所需的訂明修葺。

強制驗樓通知: 檢驗及修葺的安排

當檢驗及修葺完成後,負責的合資格人士會向相關部門提交證明書,作為記錄及抽查之用,業主毋需自行通知屋宇署。 強制驗樓通知 所有公用地方,包括大堂、公用樓梯等的窗戶及玻璃百葉窗,都屬於強制檢驗的範圍內。 合資格人士必須親自進行檢驗,判斷窗戶是否已變得危險或有潛在危險。 強制驗樓收費分為兩部分,前期包括檢驗費用,再視乎檢驗和修葺需要收取第二部分的費用。

屋宇署會向被選定為目標樓宇的業主發出法定通知,規定業主在指定期限內委任已註冊的檢驗人員,所以如果樓齡將近強制驗樓限制的話,業主就要更緊密留意有否收到屋宇署通知了。 「強制驗窗」計劃下,如無合理辯解,拒絕分擔大廈法團「強制驗窗」公用部分檢驗即屬違法。 假如業主或租客在沒有合理辯解的情況下,阻止或拒絕業主立案法團委任人士進行檢驗或修葺,一經定罪,可處罰款港幣10,000元,及監禁6個月。

強制驗樓通知: 屋宇署新推「窗安無事App」

收到警告信後,應該立即採取行動,委任「註冊檢驗人員」(如驗樓)或「合資格人士」(如驗窗)完成訂明檢驗及所需的修葺。 此規定旨在確保在法團會議上議決的事項必須取得一定數目的業主同意才能獲得通過,同時亦能避免因要求的業主人數比例過高而令維修工程難以展開。 強制驗樓通知 香港房屋協會(房協)聯同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於二○一二年八月推行「強制驗樓資助計劃」,向合資格業主提供首次強制驗樓費用的全數資助(設有上限)(註1)。

《2011年建築物(修訂)條例》於二○一一年六月通過,勾劃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的框架和原則。 註冊檢驗人員是指當時名列於註冊檢驗人員名冊內的人士,這些人士可以是一位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或在樓宇建造、修葺和保養方面具備相關工作經驗的註冊建築專業人士。 如果業主或租客在沒有合理辯解的情況下,阻止或拒絕業主立案法團委任的合資格人士(QP)檢驗或進行修葺,更可處罰款港幣10,000元及監禁6個月。 完成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工程後,獲委任的註冊檢驗人員,須向建築事務監督分別呈交檢驗報告和完工報告,連同以指明表格填寫的證明書,以供記錄及抽樣審查之用。

強制驗樓通知: III. 強制驗樓計劃

他贊成成立「樓宇維修工程監管局」制定無不良紀錄建築商名單,認為「幫到絕大部分手」。 他指若有承建商「資料庫」,就可協助業主在有實際理據下,篩走不良承辦商。 但他亦認為,現時行外承辦商難以進入市場,即使有名單,業主亦只可以在其中選擇相對較好的,若監管局可以做到為行業引入競爭,相信是改善服務質素的方法。 年前接獲通知書的石塘咀一大廈,其業主立案法團秘書徐先生表示法團按規定驗樓,並將驗樓及工程監督兩部分合併招標,收到11份標書,但細看下發現投標者的標價與資歷參差,更有不少疑點。 (ii)在發出「指示」後,消防處會主動在「三無大廈」宣傳招募「樓宇消防安全特使」及「消防安全大使」,務求提升居民的防火意識,並幫助協調日後進行與提升消防裝置及設備有關的工程。 (三)《條例》的執行工作由消防處和屋宇署的專責隊伍負責,涉及人手分別為210名及104名人員。

  • 屋宇署回應指,會加強執法,已經於今年6月提升樓宇狀況資訊系統,以密切監察追討代辦工程費用的工作。
  • 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於二○一二年六月三十日全面實施,從根源處理樓宇失修問題。
  • 消防處及屋宇署會分別就所規管的樓宇消防安全措施,向業主及/或佔用人發出消防安全指示(「指示」),指明須進行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
  • 強制驗窗計劃則針對樓齡達 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 (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
  • 強制驗樓平均收費每單位由$2,000至$3,000不等。

目標樓宇將由相關政府部門、專業團體、非官方組織、物業管理協會代表及區議員組成的諮詢委員會挑選。 (五)政府的目標是透過不同方面的措施和支援(例如上述第(四)項提及的支援),協助業主遵辦相關的「指示」或法定通知。 就個別嚴重個案(如屢犯者或沒有合理辯解下沒有遵從「指示」或法定通知的人士),相關部門會考慮採取執法行動。

強制驗樓通知: 強制驗樓驗窗2022|熱門必問問題#1 查詢某人是否「註冊檢驗人員」

我們可安排於辦公或非辦公時間進行視察,以確保合資格人士/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完成的窗戶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已按照法例及屋宇署發出的作業守則和指引完成。 如發現有違規情況,屋宇署會考慮向相關合資格人士/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提出檢控或採取紀律行動。 其中,屋宇署於同期向沒有遵辦通知的業主發出約3 強制驗樓通知 700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強制驗樓通知

一般而言,除了因須遵從屋宇署發出的法定命令而進行勘測及修葺的樓宇外,屋宇署不會得悉個別樓宇的業主或法團有否計劃進行維修。 除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外,我們亦鼓勵樓宇業主對他們的樓宇進行自願檢驗及修葺。 房協將推行「自願樓宇評審計劃」,嘉許妥善管理維修的樓宇。 獲該計劃認可的樓宇或其相關部分,將被屋宇署視為已在相關檢驗周期內符合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的規定。 房協將於該計劃在二○一二年第二季接受申請前展開宣傳活動。 發展局發言人今日(十月二十六日)表示,四項附屬法例是為實施兩項強制計劃而制訂,而該兩項計劃將會成為加強本港樓宇安全多管齊下新措施的重要組成部分。

強制驗樓通知: 樓宇公用部份

強制驗樓平均收費每單位由$2,000至$3,000不等。 若果一棟大廈有20個單位,驗樓收費一共約$50,000。 強制驗樓計劃在2012年6月30日開始實施,計劃規定樓齡達30 年或以上的樓宇,包括私人樓宇,需要每10年進行一次樓宇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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