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物管專家估計實際挪用金額或高達6,000萬至7,000萬元,屋苑業主須額外支付2,000萬元「填氹」,猶如一個不見盡頭的「無底坑」,創下本港單一案件最大的失款金額,法團今日(9日)舉行居民大會,商討對策。 將軍澳彩明苑懷疑有人私吞公款,涉案的業主立案法團數千萬元的儲備,疑遭屋苑物業管理公司經理盜用,警方拘捕一名男子。 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 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 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委員會及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昨日均發通告交代事件,法團昨日(6月30日)向業主發出通告,指法團多年來累積數千萬的款項,懷疑被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一名姓黃的物業管理經理欺騙挪用,手法包括通過製造虛假文書及虛假帳目等。

將軍澳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因與銀行對數及簽發的支票遭彈票,揭發多年來累積達數千萬元公款,疑遭人以不法手段虧空,僅存十多萬元。 法團管委會報警求助,法團及屋苑物管公司分別張貼公告及致函,向業主及住戶通報事件,有住戶在網上大表震驚。 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 將軍澳警區重案組接手跟進案件,本周三以涉嫌「盜竊」,拘捕該屋苑一名物業管理公司男經理。 將軍澳彩明苑近日爆出法團公款疑遭私吞事件,屋苑法團前日向業主表示,多年累積數千萬元的儲備疑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一名經理挪用,已報警處理,損失有待查核,有住戶指年初法團聲稱仍有逾3,000萬元儲備,質疑款項實際去向。

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 我們的服務

物業管理公司同日向屋苑業主匯報,指公司較早時與業主法團委任的核數師,就早前處理二○一九至二○二○年度核數工作時,獲悉銀行戶口結單結餘與銀行提供的《銀行確認函》結餘不符,公司財務部再與銀行確認,得悉《確認函》的銀碼正確,初步懷疑事件涉及刑事成分,故已於上周二報警。 法團負有法律責任,妥善管理和維修建築物的公用部分,並須採取一切合理必需的措施,以執行公契載明有關建築物公用部分的管理職責。 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 至於權力方面,法團可決定是否聘請受薪員工、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專業機構或人員,協助或由其代表法團執行法團根據條例或公契而擁有的職責和權力。 法團根據條例第18條履行其職責及行使其權力時,須以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按照條例第44條發出的工作守則為指引。 2021年,將軍澳彩明苑的業主立案法團亦入稟高等法院,指控物業管理公司及物業管理經理多番偽造或更改銀行戶口結單,盜取屋苑逾千萬元,干犯欺詐罪。 除了監管業主立案法團,條例亦載明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的職責和權利,即使有法團的幫助,也不代表業主可以完全置大廈事宜不顧,業主有責任主動關心法團工作,而物業管理公司也需要根據條例的指引,協助大廈打理一切事務。

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

控方今天向裁判官表示,由於案發歷時約10年,警方索取銀行文件須時,並須索取法律意見,故要求押後案件。 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 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 原告指黃偉龍涉欺騙、欺詐、不當獲利、虛假陳述、違反受信責任,而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作為黃偉龍的僱主,亦需為黃偉龍的欺詐行為負上轉承的法律責任,故要求雙方連本帶利作出賠償。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 涉盜法團近半億元 物管經理還押候訊

直至今年6月29日,在首被告任職約10年期間,他曾在不同場合竄改及偽造大量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支票、銀行戶口結單及《銀行確認函》,又從原告的銀行戶口,挪用數千萬港元至他的銀行帳戶。 將軍澳彩明苑發生業主立案法團款項疑遭人非法挪用,逾千萬存款不翼而飛。 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昨(17日)入稟高等法院,向物業管理公司和物管經理索償。 法團指控經理多番偽造或更改銀行戶口結單等,不當取得屋苑逾千萬元。 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爆出半億元公款失竊風波,一直未有現身的法團主席何民傑,今日(10日)下午聯同民政處、房屋署、領展代表召開管委會會議,會上獲物業管理公司佳定確認七月管理費應足夠支付經常性服務開支,但表明若不清繳7月份服務費,將於下月離場。 何有意委聘獨立核數師審計帳目以及擴大管委會成員上限,留待本月底業主大會中討論,惟有關注組表明不收貨,計劃集合5%業權要求解散管委會重選。

因應西貢、油尖旺、九龍城及黃大仙區採集到的污水樣本呈陽性,民政事務總署今日(16日)表示,西貢民政事務處、油尖旺民政事務處、九龍城民政事務處及黃大仙民政事務處向區內住戶、清潔及物管員工派發共約218000套快速測試套裝。 據知,有居民擔心屋苑的日常事務,包括保安及清潔等工作會受到影響。 佳定物業的通告中亦特意提到:「在此情況下,定必努力維持屋苑正常運作」。 彩明苑的現任法團主席何民傑,為當區前區議員,於2019年區選中落敗。

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 業主立案法團條例

何民傑會後未有逗留現場及正面回應業主提問,循後門離開。 佳定物管總經理鄭智聰向現場業主指,法團由上年開始拖欠承辦商服務費,曾向法團發信追款,惟一直未獲回覆,值到收到最近兩張「彈票」的支票,才報警處理。 佳定將會於數日內在網上公布過往數年的財務報表,至於內部涉事員工,公司不作任何揣測,交由警方調查。

部分住戶在屋苑fb群組表示對事件感到不可思議,有住戶指法團今年3月曾稱屋苑儲備有逾3,000萬元,質疑一名物管經理能否如此容易盜用公款。 何民傑回應本報查詢時稱,法團最快於下周舉行業主交流會交代事件,但因警方正在調查,暫未能詳細交代法團帳目,又謂佳定發通告後才獲悉對方曾報警及「彈票」事件。 佳定前日亦發通告指,公司早前與法團核數師處理上年度核數工作時,發現法團銀行戶口結餘與銀行的確認函紀錄不符,懷疑事件涉及刑事成分,上月22日已向警方報案。 另公司在上月26日收取法團3張共約300萬元支票,但3日後遭銀行「彈票」,故聯絡法團主席何民傑報案,並引述何稱法團銀行戶口只餘十餘萬元。 柯耀林又指,按照第344章《建築物管理條例》法例要求,法團銀行賬戶至少保留相等兩個月的管理費及一個月管理費按金,合共約900萬元,連同繳清服務承辦商欠款,整個屋苑業主需至少支付2,000萬元「填氹」,擔心尚有其他債務未浮現,形容是本港開埠以來最匪夷所思的法團公款失竊案。 在裁定某持牌人有否按照守則第(3)及(4)段行事時,監管局會考慮有關的持牌人與其客戶所訂立的合約的條款,以釐定該持牌人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範圍及其須履行的責任。

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 事件

將軍澳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今年6月被爆出數千萬元失款案,48歲屋苑物業管理公司經理涉虧空近5000萬港元,被控一項盜竊罪。 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 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控方申請押後至明年4月13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期間被告須還柙。 本案原告是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被告分別是黃偉龍(音譯)及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

屋苑所在地段為「將軍澳市地段第82號」,管理公司為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已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全部樓宇均設置自動垃圾收集系統,清潔工人可利用垃圾收集槽,將垃圾運到屋苑外的處理中心,減少異味。 彩明苑亦已實施建築物水安全計劃並獲水務署頒發「大廈優質供水認可計劃-食水(管理系統)」金證書。 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昨日在屋苑當眼位置張貼告示,指該名姓黃物管經理,長期通過虛假文書、虛假帳目、欺騙等不法手段,將該筆款項挪用盜竊。

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 監管局關注彩明苑物管經理虧空公款案

法團委員會成員知悉事件後,已通知房委會及領展代表,並於29日晚上到警署報案。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就將軍澳彩明苑有關業主立案法團資金疑遭挪用的事件表示關注。 由於事件已交由警方進行調查,而彩明苑業主亦會稍後召開大會討論,物監局會密切注視,然後採取適當跟進。 將軍澳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物管經理涉嫌虧空公款案,法團查賬發現疑犯多年來至少挪用半億元公款,包括賬戶現金,並拖欠物業管理費、清潔費,工程費等共逾千萬元費用。 將軍澳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數千萬港元公款,今年7月被揭發疑遭挪用,一名物業經理涉嫌盜竊被起訴。 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昨(17日)入稟高等法院,向該物業經理及負責管理彩明苑的物管公司索償,但入稟狀中未有列明索償金額。

2015年10月23日早上11時許,一名15歲姓林少年被發現身穿睡衣,在調景嶺彩明苑彩柏閣高處墮下,倒臥大廈對開行人通道上蓋,送院搶救後,於11時54分證實不治。 然後,眾新聞在資源極度緊絀的情況下,每天嘗試踏出一小步,慢慢地行出一條小路:獨家新聞、數據新聞、人物專訪、調查報道、深度評論、法庭新聞、中國新聞、眾聲集……縱然我們人力有限,新聞不夠多、不夠快,但我們整個小團隊,老鬼和後生仔都一條心,努力在新聞報道上求真、求深。 涉事彩明苑共有十幢,其中六幢屬居屋,其餘四幢為出租公屋,與旺角海富苑、粉嶺雍盛苑成為全港僅有三幢「一苑兩制」、同時擁有兩種房屋性質的屋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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