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刑檢專員楊家雄於離任後,律政司經公開招聘未能在外間覓得合適人選,乃將梁卓然「升正」為刑檢專員。 梁志偉法官 由於梁的太太同樣在律政司刑事檢控科任職,為免出現任何利益衝突,梁日後將不會處理其妻的任何行政或人事事宜。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11日召開第3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16點事項,其中法官界最重視的終審法院人選,委員會共遴選出24人出任,具有行政資歷的司法行政廳廳長王梅英與人事處處長蔡新毅名列其中;另,最高法院庭長邵燕玲則調派公懲會委員。 預定調動日期在8月28日的年度大調動。 九、同意發給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調派司法院辦事)法官周泰德、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高維駿等2人行政訴訟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一、調派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黃雯惠、李慈惠、王屏夏、陳德民、台灣高等法院(調派司法院辦事兼副廳長)法官張松鈞等5人為同院法官兼庭長。
二○○四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 二○○○年及二○○二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 二○○一年在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取得法學碩士學位。 二○○二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二○○六年申請自願註銷認許大律師資格。
梁志偉法官: 香港2021年度授勳及嘉獎名單
1981年從電視台訓練班畢業不久便在無綫電視演出,於1983年版《射雕英雄傳》中飾演蒙古四王子拖雷,以英氣勃發的形象名噪一時,但令他廣為觀眾熟悉的角色,是《新紥師兄》中的反派角色張家明。 礙於認為工作刻板,他轉為跟友人合資經營出入口貿易生意。 期間透過朋友認識伊雷,1979年應其邀請客串電影《林亞珍老虎魚蝦蟹》後,對演戲產生興趣,並簽約為大馬影業(伊氏之公司)基本合約電影演員3年。 梁志偉法官 梁游二人在門外接受記者訪問時被問及為何剛才在庭上不作求情,梁指他理解是做錯事的人才求情。
一九九七年及一九九八年分別在英國及香港獲大律師資格。 一九八七年及一九八八年分別在英國取得法學士學位及在英國法律學院通過律師期終試。 一九九一年在香港獲事務律師資格,並於同年開始私人執業。 二○○三年於加拿大滑鐵盧大學取得文學士學位。 二○○六年及二○○七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分別取得法律博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 二○○九年及二○一三年分別在Centre for Effective Dispute Resolution及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取得認可的調解員資格。
梁志偉法官: 電視動畫/OVA
二○○四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 一九八三年在加拿大康考迪亞大學取得文學士學位。 二○○○年於加拿大皇后大學取得文學士學位。
一九九九年起獲委任為主任裁判官。 一九九六年在英國倫敦大學取得法律碩士學位。 梁志偉法官 二○○六年在清華大學與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取得中國法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
梁志偉法官: 演員表
當醫務委員會改革的辯論進行得如火如荼之際,突然有個別醫生團體拋出「特首委任」這四個字,去質疑新增的四位業外委員(當中三位為病人組織互選出來的代表)最終會歸邊,成為政府的「自己人」,受政府操控。 薜偉成法官判處醫委會必須將案件交由初步偵訊委員會(初偵會)重新處理。 判詞批評醫委會的紀律程序冗長,且資源嚴重不足,對投訴人不公平。
- 林官續指被告連潤發並非案中主謀,但選擇依附暴動人群,壯大了暴動人群的聲勢,實際鼓勵及支持暴力者。
- 一九九九年起獲委任為主任裁判官。
- 薜偉成法官判處醫委會必須將案件交由初步偵訊委員會(初偵會)重新處理。
- (十六)本院所屬法官何○○,因涉承辦案件不當取得被告自白及另案擔任其配偶之訴訟代理人,同意司法院依法官法第51條規定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
- 不依循這些原則的話,會削弱公眾對司法機構的獨立運作及公正的信心及觀感。
- 二○○六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
郭法官同意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所言。 因此,首席區域法院法官在得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同意後,亦決定郭法官暫時不應審理任何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 司法機構獨立及公正的執行司法工作,是香港法治的基石。 根據《基本法》,法官對社會大眾有責任,必須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公平公正、無懼無私地審理案件。
梁志偉法官: 電影(2010年代)
2021年1月21日,應邀重返無綫電視,擔任副總經理(綜藝、音樂製作及節目)兼行政委員會特別顧問,全面負責綜藝及資訊娛樂節目板塊。 重返無綫後的第一個任務就是重整星夢娛樂及與HKRIA促成破冰。 梁志偉法官 1988年起﹐曾志偉更先後創辦了「好朋友」、「兒童城」以及1990年代初大受觀眾歡迎的「UFO電影人」等電影公司。 其中「UFO電影人」當年更被認為是1990年代「新藝城」的再版,出品了多部出色傑作,如《風塵三俠》(1993)、《金枝玉葉》(1994)、《天涯海角》(1996)等影片。
五、曾任二審法院法官,現任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陳勇松、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楊志雄、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胡宜如等3人,再次調任台灣高等法院法官。 身兼港區人大代表的議員陳曼琪則指,香港法治建基於憲法和香港基本法, 絕不會因任何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辭任而受到影響。 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的聲明,反映英國最高法院正副院長當香港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一事,已被英國政府和英國最高法院政治干預,認為他們的的辭任對保障香港法治和香港的獨立終審權,不受外國政治干預,有正面的作用。 前保安局局長、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黎棟國亦批評,英國政府以有色眼鏡及政治目的行事,干預本港司法,不認為香港法院的認受性及權威會受事件影響,指法院認受性最重要是能展示法庭獨立審判,而不是來自某個國家的肯定。 她指出,《基本法》第85條立法原意清楚列明,應根據香港的適合性及專業性,歡迎不同專長、顯嚇海外法官參與本港司法體系,香港當然希望更多普通法法官共同維護普通法制度。
梁志偉法官: 法官及司法人員名單
让默默无闻的陈可辛导演一举成名。 曾志偉小時候,因父為足球教練而開始踢足球。 他早年就讀德信學校,在聖芳濟書院中五畢業後,曾任職業足球運動員(星島預備組),後來他發現球員生涯時間太短,一次偶然的機會下,經洪金寶介紹進入娛樂圈。 1972年,19歲的他在邵氏電影《十四女英豪》中出演番將,正式開始其演藝生涯。 1974年,被劉家良賞識,因而遠赴台灣,加入張徹的「長弓電影公司」當龍虎武師。
代表第三被告楊禮康的大律師求情指,他今年25歲,與父母同住,希望法官能考慮案中涉及他的證據較少。 同時請法官為他索去社會服務令報告。 他為第四被告鍾雪瑩求情指她現年26歲,在幼兒教育中心任兼職。 而他指,第五被告張子龍的一項案底與本案不同類,現任職售貨員。 林官續指被告連潤發並非案中主謀,但選擇依附暴動人群,壯大了暴動人群的聲勢,實際鼓勵及支持暴力者。
梁志偉法官: 私人生活
二○一二年在香港中文大學取得文學碩士學位。 二○一一年在Centre for Effective Dispute Resolution取得認可的調解員資格。 二○一三年在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取得認可的綜合調解員資格。 一九八八年於英國東安利亞大學取得教育學士學位。 一九九四年完成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的法律專業共同試。
一九九四年及一九九五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 一九九九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文學碩士學位。 一九九七年分別在香港及英格蘭及威爾斯獲事務律師資格。 並於二○○六年於美國紐約獲律師資格。 一九九七年加入律政司擔任政府律師,並於二○○二年晉升為高級政府律師。 一九八七年及一九八八年於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
梁志偉法官: 香港
面對逆境,馬會都出手幫助弱勢社群及政府。 香港大學2020年的年報,在大學的高薪職員中,按照最低級別的成本及福利,每人約180萬元至195萬元,2020年共有165名職員領取相關等級的薪酬。 翻查香港大學2020年年報,高薪教職員中,最高薪酬要員年薪約780萬至795萬元,據悉這人並非校長張翔。 馬會最高薪的11名高層,每年薪酬介乎500萬至4,200萬元,撇除最低及最高兩位,其餘八成薪酬介乎900萬元至1,700萬元,即加入馬會後他的年薪最少900萬元,甚或過千萬元,定必高過張翔。
1978年編寫了第一個電影劇本《老虎田雞》。 1979年,曾志偉執導其首部影片《踢館》。 任編導期間,曾志偉多次客串演出小角色。 案件涉及一名病人的父母,因兒子的右手食指被醫生切除,向醫務委員會投訴,卻不獲受理,於是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醫務委員會的決定。
梁志偉法官: 反修例案件區院換走法官郭偉健 | 曾讚斬人案被告「情操高尚」| 司法機構:留意到社會對判刑理由有爭議
九名分別為陳國威、陳子謙、江鏡棠、陳霆堃、黃適哲、梁嘉星、曾倩儀、鄧錦樂及詹隆享,年齡介乎20歲至29歲。 同被控於前年11月18日,在九龍加士居道拔萃女書院外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而梁嘉星及詹隆享,另因管有剪刀、打火機燃料、六角匙及士巴拿,各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也被裁定罪名成立。 案件押後至下月十五日判刑,全部被告還押候判。 法官又指,各被告知道自己身處暴動現場,但不理會警方發射的催淚彈及警告,留下繼續成為暴動人群一分子,藉此壯大暴動人群的聲威,鼓勵及支持作出非法集結行為及破壞社會安寧的暴力行為,暴動人群恃著人多勢眾行事。 郭偉健上周為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判刑時表示,被告自首願意受罰,而且犯案時無蒙面和戴口罩,反映他無意圖隱藏身分,是表現出「高尚情操」,在部分接受高等教育的知識分子及專業人士身上都沒有。
梁志偉法官: 電視剧
郭官處理時,斥示威者作「文革式」極端行為,反而形容自首及願承擔罪責的被告情操高尚。 他發表有關言論後,曾引起社會各界人士爭議。 本月八日有團體「和衷共濟愛港聯盟」一行四人拉橫額到終審法院請願,反對前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出任高等法院暫委法官,橫額表明「不容馬家健冤案重現」等字句。 在這起行政訴訟中有兩個爭議點,其一,裁決不當勞動行為是否成立,前提是否要證明雇主有故意過失;其二,是否需要證明雇主本人或管理幹部有對工會活動不當施壓或干預,才需要由雇主出面負責。 倘若需要證明而勞工無法舉證前兩者,勞工申訴很有可能不能獲得裁決委員會的保護。 這見解最後成為合議庭三位法官一致見解而作成裁判。
梁志偉法官: 法官和司法人员名单(截至2023年1月11日)
(二)調派司法院司法行政廳廳長王梅英、人事處處長蔡新毅、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鄭純惠、吳麗惠、梁玉芬、鍾任賜、林瑞斌、臺灣高等法院調派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何信慶、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兼庭長林英志等9人為最高法院法官。 回望梁卓然的背景,他於1992年在香港取得律師資格,1998年成為大律師,1995年加入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為檢察官,1997年晉升為高級政府律師,2012年起擔任副刑事檢控專員,2015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 2017年升為刑事檢控科「一哥」。 司法機構表示,首席區域法院法官留意到,最近社會上對郭偉健審理某宗案件的判刑理由有爭議,所以現階段作出有關安排。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梁志偉、葉韋廷、台灣宜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王耀興等3人,首次調任為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台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六、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李殷君、蔡羽玄等2人,首次調任為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台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二○○一年在香港獲事務律師資格。 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七年期間在當時的律政署擔任法庭檢控主任。 二○○三年至二○○六年期間在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擔任經理(法規執行)及助理律師。 於二○○二年至二○○三年期間及二○○六年及二○○七年期間獲委任為暫委特委裁判官。 一九八七年在英國基理大學取得社會科學士(法律及經濟)學位,一九八九年在英國法律教育委員會完成大律師公會期終試。 一九八九年及一九九○年分別在英國及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並於一九九○年起私人執業,直至一九九七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梁志偉法官: 法院組織法大修 增設大法庭制度統一法律見解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潘曉玫、台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王碧瑩等2人,首次調任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慧財產法庭法官。 首次調任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黃瑪玲、林坤志等2人,2021年調任期間屆滿,為應業務需要,再次調派為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 二、首次調任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邱蓮華、陳筱蓉、趙雪瑛、林晏如、戴嘉清、陳信旗、黃玉婷、雷淑雯、廖怡貞、陳銘壎、陳文貴、吳勇毅等12人,2021年調任期間屆滿,為應業務需要,再次調派為台灣高等法院法官。 文家倩是台大法律系學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司法官學院45期結業,分發後曾任新北跟台北地檢署檢察官,2014年轉任台北地院,2018年即升任高院。 同樣身為律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則批評,兩名法官竟配合英國行政當局打壓中國的醜陋「政治秀」,還厚顏抹黑香港失去司法獨立,兩人誠信破產。 曾志偉由《失婚老豆》(1984)便開始演出一些非喜劇的角色,而《最後勝利》(1987)更被影評人與觀眾廣受讚賞,演出亦轉向多元化,不會獨枯一味只演出喜劇。
梁志偉法官: 電影
他在2012年離開律政司之後,很快便成為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曾經審理過牽涉醫生和醫務委員會(醫委會)的訴訟案件,其中一宗案件的判決廣受傳媒的報道。 青年新政成員游蕙禎及梁頌恆及他們的3名助理,在前年11月宣誓風波期間,未經許可下闖入立法會。 游及梁等人曾稱,當時他們的議員資格並未被取消,認爲他們仍是立法會議員,並能以其議員身份入會議室,惟遭保安阻欄。
無可置疑,即使香港大部分的法官(由裁判官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都是由特首委任,但法官一直享有高度自主的司法權,不受來自各方的壓力和批評,這就是「司法獨立」。 而當我們把司法獨立視為香港的核心價值時,很不幸地,一些人指特首委任是「包着糖衣的毒藥」,利用這四個字,去質疑和羞辱病人組織的代表,暗示他們不會去爭取病人權益,更加會向政府傾斜。 1992年,他來港工作,加入律政司成為檢察官,之後成為刑事檢控專員(DPP)。
任命包括十六位常任裁判官及五位特委裁判官。 所有任命均於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最後,法官判處2名未滿21歲被告,陳國威及陳霆堃入教導所;餘下7名被告,包括陳子謙、江鏡棠、黃適哲、梁嘉星、詹隆享、鄧錦樂和曾倩儀的判刑,則以42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由於各被告背景良好,獲減刑至38個月。 另外,有示威者手持燃燒彈等攻擊性武器,令人相信他們很快會使用有關物品攻擊目標,相當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或公私財產損毀,構成迫切的破壞社會安寧的暴力,現場的非法集結成為暴動。 郭偉健28日原本要審理一宗的士司機涉嫌藏有40枝汽油彈的案件,據司法機構網上的審訊案件表顯示,案件改由高勁修審理,並押後至6月23日再訊。 以上首次調任二審法院法官者,其調任期間至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63期分發報到(2024年間)前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