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時任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行將卸任之際,被媒體揭發以低廉價格租用廣東深圳一大型住宅單元,但並未向行政會議申報其業主黃楚標正向港府申請香港數碼廣播執照。 被廉政公署起訴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瀆職罪)與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最終只有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判有罪。 「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因陪審團兩度無法作出有效裁決,以法庭將控罪存檔(lie on the file)作結。 這一部分程序不一定會在一天內完成,尤其當法庭索取感化主任等報告的時候。 梁耀強楊秀瑜 高院接到控方公訴書存檔並排期審理後,先要進行案件管理聆訊,然後再正式開庭。 如果被告不認罪,則法庭首先要選任陪審員,然後才可進入控方開案陳詞。
梁耀強否認謀殺,辯稱當晚受死者言語和行為挑釁始犯案,法官下令不准保釋,還押警方看管繼續接受調查,他對探員說,在案發前4日,他在寓所垃圾桶發現一個用過的安全套,在案發前一日,他又再發現一個盛有精液的安全套。 上訴庭今日在判詞指出,就被告殺害事主一點並沒有爭議,關鍵是被告當時的狀態及其殺人的原因,是否可以構成減低刑責並改控他誤殺。 但在第3次審訊中,法官就着被告的精神狀態,未有正確指引陪審團。 考慮到控罪的嚴重性,而且案情情節相對直接,故決定把案件發還重審。 原審法官沒有就「作出被告人當時行為」,這句話作出特別指引,有機會令陪審團誤會,是指被告殺人時的反應,而不是殺人意圖,裁定原先定罪不穩妥,發還高院重審。
梁耀強楊秀瑜: 山寨探案實錄:香港案件
被告梁耀強,被控九月十二日在青山道和興大廈某單位內謀殺女死者楊秀瑜(三十五歲)。 涉案四十八歲被告梁耀強,報稱散工,被控在○九年九月十二日,於長沙灣青山道和興大廈住所內,謀殺當時卅五歲的女友楊秀瑜。 被告表示,楊洗澡後主動邀請他發生性行為,但被告稱受心情影響,2分鐘便完事。 事後再因避孕套的一事爭吵起來,並且愈來愈激烈;在爭吵過程中,楊一度拿以其前夫、前男友等與被告作比較,嘲笑被告性能力弱,楊說:「我同邊個都刺激過你。」被告聽後更有跳樓意圖,可是被楊制止。 被告自辯說,楊於案發當日晚上12時回到單位,她當時滿身酒氣,態度囂張,眼見被告一臉愁容時更問:「做咩死老豆咁嘅樣?」被告心生不憤,不斷追問被告有關早上發現避孕套一事,但楊一直否認及逃避。 而死者當時欲呼叫救命,惟連「命」字都未說出就一命嗚呼。
2018年4月26日,被告經審訊後,第3次被裁定謀殺罪成。 梁耀強楊秀瑜 根據《殺人罪條例》第339章第四條,陪審團考慮謀殺案被告,「被人激怒」因而犯案的辯解時,法官應該引導陪審團,讓陪審團評估被告被激怒的嚴重程度,以及具一般自控力的人,在相同情況下會否「作出被告人當時行為」。 備註:這案2010年10月27日第一次審判,裁定謀殺罪名成立。
梁耀強楊秀瑜: 死者新歡任職小巴司機
該名女子滿身刀傷,可用體無完膚來形容,尤其頭部被砍多刀,血肉模糊已經毀容難以辨認。 陳北勝及梁耀強的女兒憑死者的身體特徵,認出死者是楊秀瑜。 2009年9月12日,下午二時五十二分,救護員到場後,證實該名女子已無生命跡象,按發現屍體處理,收隊離開。 陳北勝叫梁耀強的女兒拿套房的鎖匙到來,他打電話報警,警方列作「求警協助」案處理,派出兩名軍裝警員到現場了解。
終審法院之下,設有高等法院(High Court)、區域法院(District Court)和裁判法院(Magistrates’ Courts),另設有死因裁判法庭和多個專門審裁處,例如勞資審裁處、土地審裁處等。 但刑事訴訟流程基本只發生在高等法院、區域法院和裁判法院之間。 數日後,梁耀強由內地覆診返港前,楊秀瑜吩咐他代購陰道清潔液,他記得楊秀瑜有「避孕套敏感」,接觸避孕套時會出現陰道敏感,但他與楊秀瑜性交時,沒有使用避孕套,因而起了疑心。 梁耀強一手包辦家頭細務,由買菜到煮飯,幫女友擠牙膏、按腳、穿鞋着襪,連衛生巾、陰道清潔液也為楊秀瑜購買。 兩人同居後,楊秀瑜的女兒交由前夫照顧,梁耀強的女兒原本與父親及楊秀瑜一齊在套房居住,但楊秀瑜說她阻住二人世界,曾因此兩晚沒有回家睡覺。 梁耀強是陸偉傑的朋友,曾在內地當兵,1987年開始服役,在部隊負責駕駛車輛,5年後退役。
梁耀強楊秀瑜: 砍女友213刀 已婚漢囚終身
法官潘敏琦斥責被告斬事主213刀,行為「瘋狂且令人恐懼」,奪去了一條生命,又令一名女兒失去母親。 案發前一日,死者與小巴司機在死者住所內性交,事後將用過的安全套棄於大廈梯間,遭被告發現「罪證」。 被告遂於案發日的凌晨,向死者大興問罪之師,並用刀斬死者。 被告在同日下午,約他與前妻所生的女兒見面,並將一筆財物交給女兒,然後被告前赴內地。
若法官裁定表證成立,審訊繼續至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後,法官將作出總結,即所謂「引導陪審團」,指導陪審員須注意的法律觀點和證供。 然後陪審團將退庭商議,期間須「與世隔絕」,無法與外界通訊。 梁耀強楊秀瑜 這樣的退庭商議一天可能不足以完成,那麼陪審員就得在法院大樓內留宿,隔天繼續,直到有一致或大比數裁決為止,但也有可能無法達至裁決。 案件於高院開審四天後,1月22日正式要求被告人答辯。 梁天琦承認一項襲警罪,但否認暴動等三項控罪,法官裁定撤銷保釋,即時收押。
梁耀強楊秀瑜: 審訊有可能在沒有判決下終止嗎?
主控官同時提出將梁天琦等10人轉介高院原訟庭受審,三人轉介區域法院受審,三人留在裁判法院受審,餘下被告案件再押後,等待警方調查。 相比於中國大陸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後須向檢察機關申請批准逮捕,香港警察無論是否已取得法庭手令,均可拘捕被懷疑犯罪人員,拘捕即為逮捕。 擁有同等法定權力的還包括廉政公署、海關和入境處人員。
- 案發前,死者在便利店工作,常常藉口替同事「頂更」而夜歸,甚至有好幾次不回家過夜。
- 涉案四十八歲被告梁耀強,報稱散工,被控在○九年九月十二日,於長沙灣青山道和興大廈住所內,謀殺當時卅五歲的女友楊秀瑜。
- 被告於去年九月初打電話給死者時,聽到男人的聲音,又在家中的垃圾桶找到用過的避孕套。
- 他最終在2013年被高院原訟庭裁定有罪,判監12年,並被法官批評有關初級偵訊毫無需要,法院進一步裁決辯方須為此支付150萬港元訟費。
- 他們兩次性交都有用避孕套,他先用膠袋包好用過的避孕套,再丟棄在同一大廈二至三樓梯間的垃圾桶。
- 考慮到控罪的嚴重性,而且案情情節相對直接,故決定把案件發還重審。
他們都可能或已在面對刑事檢控,而這當中不乏一些知名人士。 楊秀瑜來港後,很快就與梁耀強雙宿雙棲,梁耀強未幾亦與在酒樓任職的妻子阿玲離婚,兩人租住深水埗一間套房共賦同居。 梁耀強楊秀瑜 梁耀強楊秀瑜 楊秀瑜(35歲)同日持單程證來港,陸偉傑定時帶女兒與她見面。
梁耀強楊秀瑜: 音樂劇
梁不服經重審後仍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月前上訴至終審法院,指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犯錯,令陪審團未有考慮他被激怒的嚴重程度,終院昨頒下判詞,裁定他上訴得直,案件再次獲准發還重審。 單親媽媽年前身中一百五十多刀喪命,案件昨在高院開審,時任散工的死者同居男友被控謀殺罪,控方昨傳召一名小巴司機作供。 庭上透露,○七年來港的單親媽媽與被告同居期間,認識了一名已婚男小巴司機,兩人迅速打得火熱,相識一個月後,小巴司機便到女方住所偷歡,用過的避孕套亦被棄在單位樓下梯間的垃圾桶。
本港二手樓市氣氛好轉,銀主趁勢加快沽貨,綜合市場資料,2月至今已錄至少11宗住宅銀主盤成交個案,成交價介乎約310萬至4,900萬元。 近日將軍澳日出康城更連錄同類成交,領都套三房單位,放盤約半年,剛以740萬元售出。 現年67歲荷里活男星布斯韋利士(Bruce Willis)去年3月被家人宣布因患上失語症(Aphasia)而將退出影壇。 不足1年,布斯的大女兒Rumer Willis昨日於社交網站留言宣布父親已患上額顳葉認知障礙症(Frontotemporal 梁耀強楊秀瑜 Dementia)。 被告又承認在殺了死者後,一心只想了結自己,於是便返回家鄉服用安眠藥自殺,後來被家人救回,並在他們的勸告之下回港自首。
梁耀強楊秀瑜: 香港《國安法》通過 「一國一制」時代正式來臨?
楊秀瑜來港後很快就與梁耀強雙宿雙棲,梁耀強未幾亦與在酒樓任職的妻子阿玲離婚,兩人租住深水埗一間套房共賦同居。 楊秀瑜(三十五歲)在同一日持單程證來港,她後來在便利店任職,由於工作進取,得到經理盧礙翹賞識,考慮擢升她為分店店長,她的前夫陸偉傑定時帶同女兒與她見面。 2009年4月1日,梁耀強(三十九歲)與女兒(十四歲),在妻子阿玲協助下,成功申請由內地來港定居,梁耀強抵港後做運輸物流工作。 終審庭在考慮各項因素下,認為再繼續以謀殺罪起訴被告,將無法達致司法公正,決定行使酌情權,為這宗悲劇畫上句號。 被告稱聽後大怒,即拿出菜刀向楊狂斬,他也不知斬了多久或多少刀,只知斬完已很累。 又或者是一帮不满政府的极端份子利用这个局势来搞乱,目地是要在这国际交流会期间使到政府难堪?
女傭亦曾向平機會投訴,但平機會指女傭在事發後逾1年才投訴,最終終止調查。 被稱為TVB「御用皇帝」嘅72歲李龍基,與相差36年嘅女友Chris Wong展開「爺孫戀」,唔經唔覺二人已經拍拖4年,女友經常與李龍基出雙入對,更不時上載二人與朋友合照到社交網站,非常甜蜜。 近日李龍基接受傳媒訪問,期間表示計劃於今年內與Chris拉埋天窗。
梁耀強楊秀瑜: 音樂作品
此外,高院原訟庭案件中,如果宣讀控罪後被告人不認罪,則首先要看呈堂證據是否存在爭議,如有,則要先審理「案中案」(voir dire)。 梁天琦案就在經歷了一個月的「案中案」程序後,才正式選任陪審團,進入審理程序。 在高院原訟庭一審的案件通常由一名法官連同七至九人組成的陪審團共同審理;區域法院案件由一名法官獨自審理;裁判法院案件由一名裁判官(magistrate)審理,一些不足以判處監禁的案件則可由特委裁判官審判。 2016年6月28日,案件第四度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這次控方再將五人撤控,但同時起訴兩名新被告。
楊秀瑜來港後在便利店任職,便利店經理盧礎翹見她工作表現良好,有意教導她處理文件,熟習經理的工作,考慮擢升她為分店店長,令她開心不已。 2009年4月1日,梁耀強(39歲)與女兒(14歲),在妻子阿玲協助下,成功申請由內地來港定居,梁耀強抵港後做運輸物流工作。 在陸偉傑眼中,楊秀瑜顧家又疼錫女兒,料不到她在2007年與比她年輕5年的同事發展姊弟戀,楊懷孕後到診所墮胎,陪她到診所的是當時的麻將腳,已婚的同鄉梁耀強。 另外,衛生防護中心上周首發現BN.1.3及CH.1.1病毒株仍然在港傳播,前者比率更上升至整體個案5.8%。 「避孕套過敏」臨床不罕見,除對乳膠材料過敏外,也可能對避孕套上的潤滑劑、熒光劑、香味劑或其他添加劑出現過敏。
梁耀強楊秀瑜: 被告致電楊前夫道歉
法官判刑時指,從被告與死者楊秀瑜發展關係時已是一件悲劇,因當時二人都各有伴侶。 法官指,被告發現楊有外遇時,拿菜刀斬了楊213刀,但事後並沒有求助,反而是將她留在單位內「由佢死」。 梁耀強楊秀瑜 法官指,她看過一些案中的恐怖相片,認為被告當時毫無疑問是瘋狂地和暴力地襲擊楊。 法官指,事件奪取一條人命,亦令一名女兒失去母親,就算法庭有斟情權,都會判處被告終生監禁。
梁耀強楊秀瑜: 已婚漢213刀殺情婦案 被告三度裁謀殺罪成 官指兩人發展是悲劇
陳表示,去年九月十一日下午,被告要上班,陳想約死者外出,但死者叫他上門相聚。 陳便帶了兩個避孕套上門找死者,當日下午曾與死者性交,然後一同到酒樓吃飯,再返回死者住所,再次與她性交。 他們兩次性交都有用避孕套,他先用膠袋包好用過的避孕套,再丟棄在同一大廈二至三樓梯間的垃圾桶。
梁耀強楊秀瑜: 山寨探案實錄 男人之中你係最無用(3/
被告指楊回家時春風滿面,沒有理他追問出軌的事,又邀他發生性行為,但他精神未能集中,只維持了兩分鐘,之後他再追問楊是否有情夫,二人因而吵起來。 他指楊不但指被告性能力不及她的前夫及男友,又把被告找到的「罪證」避孕套塞入被告口中,叫被告不要再問,最後更指被告容忍妻有外遇卻不准她,直指被告的女兒非他的。 被告梁耀強,49歲,被控於2009年9月12日在長沙灣青山道和興大廈一單位,謀殺35歲女子楊秀瑜(下稱:楊)。 被告人梁耀強,在審訊期間否認謀殺罪,辯稱因被女友激怒才失控殺人,並非有意圖殺人。
若控辯雙方均凖備妥當,而控方又沒有申請轉介案件至上級法院,則裁判官將宣讀控罪,並要求被告人回答是否認罪。 如被告同意案情,則裁判官裁定有罪,並進入考慮判刑部分。 梁耀強說兩人發生激烈爭吵,他一怒之下到廚房取出菜刀,揮刀狂斬死者,大部份集中在頭部及臉部,部份深至入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