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單位的「總樓面面積」包括該單位的「實用面積」,加上按比例攤分,它在該建築物內所有公用地方的面積總和中所佔的積份。 量度一個單位的「總樓面面積」的方法,與上述一幢建築物的「總樓面面積」的量度方法相似。 實用面積是從建築面積中扣除建築物的公共空間例如會所、電梯大堂及天台、天井、台階等分攤面積,計算得出的面積範圍,但不同地區對「實用面積」的定義存在分別,而「實用率」百份比亦沒有充一標準。

這種量度方法,建築行內一般稱為室內樓面面積 樓宇實用面積 或內部樓面面積。 其面積包括只供該單位住戶專用的內部的間隔、柱及廁所等,但不包括公共通道、升降機井道和機房等公用部分的面積。 這亦是香港房屋委員會(下稱房委會)出租公屋計算面積的方式。

樓宇實用面積: 露台計入實用面積

物業資訊網提供24小時服務,以便公眾隨時隨地可使用多功能中英雙語搜尋器,查閱差餉物業估價署持有的物業資料,並提供本署與土地註冊處已配對的物業地址以供參考。 由今日起,地產代理監管局要求代理,於租售二手住宅物業時,均需向準買家或租客清晰表述單位實用面積,並以此統一計價,冀能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實用面積計價的好處是在於確實計算單位面積,杜絕因「發水」而多付的額外費用。 其實和建築法例很有關系, 根據基本法第123條的附件. 若建築物的首15米高度內是非住宅用途的話, 便可以有100%覆蓋率.

  • 而在宏觀方面,建築物附設特大窗台會使整個建築物體積增加,令到城市觀感變差。
  • 市建局在釐定非住宅物業的收購建議時,是委托兩家獨立的專業測量師行,為物業的市場價進行估值。
  • 即使銷售期橫跨條例生效前及後的一手住宅發展項目,亦是按上述原則計算發展項目內在條例生效前及後出售的一手住宅物業的「實用面積」。
  • 在進行簽署物業買賣合約前,市建局職員會到收購物業單位內拍照、繪畫物業單位草圖、核實有關租約及所有居住者資料。
  • 即使政府已經發出收地通告,不過在業權復歸政府之前,市建局仍會視乎情況,與有意出售物業的業主進行商討,以期在該日之前達成收購協議,並完成所有買賣手續。

如天台上有搭建物並作出租之用,而業主又以不交吉方式出售,有關租戶可獲得的現金補償或安置與樓下單位租客的準則相同。 在簽署正式轉讓契前,市建局職員會再到收購物業單位內拍照、覆核有關租約及所有居住資料。 市建局交付收購價餘款及與業主進行交收鑰匙等手續後,物業的收購工作便正式完成。

樓宇實用面積: 露台與工作平台現可合併

但其實實用面積亦不是全面反映,室內有多少地方可以用。 因為實用面積,實際上要包括牆身厚度,與隔離單位相連的牆身,計一半厚度,但若果相連的是天井或是公共空間,例如電梯大堂,牆身的全數厚度,便也要計算入這個單位。 在香港,多年來買賣樓宇一直都是用建築面積計價,所謂建築面積,是指單位室內,加上攤分的公共地方面積,例如是電梯大堂、會所設施、垃圾房等。 假設有一塊20,000呎的土地,地積比率8倍,地權容許建的面積就是160,000呎(20,000呎乘8)。

樓宇實用面積

至於過往慣用的「建築面積」來標示單位面積,事實上並無統一定義。 樓宇實用面積 過往發展商經常把一些公用面積計算入「建築面積」內,例如停車場、公共走廊、會所等,令單位內櫳出現低實用率,導致出現1,000呎建築面積的單位,實際可用空間或只有500至600平方呎。 自2013年1月1日起,持產代理向客戶提供住宅物業面積,要以實用面積為先。 而同年4月1日,發展商銷售一手樓盤時,只可以向客戶提供實用面積,不可以提供建築面積。

樓宇實用面積: 實用面積

唔係講笑,有數得你計,門口到露台剛好是5米,正正和車位一樣。 不用去示範單位了,落街看看兩個平排的車位,你就知道一個一房單位有多大了。 樓宇實用面積 政府不久前公布簡約公屋選址,究竟港、九、新界位置在哪?

樓宇實用面積

換言之,單位內的露台與工作平台都需要計入實用面積,賣給小業主,相比部分舊樓不設露台與工作平台,多出的面積隨時等同一個房間。 如果以影片中的「弦海」單位為例,除了主體面積之外,客飯廳外接的22呎露台、睡房外接16呎工作平台,前後合共38呎,也需要計入實用面積,所以會佔據一定空間。 地產代理需向買家提供住宅的實用面積,而在參觀示範單位時,會先列明不同項目的面積大小。 樓書內會列明牆身厚度尺寸,買家可仔細閱讀樓書列出的每項細節,確保其可用面積不會與實用面積相差太大。 在未有較統一的實用面積標準前,住宅單位只提供建築面積,但其後規定要以實用面積標示,本來沒有實用面積的單位,便索性以一個實用率約數來計算大約的實用面積,亦即建築面積乘以實用率,等於實用面積。 但問題是,建築面積本身沒有統一標準,實用率又只是約數,所以計出來也不算準確。

樓宇實用面積: 成交記錄

統一的「實用面積」定義在2008年10月10日起應用在新批的預售樓花項目,相信有助提高樓花銷售說明的透明度及清晰度,使置業人士能更準確掌握物業的面積資料,方便作出比較。 本文介紹「實用面積」的定義及量度計算方法,以及標準價單的相應表述方式。 根據《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住宅單位的實用面積需要由物業的「圍封牆」外部開始量度,包括物業內部的間隔以及柱的面積,任何將住宅單位及公用部分分隔的圍封牆,牆的厚度同樣會計算在內。 根據《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發展商在售樓說明書、價單和廣告提供的面積及每平方呎/每平方米售價,均須以實用面積表達。 之前說過,圍封牆厚度計入實用面積,仔細閱讀樓書列出的牆身厚度尺寸,可進一步了解內攏面積。

如果公用地方用去了800呎,8個單位每個便要分擔100呎,實用面積就只得700呎。 葉文祺同時提醒,在發展項目總樓面面積不變下,需要進一步觀察會否令單位的供應量減少,而最終的影響則要視乎發展商的開則。 黃指,這個指標是參考了觀塘安達臣道港人首次上車盤的例子,實用面積下限為23平米(約250方呎),對比之下,屯門用地屬私營房屋,在置業階梯上屬更高的位置,故此認為有關下限理應較資助房屋為高。 被問到為何會選擇屯門作為先行試點,黃偉綸指,屯門地單位數量較多,按過去經驗,如果沒有限制可能開則較小。

樓宇實用面積: 實用面積的定義是什麽?

你應詳閱政府租契(又稱「地契」)及大廈公契,兩者包含很多實用資料。 大廈公契包含的條文主要有:公用地方、釐訂管理費的準則、天台及外牆業權的擁有權及發展商的保留權利等。 樓宇實用面積 賣方會在售樓處提供政府批地文件和公契(或公契擬稿)的複本,供準買家免費閱覽。 經統一定義後的實用面積,泛指單位的主體面積,包括露台及工作平台的面積,其他地方的面積如平台、天台、花園、閣樓、天井、台階、窗台、冷氣機房、車位等,不包括在實用面積內,但需要逐一列出。

曾經有谷友跟我們反映,在購入新盤樓花後,他根據樓書平面圖標示的空間面積訂造傢俬,由於房間空間狹小,所以傢俬的擺位也只能用盡整個房間的闊度。 然而,當入伙後要組裝傢俬,卻發現實際闊度較樓書標示的少一至兩吋,最終要委託裝修師傅將傢俬木板削平。 Toby 提供免費報價服務,只要於平台上簡單回應數條問題,即時為大家免費提供3間裝修公司報價,讓大家能輕鬆格價自由選擇合適的裝修公司。 實用面積是從圍封該物業的圍封牆外部計起,包括圍封牆的厚度面積,但不包括牆面裝修物料。 換句話說,並不是所有實用面積空間,都是可用的空間 (即內攏面積或地毯面積)。 如任何圍封牆將住宅物業、露台、工作平台或陽台與毗鄰的住宅物業、露台、工作平台或陽台分隔,須從該牆壁的中間開始量度。

樓宇實用面積: 發展商是否只可以以「實用面積」標示一手住宅物業每平方呎售價?

除了地產代理外,市民也可以自行透過估價署的「物業資訊網」服務,取得大部份二手住宅物業的資訊,從中查閱有關物業的實用面積。 由於窗台離地面超過50cm,置業人士需要發揮極大智慧善用該空間,並出現窗台成為睡床一部份的香港獨有奇怪現象。 發展商以香港測量師學會量度作業守則的面積定義,把實際窗台面積分拆為兩部分,50cm深的窗台會計入窗台面積並以建築面積出售,同時把其餘30cm深的預製組件窗台計入實用面積。 售樓書所顯示的窗台面積數字,只是該50cm深的面積,和實際現場度尺的80cm深並不相乎。 當市民向發展商查詢,以及按樓,發展商只會承認該50cm深的窗台部份為窗台面積和30cm深的窗台部份當作預製組件牆壁的厚度。 實用面積是指個別單位獨立使用的樓面面積,包括工作平台、陽台、露台,而量度實用面積的方法是由單位外圍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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