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透過「無盡思念」網站提供網上追思服務,讓市民為曾使用食環署墳場、火化、骨灰龕、紀念花園、海上撒灰等服務的逝者建立紀念網頁,以便隨時隨地透過互聯網悼念摯愛親友。 喪假直系親屬香港 流動版本提供簡單易用的介面,方便市民以流動裝置瀏覽。 因為繼承大都發生在親屬之間,所以要瞭解繼承的法律常識前,有必要先瞭解親屬概念。 A有父母B及C,A另外有D、E兩弟妹;A後來跟F結婚,F的父母是G、H,F另外有I、J兩兄姊。 在過去,將母系或女系的直系血親稱為外親,撇開不算,而現在不論父系或母系,子系或女系,均認為是直系血親。
僱主歧視須照顧年老父母的求職者,就是「直接歧視」的例子。 根据优生原理,夫妻如果血缘关系太近,容易将生理和精神上的缺陷遗传给下一代,贻害民族的健康,人口的素质及人类的发展。 同时这也是对下一代的人权的侵犯(因为出生是不受意志支配的)。 然而,目前並無科學證據指出五等親以上的通婚有較高的機率發生遺傳疾病,而且在許多國家,近親即使不打算生育、患有不孕症、或已經做過遺傳諮詢確認無遺傳疾病,也仍不可結婚。
喪假直系親屬香港: 問題3:員工請喪假但沒有證明,雇主可以拒絕?
親人離世真的是最感傷的事之一,當遇上有喪假的需求時,別害怕請假會被拒絕,好好把握權利請假,恢復心情並重新振作。 以上為喪假的相關內容,希望有帶給你幫助,如果你喜歡我們的文章,請分享! 想看更多「勞資爭議」文章,歡迎點擊下方按鈕查看。 「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
李先生(化名)早前表示,近日因家人離世需向公司申請恩恤假,於是向人力資源部門查詢相關程序。 李女士與涉事企業所簽訂的《獨家經紀合作協議》等同於勞動合同嗎? 新京報記者為此採訪了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宋竟一和孟博。 當某項要求或條件表面上看似不帶歧視,而事實上對具有家庭崗位或某家庭崗位的人有不公平的影響時,便屬於間接歧視。
喪假直系親屬香港: 【職場熱話】打工仔欲請假辦家人身後事 公司:請寫低屋企人死因!
她解釋,小數大型企業的褔利包含 1 至 3 天「紅、白事假」,以優厚員工福利吸納人才。 事實上,香港勞工法例不涵蓋「婚假」,認為「婚假」是高於勞工法例安排。 公務人員請喪假天數與具體內容皆與勞工的喪假天數不太一樣,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12條內容所述,公務人員喪假天數分為3種,分別為15日、10日及5日。 只不過喪假畢竟不是喜事,若按照一般禮俗習慣,應該也不太會有員工願意拿家中親人的死亡作為請假理由,所以多數公司在認定上,多半還是會予以尊重。
請勞工檢具有關事證後,向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捍衛自己的權益。 這一次勞動知識小教室要帶您來看看「勞工請假規則」中所保障的婚、喪、事、公、普通傷病、公傷病假。 喪假的主要目的是讓員工在親人離世時,身心靈獲得喘息和平復的時間,屬性與特別休假不同,旨在讓員工復元休息,因此不可任意將假期轉換成現金。 小補充:教師及公務人員依據親等遠近其喪假天數與勞工有所差異,規定於〈教師請假規則〉第 3 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 3 條;而教師及公務人員也可分次申請喪假。
喪假直系親屬香港: 血亲鉴定
由於民法對於親屬關係僅分親等,沒有內外之分,所以祖父母、曾祖父母,也包含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換句話說,如果員工因外公過世,亦可申請6天喪假。 婚喪假是指勞動者本人結婚或者勞動者的直系親屬死亡時依法享受的假期。 同樣規定於〈勞工請假規則〉第3條,員工請喪假期間,雇主應「薪資照給」,而且事業單位不得因勞工請喪假而扣發全勤獎金(第9條)。 除了公務員有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3 ,明文規定公務員及教師應於親屬喪亡之日起百日內請完喪假,但其他勞工並沒有這樣的規範,(可參考以下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的問答)所以,這也代表即便超過百日後,勞工如果還有沒請完的喪假的話,仍然可向資方提出請假。 回到本文例題,A小姐依照勞工請假規則第3條的規定,奶奶(祖母)過世可以向公司申請6日的喪假,而且若因為治喪禮節較為繁複,可以分次請假沒有問題。 比如自己的先生或太太,他(她)們的兄弟姊妹、伯叔姨舅的配偶,跟自己是姻親,也就是我們一般會跟著自己配偶稱呼的小姑、姊夫、嬸嬸、姨丈等等。
當死因裁判官裁定死因後,登記官會於一星期內辦理該宗個案的死亡登記,並以書面通知死者的親屬。 要適應因摯親離世而帶來的轉變和平復哀傷的心情,你需要多方面的支援和協助。 喪假直系親屬香港 政府部門提供多種服務,包括死亡登記、殮葬安排、遺產管理及經濟援助等,助你度過這段困難時期。
喪假直系親屬香港: 怨員工連放11天「休假很自我」 他被噓爆「嬌生慣養的老闆思維」
拟制血亲包括由于抚养关系而形成的亲属关系,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是直系姻亲,若被非血緣一方收養時,則成立擬制血親關係。 【陳鳳蘭 台北報導】行政院勞委會昨天通過《勞工請假規則》修正案,未來勞工配偶之祖父母死亡,勞工可請的有薪喪假將從六天降為三天,配偶的外祖父母死亡則由不得請假改為可請三天喪假。 勞基法喪假期限規定必須在親屬死亡日的 100 天內請完,並且不會扣除例假日。 若是勞工到職前親人已往生,依據勞委會所發布的函釋提:「其親屬於到職前喪亡,可視實際情形給予喪假」。 在勞工請喪假時,要事前親自口頭或書面陳述請假理由及具體天數,並且需要附上訃文、死亡證明書的相關文件或是戶籍機關的除戶證明文件,並且在假單上註明過世親人的稱謂和過世日期。
簡言之,勞工只要有正當理由就可以請假,雇主也不能有任何理由拒絕。 公務人員請喪假天數與具體內容皆與勞工的喪假天數不太一樣,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12條內容所述,公務人員喪假天數分為3種,分別為15日、10日及5日。 不過在實際請假時,A小姐仍應遵守公司的請假程序,例如必須依照公司的工作規則或其他請假規定提出相關證明,並安排職務代理人、完成請假手續等等,以免被公司以「曠職」予以懲戒。 如果親屬住在遙遠的國家或國家,這變得更加複雜。 如果個人的個人事務非常廣泛,特別是在死者遺失遺囑的情況下,處理死者事務相當複雜且費時。 喪假直系親屬香港 員工需要雇主的幫助來駕駛這些不必要的,未知的水域。
喪假直系親屬香港: 問題1:員工請喪假,雇主拒絕是否違法?
从这个角度说,丧假主要是给职工用于办理大殓、火化等事宜。 至于职工可否将在直系亲属死亡时尚未用完的丧假在落葬时继续使用,应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 现实中有的单位规定:“员工兼有生身父母和养父母的,当生身父母和养父母中一方丧亡时,员工已享受了丧假,则另一方丧亡时,不得再享受带薪丧假。 员工自幼父母双亡,由他人抚养成人,抚养人去世时,凭有关证明可享受带薪丧假。 所以有的公司规定,职工请丧假必须填写请假单,并出具各项证明等,员工应予以理解并遵照执行。 如员工确实存在严重违反诚信的行为,单位可按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常理,在這段期間家屬通常會將重心放在往生者身上,以致情緒狀態低迷、失落,比較不會去想到其他事務。 因此倘若身體真的有相關的需求,或是在繁衍子嗣上有迫切需要,只要不傷風敗俗,相信逝者是能理解的。 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前條第一項規定之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 坊間流傳「百日內應請完喪假」,但其實這個說法沒有法源依據,台北市政府勞動局也曾解釋,此與民俗較為相關。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香港法例第 59 章) 僱員補償條例(香港法例第 282 章) 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香港法例第 509 章) 最低工資條例(香港法例第 608 章) 如欲查閱與勞工法例事宜有關的條例及附屬法例的條文,請按法例全文。 因此,可以得知結論:喪假的最小請假單位可由勞資雙方自由議定,即便是採「半小時」、「小時」、「半日」、「分鐘」作為請假單位、均無不可,公司可視經營狀況與需求進行設計。
喪假直系親屬香港: fb 喪假增至20天 員工子女感冒享3天假
簡單說,就是這些人是自己配偶的姻親,因此我們民法也承認這些配偶的姻親,也算是自己的姻親,這點是我國特有的依照民情而訂定的法律,外國立法上是不承認這些人是自己的姻親的。 喪假直系親屬香港 回到案例中問題3,X是A自己配偶F的血親的配偶,屬於姻親關係;至於B、C與G、H,也就是大家稱呼的親家,實際上對彼此並不具民法親屬關係。 比如自己的先生或太太的父母、祖父母、兄弟姊妹等等,是自己的姻親,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小姑小舅等等。 回到案例中問題2,GHIJ四人是A自己配偶F的血親,A與GHIJ為姻親關係。
- 有不少人會疑惑,在守喪期間能否進行房事或是否需要禁慾。
- 服喪的目的是為了緬懷親人、展現孝思,除此之外也是在維護外人對於喪家的觀感。
- 就火葬事宜,市民可在食環署網頁搜尋有關火葬服務的資料。
- 著作權法這樣說著作權主要保障權利所有人的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但《著作權法》亦有規定,若是在合理範圍內使用他人著作,可以例外不需獲得權利所有人的授權。
- 只要符合公共服務的運作需要,政府鼓勵員工放取假期。
在勞動法等法律定義上,比如法定喪假指的直系親屬,就是當事人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 親人離世是勞工最悲痛感傷的時刻,多半事業單位遇上勞工有喪假需求時,並不會拒絕刁難;但仍會耳聞部分個案,要求員工用自己的特休、補休來申請假期,這些其實都是違法的。 因此不只全職勞工可請喪假,部分工時勞工(兼職、打工、時薪制勞工)也同樣受《勞基法》保障權益,不過差別在於休假日的計算方式,部份工時勞工採按比例計算,請假時數可依平均每週工作時數除以40小時乘以應給予請假日數乘以 8 小時計給。。 《勞動基準法》及〈勞工請假規則〉均未詳細規範勞工喪假的申請期限,民間習俗一般治喪過程不會超過死亡百日,因此雖並無硬性規定、但確實一般勞工均會於百日內請完。
喪假直系親屬香港: 喪假一定要在百日內請完?規定內容、天數總整理
有台灣網民在討論區發文指,有朋友的父親癌症病逝,由於朋友家中自小父母離異,只跟爸爸和祖父母同住,而祖父母因年紀大無法處理父親後事,所以想向公司請假處理喪事。 但老闆以請假太多為由,拒絕喪假申請並催促事主上班,更說:「你去參加喪禮,爸爸就會起死回生了嗎?」貼文一出,大批網民紛紛議論,聲討無良老闆。 「直系家庭成員」,就任何人而言,指因血緣、婚姻、領養或姻親而與該人有關的任何人。 喪假直系親屬香港 喪假直系親屬香港 這定義涵蓋了獲法律承認的各種關係,例如父親、母親、兄弟、姐妹、丈夫、妻子、兒子、女兒、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孫子女或外孫子女、姪女或甥女、姪兒或外甥、岳父或家翁、岳母或家姑、配偶的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上文未能盡錄的關係。
反觀不少國家已經推行緊女士生理假(每個月都有得放)、長期服務假(通常指連續受僱10年後可放8星期以上有薪假期)呢啲福利,真係恨死香港打工仔。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 集體合同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標準確定。 在生物學定義上和婚姻法等某些法律定義上,直系親屬,簡單的說就是生你的和你生的,就是一條生育線。 比如你的外祖父外祖母生你母親,你母親生你,你生你兒子,你兒子生孫子,這就是直系親屬。 答: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喪假直系親屬香港: 【恩恤假】家人離世 申請請假程序繁瑣? HR:請病假都要醫生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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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假直系親屬香港: 血亲与婚姻
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依勞工請假規則§10但書規定),因此,雇主可以另訂喪假請假程序及員工須提供文件。 曾有新聞報導一名勞工因母親過世,只提供死亡證明書但拿不出訃聞,公司因而不准假,當地主管機關初步認為公司不違法。 但是,雇主要求員工提供文件仍要合理,若員工覺得不合理,可向勞動機關提出申訴。
喪假直系親屬香港: 喪假有期限嗎?
常見爭議如叔伯、舅姨等親人,因非屬直系親屬,因此不在法律所規範的「喪假」範圍內,但不少事業單位都會酌情給予1至3日的喪假,讓員工可以協助料理喪事。 勞工「喪假」相關權益,《104職場力》根據《全國法規資料庫》的「勞工請假規則」以及相關補充資料,藉由幾個常見問答,一次整理給您完整的資訊。 另一方面,如果遇到老闆刻意刁難不讓你請喪假,或是強迫你只能請事假或特休時,又該怎麼處理呢?
喪假直系親屬香港: 【職場人際】員工家有白事 老闆無做帛金仲要扣大假 網民批評不近人情
答:在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丧假是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如果丧假假期与以上假日重合的,不再另行给予丧假。 由于我国历史形成的风俗,祖辈的丧礼,孙辈一般也在必须列席的范围内,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单位也将祖辈去世列入职工可享受的丧假范围,有的单位规定,职工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死亡时,给予一天丧假,这样比较合理。 至于这种情形是否有路程假,由用人单位自行规定。 前陣子新聞報導,一名作業員因母親過世須請喪假,未料公司將喪假當作一般假別,取消其全勤獎金5千元;也有網友在臉書抱怨,外公過世請喪假,卻被老闆刁難說:「外公又不是阿公」,要她請一天就好。 公法人是依據公法規定設立的法人,包括國家、地方自治團體及行政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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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 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 喪假直系親屬香港 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因此,公司應當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給予員工帶薪休喪假。 喪假英文為Funeral Leave,雇主必須遵循勞基法喪假規定,不得拒絕給假。 律師這篇將與您分享勞工、教師與公務人員關於喪假的請假事宜,如果還有問題,可以參考文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雇主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與員工合作,提供無償休假或利用假期時間 , PTO或喪偶事件的個人日子 。 員工將會欣賞你在未來喪親期間如何對待他或她。
因此對於過世的直系長輩(父母、祖父母),也應該用三年的時間報答,利用這段時間服喪以示哀慟與孝心。 雖然現在社會型態轉變,守喪不需要守滿三年,但是在親人過世後的一定期限內,家屬仍需按照禮俗為往生者服喪以表哀戚之心。 倘若老闆違反上述喪假規定,可按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1項,開罰2萬至100萬元罰鍰。
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的規定,喪假可以分次申請,但是應於親人死亡日起百日內請畢。 至於,教師的部分,依據「教師請假規則」的規定,喪假也是可以分次申請,但是應於親人死亡日起百日內請畢。 以上簡單的讓讀者瞭解我國民法上對於「親屬」的定義,以及所承認的「親屬」範圍究竟到哪裡。 不過附帶一提,依照我國民法規定,關於姻親,如果是後來離婚了,或者是結婚被撤銷,那這些姻親關係也就跟著消滅了。 目前民間上有些人仍然會繼續原稱呼,但是法律上姻親關係已經不存在了。
但是隨著時代演進,現代人的生活作息愈趨繁忙,服喪三年已經不符合現代生活型態,因此縮短守喪期。 有少部分人會在往生者出殯後就結束服喪期,不過一般的狀態下,通常都會在親人的百日(親人過世滿一百天)之後,回歸正常的生活習慣與作息。 而對於遵守傳統禮俗的家庭而言,則會到對年(親人過世滿一年)之後才會結束整個服喪期。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香港僱主出名刻薄到冇朋友,搞到議員要拍hehe廣告爭取7天侍產假,一年有得放一日生日假都要謝主隆恩咁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