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訂中介話要即開票比業主, 否則會比人賣左, 中介會比查証份野你核對對方的ID是否業主啊. 咪係,又唔係負資産,細訂直接俾業主,查晒冊都担心既就唔好買。 小妹在此勸戒各賣家,唔等錢洗先好賣樓,依家買賣樓宇落訂要經律師樓,細訂,大訂加埋10%,足足搞左個月先去到賣家戶口,唔等錢用又好憎層樓嘅先好賣。 樓換樓無縫銜接,期間毋須租樓暫住,節省租金支出,並擁有較充足時間裝修。 假如將穩陣方案Lv 2及Lv 3都採用的話,幾乎可確保順利換樓(下圖)。
常見的「彈票」原因包括簽名不符、戶口存款不足、誤用已無效的舊支票簿等。 買方律師向買方解釋正式買賣合約的條款,買方簽署一式兩份的合約。 簽署正式合約當天,買方須以銀行本票或其代表律師事務所簽發的支票繳付加付訂金。 在一般情況下,臨時訂金及加付訂金的總和通常是樓價的 10% 。 買賣雙方一般會在簽署臨時合約後14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因細訂加上大訂通常是樓價的一成,所以大訂一般為樓價之10%減去細訂已付的數目後所得的餘數。
大細訂: 物業不受制於沒有披露之「產權負擔」
就大訂而言,若敍造九成按揭,一般為樓價的5%至7%,而大訂及細訂合共為樓價一成。 以上述600萬元成交價為例,若細訂為3%,大訂將為7%即42萬元。 至於600萬元物業,首置計印花稅率為樓價3%,相等於18萬元,意味買家簽正式買賣合約時,要準備好60萬元。 若交付細訂的支票被銀行「彈票」(即支付失敗),理論上賣方可以視彈票為買方毀約,繼而沒收訂金,物業代理也有權向買家追討兩邊傭金作為賠償。
睇樓前更要簽署一份俗稱「睇樓紙」的「地產代理協定」,裏面會列明準買家參觀的日期、單位位置、佣金條款等資訊。 簽了睇樓紙後,若要買入參觀過的單位,一定要跟你已簽協議的物業代理公司辦理,否則有機會被追討佣金。 普遍而言,承造按揭時,銀行已要求您出示單位的火險證明,如果單位太舊,火險已經過期,銀行就會要求您另外購買,甚至趁機向您推銷火險服務和提供優惠。 當大家簽正式買賣合約,付了大訂之後,悔約的代價便有所不同了。 因為正式買賣合約理論上是「必買必賣」協議,如果此時悔約,代價除了賠訂及代理傭金外,對方還有機會追討損失。 例如買家以600萬元向業主買入單位,在簽正式買賣合約後一個月悔約,但其後樓價下跌,業主重新放售後只能以550萬元成交,這50萬元的差價業主是有權向買家追討賠償。
大細訂: 單位是否「交吉」出售
若買家只能揀選到火炭彩禾苑及粉嶺山麗苑這兩個屋苑的單位,考慮到生活或有所不便,有可能會選擇放棄購買新一期居屋,以後再抽過,望能有更前的籤號購買未來地段更佳的新居屋單位。 不少人抽新居屋會抱着先遞表申請的心態,到抽中時再看各屋苑詳細資料再決定是否真的購買。 由於不少新居屋屋苑還未落成,有樓花期,未能即買即住,因此這也會影響到買家是否購買的決定。
- 當然,買賣雙方也可訂明合約為「必買必賣」,而不能純粹「撻訂」便一了百了。
- 因為我們曾經接觸過一些個案,就是因為沒有在「臨時買賣合約」中列明由哪方支付,而只是根據臨約的一般藍本作為簽約依據,結果準買家差點要替業主支付「額外印花稅」。
- 若交付細訂的支票被銀行「彈票」(即支付失敗),理論上賣方可以視彈票為買方毀約,繼而沒收訂金,物業代理也有權向買家追討兩邊傭金作為賠償。
- 在一般情況下,如所有訂金數額超過樓價的10%,賣方未必可以沒收所有訂金,除非實際損失證明全數沒收是合理的。
買家撻訂的代價,除了要被沒收訂金,還要支付相當於樓價2%的代理佣金。 因為簽訂了合約就相當於完成了交易,代理的佣金部份也需要支付,除了自己的部份(1%),也要代業主支付(1%),合共就是2%。 若其中涉及其他費用,如業主方的律師費等,也要由買家來支付。
大細訂: 簽署臨時及正式買賣合約
這個情況下,買家除了損失已付訂金,亦會被業主追討損失,包括物業再行售予他人之買賣差額,撻訂的代價更大。 樓市波動,由選購物業到買賣交易,物業的價值可能已有變動,而原業主及準買家的取態亦或有轉變,導致地產新聞時有報道的「撻訂」情況。 撻訂指的是甚麼、有著怎樣的成本代價、而準買家可以如何避免這樣的損失? 而假如你是無法分開二人名換樓,必須一人處理的話,我們也強烈建議用先賣後買的方式去做,寧願外出租單位住,搬兩次屋,都不要冒險貪少少時間而拉近買賣樓之間的日子。
不少家長會在裝修時,會為小朋友睡房設計成喜歡的卡通人物主題,但小朋友大得快,喜好也轉變得快,除非打算每隔兩三年就重新裝修設計睡房,否則建議選擇較平實耐用的睡房設計。 大細訂 很多新手買樓,都不知從何入手,走入地產舖看到某某單位,開價多少多少,究竟這價錢是高是低? 經濟回調,樓市亦跟隨,近期一、二手樓價皆現跌勢,準買家的置業信心減低實屬正常。 由於房委會為新居屋提供30年的擔保期,銀行對新居屋的按揭會較為寬容,買家一般能成功申請長達25年的供款期,及承造到九成按揭。
大細訂: 買賣物業簽約常見問題
梁律師又指,每一間律師行開始運作前需要購買保險,通常保額有1000萬元或以上。 雖然此案涉事的律師行已倒閉,但案發時仍受保,故受害人仍可向有關保險公司申索。 惟當中有10多名事主卻比較幸運,因事件被揭發後而截斷過數,故他們沒有分毫損失。 所選擇委託代理只代表你,還是同時代表你和置業人士,若是後者,該代理須如實告知雙方,並向雙方披露從另一方收取的佣金數額或比率。 大細訂 想知賣家的叫價是否合理,最簡單就是上銀行網站進行免費估價。 其他的市價或所謂「行情」的走勢,可瀏覽千居《樓價走勢》篇章。
- 加上多個國家推出優及港人的移民政策,使移民所需的資金減少,過往可能需要上千萬元,但現在只要配合時間便可離開。
- 另外,地產代理佣金一般為樓價的1%,至於何時支付,可留意臨約內細則,有些代理行要支付大訂時付佣金,有些則待完成交易後才收取,買家簽臨約前可問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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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則對於需要賣樓資金,以支付新購物業尾數的換樓客,最少會有數天的居所真空期,而需要搬兩次屋,難以做到無縫交接的情況。
- 另外除了打厘印外,把文件送交土地註冊處作登記也涉及開支,現時一份文件註冊費為210元。
- 不過,按證公司(HKMC)對首置定義頗有不同,後者要求賣家須完成賣樓手續,才可恢復首置身份並使用9成按揭,打算用9按買新物業的換樓人士務必注意。
- 不想因「彈票」而錯失良機,交票時記得要好好注意細節:用常用的支票戶口交訂金、確保簽名正確、戶口存款充足,或用本票代替支票等。
不過,由簽署售出物業臨約至簽署新購物業臨約,期間相差最少一個月,須面對較大的樓價上升風險。 依家買樓要stick 大細訂 hold, 驚有假業主,所以細訂寫俾賣家律師樓先,大訂我就俾自己律師樓,佢再同對家對數俾錢。
大細訂: 查看完整版本 : 大細訂支票抬頭
這種私人貸款可能會影響之後承造按揭的供款能力,若更加上一個不良信貸紀錄,例如曾經遲還卡數等,又會令銀行批出一個較差的利率,最終一次撻訂,可能導致幾年內也不能再買樓! 同時,若業主將單位重售後,作價較原本成交價低,業主也有權追收單位差價。 當然,業主有責任以市價重售單位,但二手樓買賣始終不及一手樓透明,所謂市價也只是一個範圍,這個被追收重售後差價的風險並不小。 這種情況下撻訂的買家,一般因為計錯數、誤會了自己的供樓能力,結果發現銀行根本不能批出按揭,只好忍痛放棄訂金。 親身經歷, 自己剛出售的單位, 交細訂時, 我沒有要求指定支票抬頭名, 但是買家主動寫了我的名字在支票上(而非律師樓名)。
另一方面,買家會在成交期間辦理按揭手續,批核最快也要兩星期。 但這只屬於順利的個案,很多時大家都會有文件不齊的情況,需要補交文件。 如果遇上像2020年爆發新冠肺炎疫情,很多銀行職員都在家工作,批核時間會更加長。 由於單位內沒房間間隔及地板等,意味着買家要做更多裝修,包括做房間間隔、鋪地板及鋪磚等,因此需要預留一筆裝修費用,基本上也要20萬起跳。 雖然居屋2022的樓價有折扣,但計上額外的裝修費,令購買居屋的上車成本可能與買私樓所差無幾。
大細訂: 成交期 – 居所真空期
一般來說,「細訂」是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時一併繳付的臨時訂金,並沒有明文規定要付多少,都是由買賣雙方協定,但坊間多數是按樓價3%至5%作為落細訂準則。 撻訂,是指買方看中某間物業後,與賣方簽定認購協議,賣方為了保證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害,收取買方一定數額的訂金,但如果買方在規定的協議時間內沒有正式購買該房子,賣方將沒收這筆訂金。 王X律師行就交易發信予真業主,當真業主收到信函後揭發該宗騙案。 大細訂 涉事的中原地產、新買家,以及買賣雙方代表的律師樓,其後已就該宗事件報警,目前正進行調查中。 另外,知情人士又指,新買家已向涉事的中原地產,以及麥X律師行追討損失。
簽訂正約的日子沒有明文規定,但一般在兩星期內簽訂,能「走盞」的日子就只剩成交日。 於目前壓力測試下,沒有其他按揭的申請人,若購買1000萬元物業自住,借取8成按揭,供款期30年,每月需要最少76,800元入息,才能通過壓力測試。 於按揭新制下,只要有260萬元,便足以支付1000萬物業的首期、印花稅(以第2標準稅率計算)、經紀佣金及雜費等。
大細訂: 睡房設計|臥室設計
限期內賣不出,可以轉名當買賣:若遇撻訂又賣不出,可以「轉名」方式轉讓給近親。 由於「轉名」也是視一樁買賣,所以即使沒有實際金錢交易,簽紙並交了轉名印花稅後,便當是賣了樓可以申請退稅。 但要注意,轉名時仍要支付印花稅,需要計清計楚金額是否大過退稅的金額。 建議買方在交易日或之前最後檢查房屋,以確定能否順利交吉(交吉:房子是空的,而且原業主沒有拖欠任何費用)。
假業主則委託麥X律師行處理,並相約律師樓職員在街外簽約,騙徒當時聲稱忘記攜帶身分證,稍後以智能手機方式傳遞過關。 假如更換自住物業,筆者建議,盡可能拉近兩宗買賣簽訂臨約的時間,確保不要落錯車,反正貴買貴賣,換了一間「啱心水」的住宅必然是正確的選擇。 以「先賣後買」形式換樓,賣出唯一住宅後才買新住宅(兩者均以簽訂臨約日期計算),便不用繳付15%從價印花稅,只需要繳付第2標準稅率從價印花稅。 須透過按揭保險計劃申請:申請人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並為固定受薪人士,於申請時未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而供款與入息比率不可超過入息的 50%。 另外, 購入的樓價不可高於 $1,000萬,$600 萬以上物業,須為已落成住宅物業。 驗收單位後,便是正正式式上律師樓簽「轉讓契」(即樓契)的成交大日子,意味了單位的業權將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大細訂: 「臨時買賣合約」具法律約束力:
如果買賣雙方出售的單位,包括車位、露台或天台,也必須在「臨時買賣合約」中列出。 一賣(600萬元住宅)、一買(1000萬元住宅)的換樓計劃,即使資金充足,對於現金流方面仍要好好安排。 選擇簽署臨約的日子是勝負關鍵,將決定一旦對方撻訂時,對自身現金流的影響。
大細訂: 買賣雙方之個人資料
在換樓的時候有不少不確定因素,例如是你賣樓時買家最終撻訂,而你卻已經付了訂金買樓,本打算在收錢甩手之後立即買樓避開貴印花稅,結果變成了兩邊不是人,會同時手揸兩個物業。 而如果你是依賴本身手上物業賣出後的錢去買新樓的話,資金不足亦可能令你被逼撻訂,結果換樓夢泡湯。 你可在正式合約裡加入特別條款,而這些特別條款不得跟臨時買賣合約有所牴觸。 大細訂 大細訂 發現沒問題後,買方律師便會預備正式買賣合約草稿,並送草稿到買方律師審核,由雙方律師就正式合約達成協議。 除了上面提過的印花稅之外,換樓的時候也要留意如何處理按揭的問題。
大細訂: 印花稅
樓價餘額會由買方於完成「交易日」支付給業主,交易會在列明之指定日期或之前完成。 因此,「臨時買賣合約」也需要列完成交易日期(即交樓日期)。 除了要預留一萬至二萬元作律師費、以及樓價1%作為買賣二手樓的經紀佣金外,當中最大筆支出是印花稅。 而準業主要了解一個物業是否凶宅,其中一個最方便的辦法便是問地產經紀會一份心儀單位的查冊報告,又或是自己親自前往土地註冊處,從土地登記冊查閱。
不過,相關操作有附帶條款,例如需要用同一間律師樓處理兩宗買賣,銀行亦可能與律師樓確認賣出單位的交易狀況。 假如換樓客想以「先買後賣」方式換樓,並退回印花稅差額的話,則須於簽立新物業的轉易契後一年內,出售原有住宅物業,出售物業的日期以臨時買賣合約計算,更多的例子可參考以下稅局的網頁。 然而,過去數年連串的假業主事件,促使地產代理執行新指引,大細訂均要經律師樓對數,並確認沒有資不抵債及業權人身份後,才可以交付賣方。 部分標準合約甚至訂明於成交日,才一次過將大、細訂及樓價尾數對數後給予賣方。 House730搵樓大本營是香港的搵樓平台/租屋網,齊集香港樓盤及樓市資訊,網羅業主及各大中小型地產代理的樓盤,助用戶找到心水香港樓盤,網上搵樓買樓更輕鬆。
大細訂: 訂金
簽訂臨約後,買家便要開始找律師及申請按揭,兩邊同時進行。 按揭方面,只需提供臨約及入息證明給銀行,便可展開按揭申請,建議找一至三間銀行查詢息率及回贈等條款,但不宜找太多,否則有機會影響個人信貸評級。 近年上車門檻高,申請高成數按揭成趨勢,惟黃提醒置業者,高成數按揭的估價較一般按揭保守,銀行與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會先後為該物業進行估價,兩者間以低者為準或取當中的平均數,置業者要多加留意。 在這階段買家一般已支付了一成樓價,這筆錢當然會被發展商沒收。 另外,發展商有權追收差價,例如物業原售價為400萬元,在撻訂後重售,只賣得360萬元,發展商有權在沒收40萬元訂金以後,再追收40萬元的售樓差價,即買家合共損失80萬元。 若買家在揀樓並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並在五個工作天內,決定撻訂,買家便需放棄只支付的5%樓價訂金。
大細訂: More in 上車:
現時大部分一手新樓都索價驚人,因此不少人會先選擇購買二手樓上車,由於這牽涉到巨額金錢更關乎到終身,因此在買樓前應做足準備,了解每個步驟,讓自己能安心地完成這一人生里程碑。 行到這一步,地產代理會慢慢退場,協調交易的角色,由律師頂上。 買賣雙方需委託律師,由律師代進行查冊、草擬正式買賣合約、打釐印等瑣碎事項,因此要準備一筆律師費。 留意正式買賣合約簽署後,便立即構成「必買必賣」條款,即除非業權出現問題,否則合約任何一方均必須完成這項交易,否則視為「撻訂」,並須作賠償。
如果你的做法是先買樓後賣樓,想賣出的物業有未供完的按揭,而你又想為新物業申請按揭的話,你就要非常小心,銀行會計算你的 Mortgage Count。 在簽訂臨約後約14日內,便會由雙方律師安排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過程中買方要準備好大訂(即加付訂金)及印花稅,透過律師樓安排交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