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完成網上預約輸入程序後,你可選擇以你提供的電郵地址/電話號碼,接收本處給你的電郵/短訊預約提示服務。 在選擇提示服務後,如你欲更改你提供的電郵地址/電話號碼,或取消預約提示,請於預約日期前三天(或以上)作網上更動。 你可預約一個日期,到你所選定的婚姻登記處遞交通知書。
- 在調解過程中,受過專門訓練而且中立的調解員,會在保密的情況下,協助雙方有效地溝通,並就有爭議的事宜進行協商。
- 申請人可前往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或任何婚姻登記處(大會堂婚姻登記處及紅棉路婚姻登記處除外)申請補辦婚姻登記。
- 出生登記處的地址及辦公時間死亡登記處的地址及辦公時間婚姻登記處的地址及辦公時間此外,你亦可瀏覽上述網上服務的常見問題。
- A3:如你在內地遺失或損壞了香港特區護照,你可於返港後,向入境事務處申報有關事項。
- 新人事先和教會預約租用場地和繳交訂金,然後前往婚姻登記處和註冊處人員說明舉行婚禮教堂的名稱、地點、證婚人姓名。
- 因此,擬結婚人士應於擬舉行婚禮日期前最少15天,但不超過3個月前遞交通知書。
若簽證身份書已遺失,申請人必須親身到香港入境事務處或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遞交換領簽證身份書的申請。 身處內地的合資格申請人亦可親身到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遞交換領回港證的申請,並須授權一位香港諮詢人在所選定的香港入境處分區辦事處代為繳交申請費用及領取回港證。 即使是找律師證婚,都要遞交《擬結婚通知書》,待婚姻登記處發出「婚姻登記官証明書」,證婚律師才可為你即時註冊,需時一個月左右。 婚姻登記處 你需準備相關文件,以便於使用預約服務時,即時輸入雙方的個人資料,包括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或旅遊證件號碼,以及聯絡電話號碼。 尖沙咀婚姻登記處附近的影相位也有不少,當中攝影師推介香港文化中心,馬上看看攝影師的影相貼士吧! 申請表上所申請的日期須為舉行婚禮當日,並須由婚姻監禮人在場主持婚禮。
婚姻登記處: 入境處轄下全港最大的婚姻登記禮堂!
婚姻是人生的新階段,一對新人在許下結婚誓言之前,須註冊結婚。 婚姻登記處 到婚姻登記處前需要準備甚麼結婚註冊所需資料,以下一次過為大家解釋婚姻註冊條件、預約程序、結婚註冊收費、誓詞、海外申請方法。 申請翻查有關登記紀錄所需的費用,你可以繳費靈、信用卡(VISA、萬事達卡、銀聯和JCB)或轉數快繳交。 至於申領有關登記紀錄或證書的核證副本的費用,則須於領取文件時,以現金、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或劃線支票/銀行本票繳交,抬頭人請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凡居住在內地的合資格人士可向其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申請表格,如實填寫後向公安機關遞交申請。
只要婚禮按照當時社會所接受的中國傳統習俗舉行,不論婚禮於香港抑或是任何一方家庭原籍的地方(通常是中國內地的故鄉)舉行,亦可獲承認。 內地居民如欲來港探親或旅遊,必須取得由有關內地公安機關所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相關簽注。 疫情下想要一個「簡單而隆重的婚禮」,場地設計不需要很浮誇,但一定要有儀式感! 這個禮堂正正可以做到這一點,當中不得不提其特高樓底,以及引入天然光的落地玻璃設計,配搭清雅花藝佈置,洋溢浪漫歐陸簡約風,簡潔莊嚴。
婚姻登記處: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如郵寄申請表,請於信封面註明「預訂康樂場地舉行婚禮」)如同一場地和時段收到超過一份預訂申請,有關場地會以公開抽籤方式分配。 抽籤會在下一個月十號或該日之後的下一個工作天進行。 有關辦事處會於七個工作天內把抽籤結果以書面方式通知申請人,中籤的申請人須於通知書發出後七個工作天內攜同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到有關辦事處繳付費用,並簽妥及交回承諾書。 如申請人以郵寄方式繳付有關費用,須連同簽妥的承諾書及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寄往有關辦事處。
我們的證婚服務特色,是選擇多,不外判、不趕場、準時在婚禮舉行前15鐘或前到達。 如果你找律師證婚,結婚地點不受限制,可以在律師樓、家中、酒樓…任何一個證婚律師可以到達的香港境內地方即可註冊。 屯門兆麟政府綜合大樓佔地2,700多平方米,於2019年落成。 當中設有入境處轄下全港最大的婚姻登記禮堂,設有72個座位及38個企位,共可容納110人,環境寬敞,空間感十足! 星期一至五每日可舉行14埸婚禮,星期六則可舉行5場。 於正常辦公時間以外 (星期六下午 (婚禮服務只在大會堂婚姻登記處提供)及星期日) HK$1,935。
婚姻登記處: 婚姻登記辦事處13個結婚禮堂
申請人亦可於每月最後一日或該日之後的下一個工作天,到有關的分區辦事處申請未來12個月內未被預訂的場地或時段。 申請人須於擬結婚日期前至少兩個月遞交申請表(例如:婚禮擬於二零一五年六月舉行,預訂場地的申請表最遲須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送達有關辦事處)。 若擬結婚人士打算於特許禮拜場所舉行婚禮,或由婚姻監禮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婚禮,可預約一個日期到其選擇的婚姻登記處遞交通知書,可供預約的日期為辦理預約當天之後12個工作天內的任何一天。 擬結婚人士如打算在大會堂婚姻登記處或紅棉路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便須到金鐘道政府合署的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遞交通知書。 如打算在其他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則應到有關的婚姻登記處遞交通知書。 頁面上方的選擇欄目內載有辦理婚姻登記的詳情及須知,以供參考,其中包括在香港以外地方以訂明表格遞交擬結婚通知書、舉行婚禮的場地,以及為1971年10月7日前締結的婚姻補辦婚姻登記。
擬結婚通知書將在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收妥經認證通知書、證明文件及訂明費用當天的翌日生效。 想了解更多關於擬結婚通知書的展示,可參閱頁面上方選擇欄目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擬結婚人士可將港幣銀行滙票(抬頭人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連同已填妥的通知書一併寄回以繳付有關費用。 如滙票並非以港幣結算,有關人士需額外繳交兌換貨幣所需的銀行手續費港幣100元。 如婚禮擬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擬結婚人士應與主禮的神職人員或婚姻監禮人商議,定出舉行婚禮的確實日期、時間和地點。
婚姻登記處: 申請前
就共同申請而言,申請雙方必須向法院證明在申請離婚前,雙方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1年;或在申請離婚前不少於1年,已向法庭呈交一份經雙方簽署的同意書(表格2E)而該通知書其後並未被撤回。 出生登記處的地址及辦公時間死亡登記處的地址及辦公時間婚姻登記處的地址及辦公時間此外,你亦可瀏覽上述網上服務的常見問題。 請列印或儲存此確認書,或抄錄確認書上的申請檔案編號、領證日期及領證登記處。
如在15整天的展示期內無人提出反對及擬結婚雙方符合所有法定要求,雙方便可在獲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後,按《婚姻條例》的規定締結婚姻。 通知書的第I部分將在婚姻登記處(大會堂婚姻登記處及紅棉路婚姻登記處除外)和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公開展示最少15整天。 婚姻登記處 如上例所示,可選擇遞交通知書的最早日期,不會早於舉行婚禮三個月前的首個工作天(星期一至六,公眾假期除外)。 如呈請人提交離婚呈請書後,答辯人將其答辯書提交法庭存檔,案件則會列入有抗辯案件表處理。
婚姻登記處: 入境事務
無法陪伴入場登記行禮的親友,在合照後只能在外等候。 除食物以外,有無任飲酒水亦是主宰酒席價錢的重要因素。 是否加錢升級至任飲,要視乎自己的賓客「有幾飲得」,以及是場地提供的酒水的質素。 一般來說有任飲的婚宴氣氛都會較高漲,賓客的滿意度也較高,皆因事後回憶大概只剩下高興舉杯的畫面。 一般現金回贈信用卡的回贈比率為0.4%-2%不等,如果是指定類別簽賬,或會更高。 婚紗、裙褂一生人只穿一次,新娘都想穿得華麗而隆重;但亦因為以後沒有機會再穿,租比買更實際。
可享用更靈活的證婚服務,簽發的結婚證書,與政府婚姻登記處發出的有等法律效力,可在內地或全球各地使用。 婚姻登記處 擬結婚人士的婚禮可在婚姻登記處由婚姻登記官主持,或在特許禮拜場所由合法的神職人員主持。 婚姻登記處 擬結婚人士亦可聘用婚姻監禮人,在任何時間於登記官辦事處及特許禮拜場所以外任何位於香港的地方主持婚禮。 如婚禮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婚姻登記官證明書」會在結婚雙方到港後發給他們,或由他們的香港聯絡人或婚姻監禮人代領。 婚姻登記處 婚姻登記處 如當事人在香港以外地方離婚,在遞交通知書時須提供文件以證明當事人或其前配偶在辦理離婚時慣常居於發出離婚判令的國家。 否則,當事人須作出聲明,確定其在辦理及獲准離婚當日的國籍及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