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補助則是各縣市為鼓勵生育所發放的津貼,因此各縣市的補助方案不同 , 生育補助同樣可以在戶籍地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即可 。 新生兒出生日起 60 日內辦理,攜帶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 新生兒出生證明書正本、 戶籍謄本正本, 以及媽媽或爸爸的存簿影本辦理。 申請人需備妥本人的身分證、印章(或簽名)、醫院開立的寶寶出生證明書正本、戶口名簿、子女從姓約定書(可上各戶政事務所網頁下載,或是如果在醫院開立的出生證明書上,已選擇從父姓或從母姓,就不用再附上子女從姓約定書)。 如果超過60天仍未申報出生登記(報戶口),會影響生育獎勵金及育兒津貼。 而且如前所述,還會被處以300~900元的罰鍰,所以提醒新手爸媽務必在寶寶出生的60天內,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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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60天後,戶政事務所會提醒應申請人,如果仍不辦理,戶政事務所會逕為出生登記。 備齊這些文件以後,請至戶籍地縣市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 例如:如果新生兒欲設籍在臺北市,必須在臺北市的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不能在新北市的戶政事務所辦理。 替寶寶辦理出生登記(報戶口),當天現場即可領取載有寶寶姓名的戶口名簿。 (三)在臺設有戶籍國民或無戶籍國民在國內出生之子女未辦理出生登記,出境後再入境者;以及國人與無國籍、外籍或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女子在臺所生非婚生子女以非國人身分出境,嗣後經準正或認領後,以國人身分申請入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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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國人與外國人、大陸地區人士、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結婚,子女出生於父母結婚之前,或推算生母之受胎期間(指從子女出生日回溯第181日起至第302日止之期間)未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申辦所生子女之出生登記,應提憑生母受胎期間之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辦理出生登記時,戶政事務所通常會主動詢問申請者是否要順便替孩子辦理「新生兒依附投保」(健保依附父親或母親)及「製作健保卡」,所以通常是由申請出生登記的人辦。 除此之外,因為戶政事務所的健保卡申辦業務僅限出生登記當天,一旦錯過時間,只能到投保單位或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聯合服務中心辦理。 辦理時須攜帶父母任一方的身分證正本、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及孩子的照片(辦理無照片健保卡可不用準備照片),這點也要請爸媽特別留意。 民政局進一步說明,本次修正親屬編條文也規定,父母雙方協議不成,交由戶政機關決定,內政部為因應此變革,提出戶籍法修正草案,如父母協議不成,可到戶政機關抽籤決定,父母如不去,戶政人員將代為抽籤,並逕自登記,未中籤的父或母如不服,可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辦理時只要帶孩子的出生證明書、戶口名簿、申請人的身分證及印章(或簽名)即可。 如果孩子由爸爸(生父)扶養,辦理出生登記時須一併辦理「認領登記」,除了帶(爸爸的)身分證、印章或簽名,還要準備生父母的約定認領書、子女從姓約定書及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約定書。 劉美懿表示,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很容易因為孩子要跟誰姓談不攏而錯過報戶口的時間,或在辦理時不小心漏掉文件。 出生於父母結婚前,或結婚未逾181日之子女出生登記,應由生父親自辦理,或檢附生父母聲明書及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且生母為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士時,應同時檢具駐外館處或海基會驗證生母於子女出生日回溯第181日至第302日之婚姻狀況證明。 本網站使用前瞻技術提供更好的使用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為維護您的權益,開始使用前懇請事先詳閱「隱私權保護政策」。 當您點擊「我同意」時,視同您已充分了解並同意本網站智能客服「E-GOV小幫手」開始蒐集與處理您所提供的資料,蒐集範圍將包含使用COOKIE記住您的角色與當次對話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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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外遇丈夫完全可以偷偷幫小三孩子報戶口,不用經過配偶同意,但基本上這孩子就是鐵錚錚的外遇證據,而且很容易被發現,如果不想要吃上侵害配偶權的官司引發夫妻吵架,建議還是先與配偶好好認錯商量後再報戶口比較好。 勞保和國保的申請人必須是媽媽 , 子女從姓約定書 農保則是參與農保的被保險人,或其配偶 , 但如果夫妻同為農保被保險人時,生育給付以 1 人請領為限,不得重複 。 楊舒婷(2018),《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的定義?非婚生子女可能因準正,而擁有與婚生子女相同的權利義務嗎?》。 太將媽咪的育兒成長日誌 這是一個喜愛與大家分享寶寶育兒玩樂生活的太將媽頻道,主要著墨在大北部地區… Qistin芭樂媽 芭樂媽從馬來西亞來到台灣念政大,畢業結婚一年後,生下了一個可愛的小芭樂,…

按照民法規定,父母在辦理子女出生登記之前,應該先用書面方式約定子女應該從父姓或母姓。 對於爸媽最方便的辦理方式,就是替寶寶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時,同時一併替寶寶申請健保投保與製發健保卡,戶政事務所會代為向健保署申請,但爸媽當場不會拿到健保卡,健保署會將寶寶的健保卡寄至爸媽所填寫的收件地址。 如果不在戶政事務所申辦健保卡,也可以洽投保單位(例如:父母任職的公司),或是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辦理。 另外,從今年7月開始,在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時,可以同時申請勞保或國民年金等生育給付,戶政事務所也會代為通報勞保局,勞保局將結算金額匯入申請人提供的銀行或郵局帳戶。

子女從姓約定書: 生育獎勵金有設籍條件限制 搬家前看仔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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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說明,民法親屬編修正條文自五月二十五日起生效,民法第一O五九條規定,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 子女從姓約定書 孩子出生後,如果生父能證明自己一直都有協助照顧、教養,或提供生活、其他養育費用等相關支出,在法律上也視為認領。 子女從姓約定書 簡單來說,「滿14歲以上,必須有身分證;0歲~未滿14歲,是否要申請身分證則無限制。」其實14歲以前的兒少,使用身分證的用途不多,建議可以等滿14歲再申辦即可。 年滿14歲以後,多數戶政事務所會到國中統一接受申辦身分證的服務,如果錯過在學校申辦,也可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子女從姓約定書 四、依法規收養須同時約定子女從姓,請下載養子女從姓約定書填寫後,拍照並確認照片文字清晰後,於申請時同時上傳照片檔為申請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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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民法修正條文授權戶所人員必要時可替民眾決定,但決定孩子的姓氏事關重大,非到萬不得已,戶政事務所儘量不幫民眾決定姓氏。 籲請家有新生兒的民眾,即使父母雙方意見不同,請盡力協調,由民眾自行決定。 養子女未成年前得由養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姓氏;於成年後得自行申請變更姓氏,養子女被收養後姓氏之變更,不受被收養前變更姓氏次數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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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生子女登記姓氏或變更姓氏;以及從母姓而經過生父認領,想要變更姓氏的非婚生子女,父母都可以使用這個範本更改姓氏。 二、子女經出生登記後,申請改姓相關規定:(一)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成年後,經父母之同意,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線上申請出生登記無需申請人提供紙本出生證明書,而係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將新生兒出生資料通報予戶政機關,俟戶政事務所接獲通報並經查核後,始受理案件。 ●辦理出生登記前,應於出生證明書上新生兒姓名欄位以正楷書寫新生兒姓名,再於出生證明書下方從姓約定欄位約定子女從姓,並由其法定代理人(婚生子女為父母、非婚生子女為生母)分別於新生兒姓名後方及從姓約定欄位共同簽名或蓋章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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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從姓(姓氏變更)約定書的範本,來自中華民國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n.d.),《委託書、同意書、約定書 11 未成年子女從姓(姓氏變更)約定書》,下載PDF檔(.pdf)請點我。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出生證明書上新生兒姓名欄位應以正楷書寫新生兒姓名,再於出生證明書下方從姓約定欄位約定子女從姓,並由其法定代理人(婚生子女為父母、非婚生子女為生母)分別於新生兒姓名後方及從姓約定欄位簽名或蓋章確認。 子女從姓約定書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戶政科專員劉美懿表示,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很容易因為孩子要跟誰姓談不攏而錯過報戶口的時間,或在辦理時不小心漏掉文件。 如果孩子是非婚生子女,由媽媽(生母)扶養,除了媽媽本人,外祖父、外祖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也可以辦理出生登記。

不管是投保 保勞保/國保/農保 , 生育給付申請書可至勞工保險局官網下載後填寫 。 七、生父母已結婚,子女受胎期間未在生父母婚姻關係存續中,應由生父親自辦理並檢附生父母之書面證明文件。 如生父母於出生證明書上已約定新生兒從姓或另提具子女從姓約定書者,得無須由生父親自申請或檢具書面證明文件辦理出生登記。 四、子女從姓約定書(本國人與外籍配偶之婚生子女之姓氏亦同,並應符合我國國民使用姓名之習慣),惟於出生證明書載明者,免附。 九、生父母已結婚,子女受胎期間未在生父母婚姻關係存續中,應由生父親自辦理並檢附生父母之書面證明文件。 這種主動的認領方式,就是我們上面提到「跟生母協調好,也有共識要讓孩子有個爸爸(婚生子女身分),並約定好相關書面文件後,跟生母一起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認領手續的狀況(如果是只有生父單獨去辦理認領,還必須要額外檢附可供做親緣鑑定的證明文件)」。

子女從姓約定書: 新生兒出生後,還有哪些補助、證件要申請?

另父母一方行方不明、雙方不往來或拒絕約定子女姓氏,得依約定不成之情形,由申請人抽籤決定新生兒依父姓或母姓登記。 (四)有關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養子女之姓氏變更,應視被收養者年齡而定,如被收養者年齡為未滿7歲或滿7歲以上之未成年人被收養時,依民法第1076條之2條規定,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並代受意思表示或同意。 經生父認領者,得依民法第1059條第2項至第4項規定,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成年後,經父母之同意,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二)出生登記同時取得原住民身分:須新生兒父母之一方或雙方具原住民身分。 您的瀏覽器似乎不支援 JavaScript 語法,但沒關係,這並不會影響到內容的陳述。 如需要選擇適合您的字級大小,可利用鍵盤 Ctrl + 子女從姓約定書 (+)放大 (-)縮小。

  • 如果孩子由爸爸(生父)扶養,辦理出生登記時須一併辦理「認領登記」,除了帶(爸爸的)身分證、印章或簽名,還要準備生父母的約定認領書、子女從姓約定書及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約定書。
  • 勞保和國保的申請人必須是媽媽 , 農保則是參與農保的被保險人,或其配偶 , 但如果夫妻同為農保被保險人時,生育給付以 1 人請領為限,不得重複 。
  • 假設女方未婚生子父親不認,或質疑不是自己小孩,生母、其他法定代理人,甚至非婚生子女本人未來也可以透過訴訟進行確認,並讓生父強制認領(民法第1067條)。
  • 申請人需備妥本人的身分證、印章(或簽名)、醫院開立的寶寶出生證明書正本、戶口名簿、子女從姓約定書(可上各戶政事務所網頁下載,或是如果在醫院開立的出生證明書上,已選擇從父姓或從母姓,就不用再附上子女從姓約定書)。
  • 如果不在戶政事務所申辦健保卡,也可以洽投保單位(例如:父母任職的公司),或是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辦理。
  • 生產結束之後,要記得跟醫院申請「出生證明」,除了填上基本資料之外,還要蓋父母印章,現在通常還會要求要載明要從父姓還是母姓,這樣報戶口時就不用再寫「子女從姓約定書」;另外也建議也可以一併申請副本,以便需要時使用。

只要向戶政事務所索取填寫「健保投保申請單」,戶政事務所就會協助向健保署申請。 未滿14歲,如果要申辦身分證,父母(法定代理人)必須帶小孩本人至戶政事務所申辦,並攜帶戶口名簿正本或身分證明文件、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國民身分證的2吋彩色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及規費50元,可向全臺灣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申辦當天即可拿到身分證。 經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姓氏者或無依兒童依監護人之姓氏登記者,嗣後變更姓氏,不計入民法第1059條第4項次數之計算。 但如果男方不想負責,甚至也不想認領,女方有未婚生子提告要男方強制認領的權利(非婚生子女也有權主動提告要爸爸認領)。 假設生父願意認領小孩,並共同與生母負擔未婚生子扶養費用,只要雙方有共識就可以自行協調金額與給付方式。 未婚生子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種:意外有了、交往時懷孕但後來分手或沒結婚,或者對方是有婦之夫,自己無意間成了帶球跑的小三,無論如何,孩子生了就要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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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要特別留意,出生登記經催告逾期仍不申請者,依戶籍法第48條第4項逕為登記,由戶政事務所主任代立嬰兒姓名。 若是爸媽一時疏忽造成新生兒被代為取名的結果,將來寶寶要更改名字時,將不受每人可改名2次的限制。 5.養子女被收養時,得與養父母書面約定維持原姓、從養父姓、或從養母姓。 比方說要設籍在新北市板橋區,不一定要在板橋區的戶政事務所辦,也可以到三峽區的戶政事務所辦。 二、生母於婚姻存續期間,與其他男子所生子女推定為該生母婚姻存續期間配偶之婚生子女者,在生母、生母配偶或子女本人向法院提起否認之訴獲勝訴確定判決之前,依法應登記為生母配偶之婚生子女,俟判決確定該子女非生母配偶之婚生子女,生父始得認領該子女。

(三)收養關係成立於96年5月23日民法親屬編修正公布前,其養子女之從姓,自應依當時有效民法第1078條規定,養子女從收養者之姓;有配偶者收養子女時,養子女之姓適用第1059條之規定。 (二)父母一方死亡,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生育給付是為鼓勵生育, 根據媽媽的職業投保 (勞保 / 國保 / 農保) 所發給的2個月投保薪資。 可攜帶新生兒媽媽的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或簽名)、存摺影本 , 至戶籍地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 於新生兒出生後5年內申請皆可。 收到申請書起 10 個工作日內核付,核付後約 3 至 5 個工作日匯入申請人指定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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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登記之申請,應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為之,但出生登記至遲應於60日內為之;無正當理由逾期申請者處新台幣9百元以下罰鍰。 戶政事務所完成案件處理時,將以Email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案件審查結果,申請人亦可使用「線上申辦案件進度查詢」功能查詢辦理進度。 根據民法第1070條,當生父一旦認領非婚生子女後,除非有明確證據足以證明男方並非孩子生父,否則不能撤銷認領事實。 假設女方未婚生子父親不認,或質疑不是自己小孩,生母、其他法定代理人,甚至非婚生子女本人未來也可以透過訴訟進行確認,並讓生父強制認領(民法第1067條)。 子女從姓約定書 民法第1065條有提到,非婚生子女與生母之間視為婚生子女關係,不需要經過認領程序;但生父就不一樣囉!

子女從姓約定書: 出生證明書正本(出生證明書上新生兒姓名欄位應以正楷書寫新生兒姓名,再於出生證明書下方從姓約定欄位約定子女從姓)

常見的「撫養費」說法,在法律上正確用詞為「扶養費」,是生父、生母必須對未成年之子女負起的權利義務(參照民法第1084條),也就表示,就算沒結婚,男方一樣得負起部分未婚生子法律責任。 生產結束之後,要記得跟醫院申請「出生證明」,除了填上基本資料之外,還要蓋父母印章,現在通常還會要求要載明要從父姓還是母姓,這樣報戶口時就不用再寫「子女從姓約定書」;另外也建議也可以一併申請副本,以便需要時使用。 另外,如果新生兒需要就醫,建議可以攜帶載有寶寶資料的戶口名簿(在已向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後),有些醫院可能會需要確認戶口名簿上的新生兒資料,但有些醫院則不用,每一家醫療院所的規定皆不同。 如果不想隨時攜帶戶口名簿,也可以用手機翻拍戶口名簿上的資料,以備不時之需。

子女從姓約定書: 申請期限:自寶寶出生日起60日內需辦理完成。

3.如果父母未成年,且健保身分為眷屬,辦理出生登記後,向投保單位申報投保與申請製發健保卡;或是如果新生兒出生後,無法依附父母投保者,請於辦理出生登記後,向投保單位申報投保與申請製發健保卡。 因此提醒民眾,到戶政事務所替新生兒報出生時,請記得要帶約定書,才不會白跑一趟。 衛生局亦轉發子女姓氏約定書給縣轄內各醫療院所,在開立出生證明時一併發送姓氏約定書給新生兒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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