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亦稱,由於研訊小組的成員是最掌握投訴人及被投訴醫生所提供的證據,而有資格決定何謂「恰當的罰則」;只有在罰則上出現明顯錯誤、無根據或顯然不合適,或超出可施加罰則的合理範圍的情況下,法院才會作出干預。 生活 Power Up 網站 收錄香港超過 30,000 名註冊西醫及執業醫生(14,000 名西醫、10,000 名中醫、2,400 名牙醫、3,600 巫浩源 名物理治療師)的基本資料。 醫療疏忽索償屬於人身傷亡訴訟,索償時限時效根據相關《時效條例》而定,即索償需要於訴訟原因產生(即醫療疏忽事件發生)起計日期的 3 年內,或是病人得知醫療疏忽日期起計的 3 巫浩源 年內展開,兩者以較後的日期為準。 一般而言,醫療效果不理想並不能作為提出醫療疏忽指控的原因,亦不能因為接受治療後未有康復或痊癒,就指控醫生及索償。 1 名 47 巫浩源 歲男士於照胃鏡時突然心臟停頓,被送往醫院急救,至今仍然昏迷。
【星島日報報道】警方表示,近日有逾10名市民在網上買賣平台以極低價錢購買梳化、餐桌等傢俬,轉帳後賣家隨即失去聯絡,結果損… 研讯小组对巫未有在转介信内详细交待他所处方的不当药物及份量,只字不提。 研訊小組對巫未有在轉介信內詳細交待他所處方的不當藥物及份量,隻字不提。 巫浩源 彭又指,在巫撰寫的轉介信中,更沒有提及曾向死者處方甲氨蝶呤,懷疑涉刻意隱瞞,質疑巫誠信,而聆訊亦未有就此作調查,認為沒有全面審視案情便結案。 任職文職的中年漢「阿強」患有末期腎衰竭,五年前因痛風症而向西醫巫浩源求醫,獲處方兩種藥物,但半個月後病情惡化,於公立醫院被診斷為藥物中毒,入院後不足五天便去世。 新冠肺炎疫苗接種計劃日前展開,政府今日(3月1日)公布提供疫苗接種的私家醫生名單,共有833名醫生參與提供科興疫苗接種,約6萬3千劑,當中油尖旺區佔120位醫生,為全港18區最多。
巫浩源: 巫浩源醫生處方藥物不當 病人死亡 家屬哭訴斥醫委會判緩刑過輕
普通科醫生巫浩源被指向一名末期腎病病人處方錯誤藥物,病人其後身亡,涉事醫生被醫委會判停牌3個月緩刑18個月的處分。 死者家屬盧女士到法援署辦理申請手續,死者家屬認為,研訊小組對醫生巫的專業失當行為,處罰過輕,所以申請法律援助以進行司法覆核,請求法庭發出移審令,將案件發還研訊小組重審,依照法庭的指引,重新量刑。 巫浩源醫生 【星島日報報道】普通科醫生巫浩源被指向一名末期腎病病人處方錯誤藥物,病人其後身亡,涉事醫生被醫委會判停牌3個月緩刑18個月的處分。 西醫巫浩源於4年半前被指錯誤處方2種藥物,一名末期腎病患者因此藥物中毒,病人其後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 巫浩源承認有關控罪和對專業失當指控不作爭議,最終被處罰停牌3個月,緩刑18個月。
- 巫沒有將秋水仙鹼的藥物劑量及曾處方甲氨蝶呤的資訊,及早如實告知醫院影響病人救治,直接或很大程度促成病人死亡;巫在事發後從未接觸盧女士和死者的其他家人表達慰問和道歉。
- 死者家屬認為,研訊小組的決定屬重大不公義,盼法援署早日審核申請並批出法援,好讓他們能透過司法覆核審視醫委會的研訊運作。
- 當阿強因痛風而求醫時,巫浩源先後處方了八天份量的「秋水仙鹼」,每天四次,每次一粒0.6mg。
- 阿強的胞姊表示,腎病患者應盡量避免服用「甲氨蝶呤」,而美國藥物指引亦建議洗腎病人每次只可服用一劑0.6mg的「秋水仙鹼」,兩星期內都不能再服,批評巫浩源處方的劑量是過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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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投訴稱鄺在2005年向他處方致敏藥並進行肌肉注射,病人當晚呼吸不暢順,送院後幾乎陷入昏迷,一度被送往深切治療部,但鄺醫生早前已知病人對該藥物有敏感。 作為家庭牙醫,我們衷心希望每一位病人最後都能夠懷著平安、歡愉的心情完成治療。 他不知是沒有升級自己的專業知識, 還是只想要人買他推銷的健康產品。 入稟狀指出,事主阿強2016年10月起急性痛風發作,五度向巫浩源求診,獲處方痛風藥「秋水仙鹼」和「甲氨蝶呤」。 半個月後,阿強病情惡化,巫浩源發信轉介他到東區醫院急症室,信中僅列出處方秋水仙鹼,沒有提及甲氨蝶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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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留意的是,離島區有6名醫生參與,全部都在東涌執業,即長洲、愉景灣、梅窩等離島地方都沒有私家診所為居民打針。 如有任何牙齒及口腔問題,你可以向家仁醫療團隊或其他你信任的牙醫查詢,以免耽誤病情。 【39就醫助手】為您提供山東省立醫院婦科李長忠醫生的個人簡介,擅長疾病,出診時間表,掛號預約電話,就診評價等信息,同時提供山東省立醫院李長忠大夫網上預約掛號服務,幫助您解決掛號難題,輕松掛號預約。 牙醫吳金源(Dr. Ng, Gilbert Kum Yuen) – 香港牙科醫生一覽 – 提供invisalign隱適美洗牙,補牙價格等參考.
【on.cc東網專訊】西醫巫浩源於4年半前被指錯誤處方2種藥物,一名末期腎病患者因此藥物中毒,病人其後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巫於今年4月底被醫委會裁定專業失當,研訊小組判處巫停牌3個月,緩刑18個月。 死者家屬認為醫委會判罰過輕,未能反映該醫生造成病人死亡的嚴重結果,但研訊小組拒絕覆核裁決,死者家屬遂於今天(28日)到高院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醫委會判處巫醫生停牌緩刑的決定。 【明報專訊】普通科醫生巫浩源2016年向末期腎衰竭患者4次不恰當處方藥物,最終病人多重器官衰竭死亡,醫委會今年4月底判巫浩源停牌3個月,緩刑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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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死者家屬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指,死者獲處方的兩種藥物均不適合腎衰竭患者服用,其中秋水仙鹼處方量達19.2毫克,遠超美國藥物指引建議的劑量達30倍。 如研訊小組沒有行動,他和家屬將去信小組要求解釋,亦不排除會提出司法覆核,挑戰小組之決定。 阿強的胞姊表示,腎病患者應盡量避免服用「甲氨蝶呤」,而美國藥物指引亦建議洗腎病人每次只可服用一劑0.6mg的「秋水仙鹼」,兩星期內都不能再服,批評巫浩源處方的劑量是過量。 及至11月初,阿強的病情無好轉,巫浩源改為處方一劑「甲氨蝶呤」,先後處方兩次。 11月14日,阿強繼續腹瀉、血壓低,巫浩源轉介他到東區醫院,入院後白血球跌至零,最終在諮詢香港中毒諮詢中心後,確定他因這兩種藥物中毒而引致多重器官中毒。 巫浩源醫生 任職文職的中年漢「阿強」患有末期腎衰竭,五年前因痛風症而向西醫巫浩源求醫,獲處方兩種藥物,但半個月後病情惡化,於公立醫院被診斷為藥物中毒,入院後不足五天便去世。
財富積累之損失:參考死者身故時的資產淨值,並考慮到如果死者沒有遇上事故而自然離世時,可能累積到的資產價值。 評核亦會計及死者的任何儲蓄計劃,或死者自然離世後,進行行儲蓄計劃的可能性。 巫浩源 其他專項損害賠償:就醫療疏忽引致的其他合理開支,例如住院、醫療、購買康復器材、購買補品及交通費等。 申索人在醫療疏忽事故後賺取的收入亦都會被考慮,以估計因為收入損失而可能得到的賠償金額。 死因庭指,男病人因醫護未有就造口喉管進行足夠檢查,而且未有知悉喉管出現鬆脫,再加上當時處理跟進病人的學護葉美麟及護士張港耀的某些作為,因而導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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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又指與丈夫認識了巫醫生10多年,巫為他們的家庭醫生,但事發後巫從沒有聯絡她們,在醫委會聆訊中她曾見到巫醫生,但巫卻從沒向她道歉,認為對方沒有悔意。 巫向其處方抗痛風症藥「秋水仙鹼」(Colchicine)及抗風濕藥「甲氨蝶呤」(Methotrexate)。 同年11月14日,死者出現血壓低、腹瀉等情況,獲巫撰寫轉介信至東區醫院急症室,但信中未有提及曾處方「甲氨蝶呤」及另一藥物的劑量,令醫院找不到死者病因,死者最終不治。
此外,覆核是一個簡易程序,目的是為了更正任何明顯的錯誤,而非就事件再作聆訊或重新訴訟。 醫委會昨日(11日)指,研訊是由研訊小組獨立進行的,研訊小組會根據投訴人及被投訴醫生所提供的證據,獨立地進行裁決,施加恰當的罰則,及考慮會否根據《醫生註冊條例》第21條作出緩刑的決定。 巫浩源 案情指,死者生前早於2006年起的10年間多次向巫求診,而巫亦知悉死者罹患腎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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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患者求診5次仍出現腹瀉、血壓低 巫浩源 ,其後獲巫浩源轉介到東區醫院急症室求診,惟病情急轉直下,醫院確認患者出現「秋水仙鹼」及「甲氨蝶呤」嚴重中毒,致多重器官衰竭;最終阿強在同年11月18日證實死亡。 家屬又指,昨日研訊小組判決何志平除牌一年,對比本案同樣涉及誠信問題,但何案中並沒有病人因而死亡,本案死者是直接因為巫醫生專業失當行為致命,更涉及隱瞞處方錯誤藥物,延誤病人救治,質疑為何只作緩刑了事。 巫浩源 服務包括全科、專科、牙科、中醫、物理治療、醫學診斷及造影及醫學美容等,提供多元化及完善的專業醫療服務。
- 她又指,全家人過去10多年一直視巫浩源為家庭醫生,惟事件發生後他未曾向家屬表示歉意,對此感到非常失望。
- 護士管理局於進行適當研訊之後,可以命令譴責有關護士、在指定時段內停牌、或永遠停牌。
- 彭又指,在巫撰寫的轉介信中,更沒有提及曾向死者處方甲氨蝶呤,懷疑涉刻意隱瞞,質疑巫誠信,而聆訊亦未有就此作調查,認為沒有全面審視案情便結案。
- 末期腎衰竭患者阿強在2016年10月因痛風症向普通科醫生巫浩源求診,當時醫生診斷他患上乾癬性關節炎,處方2種藥物「秋水仙鹼」(Colchicine)及「甲氨蝶呤」(Methotrexate)。
- 在第二次求診4日後,阿強再因痛風症求診,獲處方另一款抗風濕藥物「甲氨蝶呤」(Methotrexate),藥量為5毫克。
朋友極力推薦巫醫生,因醫生是過來人,他一定知道怎醫治,我姑且一試。 再加上朋友的嚴重濕疹(他說他當時想死掉),也是兩年多前經巫醫生給醫治好。
巫浩源: 巫浩源醫生 – 尋醫經歷詳述:
西醫巫浩源於2016年向51歲腎衰竭患者4次不恰當處方藥物,病人服藥10多天卻藥物中毒,其後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普通科醫生巫浩源2016年向腎衰竭患者4次不恰當處方藥物,病人服藥10多天藥物中毒,最終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醫委會今年4月30日聆訊,巫浩源承認指控,被判停牌3個月,緩刑18個月。 遺孀盧女士稱,無法承擔聘請律師費用,遂於上月已申請法援,仍在等待批核,同時計劃向醫生入稟民事索償。 巫浩源醫生 醫委會今年4月30日聆訊,巫浩源承認指控,被判停牌3個月,緩刑18個月。 私家醫生巫浩源涉錯誤處方藥物予一名末期腎病患者,令該病人一周後因藥物中毒引發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普通科醫生巫浩源被指於2016年向一名末期腎病病人處方錯誤藥物,病人其後身亡,巫浩源於醫委會聆訊中承認指控,被判停牌3個月緩刑18個月。 死者家屬今向記者表示,是次覆核為了公義,又直指醫委會制度不合理。 普通科醫生巫浩源2016年向末期腎衰竭患者不恰當處方藥物,病人最終因器官衰竭死亡。 死者遺孀不滿醫委會懲處過輕,今(28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醫委會決定。 團隊認為,研訊並無考慮巫在病人被轉介到東區醫院時,並無提及曾處方甲氨蝶呤和秋水仙鹼的分量上,是否涉及隱瞞,故認為量刑基礎不穩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