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租權是業主給予租客在原有租期完結後續租的權利,但續租權要獲得租客接受才會生效。 續租權條款通常規定,租客需要在某指定日期之前給予業主書面通知以行使該權利,而有關條款亦可以提及新租約的條文(例如與現有租約相同的條文)。 假如租賃文件並未包含「中斷租期條款」,不論業主或租客皆不可單方面終止租賃。
其實,作為業主的你,在放租時,也可以把單位相片及介紹放上一些屋網上! 現時28HSE的收租是幾百元,有些FB 群組也可以放租,如果想找完全免費的放租網,BestHome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因為她真的是完全免費,及可以放很多相片。 金管局於2020年8月19日公布,將非住宅物業按揭貸款的適用按揭成數上限,上調10個百分點,即車位和工商物業最多可借5成,如已有按揭在身須扣減一成。 車位方面,如與持有物業位處同一屋苑,部分銀行接受物業和車位一起做按揭,毋需合契,車位按揭可做足6成和30年。
業主退按金限期: I. 簽署租約之前應注意的事項
如果租客沒有遵從合約條例,業主有權拒絕租客退租申請。 一名購房戶的起訴書稱:其與安了家公司約定代辦購買新鴻基悅城三期房屋,房價為199萬。 2022年9月28日向該公司一次性交了10萬誠意金,其中,1萬轉入安了家公司賬戶,9萬元通過銀行櫃檯轉給了該公司法定代理人王峰。
律師在草擬或細閱租賃文件時,必定會從法律角度著眼,並以其客戶的利益為依歸。 租契必須以契約方式簽立,即必須經簽署、蓋章及交付。 也就是說,租契各方須在一式兩份的租契上簽名、在簽名旁蓋上小紅章(通常為一小片紅色貼紙)及互相交換該租契。 無可否認,沒有入息證明的打工仔,並不代表他們沒有收入的,除了一般的收入證明外,準租客可以嘗試提供以下資料。
業主退按金限期: 業主或租客是否必須將就次期租賃經雙方簽署的表格AR1遞交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
有關所謂「土地權益」的概念,可以大廈外牆為例說明。 外牆乃一垂直的平面,所以不是土地,因此也無從產生土地權益。 大廈外牆的權利及權益擁有人可以發出特許權,容許特許權持有人使用外牆,卻不能把外牆租出。
為避免租屋資料造假,雙方最好確認對方個人身份資料,簽約時,在租賃合約應詳盡留下雙方姓名、及其他個人資料,聯絡方式,或保證人資料。 搬屋很難在一至兩日內完成,故租客簽署租約後,便要跟業主商討何時起租,免租期通常是數日,最好是可以向業主爭取較後的起租期,以取得較多的免租日,故要盡早跟業主商討。 業主退按金限期 而家居保險則由租客自行決定是否購買,家居保險目的是保障家中財物,這要視乎自己的貴重財物多少而定,但始終多一重保障是好,購買家居保險也無妨。 業主退按金限期 釐印費通常由業主和租客攤分,費用為年租或平均年租的0.25%至1%不等,並可透過互聯網、郵寄或親臨繳交印花稅。
業主退按金限期: 當雙方簽署正式租約之前,業主有時會要求租客簽署一份類似臨時租約的文件(可能會被稱為「租契協議」或「租約確定書」)。簽署這份文件有甚麽後果?
其實搵樓網有不少業主自讓租盤,如果大家想節省一筆,可以花心思找一些列明自讓的租盤,直接聯絡業主睇樓及洽租。 不過代理盤源始終較多,若不合適代理很快可以推薦下一個單位,節省很多時間。 上述問題的解決方案視乎具體案件,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租約的正確解釋。 業主退按金限期 為避免雙方之間發生任何不必要的爭議,建議租約明確處理與按金有關的上述事宜。 住宅租賃的租客如持續逾期繳交租金,可被視為令業主遭受不必要的不便。
- 在實施房屋限購政策的地方,更名房屬稀缺資源,只是這種操作對購房者來說具有一定風險。
- 如想了解房協樓按揭成數、年期及利率可按此,亦可參考我們在《東方日報》的專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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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人需另付有關之行政費用(現時為港幣2,350元,並會不時作出檢討)。
曾經有騙徒冒認業主,收到租客訂金後「自動消失」,建議新手租客簽訂租約前,一定要進行物業查冊,以確認單位出租人是「真‧業主」、業權是否完整,以免「中伏」。 很多銀行也限制8成或以上按揭的單位放租,一般來講,如果你的物業只借一按,大約是60-70%的按揭,放租應該無問題。 如果是二按的話,你必須要向銀行查詢你的單位是否能夠放盤。 香港樓價貴,業主買樓時為減少首期支出,普遍都會申請按揭。
業主退按金限期: 根據條例第IVA部,「單位」的定義是甚麼?
也就是說,即使租客並無任何依公契而得的權力,業主也有責任行使其藉公契而得的權力,協助租客制止那位鄰居繼續在深夜高歌。 除民事法律責任外,自行重新進入出租物業的業主也可能面對刑事檢控。 《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119V條清楚列明,任何人如非法剝奪租客對處所的佔用,即屬犯罪,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 業主退按金限期 財物扣押乃指檢取、扣留及售賣在出租物業內發現的可動產(例如貨物、傢俬或電器等),以清償所欠租金。
而且若業主一旦斷供,銀行毋須租客同意亦可上門收樓,租客有機會被「迫遷」而無法討回按金及上期,要避免租入「偷雞租盤」,建議簽約前請業主出示銀行發出的出租同意書。 如果租客未能於退租日將上述租用物業依第二條款交與業主接管,業主有權循法律程序將租客逐出上述租用物業,同時業主有權向租客追討業主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損失(包括經濟損失)及訴訟費用。 4.如果租客未能於退租日將上述租用物業依第二條款交與業主接管,業主有權循法律程序將租客逐出上述租用物業,同時業主有權向租客追討業主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損失(包括經濟損失)及訴訟費用。 業主退按金限期 條例禁止業主採取的追討欠租行動包括終止租賃、中止提供公用設施服務、從業主持有的按金中扣除租金、行使重收權或沒收租賃權、針對租戶在法院提出訴訟,以及針對租戶提出破產呈請或清盤呈請等。 必須注意的是,假若租約無打釐印,香港法庭將不接受相關租約作為呈堂證供,若日後雙方有爭拗,則沒有法律保障。
業主退按金限期: 注意事項七:養寵物與家電維修
一般的大廈公契都會述明,單位擁有人不可引起或容許他人(即包括擁有人及其租客)引起對大廈其餘佔用人的滋擾。 業主退按金限期 因此,大廈管理人可在符合大廈公契的規定下,作出任何所需行動,包括採取訴訟行動,以阻止那位滋擾他人的鄰居。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高等法院有權處理上述任何申索,但如所涉案情乃屬區域法院或土地審裁處的管轄,高等法院可拒絕受理。
除非是直接向業主交易,或盤源列明是「免佣」,否則透過地產代理租入單位,一般要繳付 0.5 個月或 1 個月租金的「經紀佣金」,費用可以與地產代理自行商討。 假如單位包含傢俬和電器一同出租,租客最好根據清單逐項檢查點算,並在租約內列出單位所有設施交樓時之狀況。 轉讓同意書只有一年期限,所以必須盡早聘請律師辦理轉讓手續。
業主退按金限期: 業主
他說,租金在租約期內不會調整,租約期後才商討調整與否。 徐志華指,通常續約兩年,生約或死約要由業主和租客商討後決定。 他表示,從業主角度來看,希望繼續簽死約,因簽生約,租客或可提早通知後搬走,故不想再揾新租客,亦不想再向代理支付佣金。 關於甚麼構成「業主合理滿意的程度」是沒有明確的指標(這表示相當主觀和任意的標準)。 對於租客來說,交付「空殼」的責任往往是繁重而昂貴的。
租期完結後,原有的租賃協議可說已成為廢紙,其所載條款對雙方已無約束力。 假如「租客」繼續留在該物業,「業主」亦無反對,雙方的關係將演變成所謂容受性租賃,亦即「業主」容忍「租客」繼續留在該物業。 嚴格來說,這根本不是租賃,因為「業主」根本沒有明確同意把該物業出租;「租客」也不過是佔用人。
業主退按金限期: 如何確定物業的主要用途,例如「住宅」或「非住宅」用途?
不少新盤入伙前夕,業主會會放盤預租,一來可於新樓一入伙即有租客分擔供款開支;二來提前出租可避免陷入物業入伙後的激烈競爭,但難有成交數據參考,… 【疫市租樓】疫情影響下 能否要求業主減租或解除租約? 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經濟面臨下行壓力,部分租客因為疫情短時間內難以回港居住,加上收入與生活都面臨困難,期望業主能減租以共渡難關。 至於1920萬以上物業,如行資產最多亦可借4成,行入息最多借5成,只比行資產多一成。
- 同時,租客亦需留意,單位有否違規建築,是否分租、又或者是否「偷雞租盤」等。
- 在很多討論區中,有關業主放租的問題上,很多人會關注租客工作證明的事。
- 若有關租賃屬條例第IV部範圍內的住宅租賃(見上述Q2),業主須提交表格CR109。